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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楣“有尽故贵”的货币金属论与货币的“三极世界”*

2021-11-23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中国钱币 2021年4期
关键词:钱庄纸币货币

何 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王瑬提出“钞无尽”的不兑现纸币论,为我们理解传统中国富有独自特色的货币名目论提供了典型材料,也为我们理解今天热议的“现代货币理论”(MMT)提供了参照坐标。然而,就是在当时,王瑬的不兑现纸币理论,突出以纸币的自然特征强调其易于制造和无限供给货币的优点,便遭到了许楣的坚决回击。许楣从货币的性质和形式,以及价值保证和货币职能角度,逐条驳斥了王瑬的纸币论,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有尽故贵”金银独重的货币金属论。他的《钞币论》,为我们认识历史时期乃至当今的货币形式和本质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文本。第一,深刻分析了传统中国纸币使用的历史及其存在的问题,为我们认识纸币理论及纸币使用的制度条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第二,与王瑬的货币名目论相对,充分展示其货币金属论主张,为我们认识前近代西方产生的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基本思想内容及其对货币认识的偏颇和错误,提供了中国文本。第三,在其论辩中充分展示出来的货币名目论和货币金属论的歧义和对立,用中国故事为我们认识迄今整个人类货币使用的实践和货币认知上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统合考察的可能。

一 王瑬纸币论的错误:“以纸取钱”非“以纸代钱”

“不破不立”,许楣的货币思想和著述完全形成于驳斥王瑬的不兑现纸币论的论辩中。王瑬的《钱币刍言》是我国第一部论述货币问题的专著,以“钞无尽”的货币名目主义立论。而许楣的《钞币论》以王瑬为靶子,是我国第一部以金属主义观点系统地阐述货币问题的专门著作。

许楣(1797-1870),字金门,号辛木,浙江海宁人。道光十三年(1833)中会元,时年36 岁。得中后任户部贵州司主事,三年后因病回家,全心著述。咸丰十年(1860)因太平天国战争,避走通州,为乔松年聘为敦善书院讲席。道光二十六年(1846)刊行《钞币论》。其兄许梿(1787-1862),与许楣同科,中进士,历任山东平度州知州、徐州知府、镇江知府等职。他为《钞币论》写了序言,认为其见地“多与余合”,对于某些未尽之处,加了按语。同时以“兄梿曰”补充自己的主张,多精辟论述,所以这本书包括了许氏兄弟二人的货币思想。针对王鎏《钱币刍议》所提行钞方案,许楣撰成《钞币论》[1]逐条加以反驳。其内容除了《钞币通论》8 条外,其余均按《钱币刍议》框架来写作,即《钞利条论》18 条、《造钞条论》7 条、《行钞条论》18 条、《禁铜条论》2 条、《铸大钱条论》1 条、《杂论》5 条。本文主要通过《钞币通论》《钞利条论》和《造钞条论》中的重要论述来看许楣的货币思想。

我们首先来看许楣的纸币思想以及他对王瑬不兑现纸币论的批驳。在《钞币通论》中,他就纸币的性质、纸币使用的驱动力和纸币的抵押品担保机制,进行了相应的回应。

关于纸币的性质,他明确指出,纸币在明代之前最初都是货币代用品,即铜钱(北宋四川“交子”对应的铁钱)的代用品,它是一种取钱的凭证,而不是与铜钱平行对等的货币。

“钞者,纸而已矣,以纸取钱,非以纸代钱也。以纸代钱,此宋、金、元沿流之弊,而非钞法之初意也。今有创议者焉,取其弊法,奉为良法。而其为法也,则又宋、金、元弊法之所无有,而反以为宋、金、元良法之所无有,卒其日夜之所精思,而视为百千万亿之金钱者,自人视之,则皆纸也。然且曰‘吾将以是尽易天下百姓之财’。夫以纸取钱而至于负民之钱,此宋、金、元弊法之所有也,以纸代钱而至欲尽易天下百姓之财,此宋、金、元弊法之所无有也。夫自用银以来,虽三尺童子,莫不知银之为贵矣。……夫纸之于银,其贵贱之相去远矣,人之爱银与其爱纸,其相去也又远矣。千万之纸而易以一星之银则笑而不与,千万之银而易以一束之纸则欣然与之,岂其明于爱纸而昧于爱银也?不知爱银之甚于爱纸,而欲以其所甚贱易其所甚贵,且欲以其贱而少者易其贵而多者,乃曰“如是则天下皆争以银来易钞”,于呼!吾不知其何以来易也。”

这里他明确指出,第一,宋金元的纸币,从发行程序来看,是从“以纸取钱”出发投放货币。纸币是取得钱币的凭据。这特别地体现在“交子”的发行过程中,民众先缴纳铁钱,交子铺则给付交子。民众流通交子在于便利携带,如果愿意,随时可以到交子铺取回自己的实体货币铁钱。及至官交子时代,南宋的会子、金的交钞和元的纸币,最初发行均可以换取实体钱币。纸币流通的货币环境,在于“钱”和“钞”两种货币形态同时存在于流通领域,纸币的价值依存于取钱的可得性和实体钱币的支撑。而这个制度的败坏,在于“以纸取钱而至于负民之钱”,发钞机构和政府不能满足持钞者“以纸取钱”的要求,使得用来取钱的货币代用品纸币失去了信用,给民众带来损失(“负民之钱”)。在许楣的眼里,宋金元纸币制度的弊端是在“以纸取钱”的纸币性质和制度设定之下产生的,其初始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不是“以纸代钱”,自然也不会出现他同时代人王瑬(还有明末生员蒋臣)的新发明,“以纸代钱而至欲尽易天下百姓之财”所引出的弊端。“以纸代钱”的纸币方案,抛开纸币的铸币准备,其出发点是纸币可以独立行使,纸币不需要实体货币的支持来维持流通。其意图是直接凭借这种不兑现纸币攫取天下财富,其弊端前所未有。第二,抹杀贵金属白银和纸币的差异。实际上,两者仅仅在行使流通手段职能时功能相似。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发挥上的“真金白银”,任何奇妙的虚拟装置都不可替代。以政府强力只使用单一不兑现纸币,要让人们像对待白银一样对待纸币,欣然将手中的白银去换易纸币持有,以致收罗民间的白银货币财富,这是不可想象的。

王瑬维持不兑现纸币的重要理据,是税收驱动纸币使用的论述。在他看来,只要国家税收使用纸币,人们自然就会在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纸币。这与今天“现代货币理论”主张的“税收驱动货币论”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然而背景和内容有自身的特色。许楣在《钞币通论》第二条中进行了切中肯綮的驳斥。

“或曰:如议者之言,国赋一皆收钞,何为其不以银易钞也?曰:钞收其银,赋收其钞,官不惮烦而自相为易,民固未尝易也。或又曰:宋辛稼轩有言:民间上三等户租赋,并用七分会子、三分现钱输纳,则会子之价势必踊贵。国赋收钞,使民晓然知钞之即可当银,则皆贵钞,何为其不以银易钞?夫法必行之自上,官自为易,非不惮烦也,所以诱民之易,而使之群趋于钞也。曰:稼轩之言,此救钞弊之继事,而非行钞法之始事也。钞之始事,纳钱于此,取钱于彼而已,宋之交、会皆然。交子失信而负民钱,然后改造会子以新其耳目,而交子变为败楮。及会子又失信而负民钱,则无可复改,故稼轩欲以输纳收之,非能尽收之也,示以有收之之时而已。民间得受会子,不始于收之之日,势不能委弃,幸其有时收之,则亦姑相与行之,故曰此救弊之继事也。假令行交、会之始,即多出虚纸以易民钱,而第令分其十之三四以输税,则民皆知输税之外尽为虚纸,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哉!今议者于行钞之始即欲以虚钞尽易天下之银,而第令以钞输赋,以示钞之可用,彼民也,皆知输赋之外,银可以易钞,钞不复可以易银,易银必待十年、二十年钞法既行之后,所谓“俟河之清”者矣,何为以现银易虚钞哉!”

他明确指出,税收驱动纸币使用的做法是割断历史过程的思维导致的错误认识。在他看来,用钞缴纳赋税从而维持纸币价值的措施,是在挽救纸币价值阶段的做法(“救钞弊之继事”)。因为最初的纸币发行(“行钞法之始事”),在持钞者看来,随时可以转换为实体钱币保存和使用。最初发行和人们接受纸币的时候,并非是将用钞来缴纳赋税作为纸币使用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手中原本可以转换为钱币的纸钞,因官方发行者“失信而负民钱”,便用辛弃疾以钞缴纳赋税的办法收缩纸币数量,以维持纸币价值的稳定。面对纸币无担保发行过多的不利局面,人们不得不接受,持钞的民众“势不能委弃”,不得已“姑相与行之”,这是挽救纸币时民众的无奈之举。倘若一开始就超量发行纸钞来换取民众的实体钱币,即使政府宣称用其中的十分之三四可用于缴纳赋税,人民也会懂得缴纳赋税之外的超量纸钞均是没有价值支撑的废纸,不可能用钱币去换废纸。而王瑬的纸币发行方案,一开始就用“虚钞”来换取天下白银,又宣称通过赋税用钞来建立纸钞的信用,人们“皆知输赋之外,银可以易钞,钞不复可以易银”,人们是不可能用现银去换取虚钞的,其纸币发行投放的方案不可行。这里准确地论述了单纯“赋税用钞”的政策安排,不可能保持超发纸币的稳定流通,建立纸币的公信力。

我们知道,纸币的价值在于数量的控制。因为纸币的流通和价值受流通中能够容纳的金属货币量的制约。那么,在数量的控制上,王瑬进行了模糊的说明,认为纸币足够天下之用后,则当停止。许楣根据历史经验,在《造钞条例》第七条中进行了严厉的驳斥。他称:

“议者曰:造钞约已足天下之用,则当停止,俟二三十年之后,再行添造,仍如旧式,不改法也。

论曰:宋、金、元之钞,未尝不欲足用而止也,而卒至增造无艺者,能足天下之用,而不能足国家之用故也。自古开国之君量天下土地山泽之所入以制用,其始常宽然有余,至其后嗣,非甚不肖也,然水旱耗之,兵革耗之,宗禄、庆典及诸意外冗费耗之,用度稍不足矣,势不得不于常赋之外诛求于民。而行钞之世则诛求之外,惟以增钞为事,然不增则国用不足,增之则天下之钞固已足用,而多出则钞轻,而国用仍不足。宋、金、元之末,流弊皆坐此。今议造钞足天下之用而止,而国赋一皆收钞,则停造之后,收钞有常数矣,使国家而无意外之费则已,有,则安所取之?取之于添造,必矣。然而天下之钞非不足也,为之奈何!

兄梿曰:多出数百千万之钞于天下,则天下轻之,多散数百千万之金银于天下,天下必不轻也。亦可见物之贵贱,皆其所自定,而非人所能颠倒矣。”

纸币的流通,自然有其合理的数量限定,这就是经济活动和交易活动决定的纸币数量,也就是许楣说的“天下之用”。然而,历史经验表明,传统中国集权专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也就是许楣所说的“国家之用”引发的纸币增发,却是没有止境的。每一个王朝的财政表现,在王朝建立的最初阶段,支出节俭,事务简约,以所入以制用,财政收入宽然有余。随着时间的推移,事务繁多,用度不足,便首先增税和向民众诛求。在纸钞流通的时期,增税之外,“惟以增钞为事,然不增则国用不足”,“多出则钞轻,而国用仍不足”,形成恶性循环。纸币超发的结果,便是纸币制度的败坏,变成废纸。所以,依靠本身入不敷出的政府来维持纸币的价值,不屈从“国家之用”而致力于“天下之用”,在专制王朝的历史中尚无先例。

那么,为什么民间的会票就能很好地流通,官方纸币何以总是变为废纸?这就要从其价值维持机制上的差异来考察。历史经验表明,纸币的生命在于实体钱币的支撑和发行者的抵押品担保能力。许楣在《钞币通论》第三条中论述了北宋以来纸币的发展和性质上的变化,并以钱庄的运作讨论了纸币失效的原因。他称:

“是故钞始于唐之飞钱,仿于宋之交子,皆以纸取钱,皆良法也。交子无钱而法一弊,变为会子,会子无钱而法再弊,变为孤钞。孤钞,元一代行之,上积其欺,下积其愚,弊法之行,亦非一朝夕之故矣。何也?元虽与宋代兴,然当南宋中叶以后,固已灭夏灭金,跨有西北,其行钞与宋、金有始终而无绝续。钞之流落民间者已多,不以取钱,而以代钱,其欺民也久,民之受其愚也亦久,因恬然为罔民之政,而民亦安之。至明崛起承元后,弊法与时代俱绝矣,复欲续之,则民皆知其为欺人之物,故虽多为厉禁,其极至于断脰、戍边,而终不可愚。吾尝譬诸钱庄:钱庄之始也,出票以会银,银与票相准,无或失信后时。于是豪商大贾从而信之,竞取其票为轻赍之计,或遂以票相授受。既而钱庄出票日多,而所受豪商大贾之银,颇以事耗,银与票不相准,稍或失信后时矣。彼豪商大贾苟尽持票责银,则彼有闭肆而逃耳,不得已听其分期,听其展限,甚或存母取子,岁岁易票而谨藏之,至于终不能偿,而后为废票。此亦积欺与愚使然也。有贫子焉,见钱庄之以票取豪商大贾之银而不复偿也,亦效钱庄之票,以与豪商大贾取银,则不笑即唾矣。故宋之交子,庄票之始也;一变而为会子,失信后时之票也;再变而为元之孤钞,存母取子而岁易之票也;至明而为废票矣,毁其废票。效其废票,则贫子之票也。明效之而不行,今而效之,是亦贫子之票而已矣。”

纸币在北宋民间交子阶段,是取钱的凭据,是流通稳定的“良法”。当交子不能兑换现钱,一变而为南宋没有充足准备和妥善兑换安排的会子。会子没有足够铜钱兑现,便演变为元朝纸币的独占行使,即所谓“孤钞”。许楣的表达不是太准确,实际上,宋、金、元的纸币发行,在初始阶段均考虑了抵押品保持,必要的担保品的存在成为纸币价值和公信力维持的基础。只是在各个朝代的后期阶段,纸币超发数量日多,便导致贬值。但是,实体货币供给的有效性和纸币作为货币职能存在的优点,使民众已经习惯使用了。他称元代实行纸币独占流通政策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其行钞与宋、金有始终而无绝续”,尽管纸币的样式改变了,其受众的使用习惯和民情却存在客观的历史连续性。而到了明代,“弊法与时代俱绝矣”,纸币作为“三无货币”的弊端也体现出完全不同的特征,而全球化时代的明代具有世界货币性质的白银大量流入和使用,与此前的时代已经大为不同。全球化时代的民众精神大为不同,明代钞法抛弃以前一直具有的准备和担保品制度安排,用“无本纸钞”来欺骗民众已经根本不可能了,传统中国的纸币前途已经走进绝境。

这里,他也将纸币和钱庄的会票进行比较,来说明纸币的弊端所在。就钱庄而言,最初发行用来取银的会票具备高度的信用,能够及时如数取钱。在业务活动中,富商大贾借此得以充分利用“会票”易于轻赍的便利。钱庄在经营中由于周转不畅和不良经营,富商大贾的存银消耗,不能如数准时取银。在这种情况下,既然利用了它的便利,富商大贾如果硬是要求全数取银,必然迫使钱庄业主跑路,“不得已听其分期,听其展限,甚或存母取子,岁岁易票而谨藏之,至于终不能偿,而后为废票。”如果钱庄在存续运营中不能扭转形势,最终损失必然落在商贾身上。许楣认为这是社会养成“欺与愚”的习惯行为所致。实际上,这不单单是一个道德问题,在存银用票收换活动中,存在着时间差和信用的因素在内,而市场状态的不可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问题在于,市场行为主体钱庄的风险来自市场动向的不确定性。当然不可能打破基本的市场常识,没有信用基础的穷人就不可能发行会票让富商大贾存银换票,这是在出发点上就缺乏担保品和抵押品的情形。纸币与钱庄的会票有相似之处,“宋之交子,庄票之始也;一变而为会子,失信后时之票也;再变而为元之孤钞,存母取子而岁易之票也;至明而为废票矣,毁其废票。效其废票,则贫子之票也。”王瑬设计的纸币,是仿效的明代废票,已是“贫子之票”,在初始阶段就没有价值保证的抵押品(担保品)安排,缺乏任何信用基础。明代效法废票,纸币不能流通,今天也不可行。然而,国家纸币和钱庄会票的重要区别,在于作为发行者的国家可以凭借政权的强制力让不兑现纸币危害民众,这是传统中国各纸币使用王朝后期经常出现的情况,而明代的“大明宝钞”就是它的典型代表。

在《钞利条论》第五条中,他针对王瑬发行不兑现纸币可以解决钱庄会票因亏空失去信用的问题,尖锐地指出:

“议者曰:民间多用钱票、会票,每遇钱庄歇闭,全归无用,行钞则绝钱庄之亏空,其大利五也。

论曰:钱庄取富户十百千万之银,而其终悉化为纸,则为亏空;国家取百姓百千万亿之银,而其始即化为纸,独非亏空耶!且今天下钱庄,固不皆亏空也,行钞然后亏空者,众矣。民间闻钞法将行,惟恐钱票化为废纸,必争就钱庄取钱,旬日之间,远近麕至,钱庄之大者犹可挹注,其小者猝不能应,不亏空何待!然则迫钱庄之亏空者,钞也。兄梿曰:钱庄之失业,犹可言也;贫民抱空票而妇子愁叹,不可言矣。”

钱庄的会票可能在运用过程中由于钱庄经营不畅导致最后亏空,而王瑬方案国家发行的纸币一开始就是让民众的白银转化为不能兑现的纸张。引发钱庄会票出问题的恰好是政府行使钞法,人们担忧钱票化为废纸突发集中挤兑,导致了本来运行良好的钱庄不能应对突发的提取而倒闭。而在许梿看来,个别钱庄歇业还有账目在那里,债主明确,牵涉的人员相对富庶。贫民拿着不兑现纸币这种无价值的“空票”,只有徒叹奈何!

至于从货币形态上,从会票便于携带出发得出发行不兑现纸币是满足民心的要求,则是完全抹杀了两者的差别。关键不仅在形态上的相似,要害在于其价值维持的机制。他在《钱钞条论》第六条中称:

“议者曰:百姓苦用银之重滞,故乐于用票,易之以钞,则顺民心之所欲,其大利六也。

论曰:今之会票,即古之交钞也。交钞之始,本以富民主之,其后富民不能偿,变为官钞,而其不能偿更甚于富民,至变为孤钞,钞废而后票兴。民之乐于用票也,以其有交钞之利而无孤钞之害也。今以无银之钞而易有银之票,百姓之不乐甚矣,民心之不顺甚矣。且天下事有不便于民者则当易之,民便用票,何以易为!兄梿曰:钱票有辗转相授不取钱者,银票虽存本取息,亦须岁易其票,若会票则交银于此、取银于彼,从无空票,不知议者何缘视同孤钞?”

看不到“无银之钞”和“有银之票”之间的差别,考察其背后是否有相应的抵押品担保,只是截取形式上的相似之点,必然导致认知上的偏差,将取钱的“会票”视同“孤钞”。这种强词夺理支撑的不兑现纸币制度必然趋于无效。正像许楣之兄许梿在在第十条中说的,“今商贾用银一两只是一两,用钱一千只是一千,银钱互易,乃见低昂。钞文一贯,亦只是一贯,然能令商贾之必当千钱乎?”

关于许楣驳斥的王瑬纸币论中另一个重要的错误,是王瑬不懂得世界货币的性质,认为行钞可以解决当时引发货币危机的白银外流问题。在《钞币通论》第七条中,他首先讨论了废除白银用钞可能引发“人市”的情况。这里,他首先讨论了白银本身的漏损问题。

“……银之流布于天下者,已足天下之用,而民间地丁皆征钱,官为易银上库,无如亭林所言用银之害。向使无漏卮之耗,虽长此不废可也。至于今而数千年之蓄积半耗于漏卮矣,而其势方未有所止,然而又欲用钞废银,则银不可废,而钞更为厉民之阶。何者?漏卮岁数千万,国家税额亦数千万,民间以漏卮故苦银日贵,而又欲以钞收银,壅之于上,则银益骤贵,而山僻州县昔之以银完粮者,亭林谓‘民至丰年卖其妻子,名曰“人市”’,今幸官收其钱,易银上库,一旦征其纳钞,则民将负钱走通都大邑,易银以易钞,而后输官,吾恐“人市”之复兴也。”

这里讨论的白银漏损,实际上是白银退出流通领域,或者可以称为非货币化。私藏、国家库藏以及流出国外,都可以引发市场流通领域白银的短缺“银贵”现象。

而所谓“银贵”,是相对于铜钱而言。银贵钱贱的原因在于“漏卮”,存在着“钱贱而银贵”和“银贵而钱贱”两种不同的情形。

“然则银终不可废乎?曰:银将尽矣,贵犹不可得,何有于废。然则因其贵而以钞法平之,岂不可也?曰:奚可。银,银也;钞,纸也。然则以疏通钱法平之何如?曰:可也。虽然,银贵一事也,钱贱一事也。由钱贱而银贵者,以疏通钱法平之,由银贵而钱贱者,虽暂平犹当益贵也。钱贱而银贵,银贵而钱贱,有以异乎?曰:异。泉府充溢,贯朽尘积,而银不加多,是谓钱贱而银贵;漏卮无极,以万以亿,而钱不加多,是谓银贵而钱贱。夫钱贱而银贵者,病止于钱,收之则瘳矣;银贵而钱贱者,银与钱交病,方收钱以瘳银,旋漏银以病钱,益之一无裨于损之十。如蓄水然,均是甕也,一溢一浅,挹其溢以注之浅,则平矣;均是甕也,一漏一不漏,挹其不漏者以注之漏者,则几何其能平也。曰:此议者所由欲行钞也,行钞而变其税法则平矣。曰:以钞易银,是犹以尘饭涂羹疗饥渴也。且夫由租庸调变而两税,由征钱变而征银,是皆古今变法之大者,而事又有非变法所能尽。於呼!谁生厉阶,至今为梗,不能不叹息痛恨于漏卮之始也。”

白银数量不变,因铜钱数量增加而引发的“钱贱而银贵”,治理的方法从收缩铜钱数量着手就可以解决。倘若是流通中白银漏损,特别是流出国外,出现在铜钱不增加情况下的白银短缺,“银贵而钱贱”,形成“银与钱交病”的现象。就如同两个罐子,一个水满,一个水少,将水满罐子的水舀进水少的罐子,自然获得平衡。而现在的两个罐子,一个有漏孔,一个无漏孔,将不漏罐子的水注入有漏孔的罐子,永远不可能出现蓄水相等平衡的情况,其治理便出现“无解”的两难局面。这也是不能通过发行和流通纸币来缓解银钱比价引发的问题。

在《钞利条论》第三、四条中,他深刻地讨论了行钞不仅不能杜绝白银外流,而且导致驱银出洋的效果。

“三、议者曰:百姓便于行钞,洋钱不禁自废,则免外洋之耗蚀,其大利三也。

论曰:外洋之耗蚀,不在于洋钱之来,而在于纹银之去。使中国纹银不出洋,则洋钱亦银也,银入中国,何尝耗蚀。自嘉庆十年后,鸦片烟渐滋,外夷以鸦片易银,还以银铸洋钱入中国贸易,然后有耗蚀之患。近年鸦片银岁漏数千万,损鸦片之百一,以之易货有余,而新洋钱来者亦遂少。盖专以鸦片耗蚀纹银矣,而银已将尽,年岁间势必搜括洋钱,洋钱将不禁自去。中国苦纹银之少,势必销镕洋钱,洋钱将不禁自罄。知洋钱之耗蚀纹银,而不知鸦片之并将耗蚀洋钱也,何待行钞以速之尽哉!

四、议者曰:海船载鸦片烟土,每岁私易中国银累千万以去,用钞则彼将无所利而自止,则除鸦片之贻祸,其大利四也。

论曰:使用钞而果可废银,则鸦片之贻祸方大。何也?用钞而废银,则银为中国无用之物,载鸦片以易中国无用之物,中国之民有不推以与之者乎?且鸦片之来,由于中国之民乐于吸食以自祸,而彼得贻之耳,不能禁乐祸之人,安能除贻祸之本!

兄梿曰:此所谓驱银出洋矣。”

王瑬行钞杜绝白银流出外国的论调,充分说明了他不理解纸币运作的机制和内在要求。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纸币是不能送到外国去的,因为外国离发行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远,所以,纸币在外国是不能通用的。”[2]世界货币的职能必须由真金白银来承担。行钞废银,在国际贸易中必然助长“驱银出洋”的后果。

二 “有尽故贵”的金银独重论与货币金属论的缺失

许楣及其兄长许梿有力驳斥了王瑬名目主义货币论的纸币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货币金属论的主张。

1.“有尽故贵”的货币金属论

在《钞利条论》第一条中,许楣针对王瑬“钞无尽”的行钞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货币金属论主张。他称:

“议者曰:凡以他物为币皆有尽,惟钞无尽,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则操不涸之财源,其大利一也。

论曰:天下之物,惟有尽故贵,无尽故贱。淘沙以取金,金有尽而沙无尽也;凿石以出银,银有尽而石无尽也。天下之至无尽者莫如土,烧土以为甓,范其文曰“一两”,人必不以当金当银,造纸以为钞,印其文曰“一贯”,独可以当钱乎?且钞法之弊,非以钞之有尽也,正以钞无尽而钱有尽故也,否则百万千万之纸,今固无尽,而古亦岂有尽乎?

兄梿曰:凡以他物为币,皆有轻重变易,惟金银独否。黄金古为上币,今虽不为币,而其重乃更甚于为币时。银古不为币,然自《禹贡》以后,与金并重,时代有变迁,而此二物之重,亘古不变,锱铢则以为少,百千万不以为多。至于钞,骤增百万即贱,骤增千万则愈贱矣。宋、金、元之季,钞未尝尽,果能救财源之涸否?”

许楣的货币金属论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金属货币在数量上的有限性,是其价值的重要保证。这是针对王瑬“钞无尽”称颂纸币的优势可以凭借其无限低成本印造提出的。金银之贵重,在于金银与沙石的比较中,黄金和白银的稀缺性和有限性,而沙石的价值低贱在于其数量的“无尽”。纸币的弊端,正是在于它的无限性,“钞法之弊,非以钞之有尽也,正以钞无尽而钱有尽故也。”纸币诞生以来到许楣生活年代的纸币使用实践,证实了纸币的滥发和崩溃,正是由于纸币在天然特质上的无限性,助长了专制集权政府服务“国家之用”的肆意妄为。当然,将金银与一切商品的价值均归结于其数量多寡决定,便误入以稀缺性决定价值的错误陷阱了[3]。第二,许楣的兄长更为正确地认识到,金属特别是金银这种贵金属之所以成为货币载体的选择对象,与它本身价值的稳定性有关。这为历史事实和直觉经验所证明。它本身的价值决定于其隐含的客观物质因素,不会因为其数量的增加,而导致其价值的贬损。在前揭《造钞条例》第七条讨论“天下之用”和“国家之用”之后,许梿加注称:

“兄梿曰:多出数百千万之钞于天下,则天下轻之,多散数百千万之金银于天下,天下必不轻也。亦可见物之贵贱,皆其所自定,而非人所能颠倒矣。”

“物之贵贱,皆其所自定”。尽管许梿没有指出金银的价值取决于金银所隐含的一般人类劳动,但是已经明确指出了商品价值的客观性问题。针对通过纸币以收利权的企图,进行了坚决的回击。在《钞利条论》第二条中,他称:

“二、议者曰:万物之利权,收之于上,布之于下,则尊国家之体统,其大利二也。

论曰:既尽收其银,又悉禁其票,绝天下之利源而垄断于上,何体统之有?”

这种将行钞方案作为与民争夺利权的手段必然导致货币制度的败坏,影响国家的威信,哪里谈得上尊“国家之体统”?许梿还明确指出,“盖以纸为币可代银,则事事见为利;以纸为币不可代银,则事事见为弊也。”王瑬的认知偏差、发钞意图和必然后果,不言自明。

有人主张“废银”或者“疏通钱法”来解决问题,许楣兄弟反对废银。在《钞币论·通论六》里,指出:

“钱重难致远,势不得不趋于银……如欲尽废天下之银,是惟无银,有则虽废于上,必不能废于下也。”

货币形态的选择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非政府强力可以随意专断。在《钞币论·通论七》里,许楣称:

“至明而日盛,至我朝乾隆、嘉庆之间盛极矣。银之流布于天下者,已足天下之用,而民间地丁皆征钱,官为易银上库,无如亭林所言用银之害。向使无漏卮之耗,虽长此不废可也。”

货币形态从低贱金属发展到贵金属,是商品流通和市场扩大的必然结果,主张废银用钱与历史发展的趋向背道而驰,逆历史潮流而动。正是这样,许楣兄弟在对王瑬发钞主张的辩驳中,树立起自己的金属主义货币论。

2.货币金属论和名目论各自的偏颇

在国外货币金融学说的发展史上,货币金属主义和名目主义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关于货币本质问题看法的两个基本派别。这两个派别都片面和歪曲地解释货币的性质。金属主义者认为货币是商品,而且就是金银这种商品,而忽视货币的特殊社会性质,不了解货币是与一般商品有区别的一种特殊商品。名目主义者则认为货币不是商品,它只不过是便利于商品流通的一种计算单位和符号。这两种学说的基本错误,在于将货币的本质与货币的职能混为一谈,都只是从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部分职能出发来认识货币的本质[4]。

货币金属论从价值尺度、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三个职能来认识货币,认为货币必须具有金属内容和实际价值,而忽略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职能的场合,可以由不具备实质内容的票券或符号来代替。货币名目论则只从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职能出发来看待货币,认为货币不过是一个符号或一张票券,而忽视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情形下,必须具备的金属内容和实际价值。这两种学说与客观存在的货币使用的历史实践不相符合,都难以解释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一切复杂的货币现象,不能透过这些现象并不被这些现象所迷惑进而揭示货币的本质。

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对立,不仅源于理论认识的片面性,而且生发于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根源。由于分工的发展和交易的需要,金属这种特殊商品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时,货币便以一种具有十足价值的金属形态出现。这突出地体现在初期的国际贸易之中。在这样的条件下,货币金属论自然成为主导的货币理论。当国家成立,依据法律规定货币的名目价值时,便又容易出现货币名目论的观点。早期的重商主义者,可以称为重金主义者,比如斯塔福德和托马斯·孟,坚决主张货币必须具有实际价值,认为国王无论如何改变货币单位的名称,都无力提高货币单位的购买力。他们均将货币等同于财富,然而实际上货币只是财富的代表或抽象财富。马克思称,“货币能满足任何需要,因为它可以直接转化成任何需要的对象。它所特有的使用价值,在成为它的等价物的种种使用价值的无限系列上实现。在它的坚固的金属实体中,它隐秘地包含着在商品世界中展开的一切物质财富。……就形式上说,它是一般劳动的直接化身,就内容上说,它又是一切实在劳动的总汇。它是表现为个体的一般财富。”[5]

托马斯·孟等重商主义者将货币等同于财富,其所谓货币当然是具有实质价值的贵金属。在他们看来,贵金属就是货币。既然将货币视为财富,只有担当贮藏手段职能的货币才行。而为了开展对外贸易,又必须是能够充当世界货币职能的货币才行。能同时充当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的货币,便只有其自身具有实质价值的贵金属货币。然而,将货币与贵金属等同起来,在货币理论上是错误的。金属主义者看不到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社会属性,不了解“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6]他们把价值尺度看成是货币金属的天然属性。马克思说,“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这种形式就只是固定在某些特定种类的商品上,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它究竟固定在哪一种商品上,最初是偶然的。”他又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一种物质只有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质的,才能成为价值的适当的表现形式,或抽象的因而等同的人类劳动的化身。……金和银就天然具有这种属性。”[7]

事实上,贵金属只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职能存在。马克思指出:“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交换的扩大和加深的历史过程,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为了交易,需要这一对立在外部表现出来,这就要求商品价值有一个独立的形式,这个需要一直存在,直到由于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而最终取得这个形式为止,可见,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8]然而,用以表现商品价值的独立形式,却存在着困局。“货币在质的方面,或按其形式来说,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9]货币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然而一旦用特定商品充任货币,就存在着数量有限性的缺陷。所以,货币的金属内容,只是体现了货币具有实际价值这个要素的要求,但金属内容或者代行货币的特定商品并不等于那个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真身”(一般等价物)和它的职能存在(特殊商品)存在着偏离,我们生活中须臾不可离开的,原来不是那个真身。而职能存在用实质商品来体现,必然存在有限性。这是货币金属论难以应对货币供给短缺的痛点。金属论的缺陷在于,认为商品交换货币就是以商品交换商品,因此强调必须以足值货币流通,而把不足值铸币和纸币流通看成根本反常的现象,这便难以解决现实中的“钱荒”问题。

名目主义者则混淆了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否认价格标准所具有的金属内容,把它看成是价值的理想尺度。认为货币的价值是用这些理想的计算符号来计算的。名目论的错误在于,将货币本质和货币的流通手段形态等同,认为货币和它的金属实体无关,只要有它的名义价值就可以了。名目主义者完全忽视货币的储藏手段职能。

关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货币“已不再是商品流通的中介形式,而是它的最终结果。”[10]在信用买卖和延期支付中,货币首先是作为价值尺度和购买手段而发生作用,在实际支付时,则表现为绝对商品,即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而发挥职能。货币的真实价值具有绝对的意义。名目主义者看不到这一点,金属主义者又把这一点与货币的本质等同。像对待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一样,这两派在支付手段职能上也产生了相同性质的错误。

只有在世界货币职能上,货币才在完全的程度上充作商品,它被赤裸裸地还原为它的原始形态—按实际重量计算的货币金属。名目主义在这一职能面前,无法保持其理论的一贯性。金属主义者则将世界交换与国内流通等同,否认货币在这两种不同场合,在表现形态上应有的差别[11]。

从历史情景看,货币金属论支持了初期重商主义者谋求国内货币价值稳定的要求。而货币名目论,支持了随着交换的扩大和生产的发展,货币需求相应扩大的要求。货币金属论成为通货紧缩和经济萧条的诱因,但利于币值和物价的稳定。货币名目论在货币供给上,可能满足货币需求扩大的要求。然而,货币使用的历史实践特别是中国经验表明,专制集权王朝下的纸币发行失之于滥,导致物价的上涨和纸币成为废纸,进而亡国!

三 货币的“三极世界”与许楣货币金属论的位置

关于货币的论说是常议常新的话题。比如为了解释数字货币的产生及其性质,一种新近的观点认为,货币的本质是由形式与功能组合形成的一般信用,并且通过货币体系实现信用的制度化。数字货币并未脱离货币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在本质上依然需要依托稳固的信用制度作为基础[12]。这是观察者直观生活中货币现象的一种总结,不免失之皮相。因电子商务的支付需求推生新型数字货币形态,便将发挥支付职能的货币的功能存在看成货币本身,抛开人类货币的整个历史,漠视马克思《资本论》对货币起源和性质的精辟解释,其谬误犹如1905 年克纳普《货币国定论》。克纳普力主货币是“票券的支付手段”,刘絜敖先生进行过有力的驳斥。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虽然可以为一票券或一不足值货币所代替,但这一票券或不足值货币本身,则不是货币,而只是一种流通工具。货币在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虽亦可以为一张票券或一不足值货币所代替,但这一票券或票据本身,亦不是货币,而只是一种支付工具;并且这种支付工具,在必须有现实的支付时,就将为人拒绝接受,而需以真实的货币来进行支付[13]。马克思精辟地指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相互抵消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中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危机的那一时刻暴露得特别明显。这种货币危机只有在一个接一个的支付的锁链和抵消支付的人为制度获得充分发展的地方,才会发生。当这一机制整个被打乱的时候,不问其原因如何,货币就会突然直接地从计算货币的纯粹观念形态转变成坚硬的货币。”[14]理解了马克思的论述,看清了克纳普将货币的本质误读为货币职能存在的现象表达,就可以对时下将比特币视为“数字黄金”的谬误和误导有清醒的认识。

当我们对传统中国的货币实践进行了讫于许楣时代的数千年解读,便可能将他的货币论放到人类全部的货币学说里进行比较,得以明晰其内涵和地位。人类迄今的全部货币认识,对货币的解读实际上体现在三个不同的层面,我们将它称为“货币的三极世界”。货币的第一极世界,是马克思揭示的基于交换过程产生和发展,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第二极世界,是历史时期从货币的功能存在(现实的各种货币现象)对货币进行片面解读的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及其混合物。第三极世界,是支付职能充分发展的信用货币时代,不从交换出发,而从生产发展的策略需要和其他人类欲望的满足出发投放作为货币职能存在的各种货币形态,脱离物质世界的对应和支持。货币的二极和三极世界,均不完全与商品的现实运动直接关联,是造成危机的重要认识论根源,同时是最易将货币的职能存在和货币的本质相混淆的两个货币认知方式。为政策建言和利益集团服务的货币论,不少讨论的是作为职能存在的特定货币形态,而非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本身。这个将“替身”误读为“真身”的现象,如果不是我们智力上的缺陷,就是别有企图。

许楣的货币贵金属论,其进步性体现在批驳王瑬发钞方案对民间财富的掠夺,从稳定币值和物价着眼建立货币制度。然而,固守这个朴素的观念,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经济活动对于货币的需要。所以,正如林满红教授所说,主导近代中国的货币观念和采纳方案在变化,明知危险仍然进行了咸丰纸币的错误实验。王瑬的著作收录于按1826 年贺长龄的版本形式编辑的《经世文编》不同版本中,许楣的文献却不见于这些选集里[15]。货币形态的名目主义走向,富有深意。

注释:

[1]许楣:《钞币论》,见《续修四库全书》第838 册“史部,政书类”(影印清道光二十六年许氏古均阁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第653-674 页。下引本文献不再加注。

[2][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69 页。

[3]赵靖主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修订本)第4 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2114 页。

[4]关于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论述,参见刘絜敖著:《国外货币金融学说》,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年,第1-39、153-177 页。

[5]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 卷,人民出版社,1962 年,第114 页。

[6]马克思:《资本论》(纪念版)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114 页。

[7]马克思:《资本论》(纪念版)第1 卷,第108-109 页。

[8]马克思:《资本论》(纪念版)第1 卷,第106 页。

[9]马克思:《资本论》(纪念版)第1 卷,第156 页。

[10]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 卷,第132 页。

[11]叶世昌:《鸦片战争前后我国的货币学说》,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 年,第56-58 页。

[12]肖远企:《货币的本质与未来》,《金融监管研究》,2020 年第1 期。

[13]刘絜敖:《国外货币金融学说》,第156 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纪念版)第1 卷,第161-162 页。

[15]林满红:《银线:19 世纪的世界与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年,第2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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