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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新时期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

2021-11-23潘佐强松溪县渭田镇中心卫生院

财会学习 2021年21期
关键词:卫生系统总医院会计人员

潘佐强 松溪县渭田镇中心卫生院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以县级医院为核心,各卫生医疗机构相结合,组成紧密型一体化医疗共同体(简称医供体)。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财务管理及数据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满足决策者的决策需求,同时在财务管理规范化方面,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流程,能够确保资金收支流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会计集中核算通过专职人员和电算化系统能够提高运转效率和专业性,具有确保资金收支严格符合财会制度的优势,是在统一资金管理口径下完成的集中核算,从而能够从时效性、完整性等方面满足新时期医疗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与运作模式

(一)应用意义

在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集中汇总资金收支业务,实现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的集约化,通过设立专门的集中核算机构能够实现医疗卫生资金在结构层面的优化,从而提高医疗卫生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规范性。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起到盘活闲置资金、提高库存资金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医院运行整体支出。

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在提高信息化程度和质量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会法规对会计集中核算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确定了集中核算的规范性和总的依据。通过集中核算会计信息系统的运用,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能够实现财务数据的交互式共享,能够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有效实施。

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实现财务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能够提高会计核算人员工作效率。医供体是为整合县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组建总医院,在总医院运作模式下,对下属单位人、财、物实行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在人力资源管理结构上,下属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直接在总医院办公并由总医院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形成独立的运作体系,从而杜绝了下属医院对财务管理的不利影响,确保了财务核算的透明度和运作质量。

(二)运作模式

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在总医院下的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分户核算,分户监管,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各单位保留部分会计人员或只设报账员。下属医院在核算流程中主要承担原始凭证收集、填制及初步审核,并将原始凭证提交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凭证集中核算,对具备关联和映射业务关系的报销凭证进行分类处理,实现会计凭证的批量管理和处置。在这个流程中,通过共享能够实现从基层医院向总医院的信息流转,会计核算中心利用会计数据编制报表,对数据进行分析,反映出经营情况。下属医院通过会计核算中心能够获取财务数据分析结果,对本单位会计信息进行总体掌握,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现阶段,大部分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主要通过集中核算中心和相应制度的建设,实现集中核算体系的落地。对下属医院的财务管理架构采取有限的改革,重点在于取消下属医院财务部门的独立核算职能,但是在业务决策方面仍然保有下属医院的独立性。在这种运作模式下,需要通过相对畅通的财务管理流程和相对完善的集中核算平台,实现基层财务原始数据的收集、汇总、核算与分析,从数据源头确保真实性。在内部控制层面,会计集中核算需要同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强化资金管理和统一支付,在制度上提高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标准化程度。

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模式需要集约化的内部组织管理。在现阶段集中核算实践中,通常将核算内容与流程进行拆分和细化,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块化管理和“流水线”管理。可以将核算业务区分为内部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税务核算等等多个核算模块,这些核算模块都承担着集中核算总流程中的部分功能,通过不同模块的有机组合与搭配,就能够实现不同的财务核算流程。通过不同财务管理模块的内部优化,能够避免个别环节调整对总体流程造成的连锁反应,将影响控制在模块内部,从而提高了整个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稳定性和整体性。

二、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会计财务意识淡薄

一是对会计集中核算优势特点认识不足。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落地后,与之前的财务审批与核算流程相比,具有更加鲜明的透明性,容易在实际应用中导致部分下属医院感到不适应。下属医院领导层,认为资金支付受限,同时基层财务管理人员群体中,财务人员认为资金收支是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的,而自己只是对资金收入的缴存进行初步审核与管理,没有认识到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可见下属医院在管理会计财务方面意识较为淡薄。

二是对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结合认识不足。由于管理会计财务意识较为淡薄,会计集中核算与固定资产管理无法实现有机结合,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严重。下属医院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无法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上交采购报销凭证,造成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但是无法对采购凭证进行集中核算处理,这就会导致下属医院账目与实物不相符。同样的,在财务信息反馈流程中,会计核算中心获取财务信息容易存在真实性和时效性问题。

三是管理会计财务意识淡薄主要是由于下属医院缺乏专业的专职会计人员。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下属医院专职会计人员由总医院统一管理,在总医院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公造成部分下属医院报账员缺乏专业财务知识,并且报账工作只是绝大部分报账员工作的一部分。

(二)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管

一是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医院监管不到位。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下属医院普遍认为总医院才是财务风险防控、承担财务管理责任的主体,从而在内部监管方面产生松懈思想,导致内部监管弱化甚至缺失。另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处理大量的财务凭证和数据,在人员配备和自制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将会计人员变成记账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人员被大量的财务数据限制在总医院,很少有时间能够到下属医院了解情况,在财务凭证处理和资金收支的时候并不能结合下属医院业务和经营情况,对财务票据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验证,导致会计集中核算监督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在这样的情况下,内部监管的缺失就会导致个别下属医院通过虚开发票等多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容易产生不合理资金支出,这部分支出无法通过正常流程在会计核算中心报销和账务处理,因此就为虚开发票、虚假报账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动力。

二是在专款专用方面监管不到位。由于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核算中心需要管理多种类型的多笔专项资金,难以对每一项专用资金进行细化、专门的跟踪管理。在大部分情况下,会计核算中心只是将下属单位流转过来的资金收支单据入账,对于专项资金的用途、用款进度和相应的专门要求并不了解,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缺少内部监管。这种缺乏内部监管的情况还存在于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之中。在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下,会计核算中心没有能力每年对下属医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这就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方面缺失了内部监管,这样就会导致资产流失,甚至是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盘亏的情况,这是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较为严重的内部风险之一。

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下,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单位情况缺乏了解是造成内部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是总体来看,会计集中核算缺乏内部监管这一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例如在往来款项处理方面,会计核算中心对资金往来情况无法做到全面跟踪了解,个别下属单位出于各种原因又不能及时保障,这就导致很多往来款项经过较长的记账周期之后形成呆账并最终被核销,一定程度上再次造成了资产流失。

(三)权责划分不明确

一是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现阶段,在新时期卫生医疗系统改革的背景下,很多医疗机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仍然处在探索与尝试阶段。在这一阶段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和应用还不够成熟,同样法律法规对这种新的核算方式也没有专门的针对性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在合规性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容易产生权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在卫生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下属医院的专职会计人员由总医院统一管理,下属医院领导层容易产生承担会计责任的顾虑。这种较为普遍的顾虑事实上需要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产生责任应当由总医院负责人承担,还是由下属医院负责人承担。

二是财务管理权限不明确。除会计责任风险,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同样存在划分不明确的问题。权力划分的不明确,容易导致下属医院财务管理权限的不明确,最终导致下属医院在资金使用和支出审批方面主动性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下属医院难以主动作为,在经营与管理方面缺乏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的发展趋势和盈利水平,间接影响到医疗卫生人才以及病患资源逐渐流失,最终产生难以估量的远期损失和消极后果。

三、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化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定期培训教育

卫生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组织架构等方面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在卫生系统有效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就必须统一思想认识,认识到行业的特殊性,深刻了解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转变思想、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财务流程。会计核算中心必须转变思想,不能把自己作为单纯的账务处理中心,在加强集中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同时,还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管理职能。通过管理职能和管理思维的强化,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实现对下属医院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垂直管理和监督监控,对于集中核算流程中的会计人员要及时指出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导会计人员及时改正,提高集中核算全链条的运行效率。

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关键在于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这就需要会计核算中心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及时宣贯集中核算需要落实和履行的制度和程序,从而有效提高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和效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进行考评,通过考评与筛选定期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应只涵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还应当通过培训使会计核算人员对下属医院经营情况和运行特点有所了解。

(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管

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单位层面要制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活动行为,对业务活动不同环节审批人、责任人、经办人等角色予以明确,从而有效控制经济活动各个环节风险。此外,还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强化内部监管不仅要完善集中核算管理制度,还需要在技术层面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建立高水平、高效率的网络版财务数据平台,能够最大化地实现财务数据共享,有利于卫生系统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沟通。采用了大数据技术的财务管理平台不仅能够将财务凭证自动分类,便于集中核算会计人员处理账务,还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报表的编报为总医院和下属医院财务管理部门提供业务参考、提高会计集中核算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较高信息化程度的财务信息系统还能够对违法违规的资金支出进行评判和预警,进一步提高了内部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在总医院模式下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真正做到不兼容岗位相分离,消除各种不良问题影响,提高医疗单位审计工作水平。与此同时,单位领导应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工作体系,保证单位审计工作有序落实,将对医疗单位健康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三)明确职责权限,完善核算内容

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需要对会计集中核算流程上各个环节需要承担的职责、需要授予的权限进行明确。针对集中核算的不同环节,要确保岗位分离、有效规避风险。尽管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下属单位仍然要加强财务管理能力。集中核算实行后,总医院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明确下属医院财务管理部门与会计核算中心之间的权责划分,特别是在会计事务处理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明确职责,最终实现下属医院与会计核算中心相互监督,确保会计集中核算的真实可靠。

明确职责权限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内容。集中核算内容不应只关心下属医院经济往来和经营活动的客观记录,还需要从核算内容上丰富管理内容。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原始凭证的复核,通过数据汇总和票据整理对下属医院经济活动的规范程度进行分析研究,确保会计集中核算事项与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结语

在新时期,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正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不断改进与变革。集中化管理已然成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在这一途径中,会计集中核算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模式下,不断对集中核算进行优化完善、最大限度控制风险,才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效益,确保卫生系统长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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