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探析
2021-11-22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赵青
文/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赵青
在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中,国有企业是主体之一,在维护社会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工作岗位方面均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在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开展背景下,国有企业逐步向现代化企业转型,但因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极易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发地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依法从严治党,构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新格局。此时,如何在新形势下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一)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科学执纪审查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前提。但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现实工作与理想差距较大,无法阐明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差异,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权利主体辨别体系,致使执纪审查职能、方式弱化、虚化。
(二)纪检工作缺乏精准度。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没有结合行业特点进行针对性管理。部分干部仍然缺乏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松绑”意识,有关人员利用职权经本人或亲属名下企业承接单位工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利益输送行为屡禁不止。
(三)同级监督力度缺失。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针对下级监督较为顺畅。对于同级党委、党组织监督流于表面,阻碍了反腐工作的开展,无法满足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职能组织建设不到位。虽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纪委多次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转变职能,但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仍然担任着诸多与专业差别甚远的职能,比如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比、参与议事机构等。而职能的发散,不仅削弱了职能的发挥,而且制约了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教育宣传工作机制缺失。高度复杂的国企改革新形势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忠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并没有根据这一要求完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数不足、经验缺失、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仍然较为明显,影响了纪检工作的精准开展。
(三)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不足。虽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改革了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提名方法,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做出了明确指示。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不足,机构人事权主体仍然为同级党委,纪委书记也大多为国有企业班子成员,极易出现同级干预,影响纪检监察的公允性。
三、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职能组织建设。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问题再次表明,反腐倡廉斗争中必须明确深层次问题是职能组织建设。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发挥,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依据权力监督理论,依据监督权、执行权、决策权平等原则,进一步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的制度化、具体化,强化上级纪检机关直接领导下级纪检机关。在双重领导机制运行的基础上,跟随反腐败新形势的变化,以解决“条块冲突”的困扰为入手点,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在国资委的统筹管理下,以独立的垂直领导模式运行。即在中央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设置国资委纪检监察局,国资委纪检监察局需要直接对中央纪委监察局负责并对所管辖的各个国有企业纪检组实施垂直领导,初步建立上级纪委直接管理下级纪委、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负责汇报的机制。同时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管辖权方面,应继续落实分级监察原则,每一级别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需要依据现有法律规章赋予自身的权力限度,对下一级别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引。而下一级别纪检监察机构需要独立执行任务,同一级别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则可以利用横向信息交互的方式,互相借鉴、实行监督。除此之外,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国资委也可以根据既有法律规定赋予自身的权利,每间隔一定时期组织各个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轮岗交流。在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失去了对同一级别纪委的管辖权力,也不可能以其他名义对纪委工作情况造成干预。
在管辖权独立运行的基础上,可以利用纪检监察机构脱离同级党组织领导的机会,赋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独立的财权、人权、事权。需要注意的是,在监督权、执行权、决策权平等化协调改革进程中,应贯彻循序渐进的基本方针,避免改革进度过快致使相关配套机制缺失、体制断层。
(二)注重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建设。如何看待权利、权力运行过程、权力运行产生的效果是国有企业腐败产生的源头。此时,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权力运行主体的自律意识,培养相关主体的拒腐防变能力,成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精准开展的有效手段。根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特殊性质,可以采用多元化分层教育的方式,创新发展“不想腐”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
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体的类别差异入手,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近几年各级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强化开展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诚信教育等,为主要领导人政治素养、领导责任意识的同步提升提供依据。比如,以百色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为反面案例,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的表现及深层原因进行逐一剖析,丰富教育宣传工作内容体系。在对投资贷款项目较多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时,应以引导工作者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意识、自我约束的意识为重点,结合反面典型,督促其自觉依法合规履责、行权,踊跃接受各方监督。或者与当地监狱对接,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观看教育展览,切实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作用,警醒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方位牢固干净干事的思想防线。必要情况下,可以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专门的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人员、发放廉洁文化工作奖励基金,营造廉洁宣传教育氛围,造大廉洁宣传教育声势。
从国有企业的类别差异入手,开展分层教育。结合国有企业阶段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统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可以提高效率,集中资源。因此,在常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运行过程中,应以控制苗头为出发点,第一时间将反映出的不廉洁行为进行诫勉教育、谈话提醒,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同时选派基层纪检监察业务骨干进入集团公司纪委、省纪委机关跟班学习,或者参与专案调查,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
(三)增强纪检监察工作保障。特色纪检监察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保障。省纪委、省国资委可以带头参与生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集团,督促国有企业单位、纪委研究针对特色领域资源的生产提出监督方法。在开发意向、生产目标、协作模式、投资规模等方面,细化监督方式、内容、步骤,杜绝“匆忙胡乱立项”“定向生产开发”“低价无偿对外输送”等问题。同时紧盯“新部门、新领域”,从产品销售、投资融资、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入手,综合利用预先制定防控措施、重编职权目标、明确企业关于商务活动的监督预警办法、汇集廉洁风险信息,修改企业关于严肃查处收送红包的实施办法、修改健全企业关于公务用车规定等手段,严格财务管理、审计管理、审批管理、会议管理、作风建设、基层调研等保障制度。
在建设特色纪检监察制度的基础上,为了形成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威慑,可以从严肃审查处理违法乱纪问题入手,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协调机制、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机制。前者主要是依据上下联动的原则,利用国有企业子公司覆盖面大、单位层级多的特点,在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公司、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协同查办案件、重要线索或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以及专题联席会议召开制度,形成查处国有企业内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力;后者主要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国有审计部门在横方向、纵方向的沟通联系机制。在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制度、机构的前提下,以提前发现腐败问题效率作为沟通重点,着重关注社会危害大、作案快速、隐蔽性强的金融类违法违纪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纪检工作缺乏精准度、同级监督力度缺失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与职能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保障、教育宣传工作机制等有关。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以依法治国理论、权力制衡理论、激励理论、博弈理论为支撑,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强化纪检监察履职保障,科学构建教育宣传工作机制,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