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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11-24海燕

商品与质量 2021年9期
关键词:产品质量权益合格

海燕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026000

如今的市场,商品种类正在不断增加,商品交易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多样化的商品交易方式也给产品质量带来了许多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本文将通过对如今市场上产品质量的法制建设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1]。

1 产品质量的法治建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其实,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矛盾,《产品质量法》是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对产品质量做出了一定的要求,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却存在不足,并且对不合格商品的行政处罚方面也受到限制,这就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带来了阻碍。《产品质量法》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而言,是立足于控制产品质量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不是一个直接的法律,同时该法对于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不足。比如,在对有违反《产品质量法》行为的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大多数是经济处罚对于企业没有实质上的威胁,这就使得法律的权威性不足企业,如果抱有侥幸心理,再进行抽检工作时,由于抽检数量庞大,导致一些不合格商品没有进入抽检行列,企业也不会因此而受到相关处罚,这就让企业从根本上不注重产品的质量,更不用提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该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

2 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产品质量的提高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条件,所以必须要从根本上提高产品质量,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几点就是提高产品质量具体措施:

2.1 完善相关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首先,需要解决不同法律之间出现的矛盾问题。在对产品质量处罚力度和处罚权限的问题上,需要形成一定的标准,并根据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相关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不能让企业因报有侥幸心理而使他们的商品合格率降低。此外,要为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否则,会让商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受到阻碍,让一些违法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必须要提高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的处罚权限,避免出现多头监管、法律冲突的现象[2]。

其次,还需要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如今,我国的有关法律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相应的法律法规只能对企业起到制止作用,而没有实质性的处罚规定,这就会让法律的作用没有意义,不能较好地保证产品质量。所以,法律必须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立法,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产品质量处罚方面上的法律法规,放宽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罚权限,提高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使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问题,进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 质量监督部门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首先,需要提高质量监督部门内部产品质量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让检测人员提高法治意识,学会换位思考,努力从消费者的角度认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此外,需要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避免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出现差错,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同时,质量监督部门还需要建立内部的管理机制,在监督检测人员行为的同时,提高检测人员对产品质量检测的重视程度,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不得放过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行为。

其次,需要完善消费者投诉通道。对于商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能够通过指定的通渠道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可以在各个工作点设立投诉箱,也可以开通投诉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平台让消费者进行投诉。消费者对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有利于质量监管部门对指定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通过消费者的投诉,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对消费者的投诉给予及时的回应,面对自己工作中收到的投诉及时改进,提高消费者对商品的满意度。

最后,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估系统。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工作人员完成质量检测工作的好坏进行评估,根据部门内部、消费者的回应等相关事宜进行评估,有利于质量监督部门了解各界对质量监督的满意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评估系统还可以反省自身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并且制定改进方案,了解问题的轻重缓急并通过评估系统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避免在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出现相同的问题,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这样,即有利于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也有利于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2.3 提高产品质量的信息共享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时,要提高产品质量的信息共享,及时公布工作人员检测工作的完成情况,这样才能减少产品重复检查的现象。此外,实行信息共享还能够提高消费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理解,有利于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实行信息共享还能够让消费者了解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并且对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督,能够有效提高质量检测工作的效率,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最后,及时公布有关产品质量的问题,还能够将质量监督部门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企业和不合格商品公布在相关网站或报道上,让消费者更加了解不合格商品,知道不合格商品的源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商品[3]。

3 结语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的好坏关乎消费者的健康与否,所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对产品质量检测的重视度,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涉及内容较广,不仅需要对消费者在购买不合格商品进行事后的赔偿,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源头上的处理,在案件发生前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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