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高校女生就业压力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
——以大连部分高校为例
2021-11-22赵霞
文/赵霞
据教育部统计,2021届高校毕业生达到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作为毕业生群体中的女大学生,这个毕业季更是难上加难。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是女性中的精英。女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对缩小贫富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都起到巨大的作用[1]。
一、大连地区部分高校女生就业压力状况调查
笔者以调查问卷、社交媒体访谈等形式对大连市部分高校的女大学生就业压力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近七成高校女大学生对就业表示有压力,并认为最主要的就业压力来源于社会方面,其中就业形势严峻、用人单位对女性抱有偏见和歧视是高校女生认同的两项重要的就业压力因素。求职信息、求职有效途径缺乏和自身综合素质的不足,以及父母对就业期望值过高、对就业政策不了解、对就业信息没有掌握等原因是来自个人和家庭两个方面的高校女大学生所面临的主要就业压力。
二、高校女生就业压力来源分析
(一)来自社会方面的主要就业压力因素
1.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美经贸摩擦的大环境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减员增效等措施推动,我国经济虽保持稳步增长但也受到不小冲击,这就导致就业岗位减少,社会吸纳就业能力减弱。与此同时,大学生就业人数逐年递增,使大学生就业竞争加剧,就业困难增大。
2.用人单位对女性抱有偏见、歧视,相关法律对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保护不够。受“男尊女卑”不平等观念的影响,女性在就业市场受歧视的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因女性的生理状况和整个职业生需要经历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的特殊性,企业从减少人力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更愿意选择男性用工。另一方面,有些女性缺乏正确的就业观,自身综合素质欠缺,在工作中积极性和创新性不强。目前,我国虽已建立起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体系,但其中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立法原则性过强、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权责划分模糊、法律救济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事后监督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面临诸多歧视[2]。
(二)来自家庭方面的主要就业压力因素
在中国传统家庭,大学生就业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家庭的集体决策,这就使家庭对大学生就业观及就业活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是压力。父母对子女,尤其是女儿,过度呵护和溺爱,表现在就业方面往往期望值过高,希望得到层次高、待遇好而又相对轻松的工作。就业单位倾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父母的就业观陈旧、保守,对就业形势、政策不甚了解,又过多干预女大学生的就业选择,往往使很多高校女生力不从心,压力倍增,因而丧失很多就业机会。
(三)来自个人方面的主要就业压力因素
新冠肺炎疫情使毕业生的就业活动无法有效开展,心理压力与日俱增。在调查中,很多女生认同自身综合素质不足所产生的就业压力,这些因素可能来自毕业学校的层次、专业的市场认可度,自身的学识水平、工作实践能力、沟通创新能力,也可能来自自身就业观念的保守,对就业城市、就业单位性质、薪资水平有过高的要求。当自身综合素质不能与之相匹配时,就会产生深深的自卑与压力。另外,由于女性自身生理特性的限制,有些女生会自动忽略流动性强、富于创新挑战且体力要求较高的工作,这也无形中使女生失去了很多工作机会。
三、缓解高校女生就业压力,提高就业率的应对策略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了重要批示,“促进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对于这个群体中的女性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更是要加以格外的关注和重视。需要从社会、高校、家庭和女生自身四方面共同努力,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社会方面
1.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指出,各地各高校要做好谋篇布局、力量统筹、政策储备、风险应对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提出“最大限度增加就业机会、拓展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多种途径开拓招聘渠道、更加精准提供指导服务”的政策。人社部也提出了“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招聘服务、扩大见习规模和强化困难帮扶”四项政策及举措。正式启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做好信息对接,将岗位信息输送到每个学生身边。对高校女生而言,在关注时事及就业信息的基础上,应重点关注六大就业新空间,学会利用网络进行求职活动,不等不靠,积极寻求机会,争取早日落实就业问题。
2.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立法,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针对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建议制定有关的反就业歧视法,通过专门立法来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建立完善的法律救济机制,如调解、听证、申诉、仲裁、诉讼等途径,让遭受就业歧视的受害者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歧视女性的用人单位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成本,用法律切实保障就业环境的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强社会宣传,让平等就业观深入人心。女性承担了生殖繁衍的工作,在人类繁衍及文明延续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遭受就业歧视,这对女性是极其不公平的。但如果完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此责任,对用人单位同样存在不公平,因此,完善的生育保障制度无疑会解决相应的问题。作为高校女生,应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求职中的不平等现象敢于说“不”,学会在求职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方面
高校是培养高等人才的主要场所,“以人为本”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也是高校必须承担的责任。除了做好常规指导工作外,还应加强对女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就业指导工作。一是加强女生就业观的教育,让自尊、自信、自爱、自立、自强精神贯穿整个求职过程。在笔者的调查中,女大学生对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和多种方式就业观的认同程度较高,有47.2%的学生非常认同,45.8%的学生认同。说明近年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及就业观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二是举办女生求职技巧讲座,从求职资料的填写、面试、入职等环节到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法律风险,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三是举办心理讲座,在女生求职前就进行心理建设,增强自信心和抗压能力,提高女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成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针对女生在求职中遇到的心理问题能够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调节。四是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部门。可以从社会吸纳有多年就业指导经验的专业人士以弥补高校在这方面的人才储备不足。当然,也可以和社会相关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多种优质的就业指导服务。
(三)家庭方面
毕业生家长应改变对子女的盲目呵护与溺爱,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视野。比如对就业城市的选择,不一定是北上广深这些经济发达却竞争激烈、生活成本高的一线城市。可以选择适合的城市工作、生活,以缓解就业压力和生活压力。家长平时还要多关注、分析就业形势,主动搜集就业信息,给女生提供有效的帮助。当女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挫折和失败,家长应该和孩子做好沟通,理性分析问题,调整心态,适当调整就业目标,打破一步到位,从一而终的就业观,做孩子的精神支柱和坚强后盾。
(四)个人方面
女大学生应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打破传统家庭观念,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一个人在就业市场的价值体现,包含很多方面的综合因素,而这些素质、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它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学习过程。女大学生应尽早作出职业规划,选择职业目标并为之努力,从而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女大学生还应对自己有一个客观认识,不过高也不过低评价自己,对自身的优势和他人的长处能做理性认识和分析。多数工作既要求学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这些往往是女大学生所不擅长的。这就要求女大学生在了解到社会选才用才的标准后,主动接触社会,培养团队意识,有目的、有意识地提升相关能力,积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传统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已不适应新时代对女性的要求,也不利于女大学生自身社会意识、性别意识的觉醒。女大学生应该积极挖掘自身潜能,克服自卑依赖心理,用工作能力、工作成绩消除偏见和歧视,赢得用人单位和全社会的尊重、认可。
总而言之,做好高校女大学生就业工作,需要社会、高校、家庭多方共同合作,齐抓共管。同时,女性自身也要努力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既要看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就业挑战,更要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正确认识自我,在就业市场上找到自己的岗位、实现自我价值,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