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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何以必须?
——一种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考

2021-11-25曾祥云

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认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曾祥云

在我国学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被许多研究者当成是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的代名词。在这种认知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往往就变成了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而无须再追问其究竟,这在我国相关研究领域中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一个很简单的逻辑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本身,已经预设了马克思主义不能直接指导中国实践这一前提,否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将无从谈起。那么马克思主义为何要中国化?如何中国化?本文试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立场做些分析与探讨。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个认识论命题

科学研究是以问题为出发点,以对问题的理论解决为目的的,因此,任何科学理论都有其确定的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有其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为更好地理解它,我们先从“中国化”问题的属性谈起。

首先,从“中国化”问题产生的历史语境来看,它是同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密切相关的。要明确问题的实质,须先探究它发生的原因。有研究者认为,毛泽东提出“中国化”主张,主要是针对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这是我国学界的一种普遍性看法,但这种解释明显将问题的提出与问题的发生混淆了。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51页。但中国共产党党史告诉我们,王明路线在党内占据统治地位,主要是在1931—1934年间。因此,如果说毛泽东是为反对与抵制王明教条主义而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张,这似乎说不通;而如果说是为揭批王明错误思想,则应首推毛泽东写于1937年的《实践论》。实际上,早在王明占据党内统治地位之前,李大钊、陈独秀、恽代英等人已经开始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思考;毛泽东也已发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并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1-112页。科学研究是以问题为导向,但某问题是否存在,同该问题是否被人认识到或被提出,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问题的名称只是对问题的语言表达,它与问题的存在及性质,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们既不能认为,毛泽东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才表明该问题存在,也不能认为,在他正式给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名称之前,他及其他共产党人所探索的问题,就必定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

实际上,只要我们不掺杂主观因素去追溯“中国化”问题的源头,那么,对其属性作出基本判断并不困难。一个明显的历史事实是,毛泽东等有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思考与探索,都是在我党提出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之后的事情。即是说,“中国化”问题的发生是同中国实践相联系的,我党领导的中国革命,才是引发“中国化”问题的真正原因。毛泽东力倡的“中国化”思想路线,无疑是王明教条主义路线的“天敌”,但这两条路线斗争的矛盾焦点,则是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的问题。换言之,“中国化”问题是同中国革命实践直接相关的问题,即使没有王明错误路线,它也必然是我党需要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次,从最近一百年中国实践来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其内在规定性和规律性。习近平指出:“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4)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7期。一方面,我党领导开展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虽逾百年,并经历了从革命、建设到改革等不同历史时期,其具体实践目标、实践任务、实践内容及所采取的实践手段等,也相互有所区别,但它们都是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紧密相连的,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遵循的。另一方面,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进入中国实践及中国化视野的,如中国具体实际、主体具体需要等,也有所不同,被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也有所区别与差异,推进中国化的具体主体,及所取得的具体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更是彼此有别。但一百年来,每一历史时期的中国实践发展,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序展开和接续推进为表征的。这就充分表明,我党致力践行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非偶然发生的个别事件,而必然具有它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与规律性,我党遵从和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方法论上是根本一致的,否则,我们就无法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百年非凡历程,作出合理的解释和有说服力的阐明。

再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涉及的是马克思主义如何指导中国实践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我们科学阐释“中国化”问题的根本遵循。实际上,迄今为止,我党开展的所有理论创新,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遵循的,都是有“源”可溯、有“据”可依的。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可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获得理论支撑与合理阐明。

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发生联系,就会引发“中国化”问题呢?这或许与哲学界对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研究较薄弱有关。至今仍有不少人将理性认识向实践的过渡、飞跃,看作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系统化的理性认识,它能够直接指导中国实践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毛泽东说:“只有一般的理论,不用于中国的实际,打不得敌人。”(5)《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页。这里,他已经明确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不能直接用来指导中国革命,至于为什么,毛泽东虽然没有进一步阐发,但他的理解和结论是完全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并且,上述引文也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乃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的关系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虽是我党以思想路线提出的,但它涉及的则是马克思主义如何正确指导中国实践的问题。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认识论问题,即理性认识如何回归实践的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是对这一理论实现问题的一种中国式表达。因此,只有借助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才能对它作出正确理解与阐释。“中国化”问题是同整个中国实践活动相联系的,它虽然是在中国革命时期被提出的,但它绝非中国革命实践所特有的问题。我党领导开展的中国实践没有停止,“中国化”问题就会始终存在。

二、马克思主义为何要中国化

从认识论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是指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了马克思主义为何要中国化的问题。但在一些研究者的观念和意识中,理性认识或科学理论是可以直达实践之境的,马克思主义是能够直接用来改造中国的。就此来说,将后一问题单独讨论就很有必要。此外,同中国实践紧密相连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是有其目的性与选择性的。在中国革命时期,我党就是“为着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问题和策略问题”,而从马克思主义“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6)《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1页。至于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选择哪种具体理论,这是由中国实践的具体需要所决定的。这就是说,作为一般指导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同进入中国实践领域或中国化视域的马克思主义,实际是有区别的。

马克思主义为何要中国化?首先,从知识形态来看,马克思主义所反映的诸如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固有属性等,都是借助思维抽象而得到的理性认识。这种认识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性,不能附加任何事物之外的主观因素或成分,而必须“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因此,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提供的是一种事实性的认识,它呈现的是人类社会、社会主义等事物本身是什么、是怎样的客观真实情形。由于它追求的是认识与对象的一致、主观同客观的符合,因而它涉及的是人的认识的真假对错问题。然而,实践活动是有目的的物质性活动。就是说,人们是为了自己的特殊利益或具体需要,基于对自己当前现实状态的不满足或不屈从,而有选择性地进行实践活动。我党领导的从革命、建设到改革的实践,也同样是有目的性的,都是按照中国主体对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解放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共同愿望与普遍性需求、需要,把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改造成中国人民所追求与期待的样子。简言之,这种实践活动完全是按照中国主体的意志、意愿及利益需求而展开的。如果没有对中国实践主体自身利益和具体需要的认识与反映,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也就失去了现实依据与动力。同时,任何具体实践都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而具体实践条件又是以具体改造对象的既有存在状态为现实基础和依据的,这就需要主体必须对具体客体有深入了解与正确把握。因此,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仅有马克思主义提供的具有普遍性、一般性和规律性的事实性认识是不够的,它不仅还需要有关于改造对象即当下中国社会既有存在形式,也就是中国实际的事实性认识,而且还需要有关于中国主体自身特殊利益、特定需要需求,及以此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某些对实现自身利益需求有用的事物属性,进行对比分析并通过权衡得失利弊后而形成的价值性认识。这后两种认识或知识是马克思主义没有提供也不可能提供的。对于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来说,缺失了这后两种认识,是无法具体展开的。而这后两种认识的形成,及将两类不同认识进行有机整合,正是我党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

其次,从认识功能看,马克思主义的事实性认识性质,也就决定了其基本功能,在于帮助人们正确地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的属性、形式、结构,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与规律等,概言之,就是为人们理解和阐明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制度的真实情形,提供一种思想引领和分析工具。这就像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的出发点”及相关的理论知识一样,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看待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指导作用,科学把握社会主义在中国转化为实在客体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认识辩证运动过程。但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如何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这一具体客体的问题。“理性认识虽然可以解释它所反映的现实客体本身所呈现出的各种现象,也可预测该现实客体的发展状态与趋势,但它对于一个具体客体能否改造及如何改造理想客体等问题,则不能解释,也是无力解决的。”(8)曾祥云:《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理论实现的认识论路径》,《湖湘论坛》2019年第2期。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做出了科学预见,这是基于事物所固有的规律,是对事物未来发展趋势或态势做出的预测,而不是特定主体根据自己意志、意愿和现实需要,去主观地创造出一个理想客体。因此,马克思主义所反映的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种客观情形,它仍是一种理性认识。而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不仅要有以中国主体意志、意愿为转移的认识内容,而且还要有对改造后的中国未来发展理想目标的预测与展望,以及对实现这一理想目标的具体路径、措施、手段的观念性预设。因此,“唯有这种直接涉及未来实践活动、与未来实践活动直接相关联的观念,才具有直接指导和支配实践活动的功能”。(9)王永昌:《实践观念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作为理性认识,马克思主义不具有直接指导实践所必需的认识功能。

再次,从思维特征看,马克思主义的高度抽象性不能满足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理性认识是以抽象性为特征的,经过人脑的思维加工、整合、重塑,它所反映的对象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具体事物,而是事物的普遍属性和一般规律,具有高度概括性。同样,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理性认识,它所反映的对象与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并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并没有同中国社会主义直接对应的实际性内容,更没有如何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的具体论述。但是,具体性是实践活动的基本特征。对于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来说,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是现实的、具体的、直接的。从革命、建设到改革,我党领导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国实践,其主客体、实践目标、实践手段等都是非常具体的。仅就主客体来说,不仅有从革命主体、建设主体到改革主体的区别,而且有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等不同的主体要求;而“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来说,并非所有的外部存在都是他的认识客体,只有对他的一定对象性活动具有现实意义,而被他纳入到自己的对象性认识关系中,成为他的对象性意识思维活动所指向的对象的那些方面、部分、层次,才成为现实的具体客体”。(10)欧阳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8-139页。在中国实践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与中国主体形成对象性关系的现实客体即中国具体实际,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要使马克思主义能够直接对中国实践产生作用,就应让它“无论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必须经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11)欧阳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5页。也就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改造中国,就必须“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12)《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使马克思主义从理性抽象走向理性具体,转化为我党对于中国社会及改造它的实践过程的具体认识。

因此,“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辩证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客体要按照主体的意志发生一定的变化,理论本身以及掌握和运用理论的主体本身,也要按照客体的要求和实践活动的要求发生一定的变化”。(13)欧阳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页。有关理论回归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认识要素、认识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等具体认识和知识,对于我党领导的中国实践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马克思主义是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性认识,不具有直接指导实践的认识功能,只有使之具体化、现实化,才能对中国实践产生作用与影响。

三、马克思主义如何中国化

从认识论角度看,相对于单纯以追求事物真实性为目的的理性认识,理论回归实践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认识发展过程。它既涉及事实判断也涉及价值判断;既涉及认识世界也涉及改造世界;既涉及主体自觉能动性又涉及能动创造性;既涉及主客体对象性关系还涉及主客体价值性关系;等等。这里,我们借鉴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仅对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认识环节,做些初步分析。

首先,将马克思主义转化为中国实践所需要的应用性认识。作为一种事实性知识,马克思主义要对中国实践发挥指导作用,就必须经历一个理论具体化的中介认识环节。而这其中的第一步,就是将马克思主义转化为中国实践所需要的关于中国实际的事实性认识。一方面,我党要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就首先要了解中国,弄清楚当下的中国。这是开展中国实践的出发点。因为不了解当下中国既有状况,就不能形成改造中国的实践动机,不懂得它是否需要改造以及如何改造。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虽不能直接作用于实践,但作为理性认识,它对事物共同本质、基本属性和一般规律的认识,对人们把握事物无疑具有帮助。因此,要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就必须将它提供的普遍性认识,转化为中国实践所需要的具体认识,即形成关于中国实际的事实性认识。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用马克思主义去分析中国实际,使那些对实践具有现实意义的中国实际“马克思主义化”。(14)《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需指出的是,这里的“中国实际”不仅仅是指中国社会的既有形式,还包括中国主体的主观愿望和现实需要。我党领导的改造中国实践,其主体力量是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作为认识主体的承担者,我党必须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及普遍需要等作出反映。此其一。其二,这种基于实践需要而对中国实际的认识,虽然属于事实性认识,但它与理性认识意义上的事实性认识又有很大区别,可称之为“处于实践前的应用性认识”。(15)王永昌:《实践观念论》,中国社会科出版社2014年版,第316页。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知识同中国实际的认识相结合,以形成中国实践所必需的应用性认识,这是“中国化”的一个基础性环节。

其次,将中国实际的应用性认识转化为中国实践目标。任何实践都具有目的性,都是人们为了自己特定需要而通过实践同对象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只有在可满足主体需要的前提下,才能进入主体的实践视野而成为实践客体的。正是主体的利益需求,为其选择指导理论、选择改造客体等,提供了内在契机和重要依据。这样,在形成改造客体的事实性认识之后,利益需求必然促使主体将它进一步转化为可满足自己需要的实践目标,即由“是什么”转化为“做什么”。我党在形成对中国实际的事实性认识后,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确定中国未来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将中国主体的需求同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主义属性相比较,在经过价值评估后确定中国实践目标。世上的理论各种各样,究竟选择哪种来改造中国,更符合中国主体的利益需求,这是主体在权衡利弊得失后才能得出的。因此,由“是什么”转化为“做什么”,实际也是将事实性认识转化为价值性认识。中国实践目标是对当下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状态的一种超前预设,它同理性认识基于事物发展规律的预测,有根本性区别。中国实践目标是基于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并经由主体的价值选择与思维改造而确定的,它是以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为主要依据的。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我党在建党之初即确立的目标。相对于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不仅在内容上更丰富,形式上也更具体,从而可以直接地作为实践的基本要素之一参加到实践活动中去”。(16)欧阳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7页。因此,中国实践目标的确定,表明中国主体已要求中国社会开始按照自己的意志、意愿发生改变。

再次,将中国实践目标转化为中国实践方案。中国实践目标虽然承载了中国主体的愿望和需要,但它仍只是一种观念性预设,是当下的中国社会还没有出现的未来发展状态。中国主体要使自己的利益需求通过中国实践来加以实现,就“需要进一步解决在未来行动中‘要怎样’改造世界、‘要如何’进行实践活动的问题”。(17)王永昌:《实践观念论》,中国社会科出版社2014年版,第309页。即由“做什么”再转化为“怎么做”,提出和制订中国实践方案。毛泽东说:“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要的决定的东西。”(18)《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6页。中国实践方案就是我党为实现特定时期具体实践目标而制订的路线、方针、政策、战略、计划等。中国实践方案的制订,是以对中国实际的认识为依据,是通过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来实现的。它既要有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知识,还要有关于中国实际的事实性知识,既需要主体对自身能力、力量的认识与判断,还需要主体按照是否有利于和是否最有效地实现中国实践目标为标准,对多种可能的实践途径、手段等,进行利弊得失权衡,最终作出价值评价与选择。

从认识论看,上述认识环节都属于理论指导实践阶段必经的理论具体化过程。这一“理论具体化的过程,就其实质,是主体对客体、对主体的自身需要和自身力量,对主客体关系及其历史发展的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19)欧阳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1页。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的过程,也就是我党进行理论创造、形成党的创新理论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过程。党的理论创新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主体认识过程,而是对同一主体认识过程的两种不同表达,二者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没有区别。

最后,将中国实践方案转化为中国实践活动。制定中国实践方案,只是为实现中国实践目标准备了具体理论条件,要使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成为现实,就需要将中国实践方案行为化,具体转化为中国人民的实践活动,即由“怎么做”转化为“具体做”。从认识论说,中国实践方案或者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是我党在未来实践活动过程中所要使用的路径、手段、方式的实践性掌握,但它只是思想蓝图,是对中国实践目标的预先改造。要使实践目标变成现实,转化为现实实践成果,就必须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诉诸具体行动,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这一过程也包括诸多重要认识环节,如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用理论武装和掌握群众等。

可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一个依序渐次推进马克思主义现实化、具体化、实在化的理论实现过程,也是一个包括诸多认识要素和实践要素,内含诸多认识环节和实践环节,并涉及诸多方面、诸多层次、主客体关系的极其复杂的认识辩证发展过程。因此,马克思主义如何中国化的问题,既是“中国化”的基本问题,也是其核心问题,更是有待我国研究者展开全面探讨与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技术路径:回归学理性

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非不证自明的“公理”,它所内含的复杂的主体认识发展过程,不仅需要深入研究,而且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党的理论创新研究的根本任务。然而,就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现状来看,它明显落后于党的理论创新步伐。而从政治性解读走向学理性阐释,应当是也必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发展趋向。

首先,对“中国化”问题进行学理性阐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虽是我党的一种政治性表达,但从其实质来说,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性问题,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认识论命题。人的认识活动是有内在规定性与规律性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必须回到主体认识活动的基点上,并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根本遵循,只有这样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及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空洞的口号或抽象的符号,它内含的一系列理论问题都需要从方法论高度作出学理性解答。除本文所涉及的两个基本问题之外,如:科学社会主义究竟是如何由一种思想理论变成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党的理论创新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主体认识活动?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涉及的认识要素、认识环节、认识方式究竟有哪些?党的创新理论的生成机制与逻辑构成是怎样的?它的理论特质又是什么?应当如何看待它同马克思主义的内生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历史性飞跃的依据是什么?如何理解“两次历史性飞跃”?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们直接关系到党的理论创新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探讨,仅仅局限于直观、经验层面,或满足于“政治正确”的解读,是不可能有实质性进展的,而借助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会得出令人信服的合理阐释与科学阐明。

其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创造性运用,它本身就属于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造,凝聚了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一百年来,我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新境界、新阶段,接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和举世瞩目的实践成就。百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已经充分而有力地证明了它的合理性、正确性。但如何从理论上去阐明它的规律性、科学性、真理性,则是另一个问题,而这也正是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所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乃是源于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的过程,换言之,党的理论创新是在理性认识回归实践、理论指导实践的认识阶段实现的,它同一般意义上的主体认识活动、理论创造活动有着极为明显的区别与差异。正如有研究者指出,以往的认识论研究通常偏重对认识世界规律的研究,而“很少探讨人们改造世界的规律、实践活动发展的规律”。(20)王永昌:《实践观念论》,中国社会科出版社2014年版,第332页。这样,在一些人的相关知识储备或观念意识中,理论回归实践的过程,就被高度浓缩为了“一步到位”的过程。对理论指导实践的简单化理解,必然带来对“中国化”理解的简单化。而上文分析表明,我党全部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实际上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过程中实现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对它的研究,不仅可以深刻阐明党的思想路线的合理性、正确性,而且可以深化和促进我国理论界对人的实践活动及其规律的研究,从而极大地丰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再次,走向学理性阐释,是深化我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必由之路。客观地说,我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现状,较之于百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取得的伟大历史性成就,是很不相称的。一方面,一些研究者囿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狭隘理解,没有把握其认识论本质,使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流于表面、肤浅。另一方面,大多数研究者都不是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立场来看待和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使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沦为政策解读的尴尬局面。毛泽东明确指出:“共产党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两件大事,前一件事就是所谓认识世界,后一件事就是所谓改造世界。”(2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2页。这就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不仅是一个认识世界的问题,也是一个改造世界的问题。毛泽东对“中国化”问题有较系统阐发,特别是对于马克思主义何以要中国化以及如何中国化的问题,作了较详尽的论述。更重要的是,他对“中国化”问题的阐述,不仅完全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而且始终是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思想理论,即作为一种方法论来理解和对待的。换言之,毛泽东首倡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不是现在一些研究者所理解的那样,当作是党的创新理论本体,将“中国化”过程等同于党的创新理论的实际形成过程。这是对毛泽东“中国化”思想的极大误解。毛泽东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是一种方法论,他不仅根据这种方法论创建了中国革命理论,而且也借助这种方法论创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因此,要改变我国当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滞后,其中一个重要技术路线,就是回到毛泽东,在深入研究和全面总结毛泽东“中国化”思想基础上,真正回归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体理论研究,让政治性、政策性解读回归到学理性阐释的研究轨道。

最后,只有从学理上科学阐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理论问题,才能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供方法论指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等,即是党的创新理论的通俗表达,也就是认识论所说的实践方案。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过程来看,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实践方案,无疑是我党创造性构建的一幅幅中国实践的理想蓝图。一方面,理解和掌握这些实践蓝图,需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理论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因此,坚持人民立场,就要“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去认识、分析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2)陈建兵、郝一博:《新时代意识形态“人民话语”及其重要意义》,《湖湘论坛》2020年第6期。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体现在新时代中国的实践目标、实践方案、实践措施上,而且体现在新时代中国实践活动、特别是新时代中国实践的现实成果中,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具体化、现实化,使之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获得新的丰富与发展。但主体的认识过程同理论体系的构建方式,既非同质,也不同构,党的创新理论并不是对党的理论创新过程的直接反映与刻画。因此,我们要更深刻理解和更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缺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中国实践方案是我党制定的各历史时期中国实践的“总图样”,因而,要真正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等具体实践主体来说,还面临一个如何将“总图样”再转化为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分图样”,即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再进一步具体化的问题。这自然也是一个有待做深入探讨的认识论问题,但“中国化”基本理论的方法论资源是不可或缺的,也必将发挥其理论主导作用。

毛泽东指出:“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2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1页。我党成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逾百年,不论从必要性还是从重要性来说,现在都应该是深入研究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索总结其基本规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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