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强化”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2021-11-24刘建明
□ 刘建明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将组织路线对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求落实到具体条文中,为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必须突出“四个强化”,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扎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奋力开创新时代组织工作新局面。
强化思想认识,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制定出台《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党内法规中关于组织工作的空白点,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条例》落实到底、贯彻到位。
强化党的领导,在夯实组织体系上下功夫。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职责所在。因此,学习贯彻《条例》,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党组织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组织起来,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社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贯彻落实《条例》,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组织工作领导体制,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条例》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体系保障。
强化学习宣传,在注重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贯彻执行《条例》,首先必须学深学透《条例》。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工作。要毫不放松抓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准确把握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各项要求搞清楚,把各项规定学扎实,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从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要多种形式抓宣传,抓住《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利契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和新时代组织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让党员干部人才和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要统筹安排抓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作为党组织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
强化责任落实,在增强执行实效上下功夫。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把关定向,不断提高强组织、抓班子、带队伍、育人才的能力,努力为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对《条例》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以纪律的刚性约束推动《条例》落实落地,保证《条例》刚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