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
2021-11-24王迅英
王迅英
(重庆市佳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401320)
一、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概述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而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指的是建筑企业在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内,完成和承担施工项目的建筑服务,从而形成应向建设方收取的工程结算价款。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企业与建设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施工方一般为弱势方,对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建设单位一般要求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为无预付款及材料备料款。而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周期长,前期项目上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费用就需由施工单位垫付,从而形成了建筑企业的应向建设方收取的应收账款。
2.建筑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需要按照工程进度的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而建设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一般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支付比例(一般为工程进度款的65%-85%之间)支付工程进度款,差额部分自然而然就会形成应收账款。
3.工程项目完工并与建设方办理结算后,作为施工方,建筑企业具有承担质量维修的义务,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一般建设方需按工程结算金额的3%留作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质量保证金期限一般为2-5年,从而形成了质保金的应收账款。
(二)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的收入一般与应收账款息息相关,应收账款的周转率高低能反映出企业管理层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效率。良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能大大的减小企业坏账损失的风险,合理的应收账款,能使企业的发展趋于良性,也使财务风险逐年降低。所以,企业的应收账款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时审查不严
相对于建设企业而言,建筑企业作为合同乙方,往往处于弱势方;在项目中标建筑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建筑企业往往尽快组织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进行项目前期的施工安排及布置,而对双方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企业重视度不够,合同签订过于随意。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对建筑公司的资金影响尤为重要。
当建筑企业应收建设方的月工程款,不能满足项目的月支付情况时,为维持工程项目的持续性施工,建筑企业需自行垫资。当建筑企业资金不足时,就会涉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导致公司融资成本不断地增加。当建筑企业为项目过多的垫资时,相应的会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长此以往,会增加公司的财务经营风险。
(二)虚增公司营业利润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需要按照工程进度的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项目人员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向建设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产值,而建设方项目人员收到建筑企业申报的工程进度产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项目的实际形象进度与合同条款确认产值的金额之间又有一定的差异,比如项目实际形象进度为挖方50立方米,而建筑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核定挖方量为30立方米,此部分形成了建筑企业虚增的应收账款。
财务人员根据项目人员提供的内部形象进度产值,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当期应收账款,而此时的工程产值,未得到建设方的审核确认。财务账上确认的应收账款大于实际应向建设方收取的应收款项,且应收账款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企业在对外提供企业经营成果时,会导致公司收入的增高,虚增营业利润,使企业的财务数据不能完整的体现工程的经营成果。
(三)缺乏健全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和考核制度
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如何承接项目,而忽略了对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缺少了对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视,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未进行定期的清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不够。当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对公司应收账款不够重视时,公司内部基本也没有一套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相关人员在收款过程中,无制度指引,无法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导致很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从而形成坏账。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主要由项目的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及项目质量保证金等组成;财务人员认为款项是项目发生的,收款催收事宜相应的应该由项目人员负责;而项目人员认为项目只需要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及工程进度,对收款支付事宜应该是财务的责任,彼此相互推诿,导致对款项收支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不明,从而使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缺乏主动性。而且,企业中很多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与项目部人员没有及时地沟通对接,导致财务核算与工程施工进度严重脱节,后期的考核中也未将应收账款的收款纳入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中,对于拖欠的款项没有具体负责的人,以致没有员工真正关心拖欠的账款是否及时到账,导致欠款数量不断上升。
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关注合同的订立,防患于未然
建筑企业在收到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联系建设单位人员沟通合同事宜,及时的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避免在合同签订前进行施工。
建筑企业的合同签订,不单单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这个需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审核:涉及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等条款时,需项目部和工程部人员会签;涉及工程造价、工程款项的支付结点、结算方式及合同税率的,需财务及成本管理人员会签;涉及违约责任及诉讼纠纷条款时,需法律专业人员会签;合同条款中的支付结点、结算时限是形成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的主要因素。对财务而言,需重点关注合同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确认条件、收款期限、合同税费等条款,加快工程进度款确认和及时的回款,减少建筑企业的垫资情况,如建筑企业的合同条款中签订了预付款或材料备料款、以及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要求建设方支付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款项,建筑企业在施工前期就有可利用的项目资金,从而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垫付。有利的合同条款能加速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使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二)加强应收账款核算管理
建筑企业在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应收账款的同时,需确认相应的税金及收入;如果应收账款确认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从而导致企业确认的税金与收入相应的有所偏差,当差异大时,往往会引起相应税局的关注。
项目人员向建设方申报工程进程产值的时候,根据合同条款申报产值进度要求,把应计入本期的产值及时地向建设方申报,不能计入本期或应计入下期申报的产值,需分别计入下期申报;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审核结果,提交财务进行产值暂估,计入公司应收账款。如果建设方不能在当月完成项目的产值审核,项目人员应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尽量提供一个与审核产值相近的数据作为当月的进度产值,待下月进行调整。
此时财务账上确认的应收账款数据,已经接近于工程实际的产值金额,当项目完工办理结算后,应收账款数据不会有较大差异的变化,对经营者提供的财务数据将更加准确,同时也能更好地利用公司的资金,寻求进一步的发展。
(三)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考核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筑企业需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财务管理部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利及义务,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应收账款制度中,需明确项目工程款回款的第一负责人为项目经理,财务人员配合项目人员催收项目工程款项的收回。
建筑企业拥有自身的特点,施工项目周期长、项目现场主办人员、业务经办人员可能发生变化的频率高,形成巨大的风险。应收账款的定期清查,是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对应收账款风险管控的有效方法。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定期清查方式为双方对账和账龄分析法。财务人员应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分别登记项目合同台账或收支台账,详细记录施工项目的收支明细,并随时关注项目发生的资金动态。财务人员应经常性的与施工项目部人员进行沟通,或定期地到项目进行检查,准确掌握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如果发现建设方未按合同条款支付应收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时,财务人员应积极的告知项目经理或相应经办人,查明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款的原因,配合公司内部人员或主动的追踪相应款项的回款情况。
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质量保证金部分,一般期限比较长,账龄越长,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会加大,且逾期的应收账款极有可能形成坏账,建筑企业需针对各种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建筑企业应把企业应收账款回款计入内部考核目标中,项目经理部需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好项目工程款回款的管理策划,定期召开工程款回款推进会,有计划、有目标的收回公司的工程款。
四、结束语
总之,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金额大、账龄长且收款困难等问题是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应收账款确认的金额,与建筑企业的收入、税金息息相关,且应收账款的回款困难大大的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制约了企业的经营发展。建筑企业对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公司管理人员需意识到应收账款的管理,关系到公司资金的安排,对公司拓展新业务及节约资金利息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