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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框架研究

2021-11-22张卫民

自然保护地 2021年2期
关键词:实物量保护地核算

张卫民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的保护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2012年之后,联合国环境署先后发布了《2012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 2012 Central Framework,SEEA-CF)和《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System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ccounting-Ecosystem Accounting,SEEA-EA),指导各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2013年,我国提出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把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

自然保护地是以保护生态系统为主要功能的特定空间区域,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2]。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处,占我国国土陆域面积的18%,领海面积的4.6%[3]。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主要为森林、湿地、草原、水域等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功能的生态资产,探索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产核算,有利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于我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分析国内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生态系统核算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根据自然保护地的定位和管理需求,研究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内容框架,探讨生态资产价值核算的技术应用,以期为我国建立的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体系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1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研究

联合国统计署发布的《2012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是目前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自然资源与环境核算标准。SEEA-CF沿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的原则,从发挥经济功能的视角,将自然资源资产划分为矿产与能源资源、土地、土壤资源、木材资源、水生资源、其他生物资源以及水资源共7类环境资产。通过设置核算账户,按照“期初存量+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存量”的关系,进行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核算,SEEA-CF采用了与SNA相一致的概念和原则,以经济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作为资产价值确认的基础,只核算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对于没有表现出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资产,只进行实物量核算,反映资产实物量及变动状况[4]。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后,国内学术界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目标,对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多视角、多维度的研究[5−9]。国家统计局于2015年开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并于2018年制定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部署了对土地、林木、水和矿产4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实物量核算,暂不核算价值量。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16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定义自然资源资产是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及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列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扩展核算内容[10]。

1.2 生态资产核算研究

自然资源资产按其主体功能,可分为生态资产和非生态资产。生态学将自然资源中生物与其生存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定义为生态系统,研究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方法[11]。200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启动了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MEA),把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服务划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支持服务和文化服务4大类,评估了全球典型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成为了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体系。

联合国统计署在发布SEEA-CF之后,随之发布了《2012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System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ccounting-Experimental Ecosystem Accounting,SEEA-EEA),并于2021年正式发布了《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指导各国开展生态系统核算实践。SEEA-EA作为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SEEA-CF的补充核算系统,沿袭了SEEA-CF的核算原则,从生态系统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两方面建立了核算账户。其中,生态系统资产账户按照“期初存量+本期增−本期减少=期末存量”的关系,核算了生态系统范围和生态系统状况;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吸收借鉴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技术方法,区分中间服务与最终服务,采用最终服务原则对生态系统的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服务进行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12]。

国内学者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在生态系统核算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欧阳志云等[13]结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技术与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核算思路,提出了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的概念、原则与核算方法。联合国发布了SEEA-EEA之后,国内学者对生态系统核算的研究开始增多,在如何采用联合国SEEA-EEA体系开展生态系统核算[14−15]、GEP核算体系构建[16]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

1.3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研究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界定自然保护地,泛指各种类型受保护的地域[17]。在我国,自然保护地是指政府划定用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陆域或海域[18]。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我国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自然保护地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在保护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环境友好型经营活动。《意见》规定,自然保护地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把自然保护地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自然保护地既是特殊类型的自然资源资产,又是多种自然资源要素和多种生态系统的集合。目前,在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缺少针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研究。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研究,主要采用了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的技术路线,评估某个特定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19−20],以及特定的自然保护地内的森林、湿地、草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21−23]。

1.4 研究述评

国外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研究与实践,形成了联合国SEEA-CF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中心框架。我国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着力构建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龙头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但对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及负债表编制的理论框架学术界尚存争议,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技术还没有达到应用的阶段。生态系统核算研究形成了联合国SEEA-EA和我国的GEP核算体系,但是该体系未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实现有机整合,而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系统资产分别建立两套相互独立的核算系统进行核算。对自然保护地这类特殊自然空间的生态资产核算,目前还缺少针对性的研究。

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产是自然保护地的核心资产,在我国构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的大背景下,亟需融合SEEA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成果和国内外生态系统核算的研究成果,从而构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理论与方法体系,支撑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

2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框架

2.1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含义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是以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产为对象,采用一定的体系和技术,以实物量、价值量为计量单位,通过系统的、连续的数据搜集、整理、核对、计量、记录、汇总,反映某一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存量变动情况以及生态资产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情况,为自然保护地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生态资产核算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基本特征是能够动态地反映核算单位一定时期内各类生态资产的数量、质量、结构、权属、价值等方面的状况,为考核生态资产运营管理效果、提高管理绩效提供信息支持。生态资产核算是一个连续记录的、动态反映的过程,这是生态资产核算与生态资产调查、清查、评估的主要区别。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需要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和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根据管理需求和基础数据支撑条件,建立各类生态资产核算账户(或台账)。依据基础数据进行账户数据初始化,形成各个核算账户的期初存量数据。完成初始核算以后,即可进行业务化动态核算: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在各个核算账户记录本年度各类生态资产的增加、减少;年末,按照“期初存量+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存量”,计算各类生态资产的期末存量;根据统计数据和计量模型,计算本年度各类生态资产为经济社会和人类福祉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完成一个年度的核算后,将本年度资产账户期末存量结转为下一年度的期初存量,开始下一年度的核算。通过以年度为周期的动态核算,可提供核算主体各年度生态资产的期初存量、期末存量、年度变动情况以及年度贡献等信息。

2.2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对象

自然资源资产由生态资产和非生态资产组成,生态资产是指能够提供生态产品(包括物质产品与服务产品)的自然资源资产;非生态资产是从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角度对生态系统的定义,是资产化的生态系统。

生态资产是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与空间资源组合形成的自然资源资产类型。传统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从经济利用角度,按照物质资源、空间资源划分自然资源资产类型。例如,联合国SEEA-CF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对象划分为矿产和能源资源、土地、土壤资源、木材资源、水生资源、其他生物资源、水资源7类[4]。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产是以生态利用为主体功能,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开展经济利用活动。对于此类以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应将空间资源与其中的物质资源组合为一个资产类别,按照土地覆被类型进行分类,如森林、农田、草原、湿地、水域等,以体现该类自然资源资产作为生态系统的生命共同体特征。

生态产品是生态资产提供的效用。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强调生态系统自身具有的服务功能不同,生态资产核算是从经济社会和人类利用的视角反映生态资产的效用。因此,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中,应以经济社会受益和人类福祉提升为原则来界定生态产品。可采用联合国SEEAEA对于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对象界定的原则,界定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产品:生态产品是生态资产为社会经济及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包括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三类;但不包括通常称作支持服务或中间服务的流量,如生态系统内部和生态系统之间的服务,以及所有生态系统特征对生态系统过程的贡献。

2.3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内容

为了实现反映生态资产状况及贡献程度的核算目标,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内容应包括生态资产核算与生态产品核算两个方面。

生态资产核算属于存量核算,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包括实物量核算与价值量核算。由于生态资产是空间资源与物质资源组合形成的自然资源资产类型,因此,实物量核算需分别对森林、农田、草原、湿地、水域等各类生态资产,从面积、地上物质资源数量以及生态健康状况指标三个方面进行核算,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价值量核算主要核算各类生态资产的经济价值,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的资源配置与资产投入的情况。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的功能是指提供生态产品,因此生态产品核算是生态资产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态产品核算属于流量核算,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一定时期的产出与贡献情况,分别核算各类生态资产在一个核算年度内提供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的实物量与价值量。

生态产品按照经济属性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指能够进入市场交易、产生经济利益流入的生态产品,包括森林提供的木材、草原提供的畜产品、农田提供的粮食、淡水海水养殖提供的水产品、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等。公共物品,是指目前无法在市场交易、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流入的生态产品,主要包括生态资产提供的环境调节类服务产品,以及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产品(如郊野游憩等)。对于两类不同经济属性的生态产品流量,应分别核算、单独列示(图1)。

图1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内容框架Fig. 1 Content framework of ecological assets accounting in natural protected areas

3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价值核算

3.1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价值内涵分析

经济活动中的资产价值,是从微观产权主体的角度,对资产通过市场交易或经营带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的计量,即经济价值。SEEA-CF采用与SNA一致的价值概念,核算自然资源资产在市场上表现出的经济价值,对于目前没有体现出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资产,只进行实物量核算,不核算价值量[4]。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扩展了价值的内涵,把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直接效用、间接效用,以及与人类利用无关的功能效用都作为价值的范畴。联合国SEEA-EA生态系统核算中,价值的概念沿用了SNA经济价值的界定,对于生态系统提供的经济利益之外的人类惠益,虽然采用货币形式进行核算,但定义为“货币核算”,对于与人类利用无关的功能效用,则没有列入核算内容[12]。

不同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从生态系统功能的视角进行价值界定和评估,生态资产核算是从资产利用的视角进行价值界定和估价核算。由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中与人类利用无关的非使用价值不是经济和社会意义上的价值,属于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因此不应作为生态资产核算的价值范畴。

生态资产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人类对该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从经济利用发展到生态利用为主、生态利用与经济利用并存的阶段。相应地,生态资产提供的生产产品,其价值可分为两部分:1)经济价值,是指能够通过市场交易或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实现的价值;2)公共价值,是指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也没有正常的经济利益流入,但能够提升人类福祉、产生公共利益而体现的价值,即狭义的生态价值。生态产品的公共价值是生态资产具有正外部性生态效用的价值,当制度环境变化,这部分具有正外部性的生态效用内部化为私人物品,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时,公共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3.2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价值核算

联合国SEEA-EA生态系统核算体系中,生态系统资产存量核算采用了实物量核算为主的核算模式,分别设置了生态系统资产范围账户和生态系统资产状况账户核算生态系统资产的数量(面积)和质量。借鉴SEEA-EA的思路,与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相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核算应采用实物量核算与经济价值核算并重的核算模式。其中,实物量核算反映生态资产保护的成效;经济价值核算反映国家生态保护的资源配置和资产投入情况。

国家对划入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产实行分区管控的管理制度,核心保护区原则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由于禁止或限制生态资产原有的经营利用方式,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的经济价值属于补偿价值,即由于生态保护、公共利益保障等而放弃原有正常经营利用方式的机会成本;其价值可按照同类资产、同样自然经济条件、在正常经营利用条件下的经济价值进行估价。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的经济价值,按构成生态资产的资源要素分别进行估价,根据估价所需经济参数获取的条件,可采用市场价类比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等方法估价。1)市场价类比法由于价格信号的显化程度最高,应作为优先选用的估价方法。2)收益还原法以资源租金、经营权出让收益等作为价格信号的替代选项,符合资产价值形成理论,可作为缺少市场交易价格数据情况下的估价方法。3)成本逼近法以重新获取相同资产的成本作为价格信号进行价值估算,可作为缺少交易价格数据,并且难以判断预期经营收益情况下的估价方法。

在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经济价值核算实务中,可采用均质均价的技术路线:将保护地内各类生态资产划分为若干质量等级;在每个质量等级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点,对样点进行估价,并计算各质量等级的平均单价;各质量等级平均单价与对应的实物量(面积)相乘,计算不同质量等级生态资产的价值量;再汇总计算出保护地内各类生态资产的价值量。均质均价的核算方法能够减少价值核算的工作量,有利于核算工作的常规化。

3.3 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流量价值核算

生态产品流量,是指生态资产在一个核算年度提供的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物质流、服务流和价值流。生态产品流量核算的目的,是反映生态资产对经济社会和人类福祉的贡献程度,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信息,并为优化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本文参照联合国SEEA-EA中的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和我国GEP生态系统生产价值核算的相关内容,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包括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以及文化服务产品三类。其中,有些生态产品具有经济价值,如物质产品、部分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有些生态产品则不具有经济价值,只有公共价值,如大部分的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流量价值核算,应区分经济价值与公共价值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类型,先按照价值类型分类,再对生态产品内容和具体核算指标进行分类(表1)。

表1 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类型及核算内容Table 1 Value types and accounting content of ecological products in natural protected areas

我国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研究成果较多,并且已形成一些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LY/T 2735−2016)、《陆地生态系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等,这些研究成果为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具体核算指标确定以及价值估算方面提供了技术方法参考。

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的价值量核算应以实物量核算为基础,分别具体核算指标估算年度价值量:1)对于物质产品,可采用各种物质产品的市场收购价格估算其经济价值;2)对于经营性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可采用经营活动收入统计资料或统计调查方法估算其经济价值;3)对于公益性调节服务产品,由于没有市场交易活动和经营收入,一般采用影子价格法、替代成本法、机会成本法等替代市场价值法估算其公共价值;4)对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产品,由于缺乏可替代的市场,可采用显示性偏好估价法和陈述性偏好估价法等模拟市场价值法估算其公共价值。

4 结论与展望

4.1 结论

本文融合了国内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生态系统核算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根据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的功能特点,立足我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宏观背景,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含义、核算对象、核算内容、价值内涵、价值类型和价值核算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理论与技术框架。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不同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生态资产核算是一项业务管理活动,通过连续、系统的核算,动态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及其变动情况,以及提供生态产品的情况,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以发挥生态功能为主要利用方式,确定核算对象时,应将物质资源与空间资源的组合作为一类资产,从经济社会和人类利用的视角,反映生态资产状况及其效用。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的内容包括生态资产核算和生态产品核算两个方面,并分别进行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其中,生态资产核算属于存量核算,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生态产品核算属于流量核算,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在核算年度的产出与贡献情况。生态产品按经济属性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对两种不同经济属性的生态产品流量,应分别核算、单独列示。

生态资产及生态产品的价值分为经济价值和公共价值两类价值。经济价值,是指能够通过市场交易或经营活动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实现的价值;公共价值,是指不能进行市场交易,也没有正常经济利益流入,但能够提升人类福祉、产生公共利益而体现的价值。生态产品的效用主要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效用,应对生态产品的公共价值予以核算。

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存量核算应采用实物量核算和经济价值核算并重的核算模式,实物量核算反映生态资产保护的成效,经济价值核算反映生态保护的资源配置和资产投入情况。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的经济价值属于补偿价值,是放弃资产原有正常经营利用方式的机会成本,可采用正常经营利用方式下的资产估价方法对经济价值进行估价核算。

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流量首先应按照经济价值与公共价值进行分类,在价值类型分类之下,再对各类生态资产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以及文化服务产品三类产品的内容进行分类,确定具体核算指标。价值量核算以实物量核算为基础,根据价值类型分别采用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价值法以及模拟市场价值法估算具体核算指标的价值量,分类汇总核算生态产品流量的经济价值与公共价值。

4.2 展望

生态资产核算是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研究的前沿领域,随着人类对生态产品需求的增加,生态资产核算的重要性将不断增加。自然保护地以生态保护为第一功能,包含了多种类型生态资产,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未来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深入研究:1)研究生态资产的价值理论,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多元价值的核算系统,完善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以及生态资产核算的理论基础;2)研究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评价标准,研究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实物量统计核算的技术标准,构建适用于业务化核算需要的核算技术体系;3)在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公园进行自然保护地生态资产核算实验,编制核算报表,形成典型的核算案例;4)研究核算结果在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环境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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