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1-25徐涛涛
徐涛涛
(浙江省衢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浙江 衢州 321000)
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迅速,政府采购也越来越规范,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内容。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健全和完善的相关制度来规范指导,同时也要求单位内部的采购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以提高采购资金的执行率,此外,采购过程中的监督跟踪也需要采购单位秉持严谨的态度,认真执行到位,这样才能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一、规范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能力
在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工作中,采购人员不仅要决定采购方式及采购品种,还要明确采购依据,并对后期的产品体验进行反馈和跟踪付款等。所以,实行政府采购应针对不同的采购环节制定相对应的规章制度,以协调好单位内部工作,理顺各部门间的衔接关系,融汇处理采购中涉及的各项问题。因此,通过政府采购可以提高单位内部的管理能力。
(二)有利于强化采购风险点的防控建设
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针对每个防控风险点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可以使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避免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违规现象,确保整个采购环境的廉洁公正,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通过规范政府采购有利于制定出更适合规避采购风险的相关采购制度,可以使原有不适应现行采购环境的规章制度尽快更新;另外也有利于分散采购风险,采购工作过于集中会增加单部门工作量,部门间衔接也容易出现问题,通过规则来规范不同部门的职责,分担风险细化职责,有利于强化各风险点的防控建设。
(三)有利于促进采购人员的快速成长
政府采购工作一般都由专业的中介机构负责,但采购单位对各采购事项也应全程跟进,这样不但能随时了解采购动态,也能及时的应对采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采购过程中招标文件明细条款的制定、评分标准的规范以及过程中质疑投诉的反馈解答等问题,都涉及各方面的知识,这些事项的参与有利于促进负责采购人员在采购相关知识领域尽快成长,以适应采购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目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定的初衷与执行效果相悖
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单位的采购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地规避可能出现的职业舞弊等方面的问题创建了“政府采购云平台”,制定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以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就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便利。但是在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初衷与效果相悖。首先,政府采购云平台商品上架前需经过财政审核,导致采购单位在利用平台进行采购的过程中反而失去对价格的把控;其次,对小微企业的认定一般都以供应商自证为主,如何甄别供应商是否确实属于“小微”企业比较困难。
(二)部分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较差
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采购岗位均是重要的岗位。采购物品的方式方法,供应商的选择等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因此,除监督部门应全程参与,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部分采购人员因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原因,未坚持从单位的立场出发,防范意识不够,对整体采购环节的把控力不足,容易忽视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最终影响采购结果,无法做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采购过程的监督不够完善
一个项目从发起到最终采购验收结束都应该有相对应的部门跟踪监督。从财政部门来看,因采购单位众多,导致其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宽度太大,层级不够,容易导致监督不到位和不投诉无监督的被动监督现象。无法将监督在采购过程中的作用真正展示出来,未能把采购和监督相结合,不能真正解决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率不高等监督边缘化的问题。
(四)新增采购项目支出脱离预算控制
在政府采购中,采购预算的编制需要有一定的依据,日常设备的更新一般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效率来预先做好分配,大型项目的执行一般均应有先期计划,依据充分,但在实际执行中会发生临时增加项目的情况,这方面资金费用的分配完全脱离了财务之前编制的预算控制,给实际预算的执行带来难度。
(五)采购计划的制定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
制定采购计划时,如采购内容不够明确、对市场动态不够了解,将直接影响采购资金的预算安排,造成采购资金缺口或预算指标浪费的现象。此外,部分单位对采购预算的编制不够重视,对采购金额的预估主观随意性较大,可能导致最初采购预算与最终项目决算差异过大,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和闲置。
三、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谨慎制定采购政策
财政部门及采购管理部门在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制定方面应该秉持慎重的态度。制度制定之前应有充分的调查依据和实施步骤、措施,以更好地协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在实现采购单位采购效率最大化的同时让供应商得到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制度时也应充分考虑采购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将其明确化、制度化。如对评审专家的考核要具体一致,在专业和级别的要求上要明确,在一定区域内的标准要统一等。
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行为要有考核标准,并严格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供应商应明确惩罚措施。要提高违法成本,尽力避免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情况。对采购人员也应设置操作流程规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采购过程的监督以及采购结果的验收程序等都应在规章制度中予以规范。
(二)规范采购岗位设置,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
首先,应将采购部门独立出来,单独设置采购岗位,专人负责采购工作,避免兼任,特别是不相容岗位的兼任。其次,因采购预算的制定、采购计划的编报、科目选择都涉及财务知识,在采购过程中也涉及市场经济、财经政策、合同管理、招标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内容,这就要求采购岗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知识面,对涉及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应有财务专业背景,从而使采购工作能更加规范地开展。最后,采购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参加财政和中介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单位应组织考核,进行综合考评,以促进从业人员主动的进行采购相关知识的积累,增强对采购环节的把控,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因专业知识缺乏等原因导致的采购失误。此外,应增强采购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其观看教育预警视频,学习相关精神,以避免采购风险。
(三)加强预算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对各项支出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对于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也越来越重视。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来编制预算,多渠道收集信息,综合比较各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对可批可不批、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可通过专家评审来决定,合并执行重复上报的项目,节约预算资金安排,提高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及时进行沟通,汇总各部门的项目预算,纵向比较预算编制情况,特别是硬性设备的更新采购要统计到位,防止出现遗漏,尽可能避免出现先执行后计划或追加采购预算指标的现象。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多比较,使采购计划的编制能更准确,避免随意估算预算数字,或是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而盲目夸大预算数字的行为,要充分了解采购项目内容,根据市场变动情况进行预售编制,合理安排采购资金,明确实施方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实现采购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采购的监督工作应延展到采购全过程,应将监督工作有效的嵌入到政府采购的流程中,事前、事中、事后都应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以提高采购效率,避免业务风险,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形成完善的采购监督机制。
事前监督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采购资金使用计划与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方式方法的确定等。要核查预算的编制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是否经过审核审批;采购方式方法的采用是否适合,是否存在偏向性容易造成供应商的质疑投诉;采购前的审计结果是否确实,是否依次进行相应预算调整等。
事中监督是指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以及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等。应认真审核采购文件是否合规,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供应商的参与过程、评审专家的评审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质疑答疑等是否符合采购法等。
事后监督包括采购结束后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项目执行完毕后的验收和资金的支付情况,政府采购文件的备案以及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要审查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相关部门联审,其中的条款是否会损害一方的合法权益;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出现意外情况的解决途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执行完毕后的验收程序如何进行,是否有专业的验收小组出具专业意见;应收集需求部门对设备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反馈,关注是否及时和供应商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对接;针对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是否向相关部门汇报,是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等。
四、结束语
政府采购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之一,单位应健全和规范采购制度,认真编制和执行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采购人员并加强其后续学习培训,有效做好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各采购风险点加强控制,避免采购过程中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以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使采购工作得以顺利平稳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