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苏商业发展(1938—2021)
2021-11-23薛茂云
王 波 薛茂云
(1.《江苏商论》编辑部 江苏南京 210009;2.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 江苏南京 210009;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7)
一、江苏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公营商业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苏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共有苏北区、苏中区、淮南区、苏南区、淮北区5个地区,抗战胜利后建立的苏皖边区政府曾辖江苏境内32个县组成的解放区。这些地区的民主政府、军队、公营金融机构等都曾根据当时的条件创办公营商业,为根据地、解放区的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苏北区公营商业
193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八路军、新四军相继挺进苏北,在苏北建立华中抗日根据地,下辖苏北的淮海和盐阜两个分区。
1.淮海区公营商业
1940年,中国共产党在苏北建立淮海抗日民主根据地(辖地相当于今徐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一部,淮阴市大部)。1941年7月,淮海区最早建立的公营商业企业是大昌布庄,以采购供应军需品为主,主要经营布匹、枪械、弹药、盐、粮食等。1942年,淮海行署设立淮海区贸易总局,并在宿迁大兴、沭阳吴集设立分局,主管淮海抗日根据地的商业、外贸工作。1944年,大昌布庄改称大昌商行,并增设鸿昌、永昌商行,并称“三昌”。大昌担任新浦(今连云港市)方面的贸易工作,鸿昌负责淮阴(今淮安市)、宿迁方面的贸易工作,永昌负责徐州方面的贸易工作。
1945年10月,苏皖边区政府在淮阴设立盐务管理局、货物管理局,12月又建立第一货管局(辖灌云、涟水)、第二货管局(辖东海、沭阳)、第三货管局(辖潼阳即今沭宿交界、宿北)和第四货管局(辖泗沭、淮阴),在清江市(今淮安市区的清浦区、清河区)建立直属货管局,公营商业属于货管局领导;同年,增设义昌、裕昌、顺昌、盛昌、荣昌商行,连同前述大昌、鸿昌、永昌“三昌”合称“八大昌”。“八大昌”驻地为盛昌商行驻徐码(在今淮安市淮阴区)、大昌商行驻吴集(在今沭阳县)、鸿昌商行驻里仁(在今泗阳县)、荣昌商行驻塘沟(在今沭阳县)、义昌商行驻窑湾(在今新沂市)、顺昌商行驻高沟(在今涟水县)、永昌商行驻阴平(在今沭阳县)、裕昌商行驻大兴(在今宿迁市)。1946年年底,淮海区货管局货管科组建物资供应总站,采购物资供应军队、支援战争、支持群众生活。1947年,淮海贸易总公司成立,下设一、二、三、四、五分公司和兴海公司,分驻吴集、高沟、里仁、沭城等地。淮海贸易总公司的业务隶属华中银行六分行领导,次年撤销后业务移交华中银行六分行。1949年2月,淮海贸易总公司恢复建制,不久改称淮阴专区贸易公司,业务由专区工商局领导。
淮海区公营商业通过组织商品流通,在保证军需民用、支持生产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44年11月公营商业用盐换回子弹10万发;1946年3月,里仁鸿昌商店为救济灾民和支援春耕生产,将库存1万多斤花生饼降价出售给农民,潼阳永昌商店向灾民降价销售玉米8.5万斤、豆饼14.4万斤和平粜玉米5.5万斤,六分区货管局还拨款40万元(华中币)向群众收购土织大布;1948年上半年,六分区公营商业供应市场食油19.7万斤,购进种子0.26万斤,平粜粮食20.49万斤,山芋干0.47万斤,豆饼7.9万斤;1949年6月,公营商业供应工厂煤0.1万吨,兑换洋纱1.4万包,布1万多匹,并低价出售玉米8.3万斤,供应市场平抑物价,同时提高土产品收购价格,食用油由7300元/担提高到20000元/担,共收进食用油26.4万斤。
2.盐阜区公营商业
1940年,八路军、新四军在苏北会师,建立盐阜抗日民主根据地(约今盐城市大部、淮安市部分地区)。1942年,盐阜行署建立贸易管理局,并在滨海东坎、阜宁益林、涟水佃湖、淮安苏家嘴设分局,主管公营商业。1943年,进驻盐城的八路军三师财经委员会决定成立公营裕记商店,不久改称丰民商行,以采办军需物资为主,同年苏北财委在东坎建立德兴公司。公营商业还在射阳县八大家镇吸收私商入股,成立公私合营新东商行,这是现代江苏最早的公私合营性质的商店。
1945年年底,丰民商行改称丰民贸易总公司,改隶于苏皖边区五分区货管局。丰民贸易总公司为了开展业务,在各县设立分支公司,在当时的盐城县设济民公司、盐东县设民丰公司、射阳县设新东公司、阜东县设德兴公司、淮安设永和公司、建阳(即今建湖县)设新建公司。1946年下半年,解放区部队北撤,丰民贸易总公司撤销,业务交由华中银行五分行领导,各县公司业务由分行领导,行政归属地方。1948年,盐阜地区解放,丰民贸易总公司重新成立,并恢复对各县公司的领导。
盐阜地区公营商业在打破敌人封锁、组织商品交易、促进生产发展、保证市场供应和解决群众生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42年3至4月,盐阜地区商品进出口总值即达2.8905千万元(新抗币),其中进口1.533千万元,出口1.3575千万元。1948年春,为支援军队渡江作战,丰民总公司通过同敌占区交易,购回木材1500立方米。1948年1—11月,进货总额226.1195亿元(华中币),其中供应军需13.5%、代销盐阜土布14万多尺、豆饼25.66万斤、生油豆油33万多斤、皮花1300多担、大盐52.4万多斤、小盐25万斤、收购粮食2500万多斤。1949年6月,为了平抑物价,公营商业在大冈、淮安、东沟、响水口等13个市镇设立粮食收购点收购粮食,供应农民煤油、布匹等生活用品。
(二)苏中区公营商业
苏中区(约今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部分地区)公营商业在1942年开始发展。苏中一分区(辖高邮、江都、邗东、淮宝县、淮宝盐办事处)在1943年开始设立公营利民公司,各县设大江、大兴、大成、大盛、大昌商店,利民公司由分区财经处贸易局领导。苏中二分区(辖泰东、东台、东北、兴东县)1943年在台北万盈墩开设隆茂商行,主要业务是收购棉花,给棉农调剂粮食;在三仓河开设新华商店,输出食盐,贸易军需品;在东台设有南号、北号同济商店。这些商店均由分区财经处贸易局领导,1944年改归工商局领导。苏中三分区(辖如西、泰县、泰兴、靖江、紫石、泰东等县以及黄桥市)1942年成立贸易局;1943年在海安开设公营申记商行,在黄桥开设公营益民商店,直属贸易局领导,益民商店在各县开设分店;1945年1月在泰县营溪设立裕民粮行,次月改称裕民公司。苏中四分区(辖海门、启东、南通、如皋等县)1942年在如东县苴镇设立镇海油行,主要经营山东生油,收购军需品,属苏中四分区财经处贸易科领导。
1945年抗战胜利后,苏皖边区政府将苏中划分为一、二分区,同时在东台设立利丰棉花公司,并分设南、北两个子公司,北利丰设在射阳合德,南利丰设在大丰大中集,原设在台北县的隆茂商行移至当时的南通县三余镇,归属利丰公司,利丰公司直属苏皖边区政府领导。一分区各县商店统一改称利民分公司,业务属利民总公司,行政领导归各县;二分区各县公营商店,东台称同济,如东称皋东,南通称裕通,东南称滨海(后改东南),直属县政府领导。1946年1月1日在海安成立新一分区,公营贸易机构称江海贸易总公司,属分区货管局领导;3月各县的公营商店改称分公司;8月新设的一分区又划为一、九分区,两个分区各设货管局和江海贸易总公司,一分区的江海贸易总公司又称协昌祥总号;同年年底一分区海外贸易管理处成立,专到苏南国民党统治区采购药材、油料、纸张、电讯器材等军用品,支援战争。1948年,一分区设东南大东商店,江海贸易总公司成立经济大队,武装护送商品;九分区货管局在1946年年底并入财经处,并成立江海海外贸易公司,1948年9月九分区又恢复货管局建制。1946年1月新二分区成立,公营贸易机构仍沿称利民公司,1947年9月华中办事处建立以后,各公营公司转属华中银行贸易科领导。1949年2月2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成立,建立货管局,江海总公司改称苏北贸易运输总公司。
苏中区公营商业大力支援战争,保证军民供给。1946年,9分区共收进土大布35万匹;1947年10月,台北江海公司以粮兑花,共收进籽花3.2万斤;1948年,一分区江海贸易公司采购商品117亿元(华中币),供应豆饼25万斤,收购食盐1.2万担,调剂粮食354万斤;1949年1月,二分区拨出28亿元给利民公司所属兴化、高邮、宝应、江都、溱潼等公营商店收购粮食,调剂市场,2月—6月泰州分区完成军工采购任务200多亿元,民用物资采购7亿元。为支援渡江战役,设立4个中心供应站和13个分站,低价供给军队食用油29万多斤、食盐21万多斤、黄豆14万多斤、猪肉27万多斤;为平抑物价抛售商品20亿元,其中大米价值48万元;调剂支援灾民粮食58万多斤,肥料11.2万吨。
(三)淮南区公营商业
淮南抗日根据地建立于1940年,江苏境内时称津浦路东抗联会,1942年改称淮南苏皖边区行署,1943年再改称路东行署,1945年10月称淮南三分区(辖地约当今高邮、宝应以西、盱眙、六合、仪征等县)。淮南抗日根据地建立后,即建立财经委员会、货管局、货管处领导商业工作。1940年春,新四军江北指挥部供给部在高邮湖西闵桥镇建立淮南路东南河货物进出口检查处,管理高宝湖上商船,开展公营贸易活动。1942年12月,经淮南行署决定,成立公营利华贸易总公司(驻天长,属安徽),并在桐城、竹镇设立分公司(今南京市六合区属地),在卞塘、金沟、闵桥建立营业机构。桐城公司负责天长至高邮一带的贸易业务,竹镇公司经理六合至扬州一线的商业业务。公营商业用根据地的特产向境外交换军需物资和民生用品,控制根据地市场物价。1944年,利华总公司与货检处合并成立贸管局,并在龙岗、银涂等重要集镇建立货管部门,管理商品交易。在公营商业的努力下,根据地物价稳定,1941年大米为法币40元/担、小麦30元/担,而当时上海、芜湖、南京敌占区米价高达160元/担。
1949年2月,苏北全面解放以后,建立苏北行署,行署辖原苏北、苏中区全部和淮南区一部。行署工商处为加强领导,着手建立统一的苏北公营贸易机构。1949年8月建立苏北贸易总公司,属工商处领导,各分区设立分公司,县和重要集镇设立支公司或办事处,原公营商店名称取消。利丰棉业公司改组为苏北棉业公司,在泰州、东台、射阳合德设立分公司,在南通三余镇、启东南阳村设立办事处。新建苏北猪业公司,在上海设立贸易办事处及牲畜运销公司。各级公司均为双重领导,业务归贸易总公司,行政归地方政府。
(四)苏南区公营商业
苏南抗日根据地建立于1938年,因斗争形势险恶未能普遍发展公营商业,在经营方式上主要是利用中间商采购、供应物资。1941年,江南地区建立江南行政委员会,苏南茅山、溧武路以南地区成为江南行委第五、第六行署,行署下设财经局,不久又设贸易局,负责开展公营商业,当时苏南根据地所需药品、布匹及其他军需品都由贸易局通过延陵等集镇商人和各种统战关系,深入敌占区采购。1943年冬,苏南第三行署建立(辖溧阳、溧高、江当溧即横山县),公营商业主要通过横山禄口、江宁龙都以及溧高桠溪(属今高淳)等地私商在敌占区采购药品、盐、纸张、弹药等军需品,并给予免税优惠,而对商人从根据地运出的粮食则予以收税。1944年年底,苏南行署重新划分地区,成立一分区(辖镇句、镇丹、句容、江宁、横山、溧阳、溧高)和二分区(辖太湖、湖南、宜兴、宜南、武进、郎溪、广德、长兴),每个分区设立货管分局主持商业工作,由于形势好转,一分区在桠溪设立两个公营贸易公司公开挂牌营业,平抑米价和稳定市场。1940年—1945年,京沪铁路(即沪宁铁路)北镇丹武和苏常太地区划归苏中领导。1941年成立苏中四专署,1944年—1945年改为苏中五、六专署,专署设立经济委员会,各县设经济科,公营商业归其经营和领导,在根据地内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经委会掌握粮食、花边、棉花等物资的贸易,粮、油、盐等物资除了经批准用于换回弹药、药品等军需物资外,一律禁止出口;公营商业还在沙洲设立码头,租赁船只开辟通往上海的运输线,并采购物资转送盐城新四军军部。1945年年底,苏南抗日根据地人民军队根据《双十协定》全部撤出苏南地区,苏南公营商业暂告结束。
1949年4月江南地区解放后,人民政府即在南京、镇江、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建立公营商业机构。5月在无锡建立公营建中贸易公司、利民煤炭业公司(筹备处),在镇江、常州、苏州设立分公司,并在南京建立贸易公司。这些公营商业企业在支援前线、稳定物价、保障供给方面做出了贡献。
(五)淮北区公营商业
淮北抗日根据地江苏部分于1939年建立,时称邳雎铜地区(邳县、雎宁、铜山在今徐州市),1943年改称淮北三分区。淮北地区公营商业充分利用党外人士关系到徐州、双沟等敌占区采购弹药、药品、布匹,经常帮助根据地采购商品的有温克臣、戚少伯等开明商人。1949年7月10日,徐州成立公营百货、粮食、信托、油盐四公司,负责贸易工作。
江苏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由于所处的历史环境、地理条件有所不同,所以各区的公营商业发展也不尽平衡。有的发展较快,有的显得相对薄弱,但他们都成为公营经济的重要力量,这是江苏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公营商业发展的特点。
二、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和对资本主义商业改造时期的江苏商业
1949年4月江苏全境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苏商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江苏解放初期,全境分为南京市、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三个行政区,期间的徐州市由山东代管,1952年10月三个行政区合并、徐州市回归成立江苏省,形成目前的行政区划。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是初步建立党领导下的商业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和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社会主义商业体系。
(一)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建立商业行政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原全省分地区设立的公营商业改成三个公司:南京市设立贸易总公司,下辖一、二、三、四分公司;苏南设立建中贸易公司,在镇江、常州、苏州、松江设立分公司;苏北设立贸易总公司,在分区、市、县设立分公司,直属棉业、猪业、上海牲畜运销公司,这些公司均有下属分支公司。解放不久,苏北行署建立工商处,由原华中银行总行、苏北贸易总公司、华中以及二分区生产建设处组成,从1950年起这些公司陆续更名为国营公司,如南京一、二、三、四分公司改为国营中国粮食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花纱布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土产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百货公司南京分公司,后来又增加了石油分公司、猪业营业所等。1950年3月,苏南行署撤销建中贸易公司改设国营粮食、土产、花纱布、百货、盐业等分公司;4月苏北也撤销贸易总公司,分别设立国营粮食、土产、花纱布、百货、盐业等分公司,其后又增加了医药、石油等分公司。这些公司当时均由行署工商处(商业处)、市工商局(商业局)管理。1952年全省合并成立江苏省,省商业厅随即成立后业务范围较广,一度包含粮食、供销、外贸、工商管理、石油、物资等部门。解放初期,江苏省商业管理机构对三年国民经济过渡和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发挥了重大的领导作用,在全省建立了初步的社会主义商业体系。
2.平息三次大的商业投机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私营商业的正当活动采取保护政策,促使商店开门营业,避免社会动荡。但是江苏一些城市的投机商人同上海的投机商人遥相呼应,利用解放初期的经济困难,从1949年6月至1950年2月在江苏境内发动三次投机性的哄抬物价活动。
1949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投机商人操纵下,市场上金银、粮食、纱布等商品价格飞速上涨,发生第一次投机涨价风波。6月1日至8日,无锡市场金银价格平均上涨达523%,米价上涨337%,纱价上涨226%;常州市场米价上涨197%,面粉上涨223.5%;南京银价上涨300%。为了迅速稳定物价,党和政府采取坚决措施。首先,华东军政委员会在6月10日公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严禁金银自由买卖和用以计算物价、进入流通并得到坚决执行,如无锡市军管会在6月13日拘捕银元贩子100余人、常州市拘捕近百人。其次,由公营商业实行粮食配售,如公营苏南建中贸易公司在无锡以平价向教职工、学生和公务人员配售大米,11月又以10万斤大米委托本市米店代为零售给市民;常州建中公司调运大米20.53万斤抛向市场平抑物价。再次,掀起群众性禁用银元、反对投机商人的运动。无锡市职业界和学联成立拒用银元协会,工商界发表宣言拥护政府取缔投机奸商,常州、镇江、苏州等地群众纷纷游行,反对投机奸商。由于措施有力,第一次物价风波很快平息,投机奸商受到沉重打击。
1949年10月中旬到11月下旬,江苏境内发生第二次投机涨价风波。苏州市的物价曾以每天20%到30%的速度上涨;南通市米价上涨600%,纱价上涨500%,棉布上涨450%;其他地方的物价也飞涨。为了平抑物价,国营商业调集大批物资供应市场。无锡市国营商业一次抛售纱、布、米、麦、面粉、香烟等物资价值15亿元,其中包括3000担大米;苏州市向市场抛售粳米4960担、籼米460担、糙粳4820担、棉纱7852包。大量商品上市,使投机资本无计可施,物价迅速回落。1949年年底,苏北也出现了初次物价涨风,苏北国营贸易机构及时采取对策:一是加强各地电讯联系,按照市场行情随时挂出牌价,由各产地公司直接将工业品调往消费地区,同时在涨风最烈的淮阴、南通两地配备物资,平抑物价;二是针对粮食是涨价最高的市场行情,团结正当商人,指定特约米店,组织食米合作社,加强粮食配售;三是配合工商管理,组织洋纱交易市场,对诸如粮行囤积洋纱、木行囤积粮食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取缔。通过采取这些措施,终使苏北物价很快平稳。
1950年1月到2月,江苏境内爆发第三次投机涨价风波。全省白粳米价格平均上涨63.48%,纱价上涨480%。无锡天鑫粮行囤积大米6000担,常州益成米厂、南京恒大粮行等也大肆囤积粮食,为此国营商业再次向市场抛售物资,平抑物价。苏南建中公司3天抛出大米9000余石,占市场成交总量的90%;常州建中公司从江西、湖南、四川等地调入大米3200万斤,小麦348万斤供应市场;无锡天鑫粮行净亏大米1000担;常州益成米厂亏损稻谷400担,建成米厂亏损稻谷200担,永裕申等28家专事投机的粮商、棉纱商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1950年2月,苏北地区也因市面粮食缺乏,粮价带动整个物价飞涨,苏北国营贸易机构与交易所联合抛售粮食,如扬州一地抛售的粮食就占市场总成交量的70%,迫使米价趋向平稳;10月,物价又发生波动,国营商业部门实施棉纱配售,加强棉纱管理,压制了投机活动。经过国营商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努力,苏北市场物价上涨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物价逐渐走向正轨,如以1950年12月的物价总指数为100,则1951年的总指数为110.55,到了1952年8月则下降为99.37。
三次物价风波平息后,江苏市场物价趋于平稳,从而为对私营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第一阶段:1949—1953年。即国民经济过渡和恢复时期,对私营商业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打击、抑制私营商业投机行为,引导私营商业正常发展;确立国营商业主导地位,形成对私营商业改造的组织力量和经济力量。1950年3月开始,江苏各地出现私营商业倒闭现象。据苏北南通、泰州、扬州、淮阴、盐城等45个城市集镇统计,商店闭歇2271家;无锡市私营商店闭歇792家,其中奢侈品商业、迷信商业和各类牙行居多;镇江市300家牙行闭歇293家。同时,针对符合市场需要的正当私营商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中共江苏省委按中央部署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第一次调整,确定国营商业以经营批发为主,较大幅度地退出零售市场。国营商业在零售业务中以“能够稳定零售价格、制止投机商人扰乱市场为限度”,主要经营粮食、煤炭、纱布、食油、食盐、石油6种人民日用必需品,其他商品鼓励私营商业经营。1952年11月在“五反”以后进行第二次商业调整,江苏国营商业再次适当收缩营业,使私商业务有所回升,避免店员失业。
第二阶段:1953—1955年。党和政府采取经销、代销、代购、公私合营等形式把私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同时采取由国营商业代替的办法改造私营批发商,为全行业改造准备条件。1953年上半年,由于安排私商渡过淡季,放松了对私商的限制,国营商业在批发市场上的比重下落,私营商业批发比重上升。如南通地区私商批发比重达到43.09%,比1952年第四季度上升35.14%;苏州私商批发业务占到全市批发市场的36%。私营大批发商一方面与私营工业相联结,一方面与中小批发商、零售商相联结,任意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据统计,全省私商棉布、百货行业1530种商品中80%的品种价格高于牌价,其中1/3品种高出牌价达10%。因此,党和政府结合粮油统购统销(1953年11月开始)和棉花统购、棉布统销(1954年9月开始)政策,加强对批发商的改造。在对私营批发商改造中,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精神,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安排一行,前进一行”的办法,按照掌握“先大批发商后小批发商,先主要行业后次要行业,先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已控制的品种、后控制不足的品种”的原则,对私营批发商进行逐步淘汰,主要是辅导转业。1954年全省1757户批发商中,有1/3转业或歇业,国营商业吸收从业人员700人(其中职工686人)。到1955年第3季度末,已经全行业改造的私营批发商有粮食、纱布、棉纱、烟酒等30个行业,已对部分批发商进行改造的有南北货、百货、五金等30多个行业。
第三阶段:1956年—1957年初。主要是推进私营商业的全行业改造,对私营商业财产进行全面清估予以定股定息,对商业资产人员进行安置,量才、量德使用。1956年1月,江苏省掀起了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具体办法是“吃苹果”和“吃葡萄”,即对一个个大型私商企业进行整体改造称为“吃苹果”,对零散的中小型私商进行同行业改造称为“吃葡萄”;到4月上旬,全省33个2万人口以上的县城中,实行公私合营的私商占私商总数的15.91%,成立合作组织的占33.32%,转为国营的占0.2%;到6月底,全省城乡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已有79.28%的户数分别为公私合营或合作化;到1956年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据全省统计,1957年全省资方商业人员担任省人大代表的工商业者有35人、省政协委员17人、市人委委员40人、区工商联委员4248人,国营商业归口改造的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户数占其总户数的87.48%,占总人数的85.03%。
中共江苏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重视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9月,省委召开全省第一次区委书记会议,认真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定》,并部署统购统销任务,对全省私营商业的改造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54年5月,中共江苏省委向各地市委发出指示,要求公私合营工作贯彻“巩固阵地、重点扩展、加强准备”的方针。1956年1月5日,省委在地市县委书记会议上确定在1956年和1957年基本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工作并落实措施;1月7日,省委作出《关于对当前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大张旗鼓地在党内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思想特点,反复具体地宣传对资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意义;2月3日,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检查对资改造工作,要求做好经济改组、商业网点调整和人事安排,要求对私方人员进行一次广泛的教育,同时也要教育干部和职工不要将私方人员看成是包袱,要将他们看成是财富。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使江苏省对私商的改造工作开展得比较稳妥和扎实。江苏省对私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江苏的商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在商品流通领域和市场上的领导地位牢固确立,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坚实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全面建立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时期的江苏商业
对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江苏省商业经济发展也与全国一样进入了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商业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江苏商业发展先后经历了“大跃进”“国民经济调整”和“文革”等时期,以“计划经济”为主要特色,逐渐采用“统购统销”“凭票证供应”等方法,对全省商业形成了一种固化发展的模式,形成这种模式的主要原因是国外强权国家的经济封锁、人口的增加、极“左”思潮的泛滥和供给不足。在商业经济成分上,改变了过去多种商业经济成分共存的局面,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一统天下。
(一)“大跃进”时期的江苏商业
1958年,全国发生了“大跃进”运动,在“左”的错误思想的指导下产生了“高指标”“浮夸风”“乱指挥”等错误行为,同时因为大办人民公社设立大食堂,放开肚皮吃饭,粮食生产受到极大的影响,导致商品供应出现相当程度的困难。1952年江苏粮食人均540斤,到1959年全省人均粮食只有462斤,减少了78斤;江苏商业为了支持“大跃进”,执行“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方针,在全省开展了“大购大销运动”,因此工业忽视质量,追求高产值,生产了大量质次价高的商品,没有市场,只好削价销售或者报废。
1961年,全省商业系统通过“清商品、清资产、清账目”处理的商品和财产损失达到2.59亿元,同时商业部门支持农村的“土化肥、土农药、土水泥”三土产品也被大量收购,导致这些所谓商品全成为废品。在全省的商品供应方面,扩大了商品凭票证供应的范围,减少了供应量,如1959年城市人均布票由每人每年16尺减少到1.6尺,而农村连1.6尺也没有。虽然商品收购和供应方面出现很大的困难,但是江苏商业系统在党的领导下还是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195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9.18亿元,1958年增长到33.8亿元,1959年为38.86亿元,1960年为40.5亿元。
(二)经济调整时期的江苏商业
因为“大跃进”对江苏省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了1961年江苏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到了35.54亿元。1960年生猪生产只有70万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少的,比1957年的130万头减少了60万头。
在这样的形势下,江苏省同全国一样,包括商业在内的经济按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行了调整。一边大力恢复工农业生产,一边改进对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调高粮、油、禽、蛋、肉的收购价,实行奖购、换购政策。同时,对人民生活必需的粮、油、糖、肉、布等17种商品实行定量供应,对于40多种工业品和副食品实行凭票供应,而对自行车、部分糕点和菜肴以及棉纺织品等则实行高价政策。由于这些政策措施得力,江苏省的商品供应在1963年逐渐开始好转,取消了调价商品,缩小了凭票证供应的范围,粮食产量增加到200亿斤;到1965年,江苏全省城乡市场的商品供应与全国一样恢复了正常。
(三)“文化大革命”中的江苏商业
1966年—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对江苏商业发展形成了新的冲击,主要表现为商品需求增加,商品供应减少。1967年—1969年连续三年粮食产量都低于1965年,征购的粮食连续两年比1966年少5亿斤,造成市场的商品粮供应紧张,从而引起其他商品供应的紧张。正常的商业系统瘫痪。1968年,撤销了所有国营商业专业公司,业务统一集中到行政部门,各商业经营单位的管理由于没有制度约束也十分混乱和粗放,出现了服务简单化、作风官商化的倾向。有的商业企业实行“顾客自我服务”,服务项目减少,服务质量下降,导致与消费者的关系日益恶化,已经缓解的商品供应再度紧张,使用票证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还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布票、粮票等票证购买商品。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必然导致商业经济发展不快,商品供应不足等现实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一商独大带来的弊端。时代的发展呼唤商业改革,也推动商业改革。
四、改革开放时期的江苏商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摒弃“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方针路线,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路线,在全国实行改革开放。40多年来,江苏商业也与其他行业一样经历过改革开放的初期阵痛、中期适应到近期发展的历史过程,在商业体制改革、组织形式、社会贡献、销售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革命性飞跃。
(一)江苏商业改革开放历程
探讨摸索阶段(1978年—1989年)。这一阶段,江苏商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清理结束“十年文革”动乱对商业的破坏和影响,对萧条凋敝的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整顿,保证市场日用品供应,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为商业改革开放进行人才准备、政策准备、理论准备和思想准备。体制改革进入发动和初步落实阶段,通过“摸着石头过河”试点引进先进的国外、境外商业企业和技术,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平息了1980年、1988年、1989年三次大的涨价潮,基本上解决了商业徘徊不前、生活日用品供应总量不足、供应品种不全、市场管理混乱、商业组织形式落后、商业界极“左”思潮泛滥等问题,取消了实行多年的统购统销政策,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省商业呈现卖方市场特点,百货公司成为主力业态。
主动适应阶段(1990年—2001年)。这一阶段,江苏商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推进商业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对现有商业体制进行改革,扩大多种成分的商业经济,大力引进国外、境外先进的商业企业和商业技术。积极推动以连锁经营为主体的商业经营方式深入发展,扶持和发展规模大、设施新、活力强的新型零售企业;发挥商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特色,理顺城乡市场之间的关系,实现城乡市场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通过商业网点规划实现社区居民就近消费、安全消费的目标。这一阶段的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全省90%以上的国有商业企业得到改制或者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并全面进行分配制度改革。中小企业通过“租”“转”“售”“破”等方法获得新生,全球500强大型零售企业开始进入江苏省落户发展,如1995年的华润、1996年的八佰伴、1997的麦德龙等先后入驻,汽车、房产等新的消费热点形成。通过“与狼共舞,向狼学习”,民族商业学到了新的商业技术,发展局势出现了新的变化,初步形成了以苏果超市(1996年7月)等为代表的大商业、大市场、大零售的发展格局,呈现卖方市场与买方市场共存的格局,新型商业业态连锁超市、shopping mall、商业中心等从无到有普遍发展。
积极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这一阶段,江苏商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开放成果,进一步扩大多种商业经济成分,积极引导全省商业转型升级,在经济新常态下通过供给侧改革和平台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线上线下商业模式,扩大其在商业中所占的份额。通过市场竞争,推动传统大型零售企业实现自我革命,解决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通过政策扶持,推动连锁超市标准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资金、项目支持,推动农村市场不断优化发展。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商业基本完成改制并得到全面发展,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蔚然成风。通过转变增长方式,在现代科技进步的推动下,电子商务获得了迅速发展,出现了一批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大型传统商业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在商贸流通经济中再次发挥重要作用;连锁超市也得到广泛的发展,一批大型超市稳定排名全国连锁前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土以及进入江苏市场的国外大型商企出现了破产现象,形成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发展格局。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江苏商业在经营理念、基础设施、信息集成、商品品种、购销便利和消费保障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市场呈现了买方市场的格局,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商业亮点。
(二)江苏商业改革开放成果
1.社会经济效益发生了重大变化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逐年增长。江苏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称社零总额)由1978年的85亿元跃升到2017年的3.17万亿元;2020年,全省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万亿元,是1978年的436.37倍,40多年来江苏省社零总额一直稳居全国前三名。期间虽然有通货膨胀和人口增加因素,但是从每年通胀率不超过5%的角度看,跳跃式的发展还是相当惊人的。江苏省社零总额的发展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度不断提升,如1999年江苏社零总额对江苏GDP贡献度为31.10%,到2016年上升到37.73%。
江苏商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引导作用。计划经济时期商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基本处于从属和补充的地位,经济活动主要是按照国家计划和要求进行统购统销,反映了计划经济形态下商贸流通部门固化、僵化以及卖方市场的经济特点。改革开放以后,江苏商业充分发挥了连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生产和消费。通过订货、自有品牌、资金注入、引厂进店等方法引导工农业企业生产适销对路商品,使市场很快就展现了买方市场的特点,从附属行业上升到对国民经济进行创新引领的基础性行业,人民群众的消费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如以著名的“三大件”为例,经历了由初期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到“摩托车、洗衣机、彩电”再到“住房、汽车、空调”的历史性变化,其中私人乘用汽车从20世纪90年代末的保有量0上升到2019年全省城市每百户私人汽车拥有55.2辆和农村拥有22.6辆,城乡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扩大就业,提升素质。江苏商业的发展对社会效益的贡献在于大量吸纳了就业人口,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1978年全省商业就业人口64.28万人,占总人口5765万人的1.12%,2019年包括商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就业人口为1998.73万人,占总就业人口4745.2万人的42.1%,40年间江苏省商业就业人口上升了31.09倍。同时,江苏基本形成了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为代表的江苏商业职业教育体系,为全省商业发展培养人才,输送新生力量。
2.商贸流通经济成分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营商贸流通经济退出充分竞争市场。1978年改革开放后,江苏省国营商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不断从充分竞争的商贸流通领域退出。国营商业由过去占据大半壁江山逐渐减少了分量,按国家指令计划进行购销调存的商品不断减少,其经营活动也随之减弱。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国营商业零售额逐年上升,而占社零总额的比重却逐年下降。2004年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商业就业人员10.26万人,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商业单位654个;2019年,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商业企业960个,占全省规模以上商业企业23676个的4%,从业人员96130人,占就业总数967767人的9.94%。
私营商贸流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江苏省按照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大力恢复发展私营商业,在税收、货源、门点、经营品种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使私营商业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1983年,全省私营商业有30多万家,比1979年增加了46倍;社会商品零售额77400万元,比1978年的1800万元增加了42倍,占全省社零总额的3.88%。1987年,全省私营商业35.5万家,就业44.9万人(此处指纯商业,下同),占社会商业零售额的10.46%。近年来,江苏私营企业在商贸流通领域中的进入速度不断加快。2004年规模以上私营商业企业从业人员数仅为8.03万人,规模以上企业数为1083个;到2016年私营商业企业从业人员数40.64万人,商业单位1.34万个;2019年私营商业从业人员数227025人,占总人数967767人的23.46%,私企单位数12275个,占总数23676个的51.85%。大大超过国有控股商业企业的从业人员数和单位个数。
外资商贸流通经济不断成长。引进境外商业资本,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引进境外先进的商业技术,改善我国的商业硬件设施;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模式,改变我国百货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引进境外先进的商品品种,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江苏省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对外资商业实行政策优惠,通过招商引资,在全国率先引进境外商业,率先扩大引进范围。1978年,江苏省外资商业从零起步,发展到2019年拥有外资批发企业309个、从业人员46823人,零售企业97个、从业人员35894人。
3.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2020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江苏商业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展开了抗击疫情工作。
一是保障全社会生活物资的供应。迅速牵头组建江苏省生活特效保障组,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全方位市场监测,及时应对市场波动,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为316家商品供应企业解决交通和运输困难。疫情期间江苏省各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中有降。同时,有力保障江苏省3100多名援鄂人员和首都生活特效保障工作。
二是打赢复工复产攻坚战。做好商业场所的疫情防控,推动全省商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加大促进消费的力度。江苏南京首先发出29.1亿元的消费券,促进居民在疫情期间扩大消费。在2020年的抗疫中,江苏省商业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底线,较早恢复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五、江苏商业发展展望
(一)坚持服务江苏“强富美高”的改革开放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视察时指出“江苏可以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江苏省为此提出要成为“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先进省份。江苏商业要从服务国家和江苏省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成果。
第一,发挥第一驾马车的基础带动和第一推动作用,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上接生产,下连消费,通过生产链建设和供给侧、需求侧改革,丰富商品品种,满足人民需求,解决需求与供应矛盾,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第二,坚持服务一二产业,在全省合理布局生产性服务中心,加强对外辐射。
第三,重视地区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商业资源配置,实现社区商业、中心商业配套发展,便利居民层级消费。
第四,在管理体制方面,继续放开搞活,加强服务。要减少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具体指导,在政策、规划、大局方面进行服务,通过税收、贴息、奖励、市场配置等方法引导江苏商贸流通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抓住“一带一路”等历史性机遇不断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占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国家和人口,蕴藏着重要的商机和发展机遇。因此,“一带一路”建设是江苏商贸流通经济走出国门的难得机遇。江苏省商贸流通企业要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商贸流通经济。
在试点中可以配合对外经济援助,在经济工程区、经济开发区建立规范的商业网点,形成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点、线的发展形成商贸流通市场体系,达到“走出去”的目的。同时,江苏商业要抓住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黄金经济带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进一步壮大自己。
(三)不断完善商贸流通体制
坚持现代商贸流通体制建设是江苏商业不断发展的保证。为了适应现代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企业股份制,鼓励多元经济共同发展,取长补短,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要素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如可以鼓励一些大型商业企业进行联组,建立新的旗舰型商业集团。
在市场营造方面,要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使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健康成长;在现代商业业态建设方面,要引导传统商业业态转型升级,规范新兴商业业态有序发展。在电子商务方面,要推动新零售有序发展;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传统与新兴业态的共赢,在经营中要倡导体验式消费、定制式消费、个性化消费。
(四)平衡区域经济,振兴农村市场
解决苏北(含苏中)与苏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江苏省各界领导的最大愿望和不断追求的目标,对此要积极发挥江苏商业在平衡区域经济中的先导作用。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要抓住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机遇,分阶段、分目标地改善农村市场环境,推动现代流通业态特别是便利店进入乡村,实现城乡同步发展。
针对江苏农村市场落后于城市市场的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发展特色小镇商业进行追赶,以发展电子商务为主要抓手,统一协调鲜活农产品的购销调存,实现农户增收,通过发展物流促进商品下乡实现消费上的弯道超车。在区域商业平衡发展方面,要实现政策倾斜,通过税收减免、土地调整、行业引导等方法,扶持苏北商贸流通经济实现跨越式的发展,通过打造若干商品批发和物流中心,振兴苏北传统商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