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背景下《民法学》课程建设的实践探索
2021-11-24曾丽
曾 丽
(贵阳学院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一、《民法学》课程的定位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民法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生14门基础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的主干核心课程。鉴于民法内容博大精深,大多数高校的法学院将民法课程体系化,分别由“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五个部分组成。民法课程体系建设能对整个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尤其是私法类专业课程的建设起到带动、示范作用。[1]
民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的部门法。民法的学习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执业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门课程需要学生理解记忆的知识点多、概念抽象、专业性强。[2]在以教师讲授为主导的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不深入,掌握不全面,难以形成规范的法律思维,更缺乏民法实践能力的训练。民法教学中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一是学生基础理论理解不透彻;二是学生民法法律思维欠缺;三是学生民法应用能力弱。
二、《民法学》课程建设的方法与路径
以上述问题为导向,以改革理论课堂和开拓实践课堂两手抓为策略,实现培养学生夯实的民法理论功底、规范的民事法律思维、初步的民法适用能力的建设目标。引入“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理念,整合已有教学资源和优势,建立校内课堂、竞赛课堂、实践课堂和网络课堂,从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学体系三方面进行改革。经过改革,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有明显提高,同时在带动其他专业课程建设上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具体方法和路径如下:
(一)教学理念和教师角色定位的转变
通过校内外的学习和交流,领会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改革的精神,调研优秀院校的成功教学经验,深入学习“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理念。教师深刻认识到摒弃“填鸭式”,充分释放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是解决民法课程三大主要问题的根本。确定“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理念在民法课程中践行的具体措施。民法教学中知识的传授只是最初级的目标,思维能力、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更为重要。教师的角色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并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经验、方法的指引,因材施教,助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志趣和能力。
(二)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改革
1.开拓“以学生为中心”的民法实践教学新模式。在完成学生实践意向问卷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将实践教学的重心从外派学生转向引进案源和实践进课堂。最终确定以学生独立办案为核心,双师型教师全程指导为依托,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大赛为辅助的实践教学新模式。通过引进民事案源,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双师型教师(律师+教师)全程指导学生以公民代理身份独立办理民事案件。通过案例讨论沙龙,组织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案件讨论,对教师和学生的专业成长均大有裨益。同时,将学生独立办理的民事案件,融合到理论教学课堂,以精品案件带动理论教学,辐射全部学生。教师全程直接参与指导,学生“真枪实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对法律执业能力需求和个人定位的感知前所未有地真切,对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前所未有地高效。传统模拟庭审大赛由学生参与,教师评论,改革后模拟庭审大赛由双师型教师担任模拟法官,并评论。教师分别指导原被告双方的学生进行民事法律关系梳理和论辩技巧的指导。引导学生在诉讼程序上更准确,在实质法律关系上把握更透彻,真正起到了通过模拟庭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作用。
2.“以学生为中心”改革理论教学方法、拓展民法理论教学课堂。(1)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建立。以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为目标定位,选取民法中适合录制慕课视频的核心知识点录制视频。视频录制融合课程思政建设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性、高阶性思维能力为导向。每个视频均以动画案例导入,逐层规范分析呈现知识体系,并以讨论式、项目式问题作为课后作业。线下课堂通过慕课中课后作业的讨论,教师引导答疑,进一步拓展思维,建立知识体系。(2)庭审式课堂教学。庭审式课堂是为了突破学生应用性知识的学习困难,在课堂内根据知识点量身设计案例,学生分组担任法官、原告和被告,将法律知识点的记忆理解和应用融为一体。庭审式课堂主要应用于民法侵权责任部分的教学。(3)辩论式课堂教学。辩论式课堂是为了突破民法中的重点难点理论性知识。通过学生分组讨论的形式,将论辩思维应用于知识的理解。
3.确立“感同深受”式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完善素质教学体系。在专业理论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以“教书育人”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实施课程思政改革。(1)确定“感同身受”式民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鉴于民法是最贴近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部法律,以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情感为基础设置案例,引导学生在生活情景的感同身受中,学习民法知识,体会民法自由、平等、诚实信用的精神,树立“学法以爱人,用法以助人”的价值追求。(2)从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案课件编写等各方面融入课程思政建设理念,将课程思政教学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践教学、讨论作业等各环节。
(三)课程教学内容优化
1.基于教学理念的更新,调整民法课程教学内容。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服务于实践课程、理论课程和素质课程改革的目标,民法课程教学内容得到了实质性地优化。(1)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层次的目标,并以目标为导向,修订课程教学大纲。鉴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关系两个部分的知识在培养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上的突出作用,课程教学大纲中增加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两个部分的授课时数;鉴于民事主体和胎儿利益保护两部分在培养学生价值观上的贴切作用,教学大纲修订中将这两部分知识点提前讲授,以建立学生对民法的亲近感。(2)教学设计中按照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融入能力培养和思政建设,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充分利用音频、视频、生活案例的设计,引导学生在生活场景中“感同深受”走进民法知识,自然而然地将思政课程建设引入课堂教学。例如,在“胎儿利益保护”的知识学习中,通过探讨腹中胎儿是否享有已故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让学生的法感情得以调动,正确认识“法不外乎人情”中的“人情”。同时借助生活案例将民事主体制度和继承制度串联起来,将法律解释方法之体系解释方法呈现出来。学生既有情感的调动,也有思维的活跃,自然掌握了关于民事主体和继承的基础知识,以及体系解释的法律适用方法。(3)基于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的修改,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录制慕课视频,美化教学PPT。基于学生视频学习注意力容易分散的规律,慕课视频的制作定位于服务课堂教学。根据长期民法教学中发现的学生学习的难点,以视频教学辅助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并通过视频中的动画案例和课后题设置,为学生自主学习、思考提供方向和指引。学生在整套视频课程的指引下自主学习,完全有可能建立属于自己的民法知识体系,并从中培养解释与适用民法的思维能力。
2.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与时俱进更新教学内容。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对民法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进行修改。其中,重点增加人格权编的内容,并在合同编中增加了保理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等新内容。物权编中增加了居住权保障制度等内容。侵权责任编中增加了数据信息侵权等内容。
(四)教学资源建设和利用
1.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和教学PPT优化利用。根据“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和修订后的民事立法规范第一时间更新民法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和教学PPT后,将其通过民法App分享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知“剧本”,做好担当“主演”角色的准备。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均有章可循,并省去了传统式教学模式下繁重的知识性、重复性笔记。学生可以进一步高效率地将笔记聚焦在理解性、思维性和方法性笔记,以及思考成果整理笔记上。将学生从机械性“抄笔记”中解放出来,也为学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和完善自主学习作业节省出时间和精力。
2.民法练习题库建设和利用。以教师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建设民法题库。题库以服务和引导教学为定位,用作课堂教学的辅助和教学效果的实时考察。在教师与学生一起建设民法题库的过程中,学生将对民法重点知识点的理解更进一步深入。题库建成后,每年组织题库项目组根据立法的更新对题库进行更新,让更多学生受惠于作为“出题人”视角对民法知识的深入理解。题库中每一道题均列明答案和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方便学生自主学习和讨论。逐步根据学生使用情况,依托学生智慧,进一步完善题库的解析和题库中案例类题目的设计。题库的不断建设的过程本身成为学生历练学习的平台,题库的使用既为学生提供检测方法,更反哺于题库的进一步完善。建设和利用的良性循环,让题库“如源头活水般”为教和学输送营养。
3.慕课视频和民法App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利用。慕课视频所选取的知识点应是启发式、引导式、案例式教学知识点,学生可以通过多次反复的视频观看对知识点获得不同的认识。慕课视频既适合课前预习,也适合课后复习和知识点应用方法训练。民法App上学生之间,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及时互动,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了随时答疑解惑的平台。慕课视频和民法App网络教学平台已经成为民法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4.网络教学资源整合和利用。教师通过将优秀的网络教学资源和平台推送介绍给学生,进一步为教学以及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搜集资料提供了“智库”。具体包括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App、超星视频资源、全国企业信息信用查询系统、民商法律网、法信民法小程序、北大法宝、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等等。引导学生循着问题,在网络咨询中寻求答案的过程,既能拓宽学生的思维面,更能引导学生甄别、删选网络信息,为建立学生在网络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信息甄别判断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民法教学案例开发和利用。教学案例在民法的学习中,对培养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等综合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本科学生作为民法初学者的现状,原版的民事判决书对学生而言过于庞杂,不利于学生从中感知民法适用的精髓和规范适用民法的逻辑魅力。学生也容易因为畏难情绪放弃案例的阅读。鉴于此,教师以真实民事判决书为背景,以服务于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为原则,自主设计贴近学生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的案例。通过在慕课视频上以动画形式呈现,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探索的动力。通过在慕课视频上呈现案例分析的过程和方法,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无限次地体会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并结合视频中引导性问题、延展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练习、巩固已掌握的案例分析方法。
三、课程建设的预期效果
(一)“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理念不断深化
课程建设实施中不断探索“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引领下的教学改革,课题组成员深切认识到新教学理念下教学相长的魅力,同时也在具体改革中,将不断深化对新教学理念的认识,为不断探索的教学改革提供了动力和方向。
(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践行以学生独立办案为核心,双师型教师全程指导为依托,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大赛为辅助的实践教学新模式。学生“真枪实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培养的问题意识,让学生对法律执业能力需求和个人定位的感知前所未有地真切,对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前所未有地高效。
通过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案例资源的建设,使得学生可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知识,并将所学知识进一步应用于待解决的问题。如此良性循环,在巩固自主学习能力的基础上,逐步积累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民法思维能力
基于线上线下教学的配合衔接,以及评价体系的改革,学生基于被动地学习根本无法完成民法学习任务。加之,在教师以学生为中心的悉心引导下,配合案例资源、视频资源、民法App、题库资源、网络资源等教学资源的辅助,学生既有自主学习的压力和动力,也有自主学习的方法指引。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获得的成就感反过来进一步生成自主学习的内生动力,最终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探索自主学习的方法。通过对慕课视频中问题的探索,课堂讨论和书面研究报告的撰写,学生在具体案例中,不断训练规范的民法思维,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适用也逐步深入。
通过庭审式课堂和辩论式课堂的教学,以及模拟法庭大赛和辩论赛中的理念,引导学生在原告、被告和法官之间不断切换身份,当学生发现同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思考方向和结果也可能不同时,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创新能力和站在他人角度考虑问题的共情能力均得以培养。
(四)培养学生判断能力与职业定位
通过为学生提供网络教学资源,并在学生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甄别、搜集和理解对解决问题有用的信息,大大提高了学生认知信息爆炸时代甄选信息的重要性,从而引导学生自觉自主地培养信息判断甄别能力。从期末考试成绩来看,虽然期末考试加大了理解型、应用型题目的分值,大大缩减了纯记忆型题目的分值。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仅没有因题目灵活性和难度的增加而降低,反而增加了。通过自主学习和“独立办案”等实践环节的训练,多名同学都因为在校期间独立办案的历练,毕业后坚定地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并在短时间内独当一面。
(五)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与法律价值追求
通过“感同身受”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民法贴近生活的优势,以生活案例创造情景,培养学生“学法以爱人,用法以助人”的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才能深切地感知公平和正义对法治的重要性。
通过对法律援助案源的深入开发,首先,选择自主学习能力最强的同学组成办案小组,在双师型(教师-律师)教师的指导下,培养自主办案能力。其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组织一批学习能力较强的同学组成案件讨论小组,为办案小组的同学建言献策。最后,教师通过将法律援助案件与课堂教学内容的结合,以课堂教学形式开展案例大讨论。既将学生经受的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做成了净瓶案例,也逐层辐射到所有学生,更在学生群体中形成了一段时间的共同讨论话题和焦点。学生在讨论中共同进步,优秀学生的带动作用得以凸显。
四、结语
通过对教学理念和教师角色定位的转变、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利用,构建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学三位一体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具有契合民法教学规律的鲜明特色。1.教学理念与方法上,民法课程建设的过程就是“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理念的实践过程,经过三年的建设,该理念已经深入到民法课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并形成了一系列联动式的教学方法。2.教学体系上,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颠覆了原来单以授课式方式开展的理论教学,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3.教学模式上,基于民法慕课视频和民法App的建设,改变了原来单一的课堂教学模式,实现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基于学生特点和课程特色量身打造的慕课视频,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了引导和支撑。4.教学资源上,教学资源不仅包括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参考书目等传统教学资源,更包括网络教学平台、慕课视频、专业类官方网站、民法学习题库、常用网站等网络资源。网络资源的合理运用是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