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2021-11-24孙成龙
摘要: 随着大数据技术兴起,引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本文以地方政府税收征管为视角,从大数据税收治理为研究路径,探讨构建现代税收征管和服务体系,推进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改革。
关键词:大数据 税收治理 税收征管
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数据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新时代的主题。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首次增列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对于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已经日益凸现。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使整个经济发生巨大的改变,以新技术、新产业、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不断助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税收征管要求,我国税收征管面临新的挑战。
一、前言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为要素之一写入文件,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当今时代,数据是所有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基础,并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参与社会生产,参与价值分配。以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及其新业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最为强劲的动力。数据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关键要素和生产资料,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就必须打造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数字政府。作为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治理必须积极顺应新的发展趋势,以数据驱动税收治理模式改革,加快税收征管转型升级,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地方政府税收征管环境
我国税制改革总体呈现出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的非对称逆向运动特征,地方政府长期面临着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局面,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日益扩大,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困境。在现行“分税制”的财政框架内,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政府保障科教文卫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撑。近几年的“营改增”使得地方财权不断上收,地方政府的收支缺口非常明显,地方主体税种缺失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另外,由于不同地区的财税能力与运用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基于流动性生产要素资源的稀缺性属性,为吸引尽可能多的生产要素流入本地,地方政府间不可避免地会采用包括税收在内的政策工具展开竞争。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也会导致诸多不良经济社会后果,导致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政府税收流失严重。为了实现财政平衡与社会经济发展,各地方政府普遍衍生出所谓的“土地财政”,并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大举借债,从而不仅提高了地方财政的非规范性,也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
为解决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问题,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但随着我国中央转移支付规模的不断扩大,转移支付在平衡地区间财力方面的作用虽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着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和使用上长期处于一种低效率的状态,并且会给地方财政支出带来“粘蝇纸效应”,导致地方政府对财政转移支付产生依赖。随着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依赖的加剧,中央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的扭曲效应也愈发严重,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往往可能通过策略性征税行为来做穷自己。地方政府在面临财政压力增大的时候,可能会不愿意通过提高自身税收努力来增加财政收入,而是等待着中央转移支付来帮忙弥补收支缺口。
三、地方政府税收征管的问题分析
在大数据技术的依托下,一些新兴的经济形式和商业模式出现,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税收治理难题。
1.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我國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较为明显的空间不均现象,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水平差异明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地方税收征管的大环境,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纵向平衡,中央政府每年拨付给地方政府巨额的转移支付资金,而且其数额每年还呈上涨之势。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布局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内容,也是提高地方政府税收水平的关键之举。
2.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转移支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但资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导致转移支付效率低下,在某种程度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行为出现偏移,甚至出现挪用、挤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根据财政分权理论,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辖区居民偏好、地区资源禀赋和税收征管情况等方面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我国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地方政府倾向于政绩项目,以获取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导致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一定的扭曲效应。
3.税收执法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我国税收执法监管仍以传统方式为主,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大数据环境不相适应,征管信息利用效率较低、税收征管缺少关联信息的支持,税收执法监管的工作效能没有充分得以发挥。税源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存在诸多不足,纳税评估流于表面,并未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实时动态分析,以及尚未建立税源动态预测模型,无法科学预测税源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地方政府税收征管的政策建议
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地方政府治理和经济生产,引发了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税收治理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以数字关系为主导的大数据税收治理模式。
1.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新技术和新方法为地方政府提高税务征管提供了新的机会和业务管理方式,有效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涉税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税收治理的作用日益重要。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涉税涉费数据统筹调度、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数据驱动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方式转变,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水平。
2.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大数据技术在税收治理的应用需要建立在部门之间的充分协作、社会有关机构的有效配合。税务、银保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加强纳税人信用建设,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加大对诚信纳税行为的宣传,以及偷骗税违法案件的惩戒,将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运用。通过纳税人的大数据分析,优化税收服务流程,简化税收服务步骤,提高税务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赵涛.数字化背景下税收征管国际发展趋势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20,( 12) :112-120.
[2]胡洪曙,梅思雨.转移支付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地方策略性征税视角[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 9) :54-64.
基金项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一般项目(2019YB2)“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
作者简介:孙成龙(1988.11),男,山东临沂,汉族,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