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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支配与货币政策
——清代前期制钱供给政策的演进*

2021-11-23上田裕之日本筑波大学人文社会系

中国钱币 2021年4期
关键词:京师铜钱乾隆

[日]上田裕之(日本筑波大学人文社会系)著

郭珊伶(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赵士第(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译

译者按:

《清朝支配与货币政策—清代前期制钱供给政策的演进》作者上田裕之(ウエダ ヒロユキ;Ueda,Hiroyuki),系日本货币史、财政史研究学者,现为筑波大学人文社会系助教,2007年获筑波大学博士(文学)学位,研究方向为明清财政史与货币史。出版著作《清朝支配与货币政策—清代前期制钱政策的演进》等,发表《清代乾隆中叶云南省办铜体制的变质和铜价增额的财源问题》《清代雍正年间的铜禁政策与京局办铜》《从洋铜到滇铜:论清代办铜制度的转换点》等数十篇[1]论文。上田裕之认为财政史与货币史是各领域间不同因素相互影响并推动历史演进的过程,从这一视角出发,在收集分析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关的汉文、满文的官修史书及档案后,复原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并对之进行多角度、跨学科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本书共八章,分前后两编。前编围绕清代“钱贱”到“钱贵”这一线索,从明末清初货币混乱论述到乾隆初年钱贵的发生。第一章“明清之际的货币”主要论述了明中期以来白银货币化、海外白银的流入、白银逐渐升为主要货币的过程,而明朝制钱鼓铸的缺乏导致私钱泛滥,明末因滥铸恶钱,钱价暴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清初;第二章“清朝统治的确立过程与制钱供给政策的变动”论述了清初平三藩、收台湾的过程,以及良币、劣币并存充斥市场,清朝开始制定一系列的鼓铸政策;第三章“康熙后期京师的私铸钱问题与钱贵的发生”和第四章“雍正年间各省的私铸钱问题与乾隆初期钱贵的发生”两章重点论述了私铸钱的危害与国家禁止私铸措施、铜禁政策等,同时论及康熙后期及乾隆初期钱贵形成的原因。后编则以“鼎盛时期的制钱供给及其变迁”为主题,第五章“京师的钱贵与制钱供给政策”、第六章“各省的钱贵与制钱供给政策”、第七章“云南省的制钱供给政策”指出洋铜流入减少及滇铜开发情况,认为此时清朝铜料供应较为完备,讨论了着眼于京师八旗生计问题与各省公项财政的制钱供给政策的规定性要素,以京师、各省、云南铸钱为出发点探讨当时的制钱政策;第八章“乾隆中叶的制钱供给体制及其后对货币流通的影响”则以第五、六、七章的论证为基础,指出乾隆十年至四十年之间,各地铸钱的推移及其产生的各地制钱供给规模的差异,认为乾隆时期的制钱供给直接影响了后世的制钱政策。最后,作者还用补编一和补编二两篇文章重点介绍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户科史书”及“议覆档”的情况及对货币财政史研究的史料价值。

作者采用了大量一手题本、朱批奏折、录副奏折、上谕档等汉满文档案,辅之以《清实录》《起居注》《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则例》《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皇朝文献通考》《钦定户部鼓铸则例》等清代官方编撰的史料,并利用了如唐甄《潜书》、叶梦珠《阅世编》、黄卬《锡金识小录》、汪辉祖《病榻梦痕录》、郑光祖《一斑录》、钱泳《履园丛话》等笔记史料,从上下两个角度详细分析顺治元年(1644)至乾隆四十年(1775)制钱供给政策[2]的实行过程,整合数个符合清朝政府政策意图的相关政策,追溯清代前期制钱供给政策与市场相互影响的货币史演变历程。

本书出版于2009年,距今已有十余年时间,但国内除何平、韩祥等先生[3]的著作提及外,并未引起广大货币金融史、财政史研究者的注意,故而翻译本书的结语部分,以供参考,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结语译文:

明代中叶,成为纳税手段的白银在中国的需求逐渐扩大,而绢布、生丝等来自中国的产品成为日本、西洋的需求,以此为背景,中国内地流入巨额的日本白银和美洲新大陆白银。因明朝政府的制钱供给较为消极,既存的铜钱日渐贬值,丧失市场信任,市场逐渐以用铜为主转向用银为主。明末,面临财政危机的政府以获得大量铸息为目的而滥铸恶钱,使市场内铜钱贬值。清初,为弥补财政收入不足,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恶钱滥铸政策,市场上白银流通的优势和铜钱价格的低迷持续并存。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难以脱离的正项财政中,为充盈处于中心地位的户部银库,必须节减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增加汇入中央的货币,而手段之一便是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恶钱滥铸政策。

不久,随着对南明政权的讨伐,顺治帝将治理重心(由增加财政收入)转向政治文化,其中为提高低迷的钱价,清朝的制钱供给由恶钱供给转向良币供给。因供给政策是在未解决财政贫乏的情势下转变的,同时并行的还有以压低铜材收买的官价来获得铸息的政策,铜材收买官价不足(带来的弊端)由此转嫁给兵丁和民间,正项财政收入得以迎来平稳局面,全国性的良币供给转变为稳当的仅限于京师的良币供给。然而,康熙十二年(1673),以云南吴三桂为首的三藩之乱爆发,台湾的郑氏也起兵呼应。三藩于一时间压制长江以南一带,清朝因军费增加、税收激减而再度陷入财政危机。动乱之中,位于云南的滇铜产地处于吴三桂的支配下,与日本国贸易往来而输入的洋铜也处于郑氏势力范围内,清朝无法确保大量的铜料生产。因此,制钱铸造无法作为筹措财源的方策。三藩、郑氏被镇压后,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帝命令吏部右侍郎陈廷敬削减铸造制钱的经费,于是陈廷敬提议大幅减轻制钱的重量,该提议由户部屡次请示康熙帝后得到准许。京师和一部诸省开始供给低品质的“小制钱”,这一举措使得私铸盛行,制钱价格低迷,兵饷的购买力下降。康熙三十年代后期准噶尔之战结束后,户部银库的贮藏额突破四千万,紧缩财政由此告终,诸省逐渐停止铸造小制钱。

康熙四十一年(1702),制钱恢复为康熙二十三年以前的良币。之后,康熙帝认为地方对私铸犯的搜查工作仍不充分,即使供给制钱,也会成为适合私铸的材料。因此康熙帝以排查私铸钱与上调钱价为目的,决定仅在京师两局扩大良币的制钱铸造。当时正值正项财政充盈、洋铜流入最盛时期,扩大制钱铸造成为可能,至康熙末年供给京师约一千万串制钱。于是,制钱自京师流入周边地域,白银因是称量货币流通不便而失去流通优势,京师周边地域的货币由以使用白银为主重新急转向以使用良币制钱为主,这愈发引起京师制钱的外流,乃至京师及周边地域出现严重的钱贵现象。

不久即位的雍正帝认为,京师的钱贵和诸省的私铸问题均起因于制钱不足。雍正四年(1726)以降,禁止全国使用黄铜器皿,并强行收买黄铜器皿用于京师两局的追加铸造及各省的铸造。各省之中,江南作为长年洋铜流入地及经济发达地,收买大量黄铜器皿,因而江苏、浙江两省的制钱铸造远远超出他省。于是,两省在用银为主向用钱为主转换的过程中出现钱贵现象。在输入京师、云南等地制钱的福建、广东,及开始使用滇铜铸造制钱的贵州、四川也存在同样的现象。同时强化常平仓储备,持续售出陈谷扩大了铜钱需求,加速了钱贵的发生。湖北、湖南、江西等省没有制钱流通的踪迹,因处于谷仓地带而都向诸省出售粮食,需要大量铜钱,钱价由此上涨。由此,钱贵扩展至京师、华中、华南诸省,乾隆帝要求直隶、山西、陕西等省实行制钱供给,这意味着标榜应对钱贵对策的制钱供给政策在全国展开。

围绕京师的钱贵,清朝中央最为担忧的是,钱贵使支给禁旅八旗兵饷的银两购买力降低,并且孕育了激化旗人与汉人商人利害矛盾的危险性。禁旅八旗是支撑“满洲王朝”清朝帝国统治的基底,保证禁旅八旗的生计是清朝至关重要的课题。作为对策,需尽可能扩充八旗兵饷的制钱搭放比率,防止生计凋零的八旗兵丁为兑换铜钱持兵饷银进入市场而引发巨大的兑换需求。但当时正值洋铜流入量减少,京师两局采办铜材陷入困境,于是清朝政府将宝泉局纳入户部的制钱、从工部移送到户部的制钱全面搭放到八旗兵饷,又将原本用以支付工食、物料的制钱改为银两,而京师两局铸造的制钱全部纳入户工两部。从工部移送的制钱不久后减额,恢复为用制钱支付工食,像这样政策的后退是当初的政策过于极端的表现,正体现了清朝中央为加速推进扩充八旗兵饷的制钱搭放的急切心理。乾隆四年(1739),随着向京师两局输送滇铜的体制趋于完备,乾隆七年(1742)京师两局的铸造规模迅速扩大约1.5 倍。各省在钱贵的境遇下扩大铸造规模,这充分证明了清朝无比重视八旗兵饷制钱搭放。京师两局的制钱铸造时常亏本,雍正帝虽致力于缩小铸造差额损耗,然而并未为减少差损而缩小制钱铸造的规模。

另一方面,各省中最早出现钱贵现象的江苏、浙江两省,提出制钱供给的诉求,要求截留运输至京师的铜和制钱。但该请求被户部拒绝,两省只得在不妨碍京师两局办铜的前提下筹措滇铜、洋铜来铸造制钱。并且依据企图尽快应对钱贵的乾隆帝的旨意,各省无需待中央审议,由各相关督抚协议即可调度各省间的铜资源。开始供应制钱的两省,计划用与市场价相近的价格来兑换贩卖铸造的制钱,这遭到了户部的反对,但户部认可采用与市场价相近的换算率将制钱用于搭放兵饷。铸造一千文制钱的费用超过一两银的两省,通过提高换算率来确保铸息,并将铸息充当铸钱局的公费和向各营运输制钱的费用等各项经费。然而,据乾隆八年(1743)下达的御旨,搭放制钱一律遵从法定换算率,若产生铸造差额损耗则计入正项财政支出,铸钱局公费则由各省的公款筹措。于是,江浙两省和福建省因强行支出本省公款充当铸钱局公费而陷入困境,此后实施的制钱供给政策变得愈发消极,以致滇铜虽增产,铸造额也未增加。而在采用法定换算率就可能无法获得充裕铸息的江西和湖北两省,在巡抚陈弘谋的提议下用与市场价相近的价格兑换贩卖追加铸造的制钱,此举确保了充裕的铸息,并用于充当诸种经费。在遵从法定换算率来搭放制钱仍能获得铸息并将之充当铸钱局公费的湖南、贵州、四川等省,有能力扩大铸造和搭放制钱。耗羡章程的制定使各省实施公项财政紧缩政策,督抚们最终无法轻视相关公项财政与核算制钱铸造的关系。

各省中最致力于铸造制钱的不是面临钱贵的诸省,而是钱价持续低迷的云南省。康熙四十四年(1705)以降,管辖一大铜产地的云南省,贷给厂民开采费用于开发铜矿,接受开采出的铜料代以回收资金,计划将售卖铜料的收益用以充当本省公用财源。然而,云南省贷出银两却收不回铜料,接收的铜料又面临贩卖滞销,于是雍正元年开始铸造制钱,消费囤积的铜料。但由于本省的钱价低落,制钱搭放损害了兵饷的购买力,于是云南巡抚鄂尔泰尽可能筹措输送费用将制钱移送至他省。乾隆元年(1736),云南省作为唯一特例,被允许以“银1 两=1200 文”的换算率来搭放兵饷制钱,阻止了兵饷购买力的下降,其后,云南省历代督抚不断扩大制钱铸造。

就这样,在保护八旗兵丁生计的意图下,京师推进制钱供给政策,而各省的制钱供给由其与各省公项财政的关系决定。京师极为重视扩充八旗兵饷的制钱搭放政策,直到钱贵现象趋于平息的乾隆四十年(1775)前后仍未改变。各省之中,除云南省持续扩大铸造制钱外,乾隆十八年(1753)以降,湖北、湖南、贵州、四川等省逐渐开始以全额兑换贩卖和铸息纳入公款为目的大量追加铸造制钱,该政策一直持续到钱贵现象息止的乾隆四十年前后。结果,乾隆中叶制钱供给迎来全盛期,京师的供给量占总量的近一半,其他则偏向于西南诸省供给。但在京师,因清朝政府大量支出白银从而滋生对铜钱的需求,入超构造成为常态,且周边地域人口众多,大量供给制钱没有带来问题。另一方面,西南诸省的制钱供给量按人口比例计算则比其他地域高得多,导致乾隆末年西南诸省钱价持续低落。乾隆五十年代初,江南的钱价依然为“银1 两=900 文”,而云南省的钱价为“银1 两=2400 文”,呈暴跌态势。在这样的状况下,西南诸省盛行私铸现象并向长江中下游流域贩运私铸钱,同时,受高额交易的洋钱、钱票普及的影响,全国范围内钱价低落。于是,中国内地的货币逐渐向“杂种币制”的时代转变。

从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至今的研究中几乎被完全忽视的制钱规格、供给地、供给量等要素对于清代货币史的展开产生极大影响。以往的研究中屡屡可见将钱价的涨落作为判断民间经济状况材料的论述。明显的例子是将乾隆初年的钱贵现象理解为市场经济的变迁或趋于景气的局面。极端来说,以往的研究将钱价视为判定市场景气与否客观中立的试金石。但是,清代前期钱价的涨落,很大程度上起因于供给什么样的制钱、如何供给及供给到何处(或是否供给制钱)等供给方的问题,如大量供给恶钱导致当地钱价低落,而大量供给良币则导致当地钱价上升。于是各时代、各地域的经济状况都因制钱供给而促使钱价高涨或跌落,反过来说也不能否定有一定抑制力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必须考虑两种可能性,一是因供给大量劣质的制钱,钱价贬值,市场活化,产生了对铜钱的需要,从而抑制了钱价暴跌(钱贱与市场繁荣并存);二是供应良质的制钱后导致钱价上升,但因市场不活跃,钱价也有停留在小幅上升的可能性(钱贵与市场不繁荣并存)。所以不得不说,从被制钱供给质量所左右的钱价动向中,无法直接窥探各时代、各地域的经济状况。

而以往的研究中也有观点并非以钱价动向来论述经济整体状态,而是将“铜钱部门”与“地域经济”或“农村经济”相结合,通过捕捉钱价涨落的动态来反映“地域经济”或“农村经济”的状态。但是,如上所述,不仅无法从钱价动向直接判断市场景气与否,铜钱使用范围与市场相对应的部分也是完全流动的。极为有限地使用铜钱的情况下,甚至分、厘这样小额的银两都与铜钱并用,这与用铜钱做数十两至数百两单位的不动产交易的钱价相比,难以用于论述“地域经济”或“农村经济”的状态。重要的是,制钱供给政策也成为铜钱使用范围变动的动因。大量供给恶钱导致市场对铜钱丧失信任,而使用银的优势上升;相反,供给大量良币则将引起使用铜钱的急速扩张。制钱供给政策中如制钱的规格、供给地、供给量等不仅反映了钱价,还会引起铜钱使用范围显著变动,这也加速了钱价的涨落。

像这样左右清代前期的钱价和铜钱使用范围的制钱供给政策,正是反映了面临各种政策课题的清朝统治的整体性。也就是说,正如反复论述的那样,清朝围绕制钱供给,面临市场、统治理念、军政、财政等多方面不同的政策课题,在综合考虑数个政策课题时形成了制钱供给政策。明末清初财政危机时,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不分离的正项财政下,为获得铸息在全国推行恶钱滥铸,使明末以来产生用银为主的优势,且钱价持续低迷。因为恶钱供给损害了兵丁的生计,在带来财政稳定的同时又被停止实行,取而代之的是基于康熙、雍正传统统治理念下以排除私铸钱为目的而供给良币的政策,而该政策又意外扩大了铜钱的使用并导致了钱贵现象的发生。于是,一方面,清朝政府为优先保障帝国统治要冲的禁旅八旗兵丁的生计,扩充八旗兵饷的制钱搭放。另一方面,各省重视制钱供给的核算与地方行政经费财源即公项财政的关系,只有制钱铸造能够增加本省公款,各省才会积极实行制钱供给。这样的制钱供给,最终导致了私铸钱的泛滥以及钱价的低迷。因而清朝统治系统的诸要素在多方面规定了制钱供给政策的内容,如传统中国的货币思想、多层的财政构造及支撑“满洲王朝”清朝的禁旅八旗的存在等,而制钱供给政策左右着清朝货币史的动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清朝政府能在其统治能力范围内任意单方面地控制市场的货币动向。从明末清初用银为主的优势,到康熙末年至乾隆年间铜钱使用范围的扩大,再到之后包含洋钱、钱票等“杂种币制”形成的过程,可以说是与以制钱为国币的清朝的盛衰轨道相吻合的。但是,清朝既不是将用银为主的优势视为问题而有意产生银钱并用的币制,也不是虽想维持银钱并用的币制却因其统治能力减退而无法维持。相反,清朝每次都是根据统治状况来选择维持清朝统治所需的政策。市场遵循市场理论,并接受以政府理论为基础的制钱供给政策。于是,上述货币史的变迁,无论是对清朝政府来说,还是对民间来说,都是连续发生的非意图性的偶发事件。在以上几点中,对市场的制钱供给政策的规定性并不意味着任意操纵市场。并且,清朝政府与市场的货币状况是相互规定的关系,从受制钱供给政策影响极大的市场货币状况中得到的反馈,清朝统治情况由此发生变化,这成为新政策形成的契机。货币史的变迁是政府与市场互相影响的动态产物,从这一点来看,对市场制钱供给政策的规定性并不意味着单方面操纵市场。总之,制钱供给政策的内容不仅把握住了偶发的、动态的清代前期货币史的关键,还映射出了清朝统治的整体性。

虽然政策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但其制定的出发点不仅是维持社会经济的安定,还包含了对在现有统治系统的条件下维持统治体制的种种课题的综合考虑,于是在使社会经济意外变迁的同时,王朝政府自身不容分说也被卷入其中。这样的政策和民间的相互关系不仅限于货币领域,还共通于全面的国家—社会关系中。当然,清朝统治并非只靠社会经济的安定就能满足所有存续的必要条件。在以往关注“专制”和“实践主义”的“清朝国家论”中并未受到重视的观点是,现实的统治系统的形态对各种社会政策、经济政策具有很强的规定性。统治脆弱的时代自不必说,即使在被誉为盛世的时代,执政理念的风格和国家组织的结构特征亦决定了各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其后国家—社会关系的方向。可以说,在这里可以看到清朝统治的固有性和历史性,这是抽象的一般理论无法还原的。因此,为了从实证角度探明清朝政府统治下的国家—社会关系,应当认清位于两极之间的清朝国家地位,即揭示作为天朝的抽象国家姿态和对多样多变的现实社会经济的对策的两极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当有意识地将现实国家机构的规定性纳入讨论中。

注释:

[1]筑波大学人文社会系网站介绍:https://trios.tsukuba.ac.jp/researcher/0000000081。

[2]按作者的意思,制钱供给政策即“采办铜、铅、锡→铸造→搭放、兑换贩卖→流通”的系列政策过程。

[3]何平:《传统中国的货币与财政》,人民出版社,2019 年;韩祥:《晚清灾荒中的银钱比价变动及其影响—以“丁戊奇荒”中的山西为例》,《史学月刊》,2014 年第5 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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