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2021-11-24谢龙
谢 龙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长期以来,司法警校毕业生就业率低、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脱节等一系列问题成为阻碍司法警校发展的重要障碍、困扰司法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重要阻力。为此,2018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成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政策渊源,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新时代司法行政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这也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支持,公安院校便捷入警机制的率先实行,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构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一、当前司法警校便捷入警的基本模式
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政策已经落地实施,从院校范围来看,全国一共有16所司法警校被纳入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中,包含一所部属本科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15所省属专科院校。从专业层次上来看,分为三个层次,研究生专业只有一个,即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法律硕士(仅限监所管理与罪犯矫正方向)。本科专业四个,即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查学、监狱学、禁毒学(新增)、司法警察学(新增)。专科专业六个,即行政执行、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
意见指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的招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该意见将司法警校便捷入警的权限交由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具体实施中呈现出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参与公安司法联考,各省司法厅单独给本省生源并且是纳入便捷入警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选择,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选择岗位,和公安联考的选岗基本类似,入警率较高,几乎达到了一人一岗。
第二种模式,参加省公务员考试,目前落地实施便捷入警的省份,几乎都是按照当年便捷入警专业毕业生的数量设置一定的比例岗位,仅允许便捷入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设置岗位专业和院校限制。
由于2018年意见制定之前,各省属警校已经招录了大量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学生入校之前没有严格执行男女比例和体检体测标准,导致2019年以前入校的便捷入警专业学生水平存在良莠不齐、男女比例失衡的局面,给各省的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招录带来了很多挑战。2019—2021年三年的便捷入警机制的构建与探索为解决专业人才培养的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弹性空间。
二、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虽然已经构建,并且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招录模式,但是由于司法职业教育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自上而下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导致存在问题比较多。
(一)便捷入警专业毕业生的入警率不高
从目前的各省属司法警校的情况来看,入警率基本在30%左右,而省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入警率在90%以上,司法警校的便捷入警专业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入警率相比差距太大。同样的便捷入警政策,司法警校便捷入警率低,是一个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对于将来学生招生质量影响较大,甚至影响到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所以必须千方百计提高专业人才入警率,提升社会知名度,增强专业吸引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我们司法行政队伍之中。
(二)缺乏科学完善的便捷入警招录体制
目前,相对于公安联考,司法警校的便捷入警招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单位负责,各省的政策缺乏统一性,没有形成很好的联动机制。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联考,为衡量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参照,而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政策,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很难打破地域限制去衡量司法警校培养的学生质量和水平[1]。科学统一的便捷入警招录机制既是科学选拔新时代优秀司法行政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司法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依据,能够为司法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个放眼全国的重要平台。
(三)招录对接的院校和就业范围有待拓宽
从目前的实施的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来看,各省基本政策是和监狱、戒毒系统对接,成为入警的主要渠道。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警岗位招录很难对接,只有像江苏省等省份有极少数的岗位设置。从院校来看,司法警校便捷入警目前只涵盖了16所司法院校,除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本科层次,绝大部分都是专科层次,还有部分省份的司法警校为中专层次。部分省份由于院校改革的原因,司法警校被改制为公安院校,比如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广西警察学院,这类学校被改制为公安院校,接受公安厅领导,但是仍然保存着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还有像山东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大学、福建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设有监狱学本科专业,虽然培养的是司法类本科专业人才,但是没有纳入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范围中。
三、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新探索
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政策的落地实施,给司法警校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福音,各省相关部门的探索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相关的范例,但是当前的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仍处于一个没有统一招录机制的无序状态。
(一)全国司法联考的可行性分析
2018年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政策落地,2019年符合条件的司法警校开始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招生。2019年以后招收的便捷入警专业学生的水平和素质大大提高,部分省份的录取分数线达到了本科线,良好的生源质量和科学的招生计划为统一实施全国司法院校便捷入警考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体系?笔者认为从2022年开始,全国纳入便捷入警的司法警校可以统一组织实施全国司法院校联考,经过三年的过渡和摸索,已经具备了统考的条件。
(二)扩大全国司法联考涵盖的院校范围
目前参加公安司法联考的只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这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符合条件的15所司法警校纳入司法联考中。考虑到甘肃、辽宁、福建、广西、陕西等省份没有隶属于司法厅的司法警校,但是相关公安院校、政法院校又有相关的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可以考虑将这些非司法警校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纳入司法联考中,既解决该省司法行政人才紧缺的问题,又能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支持[3]。所以笔者建议扩大便捷入警的院校范围,以专业为依据将部分省份公安院校、政法院校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纳入便捷入警的范围。
(三)全国司法联的模式初步探索
参照文件精神和公安院校公安联考的模式,当年毕业的司法警校便捷入警专业的毕业生统一参加司法联考,笔试成绩=行测+申论+专业知识。行测和申论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命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应该具备的基本公务员素养,专业知识由司法部人事部门组织业内专家进行命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应该具备成为一名优秀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的基本专业知识。面试由各省公务员局和省司法厅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侧重考查考生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岗位是否相匹配。考生的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半,所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然后按照一定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测。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合格的人数,然后根据综合成绩选择志愿岗位,由填报的单位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由省司法厅统一公示录用名单,由所在单位办理录用手续,最终实现由一名司法警校生向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转变,实现人民警察梦,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