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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感觉腰部不适医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1-11-23施倚

劳动保护 2021年1期
关键词:易安职业病工伤

主持人,你好!

我单位一员工在公司操作车床时感觉腰部不适。去医院检查,CT 报告单显示L4-5椎间盘突出。经医院诊断:1、腰痛,2、腰椎间盘突出症。随后该员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认定其为工伤。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的。你单位职工虽然在工作中感觉腰部不适,但诊断均无受伤记载,因此不能得出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结论。日常工作中,由于个体差异,员工患有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情况是很常见的。患病确实是在工作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但患病的根本原因系劳动者自身原因,与工作不存在必然关联,因此法律未将颈、腰椎间盘突出症纳入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的职业病范畴,故该员工腰椎间盘突出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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