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在警务实战中的运用研究
2021-11-22李志刚宋兴平
李志刚 宋兴平
1.湖南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系,湖南 长沙 410138;
2.沅陵县公安局,湖南 怀化 419600
1 警察在警务实战中运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的现状
在警察执法执勤过程中,常出现暴力袭警等问题,2019年1月,据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布,在2018年我国公安机关中负伤官兵和民警有4000多名,而牺牲的民警达301名。民警受伤甚至牺牲,表明警察执法时对如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涉及到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方面还是存在一定不足。
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徒手防卫控制技能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选择和实施防卫与控制的过程中自身心理状态的调整。但是,在警务实战中通常会遇到以下困难:第一,在预防和控制计划的选择上,容易先入为主,太过倚赖经验,决定草率;在防控机会的选择上,对机会的把握不足,不能保证速战速决;在防控技能的选择上,没有根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侵害方式和武力等级的不同来选择相应的防控技能,因此不能保证一招制敌;其次,面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有轻敌心理,采取的方案就无法具有针对性;由于过于自信而制定计划太过主观,在整个抓捕过程中缺乏警惕心理,以及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很容易造成被动局面。当防卫和控制情况发生变化时,临战心理状态会产生波动,不是太鲁莽就是太保守。
警察在运用徒手防卫控制技能时,一种属于主动控制,是为了阻止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主动采取强制措施,抓获嫌疑人。另一种则是被动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按照规定执行自卫的行为。这两种情况只是在战斗方式方面存在差异,但并不矛盾,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到轻松转换并相互融合。但在警务实战中,警察普遍缺乏对这两种情况进行灵活和熟练的整合。要么是在主动控制中,专注控制忽略防御,导致自己陷入被动,要么就是在被动防御下,过于注重自我保护而错过能够制敌的时机。
2 影响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运用的原因分析
2.1 缺乏较强的防控意识
警察在执勤时,会有许多不确定性的、突发性的各类警情,在各类警情的发展过程中应通过升级武力的方式灵活处理现场状况。[1]在民事纠纷和交通违法等警情中,当事人会出现激动的情绪,进而产生过激行为,警察应时刻戒备,通过语言、徒手、警械等制止方式对当事人的突发行为进行警告,一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二是将当事人控制住。警察的防卫意识是基于现场突发状况,并结合自身能力,通过有效的策谋行动制止违法犯罪事件。学者陈晓林在《德国警察教育训练考察》中认为,德国警察在培训时,训练的首要因素是防卫意识。警察职业是高危型的,经常会遇到许多突发情况,警察的防卫意识应一直保持较高状态,不仅是为了应对违法犯罪突发行为,也应对当前所处环境进行评估,进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警察在危急状态中,应确保灵活的思维能力,让大脑处于对抗状态,将实战技能运用到实处,尽量对当事人的攻击行为及时处理。在此阶段中,警察应更加主动,以便抢占先机,采用快速控制敌人的方式,有效制止当事人的犯罪行为。
2.2 缺乏灵活的实战运用技能
警务实战专家提出,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是一系列动作有机结合的技巧。只有警察充分掌握并对技能达到得心应手的专业化、熟练化和自动化的前提下,能够与警务实战相结合,才可以称为实战的专业技能。此外,警察还应了解战斗能力和不同位置的人体部位抗击打能力的差异。由于人体器官在不同部位和不同组织上对力量的承受能力差异很大。一般而言,相同大小的力作用于身体的不同部位,将会产生不同的攻击效果,准确掌握徒手防卫控制的使用力道,时间和部位也很重要。因此,在预先掌握犯罪嫌疑人薄弱点的基础上,将警务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徒手防卫控制技能熟练度的训练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从技术方法论向专业实践转变。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缺乏专业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培训导致警察的专业技能下降。民警培训缺乏系统性和合理性。当前的培训标准通常侧重于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情境培训,以理论基础为主,而忽略专业技能的运用和实践培训,以至于部分警务人员在执勤和出警过程中缺少相关的预防意识和自卫的相关技能,战术和行为动作规范性不足,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方法方式单一,导致在实战中造成许多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很少有机会进行相关的训练和实践锻炼,民警的各种实战能力渐渐变差,抓捕和狙击的相关技能也得不到进步,因此,在遇到凶悍的犯罪分子时,仅仅依靠勇敢却缺乏扎实的专业技能,很难避免伤亡。
2.3 缺乏战斗环境的有效分析
警察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属于特殊的群体,在整个执法过程中需要随时进入警戒状态,尤其是出外勤的一线警察。如今,许多警察都处于舒适圈中,因为警情处置通常是民事经济纠纷,使得民警内心觉得群众一般不具有危险性,但是很多时候往往因为情绪波动,事件会逐渐升级为暴力事件,从简单的肢体冲突可能发展为暴力袭警。警察缺乏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概念,他们觉得群众暴力袭击警察的情况不会轻易发生,更不可能出现置人于死地的情况,他们认为战斗应由军队和特警完成。这种概念将不可避免地使民警缺乏在紧急情况下随机应变的能力。即使在被袭击的整个过程中,也不会使用武器和装备维护自己的安全,从而导致人员伤亡。反观国外警察的执法过程,不仅警械等配备齐全,警惕意识也非常高,即使是轻微的动作,警察会立即对其发出警告,甚至动用武器威慑,作出警惕姿态。在我国警务人员进行执法的整个过程中,也必须保持这样的警惕,以维护同伴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2.4 缺乏系统的精准训练
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是警务实战技能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公安警察的受训项目中,警务实战技能培训是必训的内容之一,[2]正常的防卫与控制技巧的教学大都训练腿、拳、摔、控四方面,不过在教学和训练过程中,格斗术实力难以发挥出来,此问题的成因极多,正常是训练教材中的培训内容太过老旧,且内容太宽泛,指向性低,实践培训不系统化,出现了重视攻击,忽视防卫,重视单警,轻视合作,重视主动制止,轻视控制反击行为,重视解脱,轻视控制解脱,重视动作技巧,轻视使用环境和程序的教学形式,均让实际的格斗训练不能发挥出很好效果的原因,从而导致民警掌握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不管用、不够用、不适用。目前,部分教官和专家指出,只需短时间的培训就能掌握简单格斗技能,进而在应对犯罪行为时制止罪犯,掌握简单格斗技巧后,在实战中可以得到良好运用。在此认知的指引之下,导致技能教学太多形式主义,警察因此难以进行真正的格斗知识和技巧的训练。如要改变现状,教官等人员就应放弃以往的理解和认知,对格斗教学有更端正的态度,如此才能提高培训警察的格斗技能和水平,在实战中出色发挥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
3 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在警务实战运用中的现状改变策略
3.1 加强防范意识的培养
一名优秀警察有必要塑造防范意识的概念。可以说,警惕在指导实战演习中公安人员的各种行动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在实战演习中,警官应对当前情况有一个非常清楚地了解。在保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不会侵犯,攻击和逮捕对手。适当的概念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使用当前的标准来限制犯罪嫌疑人,然后实现其目标。对于警务人员而言,必须有一种防卫意识,可以避免在实际战斗中受到伤害。德国警务专家海尔穆特·胡伯认为,防御权概念的高度可以立即确定整个战场上的死亡人数,基于常规实践活动的紧急演习可以充分塑造防御权概念,警察防卫意识是直接影响警察在警务工作中伤亡数量的主要因素之一,防卫意识在减少遇袭伤亡中的作用是第一位的,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3]因此,在公安学校的日常课堂教学中,必须注意警官防御能力观念的塑造,传授适当合理的基础知识,协助警官塑造合适的防御力量观念,掌握专业知识和逃生技巧,并准确测量距离。
3.2 加强战术指导,保障技术灵活运用
第一种方法是在实施徒手防卫与控制的时候,根据实施警务人员的自身条件和特点来进行战术选择。当敌弱我强时,便可以直接运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将其制服。当敌强我弱时,则应该想办法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机会,找准对方的薄弱环节利用自身的熟练技术动作来进行制服。也可以配合武器先对敌人进行威慑,使其停止动作然后加以控制,也可以运用搏斗技能击打敌人的要害部位,使其受到严重伤害或暂时无法行动时制服对方。第二种方法是在实施徒手防卫与控制的时候,根据目标人物来进行战术选择。当目标暴力抵抗明显,且情况不利于警务人员时,就应该通过与两到三人的配合来对犯罪分子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合力将其制服,这样在人数上保证了绝对优势的同时技术专业技能还能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发挥,以免现场人数太多反而施展不开。万一遇到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的敌人,则在制服敌人的时候应由两个人或多人同时实施,在制服敌人的同时控制住他的行为动作使其无法作出伤人的举动。
3.3 加强对战斗环境的分析
在实践过程中,战术行动是否合理的关键影响因素是:第一,作战前是否有摸清对手的情况。老话说,了解敌我双方的情况才能获取最终胜利,在作战前能清楚地掌握对手情况和特征,才能在实际环境中,制定最有效的战术行动方案。所以,在作战前对对手特点的了解是战术行动是否合理的影响因素;第二,反应和应对能力是否良好。在实际作战中,抓捕、制止是动态的动作,在目标和环境的控制方面都极易发生改变。对于作战中的相关变化因素,优秀的反应和应对能力能在变化的情况下给予合理的战术行动。所以,优秀的应对能力和反应能力是战术行动是否合理的影响因素;第三,警员间的协作能力。在实战中,多人进行协同作战才能最大科能的成功实施战术行动,进而抓捕违法犯罪人员,这就需要警员之间互相配合。所以,协同作战能力是战术行动是否有效的关键影响因素。在警察院校中,对学生进行战术行动培训时,应基于上述几点入手,才能在培训过程中让学生拥有优秀的战术行动能力。
在培训时,分析真实经典案例可以让警员产生浓厚学习兴趣,让警员学习在紧急状况之下,如何快速判断、分析并做出决策,将其他警员的经验吸收起来,进而对自身知识体系发挥指导作用,让警员具备更强的临场处理能力。应通过情景对抗训练进行练习。对真实对抗场景的模拟是衍生案例之后的培训,从普通的当事人辱骂、撕扯或推搡的行为,再到当事人发起攻击,在应对不同突发情形,学员应综合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警告等方式,培养警察的临战防控技能,让警察具有更高的防范意识及心理应对能力,对于事件现场,构建自身健全的防控技巧应用系统。而且,情景结合的培训方式可提升学员的实战能力,让学员在执勤时清晰地认识到易发生的突发情况,在内心中产生相应意识,在现实中应对警情时,学员可以快速反应并处置突发状况,快速解决问题。在培训警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巧时,情景教学是最关键的培训方法,是将理论转化为现实运用的模式。警察在实战经验不断丰富之后,才能克服紧张心理,从容应对突发状况,进而先发制人,快速制止违法犯罪嫌疑人,确保成功完成任务。而且,在情景结合教学过程中,应模拟逼真的情景,将实际案例和情景完美结合在一起,通过再现情景的方法,对警察反应能力进行考验,进而指出警察在处理警情时的错误处理方式,并针对性地给予指导,让其不断改善。
3.4 加强对抗训练
身体素质强壮才能充分发挥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前提条件是警察的身体素质良好,进而在对抗时,确保拥有快速做出判断并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能力,对于警务实战中的突发状况,警察也能全方位掌控,在对抗时通过快速反应力做到良好的预判,进而在较短时间内处置案件。因此,警察应训练身体素质,以便在对抗中有更强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
警察在具备优秀身体素质后,应通过实战环境培养警察在警务实战中的综合行动能力和潜在行动能力。训练过程中,警察对徒手防卫与控制技巧应全面掌握,进而在实际对抗中科学的使用自身能力确保自身安全并制服对方,应设计有效的培训课程,在进行徒手防卫与控制实训课程时,可以合理高效地提高警察身体素质。
在日常训练过程中,应重视科学计划的制定,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应展开专项素质和一般素质的实战能力训练。其中,一般素质中的耐力训练是通过长跑、反复跑和变速跑、跳绳、篮球、对抗游戏等方式对耐力进行训练。在上述训练过程中也应将攻防格斗技巧有机结合,比如闪身跑,也就是左右横跨步(徒手防卫控制术)。在训练实战能力时,可通过拳击、武术、跆拳道等方式让警察具备更强的控制和防卫能力。警察在提升身体素质的训练过程中,应将武术和体育项目有机结合,重视长期性的训练,应规划长期训练方案,明确警察训练目标。而且训练阶段应有效训练和实战演习结合起来,培养警察的灵活应变能力。同时,也要重视学习新手段和新技术,以便在警务实战中使用。
在训练中模拟实战环境进行对抗练习,训练时的战斗环境尽可能和真实战斗环境相仿,可采用双人对抗、三人对抗、四人对抗、多人对抗等多种对抗方式,增强民警的对抗能力,让其在警务实战中能更好的运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保护自己而后去制敌,对抗训练不仅能提升对抗素质,而且还能增强民警在面对敌人时的心态,以至于更好的去面对敌人和制服敌人。
4 结语
徒手防卫与控制是警务人员在警务实战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技能,基于警务人员工作环境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因此,警察对身体、技术和心理问题必然要更加注重。结合实际战斗,每名民警都必须对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便在学习和运用的时候更加容易,在使用的时候更加具有灵活性,运用效果更佳。加强民警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让民警在执法时遇到妨碍公务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更好地利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来制服犯罪嫌疑人,并保护自己受到袭击或侵害,减少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