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021-11-22魏敏
文/魏敏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国家大力鼓励创新创业,推动创新来引导生产力的发展。高职院校的教育更要大力响应国家这一号召。近十几年来,针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实施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主体、教育实现方式以及教育评价模式三个板块。然而,尽管理论已经相对成熟,但现实中出现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亟需解决。
一、关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
(一)教育主体
长期以来,学校都被视为教育的主体,但学校究竟适不适合作为教育主体,则需要分清情况来进行讨论。针对于一些专业的理论知识,可以由学校来作为教育的主体,因为学校承担的一个主要任务便是教书育人。但仅针对创新创业教育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它是一门更加需要实践的学科。有研究指出,应当由学校和企业共同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简称为“双主体”模式。双主体模式能够更好地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使创新创业教育既不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落到实处;而且还能让创新创业教育不只是空有实践,而是有专业知识作的支撑。“双主体”模式改变了以往学校职责过重的现状,使学校和企业都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
(二)教育实现方法
不同于一般的理论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是非常复杂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挥其功能。创新创业在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的心中,创新创业注重的是结果,而校方重视的是过程。这种情况导致教师组队困难,学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学校也没有承担起创新创业教育宣传的责任。近年来,有些学者提出,要通过多个渠道来全面开展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使学生们能够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首先,通过竞赛方式,学校通过大力宣传并鼓励学生们参加国家类的创业竞赛,比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让学生们认识到创新创业也是未来进入社会谋生的一种方式,并通过奖励等鼓励学生们能够多开发自己的思维,对周围的事物进行创新。其次,学校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一个最大的困难就是缺乏相应的条件和资源。学校应尽可能利用好自己平台的优势,整合资源,为学生们提供创业基金和最便利的条件,使学生们的创新创业不再是梦想。最后,学校应设置相应的创新创业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其中对于创新创业比较基础性的课程应设置为必修课程,以使学生都能够具备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针对更深层次的课程则应该设置为选修课程,学生们如果有更进一步的创新创业的兴趣,则可以选修该类课程,为自己未来的发展道路实施铺垫[1]。
(三)教育评价模式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成功,不仅需要有正确的改革方法,更要有正确的评价方式,从而及时地纠正创新创业教育,避免教育改革偏离正确的轨道。对于教育评价模式,不应当设置单一的评价主体,应将评价主体多元化。以往,通常是由学校来对创新创业教育来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是单一的、片面的,更无法得到针对于创新创业教育最真实的反馈。为此,应当将评价主体范围扩大,更加全面地听到多方面的声音。有研究指出,应当设置五方评价主体,分别是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学校评价以及企业评价,通过多元评价,能够更好地使学校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能更好地加以改正[2]。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型少且学分少
在目前的实践中,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型单一,而且创新创业教育大多是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则较少甚至根本没有。学生大多将学习创新创业课程当作自己的学习任务,并没有进行深入研究。课程单一,无法吸引到学生的兴趣,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此外,创新创业课程的学分较少,往往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由于学分少,学生可能认为这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课程,因此就不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该类课程的学习中。究其最深层次的原因,便是高职院校中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严重缺失,进而导致了由别的专业教师来代上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的问题,使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不具备专业性。
(二)学校没有建立完备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
学校在设置相关的创新创业课程之外,还应当大力宣传竞赛以及建立创新创业基地等,为学生们的创业创新进行保驾护航。但是在实践中,学校鼓励参加创新类的竞赛确实起到了助推作用,但也有不少学校采取的是强硬的措施,强制性要求学生必须要参加创新类的竞赛。这种方式可能还会引起学生的抵触心理,从而产生反作用。所以,学校应该改变自己的鼓励方法,让学生能够真正地发自内心的参加此类竞赛。此外,学校在帮助学生们整合资源上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自己平台的优势,来帮助学生进行创新和创业。
(三)评价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在实践中,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通常只有学校,评价主体过于单一,由此造成学校既要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又要对自身进行自我评价,未能得到自身对创新创业教育正确的反馈。如果没有正确的反馈,学校也就无法对教育的改革进行反思,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而现实中确实是如此,学校对教育的评价总是避重就轻,抓不到教育改革的重点。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存在问题的突破策略
(一)提高师资力量,增加课程类型
针对高职院校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型少且学分少的问题,应从提高师资力量并增加课程类型上突破策略。高职院校应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原来的师资队伍人数少并且专业性不足,这个问题急需得到解决,一方面,学校可以提高招聘创新教育人员的门槛,并增加招聘人员的数量,保证招聘教学人员的专业性;另一方面,学校可以多举办一些讲座,邀请创新创业方面的专家来交流,进而提高创新创业教育人员的专业素质。高职院校在保证师资力量的前提下,设置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提高课程的多样性,以使学生们能更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更感兴趣的课程。另外,学校还应当增加创新创业课程的学分,不仅包括必修课程,还应当包括选修课程,进而使学生认识到学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
(二)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
针对高职院校中创新创业教育中没有完备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的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学校应当明确自己的立场是鼓励学生们来创新创业。因此,应当改变强制性要求学生参加创新类竞赛的政策,不对学生们是否参加创业进行干涉。学校可以增加竞赛的奖励以及扩大竞赛的数量,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引导学生多参加创新类的竞赛。由于学生还没有步入社会,与社会人士相比,学生创新创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资金和资源不足的问题,学校应当发挥好平台的优势,鼓励企业对学生有价值的创新创业计划进行投资。学校和企业应当联合设置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等来帮助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保障体系[3]。
(三)建立统一的评价平台
针对高职院校中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主体较为单一的问题,应采取突破策略,建立统一的评价平台。首先,学校应当明确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主体包括学校、企业、家长、学生以及社会等。在明确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主体的前提下,才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激励评价主体都能够参与评价过程。其次,学校应当建立统一的评价平台,在评价平台上应当分享关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最新信息,让各方主体及时了解到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然后发表自己对于创新教育的意见和评价。仅建立统一的评价平台还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社会各方面的主体对于参加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积极性并不高,学校应当鼓励各方主体参与进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中,使各方主体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4]。
四、结语
文章主要研究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由于研究与实践总是有所差异,故主要分为研究和实践两部分来探讨。探讨的步骤为:首先,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中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教育主体、教育实现途径和教育评价主体;其次,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型少且学分少、学校没有建立完备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以及评价主体较为单一;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突破的策略,即提高师资力量、增加课程类型、建立完备的创新创业实现途径和建立统一的评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