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寓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2021-11-21张赫迟庆扬
张赫,迟庆扬
(长春财经学院,吉林长春130122)
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高校学生公寓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学校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思政课堂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高校学生公寓因存在时间与空间、服务与管理、自律与约束等复杂的关系,导致如何做好高校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难点如果不及时解决就易逐渐演化成不可挽回的痛点。目前,如何加强高校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成为高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建立一支思想政治能力强、服务意识高、业务能力精的复合型高校公寓辅导员队伍。
一、公寓辅导员制度研究
高校辅导员制度起源于1952年清华大学提出的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和探索,高校辅导员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明确辅导员的身份、职责、地位、政策保障等相关问题[1]。
高校公寓辅导员是高校辅导员的衍生,主要是高校解决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探索和尝试。200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日常行为管理主要由高等学校负责。2004年,《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要坚决落实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选派足够数量的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上述两个文件虽未明确高校公寓辅导员制度,但是在高校学生公寓对学生开展的思政教育与素质教育工作的基本方向和实施主体已基本确定,当前高校普遍以辅导员进公寓的模式开展工作,有的高校已经开始逐步探索设置公寓辅导员岗位,但很少有高校建立专业化的公寓辅导员队伍。
二、设置公寓辅导员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公寓管理工作的需要
随着时代的演变及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倾向于个性化的发展,且这一趋势逐年递增,管理、教育、引导、服务等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针对公寓中从事服务和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要求也日新月异,对高素质、高学历、高能力的复合型公寓从业人员的需求与日俱增。一般意义上的公寓管理员、宿管员很难胜任新时期所赋予公寓辅导员的责任与使命。
(二)与辅导员工作形成互补
辅导员虽然也具有管理公寓的职责,但结合实际情况显示,各所高校的辅导员都面临着繁重琐碎的事务,很难抽出时间或在有效的时间内在公寓中开展工作,也很难及时掌握学生真实的思想动态,公寓存在着管理的“真空期”,导致存在一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公寓辅导员因工作地点、时间、职责等优势,能与政治辅导员形成有效互补与合力[2]。
(三)明确隶属部门
各高校因办学思想、文化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公寓的管理重视程度和侧重点不同,公寓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不同导致了各高校公寓管理方向的不同,有的重视环境卫生管理、有的重视安全管理、有的重视纪律率管理、有的重视文化建设等。很多高校以及行业协会也在不断讨论如何设置公寓从业人员的隶属关系才能发挥高校公寓的最大效能。当前各高校公寓从业人员隶属关系主要集中在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无论是从公寓服务与管理的客观要求,还是职责与权限划分或工作的实际效果等角度出发,公寓辅导员应隶属于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应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管理。
三、公寓辅导员的工作定位
(一)组织管理体系
高校辅导员与学生的配比为1∶200,但目前对公寓辅导员与学生的配比尚无统一要求,均是各高校结合实际予以设置,普遍的做法是以学生公寓楼宇为单位进行配比,但因各楼宇承载的住宿学生数量不同,导致该配比方式并非合理。在各高校强化二级管理的情况下,更为有效的做法是应以各高校二级学院(部)学生所在楼宇的住宿数量为基础,并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配置,建议一般按公寓辅导员与学生配比1∶400 进行设置,公寓辅导员在开展业务工作上也可接受校级学生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部)的双重领导,与辅导员协同开展工作,更能体现并发挥公寓辅导员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
2014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辅导员分别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确定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其中,也提到各级别的辅导员应具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化解宿舍学生之间矛盾”的职责和能力。通过实际调研发现,公寓辅导员的职责与工作量并不低于辅导员,因此公寓辅导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应不低于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而且还应具备更多的业务能力知识储备。学生公寓楼宇占据着校园建筑面积的大部分,占地面积大、分布范围广,面临着治安、消防、卫生防疫、后勤服务、资产管理等众多工作。在强化和倡导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背景下,高校各职能部门所涉及的学生公寓相关业务会因人员配置、掌握情况等出现不足,公寓辅导员的另一作用就能充分发挥出来。简单来说,将公寓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增加为相关职能部门驻学生公寓的办事员,更有利于整体提高学校的办事效率和处理问题能力。例如消防安全巡查是重要的安全防火制度,应每日巡查,但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面临着极大的工作压力,若将该工作由公寓辅导员配合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完成,则极大程度上实现了安全巡查全覆盖,提高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效率[3]。
四、公寓辅导员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学生公寓住宿人数少则百人多则千人,若仍然依靠传统的手工作业和纸质作业很难掌握和保证学生公寓住宿数据的准确性。基本信息不清楚、不准确就无从开展后续工作,而使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学生公寓管理已是大势所趋。一般的公寓信息化建设包含管理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报修系统、操作终端等,基本的功能是数据记载和存储。如何发挥公寓信息化对公寓服务与管理工作带来的效能,最关键的是如何使公寓信息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匹配度越高其工作效能就越高。这就需要公寓辅导员结合实际经验和需求参与到公寓信息化建设中,不断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二)发挥传统优势
虽然当前已处在高度发达的网络时代,但是公寓辅导员最基本、最有效的工作途径仍是走进学生寝室了解情况。决不能只依靠电话、微信等网络载体开展工作,仍要走进学生寝室、走入学生内心,通过不断观察与深入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最新的思想动态,这也是公寓辅导员与辅导员工作区别与优势的具体体现[4]。
(三)创新工作方法
公寓内务监督与考核是公寓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职责,虽然工作难度不大,但是学生对整理内务的必要性缺乏认识、自律性不强等因素导致部分学生被动应付检查,很难达到监督与考核的真正目的。一般的公寓管理系统仅对检查结果进行机械性记录,公寓辅导员很难回想起问题在哪里。若将公寓管理系统升级,使其具备可保存和查看检查过程的影音材料功能,公寓辅导员后续可根据系统数据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若增加随机抽检功能,可减少学生被天天检查的抵触情绪,随机抽检的合格寝室在一个周期内可获得免检资格,利于学生整理内务的主观能动性。
五、公寓辅导员工作的监督机制
在队伍外部监督方面,由各年级、各层级学生代表组成学生民主监督机构,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公寓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监督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
在队伍内部监督方面,除必要的机制、制度保障外,应结合实际建立高效、实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公寓辅导员及公寓内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分发具有不同管理权限的账号,日常公寓管理工作均在信息管理系统内按工作流程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报备处理,确保工作全程留痕、有迹可循、责任到人。
队伍内外部双重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有损师德行为的产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此来确保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稳定性。
六、公寓辅导员工作的评价机制
公寓辅导员与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培养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要验证和检验公寓辅导员工作的成效,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辅导员具备教师、干部的双重身份,对辅导员的评价必须坚持德能勤绩廉的标准。评价方式应包含自评与他评两种方式。在自评方面,客观、恰当的自我评价能够帮助公寓辅导员正确认识自身优缺点,感受自身所创造的价值,在潜意识中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及责任感。
在他评方面,因公寓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需与二级学院(部)、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学生管理、医疗防疫、资产设备等相关部门联动,业务范围广泛,故针对辅导员的评价应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公寓辅导员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精确化的评价。同时,由于在日常工作中公寓辅导员与学生接触较密切,且关系相对复杂,彼此既属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属于“教育与受教育”的关系。故此,高校学生的评价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反馈出公寓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成效,可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中以问卷形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通过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多部门、多层级参与评价,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更有利于形成全方位、多形式、宽领域的评价体系。
七、公寓辅导员工作的激励机制
建立合理有效的奖励机制是执行效率高、专业能力精、创新意识强的高素质队伍的重要保障措施。目前部分从事公寓辅导员的教师因荣誉使命感低、薪资待遇低、晋升渠道窄等问题导致存有消极心理,对自身职业发展定位模糊,直接影响了公寓辅导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方式提高其工作幸福感。
1.在荣誉使命感方面,结合公寓管理工作实际,定期举办各类公寓辅导员专项能力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合理设置奖项,依托竞赛提高公寓辅导员的荣誉使命感。
2.在薪资待遇方面,合理的薪酬奖励制度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与推动作用,合理的薪资待遇是安心工作的重要前提,可参照辅导员待遇进行级别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评定标准并兑现相应待遇。
3.在晋升渠道方面,支持公寓辅导员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定,采取职称与职级双通道晋升的机制。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晋升需求,提升公寓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