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会计制度下强化公立学校会计核算工作
2021-11-22火亮
火 亮
(宁夏固原市第二中学,宁夏 固原 756500)
0 引言
为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公办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为过渡工作做好衔接准备。高校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有助于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能提升会计信息精准度,为单位财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直观准确反映单位运行成本。然而,现阶段公立学校实际改革过程中,仍存在部分缺陷需解决,有必要提出针对公立学校会计核算的优化措施。
1 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学校会计核算影响
1.1 核算范围扩大、科目增加
财务会计实施权责发生制,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新科目,加强核算力度。财务会计收入科目由原有6 个增加至11 个;费用类科目主要增加资产处置费用和所得税等7 个净资产科目。根据新制度要求,增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有助于掌握资产实际状况。
1.2 会计核算模式变化
根据新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当分离,但又相互衔接。积极推行全面绩效管理,有效落实三个“双”的会计核算模式,即双功能、双报告以及双基础。
1.3 核算内容变化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中,将会计核算内容予以变更,主要包含四个方面:①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预算账务,记账过程中应做好预算账目;②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项目,记账时无需记预算账务,如收取或支付押金等;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非资金业务,仅记预算账即可;④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非资金业务,也仅完成记财务账。
2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公立学校会计核算面临的困境
2.1 预算与核算脱节,核算难以准确反映预算
针对公立学校而言,会计核算主要以预算为切入点,预算项目基础信息,会计核算人员通常仅凭借自身经验判定,难以准确判定每一笔支出的预算项目。基于传统预算管理系统,部分项目经费并非固定,而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造成核算工作信息不对称现象。此外,核算人员除自身工作之外,可能还需承担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管任务,如此造成预算与核算整体结构不明晰,业务开展有序性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开展的效率。由上述问题分析,其核心成因是传统财务管理机制难以满足现阶段预算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新制度会计核算与传统核算模式冲突的表现。
2.2 权责发生制难以深入贯彻
利用权责发生制代替原有收付实现制,有助于公立学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国家、社会以及纳税人对学校的统一要求是,确保工作效率基础上,提升实际效益。现阶段,公立学校难以全面执行权责发生制,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第一,受传统收付实现制影响。由于其思维模式定位以及理解偏差,部分未有发票的预算款项等业务,仍以先入费用方式为主,并未将其纳入预付账款的科目中。第二,全面贯彻权责发生制难度大。权责发生制的确认,需依附于合同条款为最终的依据,更强调实质性工作原则,但公立学校在合同管理中不同程度地缺乏规范性,财务人员难以客观明确权责确认依据和时间。此外,权责发生制难以落于实处,与未有效处理内控建设和新政府会计知识关系有关。
2.3 “业财融合”理念下信息共享需技术支持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行业中积极应用各类先进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等,不仅能提升工作效率,而且能实现企业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有助于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针对公立学校会计核算而言,更需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支撑,以便于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效性,提升工作精确度及全面性。现阶段,部分公立学校出于信息安全性的考量,软件间未能实现开放对接端口,导致公立学校信息系统难以实现衔接。譬如合同管理、采购业务管理等均处于独立管控模式下,难以实现信息共享。由此表明,目前公立学校更多部门软件处于“各自为政”局面,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现代化会计核算需求,导致核算人员无法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仍处于难以抽身常规工作的恶性循环中[1]。
2.4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的过渡不畅
首先,基于新会计核算模式下,全面贯彻双基础、双报告的工作形态,也由此表明核算人员工作量成倍增加,导致工作效率及质量均不佳;其次,财务软件自动化推广及应用,从表面看,减轻了人员工作负担,但未对其进行定期优化升级,导致生成预算会计账单凭证存在错误点,会更加剧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负担,未真正实现财务自动化软件实际价值;最后,会计核算人员具体务实过程中碰见各类问题,并没有任何经验及案例进行参考,仅依靠自身花费时间思考研究新方法,如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不同,从而导致最终处理结果具有一定的偏差。针对不同出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与处置问题等,不仅耗损会计核算人员的大量时间,而且最终研究结果可行性有待提升,造成会计核算人员务实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3 政府会计制度下强化公立学校会计核算优化策略
3.1 重塑预算管理思维,强化预算与核算联动效应
为全面强化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学校会计核算规范性,需立足学校战略目标视角,重塑预算管理思维,进一步有效发挥预算与核算联动效应,可从以下两方面实现:其一,转变传统预算编制思维,构建完善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将核算系统、收费系统等进行完美衔接,确保在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共享基础上,提取相关信息不受时间限制,有效突破数据孤立、实时性差、报表取数较差等瓶颈,从烦琐的数据查询与纠错工作中解放会计核算人员,将核心精力置于其他方面。其二,精细化预算项目设置,确保核算工作准确性。首先,预算项目设置应凸显“精”,针对原有年度低效或经济业务关联度较低的项目,应对其进行重新分析,优化及调整支出结构。其次,重注预算项目设置需“细”,细化各项预算施工范围以及标准,使预算编制内容更具多元化,确保核算人员开展核算工作实现有据可循。最后,理清岗位业务结构,有效强化对预算执行监管,明晰执行率与落实效率关联性,以及其与科室业务职责的关系[2]。
3.2 积极理解应用权责发生制等核算新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学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应重新理解新型核算模式及理念,如权责发生制,可将其应用于公立学校会计核算中,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收入与支出、净资产等方面。基于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学校引入权责发生制应注意以下两方面:其一,根据实际改革配套制度局部改革权责发生制。针对基础会计改革,联动多方面整体改革,所以应根据预算管理着力解决改革缺乏协调性的问题,做好会计核算与新制度实施接轨。国家应积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避免实际过程中,会计核算人员工作存在盲目性,促进新制度有效推进。此外,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制度深入,均与新建配套设施匹配性较低,针对固定资产等实际业务,公立学校可考量使用局部改革方式,配套制度完善的学校,可使用权责发生制改革;基础条件缺乏成熟性的学校,应暂时沿用收付实现制管理。其二,根据地域特色试点推行权责发生制。推行权责发生制在公立学校中应用,可采用试点的方式,在经济基础厚实区域实施,确保试点学校拥有高质量的内部管理水平以及物质基础[3]。
3.3 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化建设体系,致力于业财融合
为满足现代化会计核算实际需求,应加强财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平台,为人员沟通、交流搭建良好的平台。首先,硬件建设层面,应积极引入线上报销系统,同时对接账务系统,实现信息数据自动生成目标。其次,树立业财融合理念,促进各部门间信息系统管理及衔接,确保各项基础数据有效对接,实现财务与业务数据共享,以及财务信息平台的智能化及网络化,突破传统各部门间信息独立瓶颈,确保公立学校财务信息系统满足单位内部管理、新政府会计改革方向实际需求。最后,软实力建设层面,一是形成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强化各部门对财务数据共享的意识;二是积极应用各类先进技术,不断对软件优化升级,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信息泄露;三是确保全员参与,禁止形成闭门造车的局面,积极鼓励多方思维融入,加速使用者与建设者磨合。
3.4 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过渡,积极推行政府会计制度在学校的应用
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导向下,为确保公立学校会计核算工作改革有序开展的力度,需做好新旧制度的过渡工作。新制度实施与传统制度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新制度主要将公立学校会计核算方式以及记账模式变更,所以公立学校应尽快、及时落实新制度,并做好新旧工作衔接。该过程中,需积极组织学习交流会,提供多方面的交流沟通渠道,以相似核算主体间学习交流会形式,共同出谋划策。同时,构建新制度实施答疑论坛,将主管部门或财务综合实力较强的学校作为组织者,建立完善的网络答疑平台,鼓励各学校积极参与,并运用奖励机制的辅助措施,有助于兼顾答疑者积极性及回答的质量,通过匿名方式保护各方隐私。此外,应从收入核算方式、成本费用准确计量、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状况,优化学校会计核算工作,促进新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应用[4]。
4 结语
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公立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及管理存在部分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化学校发展潮流。对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创新及研究,提升公立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财务工作满足新会计制度应用,有利于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上述目标均需公立学校积极尝试,突破传统财务会计核算模式,真正实现政府会计制度在公立学校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