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视域中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探析
2021-11-24裴宇
裴 宇
(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西 赣州 34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从温饱不足到解决温饱,从总体小康到现在全面小康,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和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美好生活美不美,小康全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十九大将“美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凸显了清洁美丽的环境对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重要意义,也凸显了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发展在新时代美好生活构建中的重要战略位。
一、绿色发展的内在价值旨归
美好生活需要经济的发展,发展的价值在于它能给人类带来物质的享受和精神的丰富,在于它能够给人类提供给高度自由的享受空间。发展也会伴随着一定的问题,几百年来,在把物质利益需求满足当作至上“美德”的发展过程中,不计其数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带来的生态问题以井喷式迸发出来。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出现迫使人们反思以往的发展价值,做出新的价值选择,绿色发展正是在对以往的反思中,寻求更加天然健康、更加适度和合理性发展的价值选择。
所谓绿色发展,即超越旧式发展模式,在生态和资源可接受范围内,将生态保护纳入发展重要考量范围的新型发展模式,其核心关键词是和谐、效率、可持续。发展加上“绿色”一词的修饰,使发展一词超越了单纯的“经济”领域。[1]绿色发展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长的“效率”问题,还潜藏了诸如“生态”“循环”“持续”“和谐”等内在规定。“发展”与“绿色”的结合是人的生存环境与生活状态的结合,其价值追求和实践目标可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寻求经济发展与生态可持续的良性互动。绿色发展是兼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与人类发展高阶段相适应的发展理念。要求摒弃GDP至上的思维方式,综合考量发展伴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在满足社会发展的前提下,追求发展的可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绿色发展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共荣共生是马克思的基本立场之一,与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契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早期的对自然的完全依赖和恐惧,到近现代的人与自然相对立。发展问题的出现,使人必须学会与自然界和解,绿色发展是上升到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是人与自然和解的现实体现。
二、绿色发展之于新时代美好生活的价值阐释
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凸显,拥有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更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2]。绿色发展不仅以实现美好生活为目标,也是美好生活实现的动力基础,美好生活的底色就应该是绿色。
1.新时代美好生活是绿色发展的主旨意蕴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追求美好生活实现的历史,任何社会制度和形态的发展,都是以承诺人民拥有美好生活为前提。正如德尼·古莱所说:“虽然发展可以作为经济的、政治的、技术的或社会的现象来研究,但其最终目标则是存在本身,为全人类提供充实美好的人类生活机会。”[3]一种发展形态好坏与否,突出体现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满足上。
从古至今,虽然不同哲人对幸福生活给出的定义不同,但毋庸讳言的是,幸福生活必定不是单一某方面需求的满足,而是包含物质、精神、生态等多方面的完整性状态。[4]近代以来物质主义的泛滥,将这种整全性的状态理解为欲望的释放和物质的挥霍,这种物欲的满足迫使社会不断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自然开发和掠夺,由此造成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绿色发展作为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人类社会新型发展方式,本质上是在经历了农业时代的敬畏和服从自然、工业时代的征服自然之后,否定之否定的价值选择的结果。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从根本上是着眼于发展实践中人类需要的满足与生态约束和资源的付出等综合性考量,追求一种包容性、可持续性增长理念支配下的有节制的发展。其主旨意蕴在于破除物质主义带来的人的生存境遇的困境,确保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破除单纯指向物质财富增加的经济活动,关照人的主体生存境遇,在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转变单纯的经济活动为具有价值含义的伦理活动与经济活动的统一,实现人由生存向生活本质的复归,促进人们美好生活的实现。绿色发展是社会生产力提高和社会发展更高阶段相适应的产物,对绿色发展坚持不懈的实践,必将会把人类生存与生活方式引向更高、更合理的境界,即相比过去好生活的更美好生活,新时期人民美好生活实现毋庸置疑是社会主义生态道路和绿色发展的主旨意蕴。
2.新时代美好生活以绿色发展为必要前提
好生活离不开好发展,美好生活需要绿色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体性”和“共生性”,建立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基础上的美好生活是空洞的和不切实际的,美好生活的实现必定要以美好生态和绿色发展为前提。
一方面,绿色发展能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作为生物体存在的人,首先必须依靠自然提供的资源而生存,“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5]人类通过劳动这一中介性手段,从自然中获取生活资料,失去这一基本的物质保障,生存都无从谈起,更谈不上美好生活。不仅如此,自然环境能够直接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自然条件的差异会促使人类生活多样化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不可能离开自然界这一前提。绿色发展强调在合理开发自然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建设,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运用各种技术和手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附加污染物,要求消费绿色化,破除无度索取和占有的消费异化,协调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冲突,将人的逐利活动与服务美好生活的伦理行为结合起来,使自然不仅是获取财富的对象,更是人类共同的美好家园。如果说美好生活的“好”体现在富足的物质基础上,那么代表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的“美”则体现在以绿色发展催生的人与自然和谐之美上。
另一方面,绿色发展能够为美好生活提供可持续性健康循环的动力。绿色发展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人是绿色发展的参与者和践行者,同时又是绿色发展成果的享用者。传统以物质主义为取向的发展方式带来的环境问题,既影响当代人美好生活的实现,又会造成代际不公,即当代人过度消费自然资源并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的后代人不能实现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可能性。绿色发展不仅能为当代的美好生活提供基础和动力,还能继续为后世的美好生活提供良好条件。一是绿色发展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大量的绿色财富,使后世的生产生活有良好或更加美好的环境;二是绿色发展能为未来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健康的劳动力。环境的好坏与青少年的健康发育息息相关,不良的生态会给青少年成长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绿色发展在留下“绿水青山”的同时,平等地关怀和尊重每一个公民的生态权益,即为现实美好生活提供前提条件,也为持续的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条件,有利于实现“美”生活所追求的人与人之间公平的“美善合一”的境界。
三、从绿色发展走向美好生活的现实路径
先发现代性国家的经验一再昭示我们,不计后果、无节制发展的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以物质占有为基础的优越感和自卑感会无限制刺激人的欲望和心理预期,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带来财富总量的增加,幸福感却并没有随之提升。要破除这种困境,就必须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首先,破除消费主义主导的美好生活观,倡导养成绿色生活方式。不难发现,当下流行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与物质主义的美好生活观有着紧密的内在勾连。[6]现代社会所追求的理想生活和美好生活是一种物质主义的,其本质上是消费主义主导下的以消费数量作为评价尺度来衡量幸福和成就。这种美好生活观将人们存在的意义视为尽可能多地占有物品,使人们通过占有和疯狂消费来宣泄劳动或生活中的压抑和不快。一方面,人们在挥霍性消费中迷失自我,为了维持高度消费,人变成了赚钱的工具,身心上的透支遮蔽了本应享有的快乐,当消费的快感结束时,人也会随之变得迷茫和失去方向;另一方面,无限生产和无限消费又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由此便进一步加剧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因此,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就必须破除这种错误意识主导的美好生活观,改变将消费等同于幸福的异化存在方式,坚持以生态理性为主导的绿色发展观、生活观和消费观,倡导适度消费,在现实实践中重塑发展主体的价值,使其由无度索取的单纯满足欲望转向理性的克制,这种转变是通向新时期美好生活的必然选择。
其次,理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以生态理性为指导原则的发展增长模式。在我们的传统思维中,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成本较低,带来的经济收益却是巨大的,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人们固化在这种发展思想之内。环境代价的积累导致人类遭受这种发展模式的反噬,这迫使现代人在现实产生的新冲突中反思固有模式。环境伦理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论涉及两种对立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以有意识的人为主体,以自然为客体,将人类视为价值判断的唯一主体,一切都基于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考量,认为人所有的需求都是合理的,可以破坏一切自然存在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二是生态中心主义。从当下发展现实来看,这两者将发展以环境完全二分观点是一种狭隘的见解。在这一问题上,绿色发展的重要点则在于实现经济的稳步发展,将环境代价计入成本,降到最小值。绿色发展主张破除消费主义,重新审视美好生活,并不否认经济发展对美好生活实现的基础性意义,经济衰退或不增长同样不利于生态保护。一味发展经济忽视环境代价的做法是不计后果的;而强调保护环境,不惜放弃经济增长的做法也是片面的,人类的最终目标不是改变自然而是从自然中获益。[7]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辩证地看待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应该是兼具物质财富增长和美丽环境美好生态的美好生活。因此,必须通过切实的技术和手段不断削弱乃至消除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冲突,使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并进,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
最后,推动绿色发展与制度相融合,助力绿色发展方式的实现。在实现美好生活这一目标上,除寄希望于个体的价值转变外,也必须诉诸国家制度层面的积极调控和约束。在引导绿色发展方式方面,政府顶层设计的制度性引导是必不可少的,正如习近平书记指出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在践行绿色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尽快使我国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等在内的一体化生产生活体系。一方面,加快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供给。例如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切实可行的资源税费制度、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学习他国有利经验,架设起以法律为支撑的、高效的、系统化的绿色生产生活体系。另一方面,政府要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积极鼓励公众、企业和市场进行绿色创新开发,为相关领域提供资金、技术、和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其中。使社会各主体之间形成践行绿色发展方式的良性互促,把单纯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转变为一种社会形态,让单纯的“经济”变为“绿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