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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2021-11-22刘朴然长沙市雅礼中学国际部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6期
关键词:商会行业协会会员

刘朴然 长沙市雅礼中学国际部

一、中国行业协会的现状

(一)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历史

商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行业协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人类劳动进行合理分工。随着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升, 对于分工和协调的需要,这便出现了行业协会的组织雏形。行业协会商会并非是一个新兴的产物,早在春秋时期就有记载,手工行业的不断发展,组织“肆”变诞生了,对手工从业者进行协调。再到西周时期,手工业更加昌盛,例如:玉石工、金属工、纺织工等,行业协会商会也在不断发展与革新。迈入近代,在殖民主义席卷全球时,作为“天朝上国”的中国也未能逃过一劫,被接受了工业革命“洗礼”各大列强瓜分,其中也包含着因为黑船事件而被迫打开国门,决定脱亚入欧的东亚岛国。而这一系列的事件却促进了近代行会制度的确立:1847 年,广州英商会成立,成立组织英国商人;1864 年,上海总商会成立,成立组织英国商人;1864 年,上海德国商会成立,成立组织德国人;1887 年,天津的外国人成立商会;1899 年,中国出现第一个民间拟定的商会章程《拟中国建立商业会章程》;1902年,上海通商银行总董严信厚发起成立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及为近代商会的雏形……进入民国,国民党“二大”通过《商民运动决议案》,号召“全国商民,打倒一切旧商会,引导全国商民为有组织的平民的团结,重新组织可以代表大多数商民利益之商民协会”。1929 年8 月,《商会法》和《工商同业工会法》颁布,要求商民协会取消,改组整顿原有商会和同业公会。除此之外,1929 年10 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工会法》,以及1930 年12 月颁布了《农会法》,1930年1 月颁布了《文化团体组织大纲》,1932 年10 月颁布《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共中央颁布《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其目的是成立工业联合会,以便更好地管理工商业与私营经济。但是工商联的活动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被迫停止,直至改革开放的到来,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也进入一个发展阶段:1.以体制内新生增量为主的行业协会发展的悸动期。2.以体制内大量增长和体制外少量发育为特征的突破期。3.以体制内存量转型和体制外大量增生为特征的发展期。

(二)现今中国行业协会运行模式

行业协会在受到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后,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业协会商会逐步成为地方政府的依附者,即协会作为国家主体的一个重要构成,其在内部缺乏组织领导,主要由政府组织领导,行业协会缺乏自主性能力。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逐步凸显,形成了一种内嵌关系。第二,政府部门作为上级部门领导下级部门的主体,在传递信息将自己作为桥梁纽带,即行业协会能够将政府的信息向下传达,并对执行的相关政策进行传递,同样也能够将人民的意愿直接的反映到上级的部门。因此行业部门成为了政府部门开展各种业务的“得力助手”。第三,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独立,但是又存在相互之间合作的关系。例如:政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与行业协会建立短暂的关系。而目前,中国的行业协会商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自身的专业能力较低、出现官僚主义等都会导致他们在办事上出现办事效率低的情况。

二、中国行业协会现存主要问题

(一)行业协会同政府关系

行业协会不同于政府机构和企业,它是在两者之间,并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沟通服务、监督服务,也可以进行第三方公正、监督和协调。行业协会并不是生产经营单位,而是一种民间性组织,与政府管理部门有着很大区别,但是行业协会使练习企业和政府的纽带。在我国《民法》中对协会有着详细描述,即: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一种,没有盈利性质,在国际上通常成为非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主要受到登记机关的民政部门以及专业管理部门的共同管理。

然而,由于中国特殊的环境,长期以来,中国的行业协会商会都是隶属于政府的机构,或者说是内嵌于政府的机构,没有自主性,独立性,有着十分浓厚的官僚色彩。国家经贸委在1999 年颁布的相关文件中就提出了要让协会商会按照政设分离原则对管理模式进行改变,并从身份定位方面提出了协会商会实现政社分离的方法,还从政会关系方面提出了协会商会实现政社分离的方法,该文件可以说奠定了协商商会政社分离的基础。当时有些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城市就曾经尝试对人事进行分离,等到进入2005 年以后,行业协会商会已经不再只是从人事方面进行政社分离,而是同时从四个方面进行分离,如,职能、工作人员、财务和组织,改革思路也变得更加清楚。针对这种情形,2015 年颁发的《方案》建议实行“五分离”改革,由此可以充分证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已经有所前进和发展。《方案》颁布之后,很多城市都从政策和实践两方面进行了改革,而且《方案》的颁布为政社进一步脱离提供了保障,之后中央政府又颁布了一些相关政策法规,为脱钩工作的持续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组部于2015 年拟定颁布了试行性、全国性法规条例,以为党建工作在行业协会与行政单位脱钩后需进行的体制整改工作提供指导及参考。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改委等部门也相继制定并发出了相关的工作通知及指导政策,以期为党建工作的调整优化提供仅可能详细、尽可能全面的指导及引导,以此,国家给予了党建工作高度的重视及多方位的政策指导及支持。从相关整理数据分析,中国的行业协会商会在与行政单位的脱钩计划实施中取得一定成效,其中148 家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商,例如价格协会、电子企业协会等,都加入了脱钩计划,而且这些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着大量繁重的脱钩任务,有7 家机构选取了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性办公的方式,5 家机构负责总共675 个事业编制的23 事业单位的代管工作,57家机构也存在与社会层面其他组织的挂靠关系,例如,代管、协管等。

实际上其成效并未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在脱钩后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为在脱钩过程中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数据,目标,出现了许多机构在脱钩后资金链的断裂,没有项目,管理体制混乱等问题。

(二)协会在其领域专业性的缺乏与脱钩后的诸多问题

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许多的行业协会商会都是由政府公职人员担任职务,部分甚至是兼职担任,在领域没有专业性,再者,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也难以发挥作用,所以行业专业人士也未必有意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再加上有些政府部门并未意识到行业协会商会的重要性,依旧出现一些不信任、不实施的问题。如,政府部门只是表面上给予下属行业协会一些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脱钩改革能够有效切断这条腐败的利益链。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角度分析,有些官办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较近,害怕实施脱钩之后,政府部门不再为其提供各种资源支撑。还有些商会竞争意识交叉,在实施脱钩后没有发展的道路。导致行业协会商会难以发挥其作用。即便国家针对脱钩改革包含的一系列因素(如资产、机构、党建、人员管理、优惠政策、办公条件、购买服务)发放相关文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但是在真正实施脱钩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保障机制。目前一些地方以政府为引导,采用相关采购服务以获取商会的支持,但是在目前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的背景下,容易出现以下问题:1.未明确购买对象资质;2.服务内容局限;3.资金缺乏长期保障;4.缺乏服务监督和管理。尽管很多地方应用优先培育扶持的原则,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支持上,如人才培养支持、金融支持、优惠政策等,并未形成有效连接和挂钩。最重要的是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之后自身有着许多问题,如,雇员专业水平并不理想;无论是管理方式亦或是运行模式都还停留在之前的“官办”思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让其与现代行业协会的市场化运作手段仍旧存在的差异,加之国内大批行业协会脱钩,给我国的协会行业监管部门带来极大的监督调整。民政部门实施的直接等级制度以及面向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一业多会”试点工作,导致我国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中注册等级审核工作量大幅度增减,现阶段国家内有3 362 个各级社会组织等级管理部门编制,其中已经依法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一共有51 万个以上,平均民政部门内每一个人就需要管理上百个社会组织。与此同时,我国的民政部门也需要积极开展帮助行业协会商业规范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强化常规性巡查等任务,若仅有民政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极易出现监管漏洞亦或是管理真空的问题。由于受到行业协会脱钩的影响,导致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失去了双重管理机制,所建立的大批量行业协会所开展的服务所需求的财务税收标准以及免税资格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不可避免成为市场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于现代行业协会商会的财务税收、免税资格以及非市场行为等相关内容,成为现阶段市场监管的重难点,截至目前,所涉及到的部门的专业监管力量都无法满足相关要求。

三、中国行业协会的转型路径

就上文以提及的诸多现象和问题,如果要有效解决,有着以下几点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明确协会与政府与市场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相对于将行业协会商会视为一个单纯的“依附工具”或者是说政府和实务界的“桥梁纽带”,互益组织或许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其本质在于特定群体中各主体利益之间的共通性,在此基础上构成的俱乐部组织形式。而此定义下所谈及的行业协会并不具备强烈的公共性质,其职能重心为提供会员服务、满足会员利益,从组织和服务行为来看,更类似于利益集团。行业协会在差异性功能需求下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以政府视角,其独立性强,可自我管理,并受法律约束。以市场视角,其代表协会中各个会员的利益,并为之服务。治理架构则以独立运行为主,法律约束下不受政府影响,会员大会拥有最高权力。核心职能则是为参会会员提供相应服务以及产品,行业公共品除外。“一行多会”发展背景下,行业协会需要更多企业的加入,因此需从其组织属性和特征着手采取措施。利用现代化信息媒体渠道推广行业发展信息以及相关政策资料;以会员为主体组织交流会,让会内会员相互沟通,同时引入其他机构进行交流;借助国内与国外的多种展会,发挥协会作用以会员身份进行对外贸易的协商与谈判,助力会员企业经营市场的扩张;同时,从更加专业的角度帮助会员解决并处理法律层面、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的问题,切实优化会员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存在矛盾的会员主体,也给予调节缓和支持,规避双方冲突,防止会员合法利益受损;另外,对于诉求目标为政府的会员企业,行业协会同样提供帮助服务。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包括通过对行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追踪行业形势,并针对其发布报告;负责组织开展行业大型活动,包括展会等,实施品牌推广;制定行业人才标准,明确人才培育方向;实施技术推广与产品检测;参与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相关行业立法的起草,并提出有效建议;制定行业道德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协助相关部门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此外,市场经济发展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应应当重视自身共益组织的发展方向。简单来说,就是行业协会商会不仅仅要为会员提供特定产品,并且也影响其提供公共品,从而促进行业发展。共益组织具有会员与行业的两方面逻辑,兼具了会员服务、行业助推两方面的重要职责,并将行业整体利益作为最终目标。

(二)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第一,做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的推动者。其一,行业协会商会要助力政府部门促进产业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在编制发展计划时提供支持;其二,构建信息化的服务平台,营造现代化的营商环境,充分结合自身产业特点,提高其水平,使区域内产业能够聚合,构成合作式与集体式发展;其三,构建完善的资源共享机制,对自身区域内的招商资源以及产业资源进行优化与梳理,石区域内的各项资源能够共享;其四,推动产业转移活动,充分考虑自身区域产业类型与特点,逐步形成井然有序、良性的发展环境。

第二,做区域科技创新的开拓者。其一,做好搭建区域内资源传输工作,对区域内资源进行整合,使成员与成员之间交流搭建良性平台,进而提升区域产能;其二,构建信息化的培育体系,使各个成员之间能够进行交流与沟通,扬长避短展现各自优势与特点;其三,建立技术创新平台。行业不同协会商会之间要积极配合,共同构建先进化的创新载体;时刻关注政府对于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借助政府扶持构建各项平台,不断优化与创新各项创新资源。

第三,成为区域智力资源的协调者。行业协会商会通过组织会员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共享尖端技术人才。同时,这样的技术交流活动也能提升现有雇员的专业性。

第四,成为区域行业利益的代表者行业的监督者。1.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代表着当地企业会员的利益,谋求其礼仪的最大化,单同时也不能与公共利益相违背;2.团结了整个行业,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行业的标准,提升了行业的名誉。

四、结语

行业协会商会无论对于其行业,亦或是整个经济都有着非凡的意义。它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是一个平衡点纽带,但由于中国特殊的背景,行业协会商会有着诸多弊端。最理想的情况便是行业协会商会能够做最终成为一个公益组织,代表着整个行业,会员的利益,同时也是制定标准,规范行业的标杆,最重要的是它也代表了大众的利益。平衡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协助政府,承担政府项目从而进一步服务与大众。总而言之,行业协会商会是权利的平衡手;行业,大众的代表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与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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