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数字货币DCEP 推行的必要性与挑战
2021-11-22周家耀
周家耀
(贵州财经大学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 550025)
0 引言
21 世纪是数字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支付方式的变革,于是数字货币开始出现,这种新型货币形式在交易过程中能够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2008 年中本聪创造了比特币,2017 年Facebook 又推出了Libra,数字货币的大潮已经涌起。
1 私人数字货币简介
私人数字货币由于其依靠算法和无国家信用背书等内生缺陷,自出现以来就在市场混乱、币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跌跌撞撞地走过了11 年。
1.1 私人数字货币的发展历程
2008 年11 月,中本聪发布了《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系统》一文,比特币由此诞生。2011 年10 月新的数字货币莱特币诞生,莱特币在技术上和比特币相似,都是基于开源加密协议,从而不受任何中心的规制。2012 年8 月,点点币诞生,其最大创新是结合了工作量证明与权益证明,从而创造了一种新的采矿方式。2017 年,Facebook 发布了天秤币Libra,Libra把美元、英镑、欧元和日元4 种法币当成一篮子货币,以保持其币值稳定性,但该项目遭到欧洲主要资本国家的联合抵制。
1.2 发行机构愈来愈多
当前主要的私人数字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坊和Libra 等,由于其底层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和数字货币价格的大涨,目前世界上的私人数字货币已超过1 500 种,且还在迅速增加。发行机构为私人部门。金融机构、大型电商平台等也在积极探索开发数字货币。
1.3 市场份额“一超多强”
数字货币的市场虽然已经超过3 000 亿美元,但仅仅比特币就占据了超过40%的市场份额,前十大数字货币更是占据了超过80%的市场份额。
1.4 接受程度愈来愈广
目前,数字货币的使用已经覆盖至各种场景,包括日常消费、报酬结算、费用支付等等,在消费情景拓展的同时,消费者数量也在快速增加。比如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诸如比特币的数字货币交易。如货币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上的部分店铺也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的业务。可以认为,比特币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一种空中楼阁似的虚拟货币升级为被公众接受的流通货币,而不再是游戏币那样的仅在一个非常狭窄范围内使用的货币。目前,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提供API 接口服务。
2 推行的必要性
2.1 私人数字货币的缺陷
私人数字货币的种种内生缺陷主要源于其没有国家信用的背书,这就导致其尽管在自身的算法上是完善的,但是其只要应用于市场,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货币的虚拟化、数字化又是时代趋势,在此情形下,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势在必行。
2.1.1 币值极不稳定
2010 年一位美国人第一次使用10 000 枚比特币购买了2个披萨,2014 年2 月25 日“比特币中国”的开盘价达到超过3 500 元,到收盘时,价格已经下跌到3 185 元,跌幅逾10%。而根据该平台历史数据,2014 年1 月27 日,其价格还超过5 000元,也就是说其价格1 个月下跌了36.7%。而到2017 年12月,比特币的价格竟高达19 850 美元,达历史之最。之后一直在10 000 美元附近波动。10 年间,比特币价格波动最高达令人瞠目的600 万倍。
2.1.2 交易平台脆弱
比特币基于精密的数学算法,其自身比较稳定,但其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欠佳。交易平台一般是一个网站,而网站容易遭到黑客的攻击。2020 年3 月26 日,BitBay 爱沙尼亚网络交易平台崩溃超过18 个小时,尽管BitBay 表示该系统存在网络问题,并且投资者的资金仍然安全,网络投资者仍然对BitBay 表示担忧和质疑。
2.1.3 缺乏监管
数字货币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也给不法之徒提供了新的犯罪途径。具体的犯罪种类有盗窃、非法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敲诈勒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洗钱和非法集资等。在法律层面上国家并未对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有明确的规制,仅仅以政令的形式要求数字货币平台服从管制。作为非法定货币,数字货币在我国的产出量以及流通量的多少具有不确定性,国家无法用政策等手段对它进行调控,在监管层面也带来了许多不便之处。
2.2 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
在改革开放后的40 年间,人民币的国际化取得重大进展,在2016 年更是加入了SDR。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仍是以美元为主的牙买加体系,并没有消除全球国际收支的不平衡。而导致这种不平衡的根本原因是当前国际货币体系没有锚定物。张五常认为,锚之于货币是金融稳定的天然需要。数字货币的出现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方案,当前数字货币底层区块链技术已经完备,如果再由各个国家联合设计科学的管理体系,则可建立“技术信用+管理信用”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解决现有的锚缺失问题。姚前认为,相比于传统法定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有如下优势:第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应用市场更宽广,尤其是在非标金融资产、数字资产的支付结算方面;第二,法定数字货币优化了传统货币的发行、支付、流通功能,发行成本低、支付快捷;第三,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提升央行货币地位,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另一大优势是在与超主权货币的结合上。首先,法定数字货币可以通过算法约束各国央行的滥发和规则不一致,保障未来货币的发行品质,实现弗里德曼关于货币供应“单一规则”的设想,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其次,欧元的经验表明,超主权货币需要的必要条件是成员国的货币政策高度一致。而数字货币易于标准化,易于复制,将大大简化主权货币向超主权货币的转化过程。
当前,全球各国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法定数字货币的相关研究。2016 年,英格兰银行联合伦敦大学学院开发了法定数字货币RSCoin。2019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加拿大银行联合开展了一项使用CBDC 进行跨境跨币种支付的试验。泰国银行(BOT)已完成其CBDC 的第二个测试阶段,称为Inthanon 项目。在此背景下,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 的研究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
3 推行的挑战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 秉持着双层投放、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原则,正有条不紊地推行着,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然后,将合理选择试点验证的地区和场景,确定服务范围,在此基础上推进数字化形态的法定货币真正投入使用。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还必须面临重重挑战。
3.1 现有私人数字货币
首个数字货币“比特币”于2010 年开始使用并受到广泛关注。随后其价格的飙升更是引发经济个体的投资狂潮,与此同时以太坊、瑞波币等竞争币相继衍生而出,国内也涌现出一川币、五行币等各种种类的空气币以及传销币,吸引普通社会大众进行虚拟数字货币投资,产生极大泡沫经济。社会大众对于“比特币”这种庞氏骗局趋之若鹜。比特币、瑞波币等虚拟货币试图利用分布式账本的“去中心化”特点避开监管,并打破央行数字货币的垄断权。私人数字货币不仅占据了市场,混乱的私人数字货币市场和频发的诈骗事件也极大地打击了公众对数字货币的信心,这必然会给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 的推行带来障碍。
3.2 技术安全
技术安全风险。法定数字货币DCEP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货币发行、流通都需要依赖分布式记账技术,但这些技术尚不成熟,需要经过大规模应用才能确保其安全性。比如,央行数字货币在以分布式账本技术记录每笔交易时,系统要对每笔交易进行全面计算和存储,这必然会降低央行数字货币的交易效率。从交易安全看,法定数字货币可以解决账本篡改、可逆等问题,但并不能解决信息保密问题。
3.3 法律监管
法律监管风险。现有法律以传统货币为对象,并未将央行数字货币列入规制。所以DCEP 在发行后面临法律空白。另外,央行数字货币在推广和普及中,可能会受到一些质疑,如消费者更倾向于使用传统货币,从而影响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偿性权威。此外,对DCEP 的监管也面临许多新的操作困难。比如,在对传统货币的监管过程中,银行在发现假币时可以立即登记收缴,但数字货币不是实物,其造假方式和监管方式也势必不同于传统货币。最后,一旦遭到黑客盗取或系统故障,损失将远远超过传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