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2021-11-23
(黑龙江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00)
0 引言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以下简称“国企混改”)是我国国企单位改革的重要抓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开启国企混改之后,国有经济的结构与布局都在不断优化,提高了国企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因为国企混改过程中的股权交易成本比较大,没有明确路径,并且相关的配套制度也不够完善,所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让国企混改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1 各地区的政策方面存在缺陷
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也是实现国企混改的前提。自从2015 年公布了《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混改就成了相关企业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各级部门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制定了很多混改执行的方案与意见[1]。但是,实际上所涉及实操内容并不多,大部分意见都是生搬硬套上级出台的政策和方式,不能实现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开展的施策,企业混改工作很容易出现无据可依的问题,进而导致决策环节出现问题。
1.2 国有企业改制与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概念模糊
就我国而言,目前所颁布的很多混合型经济制度主要指国有、民营以及集体和外资等多种类型的所有制组合起来,从而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具体的表现是,多种经济实行交叉持股或者是企业进行IPO上市等。
但是,国企的改制是指将相关企业改成国有的独资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或者是股权形式多样等,其实质上还是属于全资型企业。改革实践的过程中,国企仍然没有明显区分企业改制以及混合所有制的改制内容,大部分企业推广相关制度时,不可避免地会将两者混淆,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制度的指导与约束作用[2]。
1.3 国有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之间存在矛盾
众所周知,对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言,国有企业不仅是很重要的物质与政治基础,还是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顶梁柱”,因此,需要相关企业自觉担负起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经济社会责任。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的意识都发生了转变。目前,经济责任主要指企业的经营或者国有资产相关的保值、增值指标,社会责任则是指一些政府管理部门给企业规定的社会义务,超出了正常情况下开展的法律、经济等业务。
以政府给国企单位所制定的标准为依据,企业要尽可能把社会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并在努力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将经济属性朝着社会化属性的方向转变。这样的情况下,国企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就会与经济属性产生矛盾,也就是说,为了更好承担起社会责任,就要牺牲很多经济效益,从而与非公资本逐利特性发生矛盾。因此,怎样缓解与国有资本之间的冲突,就是现阶段国企混改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3]。
1.4 国有企业的行政化管理中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我国开展国企改革相关工作时,首要的目标就是实现政企分开。然而,就实际情况来说,如今的国有企业在政府相关管理职能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很多国企高管人员都是通过监管部门的委派任职,他们一般都是兼具官员和企业领导的双重身份,这样一来,在很大程度上会逐渐变成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工具,使得企业的领导阶层不能完全做出市场化管理决策[4]。再加上为了更好完成混改的相应指标,各地监管部门大部分都将国有企业子公司作为改制过程中的主体,企业实际的股权或者重要的管理结构等都并没有改变,很多高管仍旧是有着双重身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依然不够完善。除此之外,企业管理相关模式很难向市场化运营方向转变,投资决策慢、不合理投资等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
1.5 资产评估体系不够成熟
众所周知,国企参与混改工作的过程中,相应的资产评估系统会起到关键作用。相关政策文件中并没有制定明确的改制标准,但是实际开展改制工作时,因为担心国有资产的评估中会存在价值认定不合理的现象,有一些监管机构为了免于承担相关责任,就在评估国有资产最终价值的过程中违规抬高资产价值。在与非公经济主体合作谈判时,由于价格认定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国企混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1.6 对象选择标准不够合理
混改对象也被称作投资者,合理选择企业投资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动混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投资人又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是战略投资者,能够使除资金外的技术与管理产生协同效应;另一种是财务投资者,顾名思义,仅仅会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国有企业实际开展混改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合理引进投资者,因为这两种类型的投资人员能够给企业发展带来不一样的成效。在具体引入的时候,要依实际情况给出恰当的条件。受到资产评估相关机制的掣肘,国企选择战略性投资人员时还是主要依据价格条件,在后续的决策中,各股东之间的战略性协同很容易出现问题。
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2.1 完善相应顶层设计
实际开展国企混改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从顶层,也就是监督与管理层,来实现统一的规划。要设立专门的改革小组,制定一些规定规范国企混改的内涵与定位问题,不断完善混改环节中涉及的顶层设计工作。并且,要加大试点推行的力度,对各企业开展分类的试点作业。除此之外,要规划出科学的路径与时间等相关内容,接着以试点单位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依据,进行合理的总结和研究。
2.2 健全相关制度
第一,合理完善治企机制。合理借助法律条款约束混改中的专项立法内容,以及政府监管或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干预等,对非国有经济进行有效保护,进而最大限度达成政企与资本分离的目标,最终从“管企业”升级到“管资本”。第二,健全各种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不断改进国有资产中涉及的产权管理内容,充分考虑战略投资者对企业产生的深远影响,尽可能做到股权转让的标准不是价格。第三,构建科学的容错机制。在混改的攻坚环节,要让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达到高度统一,并制定出科学的容错制度,鼓励和允许人们犯错和试错。对于那些非人为的违法操作或获利等行为所引发的错误,要有一定的包容性,并且,要尽可能激发出企业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不断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3 变革管理机制
要想让企业的混改工作顺利进行,推进相关管理机制的变革很有必要: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的结构,合理建设“三会一层”的模式,履行各自职责,让各股东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的改革,并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满足企业实际的发展需求,同时努力改变国企中以往的“大锅饭”理念,最终形成管理人员能灵活变换的市场化机制;根据国家机关制定的相关规定,建立起股权分红或者是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将他们的创造能力有效发挥出来[5-6]。
2.4 合理选择投资人
实际开展国企混改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业细分选择恰当的投资合作者。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战略资源间所具备的协同关系,避免把价格作为评判工作的唯一标准。引入投资人员时,重点关注企业实际的运营管理、发展目标以及产业协调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企业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时代已经来临,国企混改到了关键的时刻,怎样让国资与非国资有效结合,并充分发挥出自身优势,实现最终的共赢目标,是开展国企混改工作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需要构建科学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尽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施策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不同资本之间更合理地有机融合,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