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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视域下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路径的研究

2021-11-23何敏仪康玉忠颜克梦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9期
关键词:多元共治校企院校

文/何敏仪 康玉忠 颜克梦*

近年来,职业教育正处于加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及质量提升的转型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鼓励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2019年8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对职业教师队伍地实践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聚焦专业教师“双师型”素质构成,成为高职院校“双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是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1]。

一、“多元共治”的基本内涵

“多元共治”实际上是一种治理形式。治理的理念由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提出,目前,管理理论已经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和社会等多个领域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政府管理为中心解决社会问题必须依靠社会多种力量进行。“多元共治”可以对未来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因为不同主体围绕一个共同目标,通过平等协商、协调互动,达成了共识目标和行动计划[2]。

对教师而言,企业实践是实现教师实践能力优化和提升效率的有效手段。要打破以往由政府主导的单一管理模式,依靠多元化主体力量,构建一种以政府、企业、高职院校、教师等多元化参与的模式,通过协同合作,达成公共利益最大化。教师与企业“多元共管”的实施,主要强调利益相关者以共同目标为出发点,发挥各自优势,以平等协商的态度,形成多边组织参与、共同治理、实现共赢的整体结构。

二、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多元主体间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参与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学校和教师等。事实上,却存在着政府支持力度不足、校企合作目标追求不一致、学校系统化管理机制尚未完善、教师企业参与内驱力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教师实践过程管理及实践成果的转化困难重重,影响了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一)政府相关制度不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困难重重

目前,国家虽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在教师企业实践、深化校企合作、加快促进产教融合等方面都有规定,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落实及推动上存在滞后性,相关制度不健全,在法规、资金、人力等方面对教师企业实践的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全面推动校企协同,全面推广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按规章制度给予并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提供场地、财政、信用等相关激励,让企业与教师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

(二)企业与高职院校追求目标存在差别,影响教师企业实践效果

企业作为教师企业实践的重要载体及活动场所,其本质是追求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关注高职教师企业实践活动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而高职院校的本质是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关注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教师企业实践目标达成和学生人才培养效果等。双方由于追求目标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认可教师参与企业实习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有限,使教师到企业实践难以接触到企业真正的核心技术。

(三)高职院校缺乏管理,教师企业实践趋于形式化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对教师企业实践的系统性管理,缺乏实现目标和提高教师在企业实践所需能力的程序性和系统评估性。对一些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业务实践评估,采用一种表面化形式,比如自评报告、经验分享等方式。缺少对过程化的管理考核,考核形式单一,无法了解教师参与企业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同时无法确定实践与服务的岗位贡献度,影响企业参与热情,难以有效促进教师在参与企业实践过程中实现技能的提高,教师的企业实践难有质的提升。对于教师专业实践的考核内容较少且欠具体,加上企业教学实践的环境只受是否满足时间的限制,让教师只注重满足企业实践目标,忽视企业实践带来的积极效益以及实践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教师赴企业实践内驱力较弱,教师企业实践动力不足

教师是企业社会实践的主体,其企业实践内驱力的强弱与教师企业实践能否顺利开展有直接关联。虽然高职院校已积极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但仍然存在着诸多因素影响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动力。一是教师对企业实践锻炼的认识不足。大多数教师普遍认为参与企业实践与自身的职级考核和职业发展的压力有关,却对企业实践作为提升专业能力的途径没有深入了解;二是专业建设和教学任务重,精力不足。在教学方面,职业院校普遍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大部分教师主要精力在授课或投入专业建设,无暇顾及企业实践;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企业实践对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乃至个人全面发展的影响有限;四是资金支持不到位。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则无课酬费收入,因此个人绩效收入大打折扣,导致教师对企业实践动力不足。

三、“多元共治”视域下推进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的路径

(一)落实政策、搭建平台,营造教师企业实践良好社会环境

为提升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技能,促进其专业水平的发展,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习政策虽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困难[3]。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的同时,应考虑政策的落实可行性及主体之间的协作力,为多元化主体搭建合作共赢的平台。在政府层面,政府正在构建校企协同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对企业政策宣传。有关部门要继续推进企业对职业教育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教师培训发展的积极性。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支持教师业务实践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合作共赢,促进教师企业实践成果转化

“多元共治”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平等沟通、责任担当、成果分享、实现共赢,最终实现校企合作、发展共赢的长效机制,调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把行业企业的先进技术引入学校,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提高产教融合的效果。企业和高职院校作为教师企业实践活动的两个重要主体,应秉承“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序推进教师企业实践。首先,共建长效合作机制。学校明确补偿企业关于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经费。以采购服务模式保证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企业投入有所收获。双方应以生产项目为载体,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设置实践岗位任务,进一步明确双方的需求,由专门对接人员负责教师企业实践事务的沟通协商,为企业实践提供保障服务;其次,校企两主体要明确责任担当。在实践过程中,企业指定负责人,通过传帮带,从确定实践内容到考核期满结束,负责人全程参与;最后,以企业实践、校企融合共同做好实践成果的转化。高职院校可邀请企业对接人、传帮带负责人来学校指导工作,开展双向交流和合作,追求共赢。

(三)项目驱动,协同参与,优化教师企业实践管理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意识到教师企业实践的重要性。作为高职院校,需要联合企业,共同参与制定详细的企业实践流程,共同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按照“机制创新、融合发展、项目驱动、多方共赢”的思路,持续深化校企合作。签订互培共育的协议、项目驱动、明确双方责任、合作参与、实现共赢。首先,准备企业实践,制定实践目标和计划,建设实践团队(包括对接人、实践教师、企业指导主管或负责人等);其次,做好企业实践阶段的说明、记录及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实践内容,做好备案;最后,要做好经验总结,包括实践经验及反思。建立双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企业实践考核评价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过程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业绩考核、贡献度评价,形成系统化管理模式,改变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的以结果为导向、单一化考核形式,注重企业中高职院校教师实践经验的总结。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实践考核体系,高职院校、企业等共管主体可以明确自己的角色,加强沟通、查找不足、积极调整。

(四)激励导向,标准引领,增强教师企业实践自主能动性

高职院校应以激励政策为导向,鼓励并支持教师参与企业实践。一是制定教师培养与提升激励机制。在“双高”建设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以“建立双师教师队伍”为培养目标,完善激励机制,引领上岗标准。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制定课程教学标准及上岗授课条件,明确教师企业实践达标要求,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实践能力是专任教师的基本技能;二是建立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规划。将实践能力培养与个人职业规划和学校发展相结合,支持教师轮换组队参与企业实践,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形式,参与到企业项目中,解决企业效益问题,进而提高教师的自主能动性,让教师更好地在实践过程中提升自我;三是经济政策激励。保障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的福利待遇,保证基本工资与绩效奖励,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给予部分实践补贴。

现阶段,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是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必然途径。在“双高计划”背景下,结合“多元共治”视域,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校企协商沟通达成共赢,双方合作优化管理促进成果转化,激励导向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实现教师管理的预期效果。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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