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天津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研究(一)
2021-11-2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课题组
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课题组
一、天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分析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启了三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新征程,为天津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十三五”期间,天津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对接协作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天津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协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完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空间载体,深化功能对接,形成错位发展格局。天津主动加强与在京中央单位及北京市的合作,截至2019 年上半年,北京企业在天津投资项目超过4000 个,投资到位资金额度超过7000 亿元。出台一系列推进京津冀同城化管理的便利化措施。推进同城化管理,构建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主动对接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加快落实津冀关于积极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八方面合作事项,推动交通、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全面深化。津雄城际铁路纳入国家规划,三地联合打造“2+4+46”个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天津选派骨干力量参与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和相关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天津城建设计院、天津市政工程设计院在雄安新区设立分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第一商业学校、天津一中等在雄安新区设立分校。积极服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建设。
(三)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合作
一是交通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初具雏形,建成津保、津秦为横向,京沪、京津为纵向的“十字形”客运通道,京津双城间将形成京津城际、京沪高铁、京滨城际、天津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联络线4 条高铁通道。打通扩容一批“断头路”“瓶颈路”,京津冀交通“一卡通” 覆盖全部公交和地铁运营线路。二是生态环保联防联治不断深化。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协作,2018 年天津PM2.5 浓度为52 微克/立方米,五年累计下降45.8%。落实津冀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引滦水质有效改善。完成天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对大黄堡、北大港、七里海、团泊等875 平方公里湿地进行保护修复,规划建设736 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三是产业升级转移持续加强。天津医药集团在沧州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园,滨海新区与河北沧州、宁河区与河北唐山共建协同发展示范园区。
(四)“一基地三区”功能在合作中不断加强
一是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出台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政策,设立100 亿元智能制造财政专项资金,打造千亿级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基金和项目群、300 亿元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群,紫光云总部等一批智能科技项目签约落地。加快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61 家。二是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加快推进。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开展天津港口岸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推行天津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 清单,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全面展开。融资租赁保持国内领先,资产总额占全国四分之一,飞机、国际航运船舶、海工平台等跨境租赁业务总量全国占比达到80%以上。“金改30 条”准予实施政策措施全部落地,11 项金融创新政策在全国推广。四是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成果。“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出台 “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 条”等政策措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自贸试验区深改方案128 项任务加快落实。
(五)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土地占补平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改革举措取得积极成效。二是“通武廊”小京津冀改革试验不断深化。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实施66 项合作协议,北运河生态文化工程等12 项重点工程逐步落实。三是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引进中科无人机应用研究院等机构,国家级院所和国内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总数超过160 家。建立京津冀科技创新劵合作机制,支持企业跨区域开展创新活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启动运行。四是试点示范项目进展顺利。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完成支撑项目350 项,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加快推进。
(六)深入推进社会事业合作共享
一是教育医疗合作深入开展。组建8 个京津冀高校协同创新联盟,成立京津冀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等职教联盟。京津冀411 家试点医疗机构对36 项临床检验结果进行互认,155 家医疗机构实施20 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二是人才服务机制不断优化。联合制定并发布全国首个人力资源服务区域协同的地方标准,推出引进企业职工异地社保“同城化”认定机制,累计为引进的17 家京冀企业2396名职工和家属办理落户。三是文化旅游共建协同推进。成立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等7 个联盟,举办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等活动,联动实施外国人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四是对口帮扶工作升级加力。与承德5 个县建立“一对一” 结对帮扶机制,在产业、生态、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领域实施一批帮扶项目。
二、天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天津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工作实践和制度层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
(一)协同发展的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天津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亟需要有利于协同发展的制度支撑,而这些制度往往是仅靠天津一家难以解决的,亟需从国家层面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进协同发展的制度建设。尤其是要针对天津市内存在的诸多 “飞地”,研究解决“飞地”发展中存在的环境标准不一致、执法行动不同步等突出问题,加快完善有利于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成果不多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金融总部等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比较缺乏,配套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不够完善,经营成本未能与北京形成明显落差,部分承接平台存在“硬件到位、软件缺位”“通而不畅”等问题。滨海新区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上的优势和作用发挥不够,尤其是在科研成果产业化领域,亟需妥善解决企业法人治理、利税分成、GDP统计等关键问题,形成多赢发展格局。
(三)“一基地三区”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总体规模偏小,新旧动能转换的步伐还需加快。航运服务辐射能力不足,海空两港对内陆腹地和“三北”地区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天津港在成本效率、开放程度方面竞争力不强,与河北沿海港口尚未形成互补共赢的发展格局。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仍不足,传统优势行业租赁业先发优势呈现弱化趋势,防范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不够大,三地之间自贸试验区互补融合的发展态势不明显,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与国际标准对标还有差距,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开放度还不够。
(四)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
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难度较大,京津冀应联手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在环境联防联治的基础上,联手京冀,探索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新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深入推进天津与京冀之间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新模式。
(五)协同创新体系还不健全
科技资源流动不够顺畅,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对接不够紧密,吸引北京高端创新资源不足。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还不够浓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能级不足,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六)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较大落差
由于京津冀三地发展水平、财政收支差距较大,天津在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领域与北京有很大差距,而河北又与天津存在很大差距,短期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存在很大难度。
三、“十四五”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 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其协同发展要在全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十四五”时期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将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向纵深的关键期,也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协同发展的机遇期。
(一)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在京津冀开放中发挥好“桥头堡”的作用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危和机同生并存,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应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天津要通过协作,支持京津冀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为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协同深化对外开放制度建设。此外,天津是我国北方重要港口和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口岸腹地广阔,是京津冀的海上门户以及华北、西北地区与世界贸易的重要“桥头堡”。要充分发挥天津在京津冀开放中“桥头堡”的作用,在我国新一轮扩大开放中主动作为,把握先机,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开放经济新体系。
(二)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在高起点开启现代化建设领域中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由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关键时期,往往也是风险和矛盾多发期,能否在要素驱动、出口拉动的传统动能迅速衰减前,找到合适的路径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要素产出效率、参与国际竞争水平,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势头不松懈,是决定我国能否赶上发达国家的关键。
(三)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在京津冀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动力源”的作用
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天津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支撑和市场空间,面对全球制造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趋势,天津必须发挥其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优势,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通过产业有效分工促进合理布局,通过合理布局引导产业分工协作,做好防控产业外迁的工作,避免 “产业空心化”,以“六稳”持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适应新技术革命的新形势,在新技术产业化领域中发挥好“试验田”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点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将加速兴起,可能颠覆现有很多产业的形态、分工和组织方式。有别于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数据、信息、知识、技术等新型生产要素日益成为驱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的强大动力源,资本的集聚作用在这些新要素上表现得更加明显。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也是决定不同地区未来几十年发展命运的重要关口。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和制造业基地,要有未雨绸缪意识,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加快自身结构调整,提前布局5G 应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
(五)适应京津冀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新形势,在京津冀城市群中发挥好 “二传手”的作用
区域合作是发展大势,国际上重点区域大部分都是多个城市合作形成的城市群地区。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定位。要在京津冀城市群建设中发挥好承京启冀的“二传手”作用,在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的同时,加强对河北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以雄安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重要契机,把握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 正加速向雄安新区和通州转移的机会,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方面,不断创新模式,推动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
四、“十四五”时期天津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总体战略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遵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的六个方面的要求,充分发挥天津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新时代担当精神。
(一)突出天津功能定位,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一盘棋”合作导向
坚持“一盘棋”布局,按照各自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紧紧围绕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先行示范区(“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推进天津参与京津冀合作,实现“1+1+1>3”的合作收益。
(二)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形成全方位合作格局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多链融合的协同合作新路径,树立尊重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各扬所长的协同发展新思维,构建市场、政府、社会多元参与的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形成全领域全方位合作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突出改革和创新,健全合作机制有力保障协同发展规范有序推进
世界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都是多个城市通过密切合作形成的城市群地区。天津要充分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合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合作机制,通过创新合作机制,激发深化京津冀合作动力,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平台”作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更高质量迈进。
五、积极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共建全国创新发展高地
充分利用北京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天津的研发转化能力、河北的产业化资源条件,以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天津滨海—中关村、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等科技创新合作区为载体,加强三地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交流合作,构建三地实验室、大学、研究所、企业、政府,在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的分工协作、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成为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高地,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全球创新体系中的重要节点。积极推进京津冀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要素市场一体化的样板区,引导在高端人才要素、金融资本要素、生态环境要素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更好地在政府层面解决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等领域不衔接、流转难的问题,推动投建一体化的社会共享发展机制。
(一)共建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
一是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加大承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继续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提升天津优势产业研发水平,加快建设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产业特色鲜明的国际一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园区。二是加快打造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集产学研金介用一体化的创新创业生态型科技城,重点围绕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推进产业对接,提升天津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创新合作开发管理模式,推进产城融合、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多元功能复合共生,配套优良城市基础设施供给,增强吸引高端创新要素能力。三是共同推进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吸引北京优质医疗、教育、科研和央企国企等项目。大力培育产业生态,吸引高科技制造业和现代高端服务业入驻,构建以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旅游休闲、健康医疗、文化教育为特色支撑的“3+3”产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等建设,建设智慧城市,实现生产与生活、人文与科技、城市与生态的和谐共生,筑造生态宜居新样板。四是推进建设天津—雄安新区科技园区。积极参与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天津优势制造领域创新项目和服务业创新优势,推进形成以天津—雄安新区科技创新合作为引领的津冀合作新格局。加快谋划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强对接服务。五是加强天津—廊坊、天津—保定的科技合作。依托天津研发与制造优势,加强与河北廊坊、保定高新区、经开区的产业科技创新合作,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同开展产业联合研究和科技创新,推进天津科技研发成果到廊坊、保定,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二)推动创新平台共建共享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合作。推动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或协同创新中心,争取更多国家级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及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项目在天津布局。大力引进国家级院所和国内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依托国家级大院大所,在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共同实施一批科技项目。二是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加快吸引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引导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教育等机构进驻创新社区,加快开展技术研发、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合作。积极推动双创服务联盟建设,吸引北京科研成果到天津转化。促进天津创业孵化机构向河北延伸,推动与京冀在钢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数据、节能环保等领域建立技术创新联盟。三是健全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机制。设立京津冀产学研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之间形成完善的联动机制和合作机制,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主动开展项目研发需求和成果交易对接,支持高校等科研机构与创新企业无缝连接,形成高效率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打造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技术交易平台。推动技术转让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项目联合资助机制,扩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强化技术创新源头供给能力
一是构建前瞻性基础研究合作网络。积极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合作,强化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开展重大攻关项目的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探索科研协同合作、众包众筹等市场化项目组织新模式。鼓励创新联盟整合产业链、创新链资源开展研究攻关、实施重大专项工程,推动产学研用向深度融合转变。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制度。二是开展重点技术领域联合攻关。围绕京津冀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以企业需求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导向,与京冀共同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预警和防控、智能交通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联合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将京津冀建成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的源头高地。三是推动企业扩大开放式创新。积极探索产业技术平台型协同创新网络治理模式,形成知识、人才等生产要素相互交融的产业生态系统。建立有利于三地产业协同创新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三地央企、国企等大企业引进市场专业资源,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开放高端创新资源链接渠道,孵化培育初创企业。完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建全产业链、关联产业协同创新网络。
(四)推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与合作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共享网络。推动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科技经济基础数据,将重大科技仪器设备、各类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向三地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合作便利化。完善三地科技创新券结算制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购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加快创新要素的互动交流。促进科技人才和成果的流动,完善三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等互认制度,推进区域科技人才制度衔接。建立统一的科技专家资源服务信息网络,加强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员联合培养与交流合作,推动组建 “一体化”的京津冀科技服务联盟,充分利用北京中关村等优质科技服务资源,提升天津科技服务水平。推动设立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三是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保障机制。推动三地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保障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无偿资助、双向补助和后补助、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对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成效显著的管理单位和科技平台给予奖励补助,并在科技资源新增配置方面给予倾斜。
(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交流合作
一是共同开展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系列化”的创新创业文化活动,丰富京津冀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开展国际性创新创业活动,扩大天津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提升京津冀国际创新知名度。二是联合向海外推广京津冀创新品牌。共同打造京津冀区域创新品牌,促进京津冀一流园区及相关企业“走出去”,投资建设海外分园或合作建立海外创新园区,促进与海外创新中心、优秀研发团队、高水平大学与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创新,构建面向 “一带一路”高水平国际创新网络,打造基于京津冀优势产业集群与全球相应产业主要集聚区之间合作交流的跨国集群创新网络。三是积极吸引国际创新资源向天津聚集。支持天津与北京、河北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联合,引进海内外创新资源,打造全球技术转移合作创新服务平台,运用市场化运营手段,引进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把国外先进技术团队引进国内,帮助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
六、推进产业共兴,夯实天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
充分发挥天津尤其是天津滨海新区发展基础好、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发展潜力大、外向度高的优势,在承接北京产业转移落地、京津冀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等方面主动作为,为天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形成与北京和河北之间产业互补共兴、跨区域集群化的发展格局。
(一)依托重点产业载体深化与北京产业转移合作
一是共建京津走廊高新技术及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带。京津走廊高新技术及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带涵盖北京、廊坊、天津为轴线的区域。天津在产业带中承担着京津冀区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功能。天津经开区、天津滨海高新区、武清经开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及未来科技城等将作为天津承接北京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继续积极承接北京产业转移、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深化与北京合作,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升级,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二是发挥天津在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带中的中坚力量。利用港口优势和制造业基础,重点发展滨海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临港产业发展、陆海统筹发展等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支撑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作为沿海临港产业带重要的产业载体,围绕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运输起重设备等重点产业,积极深化与北京在科技研发转化、产业转移与配套等方面的合作。
(二)共同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跨区域产业集群
顺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方向,依托扎实的产业发展基础,打造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跨区域性的超大产业集群,提升京津冀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一是以5G 为牵引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发挥北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制造优势,突出天津的大规模集群化制造条件,以及河北部分城市的配套基础,以滨海新区为主阵地,西青、武清、津南三区为重要发展节点,聚焦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积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挥北京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上的辐射带动作用,着眼本地孵化和与北京合作,培育壮大一批智能识别装备研发及生产应用龙头企业,推动在机器视觉、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领域突破。积极引进或合作建立人工智能研发机构,推动设备智能数控化。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安保、智能医疗、虚拟私人助理以及无人驾驶汽车、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
二是协同打造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完备的装备制造研发、加工制造和服务全产业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装备制造工艺,在芯片制造、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上形成自我生产能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装备制造深度融合,促进基础制造装备、大型成套装备的智能化、数字化、成套化生产。聚焦民用飞机整机及部件、航天器及运载火箭、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等领域,继续深化与北京、河北的合作,形成研发、生产、服务协作集群化发展的格局。积极拓展装备制造新增长点,形成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军民融合重大科技攻关,聚焦人工智能、航空装备、卫星导航等领域,深化与北京合作,联合布局实施一批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
三是壮大提升汽车产业集群。依托京津冀汽车产业基础优势和配套条件,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氢能产业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推动汽车产业链向研发监测机构等产业高端环节、核心技术环节延链增值。重点在整车生产上、未来汽车生产上集中布局。积极采用先进智能技术,加强汽车制造流程升级改造,实现智能化柔性生产,形成即时生产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无人驾驶汽车、清洁能源汽车、节能汽车发展,积极引进零部件配套企业,提高本地配套能力。
四是培育壮大医药健康产业集群。深化京津冀三地医药产业发展形成协作整体发展能力。重点发展化学药品制剂、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等,积极向服务环节延伸。瞄准国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药器械发展方向,吸引国内外先进制造和医疗器械制造技术、研发团队入驻,借力医药产业基础优势,突破重大疾病的药物新产品研发制造,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体外诊断、干细胞应用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和医药产品,促进第三方医疗检测检验、精准靶向治疗、预防性治疗等医疗服务相关产业发展。
五是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产业集群。服务京津冀本地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发挥节能环保产业基础优势,突破关键技术,加快形成成套解决方案与装备保障能力,提升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水平。在海水淡化、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专业服务等方面,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优势。
(三)深化推动重点服务业领域合作
一是促进金融服务业协同互补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坚持大金融发展理念,推进金融开放创新。以金融制度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港口经济、航运中心、融资租赁等方面优势与特色,推进“金改30 条”等金融支持政策落地实施。加强与北京金融街、丽泽商务区的金融业创新合作,在金融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推出等方面加强对接,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二是在构建京津冀物流网络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天津港集团的外贸运输优势,更好服务京津冀发展全局,深化与北京、河北的物流业合作发展,在构建京津冀物流网络中发挥好核心支撑作用,打造成为京津冀甚至北方地区现代物流服务中心,壮大提升枢纽经济。三是积极拓展人力资源、信息与科创服务合作空间。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服务及科创服务业领域的深化合作。主动与北京对接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和园区载体平台的带动作用,实施一批重点对接合作项目,打造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服务区、人才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枢纽。
(四)加强与雄安产业协作联动
一是对接服务雄安共建特色产业园区。按照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的产业定位,全面对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鼓励西青、子牙等国家级经开区与雄安新区共建特色产业园区,西青经开区对口支持雄安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子牙经开区对口支持雄安新区循环经济的布局,支持京津冀产业协同基金和京津有关产业基金投资雄安新区。支持静海区推动产业对接,培育壮大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培育打造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二是积极参与支持雄安现代金融业发展。依托于家堡金融集聚区,在与北京中关村、丽泽商务合作的基础上,深化与雄安新区对接服务,形成金融业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探索与雄安共同建设 “滨海雄安国际金融港”的可能性。三是为雄安新区做好物流配送服务。充分发挥港口通达全球的优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不仅局限于物流配送,还将延伸拓展到物流保险、金融等商务服务领域。提升静海区服务雄安新区的 “菜篮子”功能。
七、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京津冀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要素市场一体化的样板区,引导高端人才要素、金融资本要素、生态环境要素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一)促进建设自由流动的劳动力、人才市场
一是对接北京加快完善人才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完善创新创业、落户、住房补贴、医疗、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并制定创业优惠、创新奖励等激励机制。为增强企事业单位对高层级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可对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上调补助资金及给予税收等优惠。二是引导促进职称资格及相关证书互认、通用改革。继续在资格互认、人才信息共享等领域加快改革,进一步拓展便利化的认证方式方法和范围。三是推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支持成立职业院校联盟,推动京津冀三地建立覆盖京津冀主要城市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四是深入开展一体化招才引智工作。三地可尝试轮流举办“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推动招才引智工作一体化发展,使区域人才结构更加合理。
(二)服务金融市场区域一体化建设
一是争取金融政策、监管和业务协同一体化。促进京津冀金融一体化进程,争取允许金融机构跨区域提供金融服务,加快推进金融信息、支付清算、票据流通、信用体系一体化。推动建立高效的金融体系和统一的金融市场。推动落实区域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和监测预警机制。二是继续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扩大金融市场合作,加大对区域股权市场的支持。探索设立京津冀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和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京津冀金融机构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业务创新,尤其是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绿色债券、PPP、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加强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深化京津冀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
(三)推动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一是深入推进产权联盟工作。发挥产权联盟的中枢作用,推动京津冀在信息披露、项目推介、市场研究、专业交易平台建设、股权交易等方面深化合作。二是深入推动专业交易市场建设。深化市场建设,促进京津冀区域农村产业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进程。推进环境交易、技术市场建设。联合建设区域性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市场,拓展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环境产权等各类权属交易,实行高技术企业与成果资质互认制度,打造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推动区域技术市场一体化建设。三是统一区域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促进京津冀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快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组织联合行动、案件调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构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协作、共同防控。深入推进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共享机制、奖惩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区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企业的诚信发展。
(四)促进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市场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合作力度,推动形成统一的农村产权大市场,加快农村土地市场改革和促进跨区域流转,推动土地要素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共建闲置土地退出机制。探索建立京津冀跨区域一体化的闲置土地退出联动机制。推动在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和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探索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因地制宜推进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