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智慧司法”建设现状的探析
2021-11-24周文莉
周文莉 李 娟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81)
信息化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瞻举措”。由于多种历史原因,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在整体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为以前都是以分散建设为主,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不一致,导致各个业务应用系统之间、各种安技防设备之间很难互通有无,基本无法信息共享和协同运作,存在数据不统一、操作不统一、界面不统一、风格不统一等多种问题,形成了“信息孤岛”,无法满足司法行政系统在新形势和新任务下的高标准、高规格要求,因此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发展实际,以科学化为统领,以专业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基础,以信息化全面落地为目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完善,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智慧司法”建设规划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建设数字司法行政,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效能,推进司法行政现代化,整合信息资源,发挥整体合力,释放信息技术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决策、执法、管理、服务工作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坚持数据引领、安全可控,坚持服务大局、深度融合,全面构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1]。
一、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提升全面依法治国司法行政能力
开展“互联网+司法行政”的有益探索,引入云计算、融合通信、视频智能分析、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进程,启动“智慧磐石”“智慧监狱”“智慧戒毒”等信息体系落地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提升司法行政业务承载能力、管理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依据,提高服务精准化、运行规范化、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司法规律与体制改革,高效地服务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做到智慧司法体系全面覆盖、互动及时、透明公开、科学智能,实现司法行政的管理精细化、指挥调度一体化、安全防控精准化、刑罚执行智能化、教育改造科学化、综合办公无纸化,提升司法质效,利于司法公开、公正、公信,提升司法行政能力的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司法行政能力[2]。
二、提升大数据慧治能力,推进司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以全局的思路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政务资源、优化司法政务流程,推动司法政务系统从分散建设走向整合共享。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梳理我省司法行政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建设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数据资源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司法政务系统云上部署,对司法行政系统内各业务系统的软硬件资源进行集中动态调配,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推动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资源平台与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依法依规集中有序共享。为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统一、快捷、精准的数据资源。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为党委、领导精准施策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
三、升级指挥系统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现代化水平
全面升级河北省司法行政指挥体系三级架构,最终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纵横联动的综合指挥体系,实现数据分析研判、指挥调度、一键全通、高效协同、全局应用、预警应急等多项功能,把指挥中心升级建设成为司法大脑。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普及应用,部署建设全省统一的四大类业务系统,构建更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信息体系[3]。
四、构建高效民生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惠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在线化,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创造性开展咨询服务、普法宣传、司法调解、以案说法等法律服务,构建便捷高效的民生法律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新型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拓展合作领域,加快与京津司法行政协同发展
坚持合作共赢理念,充分协商、有效沟通、协同推动,有力破解三地政策规章不对接、管理机制不协调、服务民生不便捷、信息交流不畅通等现实问题,切实在推动三地司法行政工作上有新的成效,在服务三地民生需求上有新的举措,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有新的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区域依法治理大格局。
加快构建京津冀区域司法大数据动态联动体系。继续着力为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继续加速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以深化服务、优化服务、强化服务为着力点,围绕中心、统筹推进,积极为协同发展进程中涉及的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民生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六、全面升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构建数字司法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攻防能力,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应急体系,继续做好数字司法的可靠性、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掌握网络安全规律,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逐步实现从被动防护到主动防控的转变[4]。
七、引进高技术人才,打造“智慧”技术队伍
引进高精尖人才,打造“智慧”技术队伍,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人员充足、素质优良、技术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数字司法人才队伍。提升司法行政系统从业人员数字化转型与全球视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智慧”技术队伍。
近两年以来,河北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智能化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可将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司法智脑与司法监管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为公安监管、司法监管,警务督察、检察监督场景核心业务提供执法督察管理、检察督察管理、指挥调度管理及智能安防管控,助力司法机关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司法管理能力、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拓展监所执法管理与监督手段,赋能司法机关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助力司法机关全系统、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地跨越式、融合式发展。
智能化为司法行政插上腾飞的翅膀,司法部将持续加强智能化建设,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靠的智能化支撑。河北司法行政系统正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把握科技发展新态势,加大现代科技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开启全省“智慧司法”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