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理念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理论研究
2021-11-22旷健玲
文/旷健玲
一、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融合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我国各高校各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把各高校、各专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可以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基础上,融合创新创业的知识和能力,在所学专业领域范围内进行创新创业的尝试与实践,对提高大学生在校和刚毕业时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这种融合终身接受教师的指导,将大大地提高大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中的终身创新创业能力[1]。
(二)有利于为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的智力保障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已确定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机,2050年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肯定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不断奋斗,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必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我们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这样的大学生一定能继续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不俗的成绩,为我国的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三)有利于为我国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供助力
综合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军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指标。目前,我国在国际上的综合国力正在快速增加。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举措,使我国在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力得以大幅度提升,使我国的教育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也充分激发了一代又一代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让我国的科技和其他多方面的实力得到突破,对我国提高国际竞争力产生极大的帮助[2]。
二、我国各高校各专业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具体内容
(一)课程体系的融合
我国各高校、各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最好的方式可采用辐射模式:在教育内容方面,对各高校、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大力融合,并融入大学生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换言之,是指各高校、各专业的创业教育在教育内容上的高度融合,使大学生在接受专业教育的同时,获得与之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此外,在大学人才培养计划外,各专业教师应在毕业生需要时,为已毕业的学生提供已经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教育内容,并进行相关能力的培养。
(二)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培养体系的融合
首先,政府和社会各组织要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宣传各高校、各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强调宣传创新创业意识和促进人才能力培养的重要性,重点宣传其对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要宣传其对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意义。也正是为了从思想上解决社会中一些人以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仅仅是为了解决对就业问题的误解,从而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
其次,教育部、教育厅及各高校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并为各高校、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各高校也要积极投入相应的资金和人力,建立创客中心或创业孵化中心,成立一所包含高校教师、企业导师、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的创业俱乐部,并在此基础上开办创业论坛,开展校企合作和创业研讨会,积极推动各高校、各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活动。近年来,由教育部和各教育厅、统战工作部、中华职教社等举办的“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共青团中央及各省委、教育部和各地教育厅等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教育部组织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创新创业比赛,每年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些比赛在高校的影响力较大。要使高校学生和已经毕业的大学生都能尽可能地真正参与,这样,就能使高校在校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能感受到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的益处和便利,并可以在学校教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创新和创业。同时,还应要努力实现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使其形成合力,最终使高校教师与在校大学生、往届毕业生共同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起来,使各高校、各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为一体。
再次,要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课外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兼职,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要及时关注学生的兼职情况,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同时要引导学生在一家企业兼职,熟悉该企业的相关业务后,及时转到与专业其他对口的企业继续开展兼职。此外,当这些学生开始产生创新创业的想法时,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也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创新创业指导。
最后,鼓励和支持各高校各专业的大学生在本专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每一所大学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都应在大学生刚进入大学时为他们配备相关的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并安排这些教师在大学期间始终关注学生创新创业的思想动态,当学生萌发想在本专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愿望时,及时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指导。此外,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也可与学生一起创新创业。大学生毕业后,仍可继续与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共同创新创业。当然,也可以不再与之一起创新创业,而是与之建立联系,并在他们需要时给予予引导。
(三)考核体系的融合
各高校、各专业应主动、积极地将创新创业教育考核纳入专业教育考核体系,并一一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这一制度的设计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要有意识地将创新的内容纳入对专业课程的考核;在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进行考核时,要注意考核课程体系是否与创新创业课程紧密结合,尤其要使这些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形成互补或融合的关系,注意考核内容是否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并考虑其是否能满足该专业学生在其专业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学生在毕业后能否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以及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实施创新创业计划,从而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2.对学生的考核方面。根据上述课程体系的设计要求,对学生创新创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专业考核。首先,可以从专业整体上来看,是要考核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是否被激发到本专业的创新创业意识,以及该专业的创新创业能力是否得到了培养,观察本专业毕业生是否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萌动或创新创业活动的实施。其次,要考查学生是否在各专业课程中有没有被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如果被激发,还要考查本专业是不是培养了创新创业能力,更重要的是它的实践成果如何体现。最后,在毕业生中,要看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如何,或者他们在工作单位中是否运用了创新创业意识、他们能力的培养和实践,以及实践的效果如何。
(四)师资与实训教学条件建设的融合
1.师资方面。在师资方面,高校任教的专业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导师)应实现“聘、管、服”一体化。一般来说,兼职导师和兼职教师一般都能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上做得很好,他们一般是缺乏教学技巧,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他们培训教学技巧即可。师资的主要问题是在高校任教的专业教师方面,他们一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即从学校毕业后就踏入学校任教,这样的专业教师,各高校都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转变和培养他们,那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关。
聘用专业教师时,应尽量聘用曾在企业中有过兼职经验(可以是在读研究生或博士时在企业进行兼职的经历),或者有与本专业有相关的企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学历的人员,如果是刚从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或博士生,高校要选愿意去企业顶岗实习的教师,不愿去企业顶岗实习,无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原则上不宜聘用为专业教师。它是从源头上控制高校专任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能力的质量。
高校在招聘专业教师后,每年都要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学习,培养与本专业有关的创新创业知识和能力,而考核不达标的专任教师则不得重返教师岗位。
此外,在企业服务方面,各专业的专业教师每年都要有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在企业服务,学校要亲自去企业观察并考核其对企业的贡献、与本专业有关的项目成绩,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考核成绩,或者考核成绩不达标,不得返回教师岗位。另外,这一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的工作经验,要作为以后评职称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2.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方面。首先,各高校应积极建立专业的内部生产实训基地,最好每个专业拥有至少一个与本专业创新创业相关的生产实训基地,使本专业的师生能够与本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相结合,使本专业师生能够在创新创业中开展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实践基础。其次,各高校、各专业应积极寻找并确定与本专业有关的校企合作和产学研融合的机会,尽可能多地与企业联合,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从而使各高校、各专业的师生都可以在这样的企业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形成产学研融合的良好氛围,并尽可能地参与与本专业有关的企业的创新创业项目,不断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最后,各高校、各专业应积极与毕业生保持联系,一方面,不断把毕业生所从事的与本专业有关的企业转化为校企合作的基地;另一方面,不断地对已毕业的学生进行创新指导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