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管进社区”实践模式研究
2021-11-24王明珠
王明珠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北京 100029)
引言
21世纪初期,由于城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群众对城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为了进一步宣传城管工作、树立城管正面形象,让群众真正了解城管、支持城管,很多地方城管队伍开始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为城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随着城管执法进社区、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工作的不断深化,其与社区治理的融合度越来越高,成为践行群众路线、深入服务基层的生动实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口迅速集聚,城市社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1]。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了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力度,提高了执法效能,改善了社区人居环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以来,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或方案,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这使得“城管进社区”面临新的体制环境和新的挑战。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考察时强调要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本文通过对部分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和访谈问卷等形式,对当前“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方式、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提炼推广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从而使城市管理与执法进一步有机结合,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1 “城管进社区”的时代背景
“城管进社区”是随着1997年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执法以来,为回应社区服务需求和提高城管执法效能需要而逐步开展起来的。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从2001年以来各地开始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并把其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繁杂,也越来越重要,“城管进社区”不再局限于社区助手的角色,逐步向社区建设管理者转变。“城管进社区”主要是通过将执法力量下沉,将主动作为的范围延伸覆盖到背街小巷和居住小区,进而提高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互通,精准掌握各类突出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置化解矛盾。“城管进社区”既是城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也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抓手,更是街道和部门协同管理的新模式。
1.1 城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要求下移执法重心,其目的是要改变城市管理中社区存在的“看得见,管不了”的顽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城管进社区” 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社区情况,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精准性,有效遏制了社区市容秩序管理中违规突出、违章频发的问题,使管理与执法相融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实现了城管执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管理与执法进一步有机结合,使社区治理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2]。2014年中共上海市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成立1号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形成了“1+6”系列文件,涵盖了上海基层社会治理和建设的各个方面。2015年4月份起,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要求每个城管中队先行设立一个城管社区工作室进行试点。上海市这一轮“城管进社区”工作到2018年底实现了全市城管社区工作室全覆盖。
1.2 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抓手
社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居住区事务类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与城管职责相关的投诉占了很大比例[3]。由于居民对城管执法的职责、程序等不清楚,相互间沟通不畅,导致居民诉求得不到及时处置解决,既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也影响了城管执法的队伍形象,还容易使矛盾激化。“城管进社区”使发生在社区的问题,解决在社区,形成了有效推动城管工作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不但使城管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还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2020年6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建司局函督[2020]692号)要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全面践行‘721工作法’,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思所盼。”
1.3 街道和部门协同管理的新模式
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十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是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美丽城市和“完整社区”需要城管部门与街道社区密切合作,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城市管理的触角伸向大街小巷、居民楼院,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城管进社区”调动了街道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拉近了城市管理与市民之间的距离,打通了解决城市问题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8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中提出了“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活动”的要求。
2 “城管进社区”的主要工作方式
目前各地城管部门根据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结合当地实际,实行了多种多样的“城管进社区”方式,本文按照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对此进行梳理。
2.1 按照空间维度分类
空间维度是指将区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下沉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小区,形成基层治理合力。进驻社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区属(镇属)、街管、街用”原则,即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相应街道(乡镇)负责,编制在区局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比较常见的是下沉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一些地方还将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小区。
2.1.1 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1)成立街道执法中队
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区城管部门向街道办事处派驻城管执法中队,实行街道和区城管部门“双重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执法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街道为主,负责人的人事考核、选拔任用征求所在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辖区日常市容巡查、违法查处和卫生整治等。青岛市李沧区按照双重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派驻城管执法中队开展日常工作,承办市、区交办的须由街道完成的城市管理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作责任;负责对派驻城管执法中队进行日常管理;各类办公经费统一划归相关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培训和业务考核;负责派驻街道执法中队在编执法人员和协勤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和执法业务培训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派驻街道执法中队的人事管理工作,中队长、副中队长的任命或调动,区城管执法局需书面征求所属街道党工委意见[4]。
目前,在一些地方还出现街道综合执法趋势,即街道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以街道城管中队为主体,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尽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居民群众最需要的执法事项划转至街道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例如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人力社保等部门选派相应人员加入,由这些成员共同在街道设立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属地管理,代表街道办事处统一行使本街道范围内综合执法权力。
(2)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导组建城市管理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责任务重,同时基层执法力量又比较薄弱,因此街道办事处通过成立城管办,将繁杂的城市管理事务统筹管理,区城管部门派驻人员会同街道开展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具体承办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辽宁省朝阳市街道组建城市管理办公室,对派驻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主要管理和制止辖区内的私搭乱建,临街建筑物晾挂,擅自饲养家禽家畜、非法张贴小广告等。
(3)北京市创新推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宗旨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事,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街乡综合执法平台,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按照“区属、街管、街用”的原则,在290个街乡建立实体化的综合执法中心,普遍采用“1+5+N”模式,即1个城管执法队为主体,公安、消防、交通、工商、食药等5个部门常驻1至2人,房管、规划国土、园林、文化等部门明确专人随叫随到,将人员、责任、工作机制、工作场地相对固化,让部门报到有平台、有机制、有资源。例如《海淀区“吹哨报到”工作机制表》中明确了报到职责、任务分工、报到时限、配备工作力量等,完善工作程序,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认真履职,配合街镇合力解决发现的问题,快速处理各类群众诉求,主管领导必须对办理诉求的结案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4)上海市组建“大站制”模式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城管执法中队曹行工作站是上海首个融合“城管执法”工作站、“路管会”管理站及“美丽建设”服务站的综合性社区管理大站。该工作站可辐射15.18 km2,涉及梅陇镇10个行政村、9个居委、20个住宅小区等主要区域。“大站制”内容涵盖党建引领、党工共建、宣传展示、窗口受理、案件处置等,突出“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不仅有镇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入驻,还将在区域党建引领下,与公安、社区、综治、房管、司法等职能部门集成合力,打造综合管理工作模式,提升街面管理服务水平。
2.1.2 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居民委员会
(1)城管执法部门成立社区城管中队
执法人员下沉到社区,是解决社区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以前碰到问题总要兜兜转转,往往错过最佳处理时机。现在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成为处置问题的重要支撑。南充市仪陇县成立了社区城管中队,工作由社区总负责,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执法队员服从社区的统一安排部署。铜陵市铜官区成立派驻社区城管执法中队。中队日常工作由各社区管理,业务受城管执法局指导,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中队负责本辖区内文明创建、市容管理、查违拆违、环保治理、油烟整治等城市管理工作,城管队员编制、身份、待遇保持不变。
(2)社区成立城市管理服务站(室)
以社区城管工作站为平台,充分发动社区组织、商家代表、小区居民和城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站(室)站长一般由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站长由城管执法人员担任,所在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一般派驻1至2名城管队员进驻工作站,定期对社区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工作台账。进驻执法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实行挂牌制度,将人员信息(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职责范围、服务时间)在社区范围内公开,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城管工作站按照统一标准和格式设立工作站的场所和标识,工作站内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
上海市虹口区为城管社区工作室提供“一名执法队员、一张办公桌、一个工作台卡、一个标识牌、一块联系牌匾、一份公示表”的“六个一”标准配置,让城管社区工作室在居民区里定点安家,让联络员定时定点地为居民送上服务。上海市闵行区为解决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偏紧的情况,会先设立社区城管工作站,然后以一个工作站对应多个城管社区工作室的方式,辐射周边居民小区,从而完成“城管进社区”全覆盖。市民可以直接联系居委会就能找到城管,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能方便联系到工作室城管执法队员,如遇执法力量不足,工作室可直接申请街道执法中队提供力量支援。
(3)街道执法力量派驻社区城管工作站
成都市新都区的社区城管工作站是街道城管办派驻到社区的工作机构,承担着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在社区的各项工作和公共服务。主要职责是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和学校开展“门前三包、联户联勤”工作。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发挥社区窗口作用,受理社区居民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及时处理并上报。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大型宣传、整治活动。
(4)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升级为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
南昌市青云谱区将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全部升级为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统一制定了《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主要职责》,编印下发了《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工作站操作手册》,以制度的方式明确了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的人员、职责、经费和考核方式,使社区在城市管理上有人做事、做得了事、做成好事,确保居民生活区庭院、楼道卫生干净,居民所需的日常生活设施有人管理、有人养护。
2.1.3 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进网格
“城管进网格”是“城管进社区”的进一步深入模式,台山市定期安排城管队员进驻各网格,并将主动服务的范围延伸覆盖到各大公园广场、背街小巷和居住小区,进而提高城管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互通,精准掌握各类突出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置化解矛盾,实现社区城管网格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目标。北京市门头沟区针对执法队人员紧张的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将辖区内的各个小区划分为四块,指定队里四名队员担任联络员,而社区方面也指定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与一名物业公司人员组成社区城管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主要通过每周会商机制和定期巡查方式展开工作,每周会商制度即每个社区城管联络员(执法队员)每周定时到社区报道,并与社区城管工作小组研究本周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事项,约定落实本周的巡查整治工作,并将上报社区工作总指挥,分队将全力配合联络员的具体工作。
2.1.4 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居民小区
“城管进小区”针对小区环境脏乱差、车辆乱停放、楼道杂物堆放、陈年垃圾、“牛皮癣”小广告等进行彻底整治和清理,一些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小区居民纷纷点赞。杭州市萧山区城厢中队就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车库使用管理,整治和消除车库环境脏乱现象及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工作,协助社区开展了针对小区的车库违规使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新塘中队与小区物业公司有效联动、合作与治理,快速处理违章搭建问题,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300余份。
2.2 按照时间维度分类
时间维度是指城管执法工作在社区的留驻时间,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常驻社区工作,二是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工作,三是不定期在社区开展工作。
2.2.1 常驻社区开展工作
常驻社区是指无论是城管执法中队,还是城管工作站派驻人员长期工作在社区,与居委会、物业公司、当地企事业单位等及时联系,及时沟通,将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这种工作方式的人财物管理有两种模式,一是人财物统一由街道直接管理,这种做法虽然受到街道欢迎,但是可能使得队员的大部分精力放在扶贫、信访、拆迁等方面,无法集中力量执法办案,而且队员的晋升和培训都受到影响,也不利于人员流动。第二种是人财物统一由区城管部门直接管理,人员的晋升、培训等由街道和区城管部门双重管理,优势是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易形成执法合力,有利于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5]。
2.2.2 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定期巡查,做好巡查区域内是否存在违建、占用公共部位、垃圾混投、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毁坏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督促小区物业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定期办公,城管执法人员定期到工作站(室),受理社区居民诉求并及时处理和答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上海市《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工作规范》中规定“坚持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北京市门头沟区社区城管工作小组主要通过每周会商机制和定期巡查方式展开工作,每周会商制度即每个社区城管联络员(执法队员)每周定时到社区报道,并与社区城管工作小组研究本周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事项,约定落实本周的巡查整治工作,并将上报社区工作总指挥,分队将全力配合联络员的具体工作。
定期交流,定期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对接互动,协助社区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执法支撑,营造和谐优美的社区环境和秩序。
2.2.3 不定期在社区开展工作
一是通过会议的形式,即由城管执法中队领导带队,深入居委会举行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居委代表、居民代表和商户代表。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听取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对居委会牵头组织的小区市容环境整治等活动积极参与,切实提高居民满意度。
二是开展“城管进社区”专项行动。宣城市城管局统一部署开展“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城管执法进社区”专项行动。现场取缔私拉电线、违规饲养家禽,拆除乱搭乱建及简易搭建,铲除占用绿地种菜,清理废弃家具、杂物等。同时,工作人员入户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保护公共环境、爱绿护绿宣传。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2020年杭州下城区开展“城管大篷车”进社区,下城区治水办联合区城管局、潮鸣街道,开展“寻味东河,共享治水成果”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的“五水共治现场活动”。
四是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阜阳市颍泉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在职党员在颍滨小区设置了宣传台,向小区及附近居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文明交通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同时,通过实地查看和与居民交谈,收集有关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急需解决的难题。
3 “城管进社区”的主要职责
为深入践行“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721工作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城管进社区”认真贯彻“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以城市管理植根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人居环境为目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城管进社区”主要具有“宣传教育、巡查执法、接诉处置、协助参与、服务共治”五大职能[6]。
3.1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开展“城管开放日”“城管队长接待日”“我是城管志愿者”等活动,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城管的职能职责、生活垃圾分类、安全用电用气知识等,更好地为居民开展咨询服务和普法工作,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增进社区居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7]。二是邀请社区居民、志愿者、公益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深入城管日常工作一线,向社会公众展示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和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大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施工工地、个体工商业户的联系,见缝插针地开展宣传工作,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打好群众基础。
3.2 巡查执法
巡查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队员要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地理位置、社区内重点单位等基本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市政设施、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小区物业、广告(含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务进行监督、巡查和管理,督促整治社区“脏、乱、差、违”现象,及时掌控违法违章行为的动态和苗头,查处城管领域违法行为,确保社区内“新增问题零增长,遗留问题负增长”。
3.3 接诉处置
“城管进社区”拉近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之间的距离,了解社区居民城管执法方面的诉求,解答居民疑惑,并及时受理,使城管工作关口前移,变被动为主动,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苗头、解决问题。上海市虹口区城管通过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24 h城管服务热线等方式,全天候受理市民群众诉求,及时受理、解决、反馈社区群众反映关注的问题,旨在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
3.4 协助参与
参与社区共建,协助社区组织普法教育、美化环境、扶贫帮困、文化娱乐、社会调研等工作。例如上海市闵行区曹行工作站的城管队员成为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在小区成立“绿口袋”垃圾分类志愿者微信群,引导小区党员、志愿者等骨干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上饶市定期与社区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志愿者服务、社区结对共建等活动,安排城管队员定期参加社区组织的“议事会”,积极配合社区解决一些“急难愁”问题。如今,“有事找城管队员帮忙”的理解正逐渐在社区居民心中生根发芽,社区餐饮店乱排污水、小区居民违章乱搭建、破坏房屋外墙外貌等违法行为也明显减少[8]。
3.5 服务共治
协调指导社区建立自治管理机制,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调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上海市黄浦区加强与物业企业、业委会等单位以及社区志愿者的协同合作,会同各方力量成立联合巡察督导队,推进建立“弄管会、路管会”等社会自治组织,为促进社区共治自治奠定基石,群众满意度和支持率不断提高。
4 “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机制
4.1 构建快速高效的响应处置机制
“城管进社区”强化到基层一线、到群众身边解决问题的导向,全面把握社区城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回应并办理群众诉求,做到闻风而动、全时响应、接诉即办,对需要采取执法措施的,及时固定证据、果断处置,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第一时间到位,影响第一时间消除,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畅通听民声解民困的“开头一分钟”[9]。上海市虹口区川北中队在社区工作室中落实“3+1+1”推进法,“会诊”居住小区内出现的“疑难杂症”,由城管队员、居委会干部、职能部门各1人组成3人调查小组,实地了解情况后进行“会诊”,在1周内形成详细处理情况,1个月内开展随访反馈,确保“疑难杂症”得以根治。
4.2 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
4.2.1 公示制度
社区建“城管进社区”指示牌,设置政务公开栏,公示城管队员联系电话、照片、所在中队、监督方式、承诺事项等信息。统一印制含有城管执法主要职责范围等内容的服务指南或联系卡,放置在社区工作站,方便社区居民取阅。
4.2.2 接待制度
对于居民群众来访、来电,不论是否属于城管执法职能范围,派驻城管队员都要热心接待,并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当场办理、转告受理、代行受理、告知路径、耐心解释”要求,做好接待服务,让居民群众切实感到温馨、办有所托,同时做好接待记录。难以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记录和初步调查,及时上报城管执法中队。
4.2.3 办案制度
对于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进驻的城管执法队员在社区城管服务站即时解决;适用一般程序或者中等程度的案件由城管执法中队协调解决事项;重大案件由局分管领导在城管系统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分管局领导无法协调解决的,由局主要领导协调解决。
4.2.4 台账制度
“城管进社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台账,记录进驻社区的基本情况、工作动态等,即:城管社区工作站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本、案件登记本、信访诉求工作登记本等。定期对社区的管理和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台账中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定期向居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2.5 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例会,总结讲评工作情况,分析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必要时召开相关部门社区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街道、辖区有关单位等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4.2.6 培训考核制度
运用多种形式,分类、分期组织开展培训,打造纪律严明、执勤规范的城管队伍形象。属地城管部门(中队)、社区干部对服务站和派驻队员进行日常考核;属地城管部门对辖区各中队城管进社区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中队的绩效考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各市(区)社区城管服务站建设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抽查,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将信访投诉的及时解决情况和重复投诉情况严格按照考核明细进行考核[10]。
4.2.7 建立社区城管志愿者工作机制
建立社区城管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市容环境自我管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减少社区市容环卫违章行为的发生;对乱搭乱建、毁坏绿化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遏制违章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充分发挥社区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作用,通过社区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编制简报、知识讲座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取得广大居民对“城管进社区”工作的支持和参与,营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的新风尚,有效增强全民城市意识,努力形成社区居民人人主动关心、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4.3 构建畅通高效的协商沟通机制
“城管进社区”作为社会治理专业化的有效途径,通过提供城管执法保障支撑,积极引导居委会、物业参与社区治理,多网协同、多方联动,从源头预防、化解隐患和矛盾,逐步建立形成协同治理机制,实现城管执法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江西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协调,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社区居委会干部、进驻城管队员、物业公司代表、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联创联建、环境整治等活动,对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社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损绿毁绿、张贴小广告、流动商贩等城市管理问题,进驻社区的城管队员联合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劝导。定期听取群众对社区管理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
4.4 开展社区事务共商共治工作机制
以社区为基础,以群众为主体,激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热情,城管、社区、物业共同引导群众开展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社区环境改造尊重群众的意见,举办社区居民协调会,为居民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改造方案提前公示,改造过程全程参与,改造效果群众满意,做到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引导社区居民建立行为规范,敦促社区居民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生活习惯、低碳的环保习惯、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和谐融洽的社区氛围和整洁干净、环境优美、宜居宜人的社区环境[11]。
4.5 推动数字城管进社区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以社区城管服务站为依托,将数字城管延伸至社区,为群众提供城市基础数据查询服务,并不断丰富完善数字城管平台的功能和应用,与智慧城市各个功能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信息服务。同时,在社区组织的协助下,加快建立社区城市管理台账,尽快摸清社区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现状,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城管工作有效性奠定基础。
上海市虹口区城管社区工作室紧紧依托“智慧城管”系统,一方面充分运用网上勤务、网上办案、网上诉处等功能模块实现了社区工作、勤务执法、投诉管理等24 h的全天候痕迹化管理,指导各街道中队在社区工作室设置签到点,联络员根据要求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开展投诉处置及执法办案等工作,有效提升城管执法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也有效提升了百姓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度与信赖度;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全区205个居委“一居一档”数据库,全面排摸居住小区内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为社区工作室进一步发挥社区治理能效,综合提升小区治理能力,实现住宅小区的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5 结语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就是基层治理。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以及居民生活的共同体,是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中之重。当前“城管进社区”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提高了执法效能,改善了社区人居环境,调动了街道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拉近了城市管理与市民之间的距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将继续结合各自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城管进社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工作机制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