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的特别运输队
2021-11-21张昆明段明
◇文/张昆明 图/段明
1942年冬,在流经河北涉县、山西黎城等地的清漳河两岸,活跃着成群结队的挑担人和骡马毛驴。人群中大部分是灾民,他们正源源不断地由西向东运送粮食。这支庞大的队伍,正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为了应对百年难遇的灾情,用“以工代赈”方式成立起来的特别运输队。
“不饿死一个人”
1942年到1943年,太行山遭遇百年未有的旱灾。随之而来的蝗灾,以及日寇的疯狂“扫荡”和严密的经济封锁,让根据地的灾情雪上加霜。缺粮少食的局面严重威胁着抗日军民的生命。
与此同时,在河南敌占区和国民党统治区,因庄稼绝收,上千万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不少人饿死。在林县国统区,为了找粮食,国民党部队组织搜粮队,挨家挨户搜查。一个年迈的寡妇将家里仅有的几件好衣服变卖掉,托亲戚朋友买了几斤米。未料到,别人刚从后门送来米,搜粮队就从前门闯入,径直抢粮而去。老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也无济于事。当晚,老人悬梁自尽。
有个国民党官员搬家,派人抓来8个人抬一张大床。8个人都饿得没有力气,竟然抬不起来。于是,又抓来4个人,结果还是抬不动。实在找不到人,当差的把躺在床上快要饿死的人也拖出来抬床。最终,用了30多个人才把床抬到目的地。抬床过程中,有的人倒在半路上死了,有的人昏倒在地,奄奄一息。
为了活命,河南成千上万的人扶老携幼,逃往太行、太岳抗日根据地,让边区政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为应对灾情,边区政府和八路军部队紧急动员,从上至下成立救灾委员会,采取减免公粮、节衣缩食、社会募捐、包村救灾、以工代赈、兴修水利等方式,想方设法救济灾民。各地组织灾民成立的运输队,由此应运而生。
为了增强干部和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边区政府提出了“不饿死一个人”的口号。
1943年春,“为尽力之所及,克服饿死人的现象”,太行旱灾救济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了多项纪律:“1. 凡本村尚有力量有办法可能进行救济,而因工作不力,致于饿死人者,村政权负责人,应受以纪律制裁。2. 凡有上述情况,饿死一人者批评,饿死二人者警告,饿死三人以上者应受撤职处分,上级负责人应受连带处分。3. 凡村中住有上级干部,而发生以上饿死人现象者,除本村干部负责外,该上级干部应受更严厉处分。”
应运而生的灾民运输队
太行山区,西部土地肥沃,粮食产量高,东部地少人多,粮食产量低,每年都有商贩将西部多余的粮食运到东部,以平衡供需。因此,太行山自古有“东人吃西米”的谚语。
边区政府组织工商部门,加紧从太行山西部抢购粮食,并组织各地灾民成立“特别运输队”,让灾民赚取小米,养活家人。
灾民平日吃糠咽菜,力气小,家里也没有牲口。为了照顾他们的体力和收入,根据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参加特别运输队的,是有挑担能力的灾民,暂不用牲口;特别运输队与普通运输队的运输比例是四比一,即五分之四的粮食由灾民运输,五分之一的粮食由非灾民运输,而且灾民每运输一斗粮食,赚取的脚价要比其他人多一元;灾民未赚到脚价前,由合作社贷给粮食作路费;运输线上,每隔30里,便由粮店设一招待站,鼓励灾民贷粮经营,每斤做熟的粮食只能比原价高一毛,便于挑担的灾民休息和节省吃用;将主要交通线上的一个运输站移到黎城南委泉村,非灾区的运输队将粮食送到南委泉后,再由灾民接手运粮,以减少灾民体力消耗。
1942年12月,边区工商总局遵照边区救灾委员会决议,下发《总局关于保证灾民运输赚钱的通令》,提出以下要求:“为确实保证灾民生活,不使感到困难,凡已发动起来之运输队、脚夫或挑夫,确证其为灾难民者,每人每日必须保证要赚一斤米。”
边区政府提出的优惠条件,吸引灾区群众争相加入运输队。为避免非灾户、流氓和小偷浑水摸鱼,挤占名额和经费,特别运输队里的正式队员,都需要经过村公所、农会的介绍和救济委员会的审查。村里在出具介绍信前,也会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评议,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剔除,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沙河运输队是太行山灾民运输队中的模范。全县参与运输的灾民组成一大队,大队长由县救联会人员担任;大队下面按区、村,分别成立中队、小队,小队长由村长或农救会主席担任。
解决层出不穷的问题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边区也采取了应对之策。
交通运输线上设立的招待站,绝大多数是以盈利为主的普通店房。一些店房只卖白面,不卖小米,起火费一动就是几毛钱,连喝水也要收钱,对灾民来说,吃饭和住宿的成本都不小。为解决灾民沿途之困,政府部门下令改造店房,要求店房照顾灾民,在经营中卖便宜的黄蒸馍、小米饭,起火钱、被子钱等费用从廉减价。如不接受改造,将停止营业。沙河禅房招待站是响应边区政府救灾号召的模范店房,由当地农救会干部负责,运输队到该店吃饭住宿,起火一次花一毛钱,住宿一晚花两毛钱,用玉米面做的黄蒸馍,一个重15两,售价一元。
由于度量衡不统一,粮食运回来后会“脱秤”。极少数运输队员会伺机做手脚,有的偷米,有的在小米、玉米中掺土。
1943年2月,边区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统一度量衡改换新秤的通令》,要求各公营单位即刻起一律改用新秤,最迟5月底,要推广至全边区各地市场。
这批新秤由太行实业社监制,首批秤共2000杆,分五个等次,每杆新秤两斤合一公斤,合旧16两平秤13两8钱。
度量衡的统一,不仅避免了粮食运输中产生的分歧和纠纷,也为规范市场交易、促进买卖公平公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日常运输中,队员们既相互帮助,也相互监督。极少数偷粮、偷钱、往粮食中掺土,以及造谣破坏的“害群之马”,一经发现,就会被清除出队。
由于信息沟通不畅,一些运输站和粮店平常互不通气,导致粮店有粮时,运输队没来,粮店没粮时,运输队来了。不少灾民屡次空跑。1943年二三月间,一支灾民运输队到涉县河南店运粮,竟然连续空跑五次。别说赚脚价,灾民们连路费都赔不起,很多人急得直哭。这种现象,打击了部分灾民参与运输的积极性。为此,太行山各地加强了粮店与运输站之间的协调。其中林北县成立了运输总站,与粮店密切配合,随时掌握粮情,指挥运输队及时运粮,减少出现灾民空跑的现象。
一些粮店为了少出脚价钱,宁愿雇用商贩的骡马队,也不愿用灾民运输队。为此,边区政府命令各地,对粮店进行普遍改造。邢台一家粮店,对救灾政策置若罔闻,不愿让利给灾民。地方抗日政府随即将该粮店主要干部撤职,并派人对粮店人员加强教育和指导。此后,该粮店主动让利,赢得灾民的称赞,地方政府的威信也得到提高。
在根据地边沿区、游击区活动的运输队,要绕过日军封锁线,时刻防范敌人截击、伏击,斗争环境十分复杂。日军“扫荡”根据地时,运输队还要冒险抢运粮食。
一次,正逢日军大“扫荡”,邢台青救会干部孟甫带领一支运输队昼夜兼程,绕过多处日军据点,终于赶到存粮地点。一行人将准备贷给灾民的粮食装好,连夜挑担翻越30里的大山,赶到另一个村庄。此时,村里的百姓已经逃光,留下来的一个民兵告诉孟甫:“敌人已经过来了,马上赶过前面的河口,晚一步就要碰头。”大家只好忍饥负重,一路加速,冲出河口。当他们正准备休息片刻时,日军竟出现在河口。为了掩护运输队,山上的民兵开枪吸引日军注意力,河滩上一支八路军队伍跟日军拼上了刺刀。
孟甫带着运输队,挑着粮食上了山。当晚,几个民兵找到孟甫,告诉他南面的日军也在向这边“扫荡”,不可久留。想到很多群众都在等着这批粮食下锅,孟甫决定带运输队连夜挑粮下山,从日军的缝隙中穿过去。
没想到天一亮,日军便发现了他们,立刻追来。好在山上藏有三四十个民兵,占据居高临下的岭口,用残缺的武器阻挡日军追击。民兵又派人掩护孟甫一行人下山,让他们得以安全返回。
在这场反“扫荡”中,仅邢台运输队就抢运粮食2000多石(每石120斤)。正是靠着这种拼死护粮的精神,粮食被及时分发到群众手中,解决了群众缺粮的问题。
以工代赈的运输成果
抗战时组织成立的灾民运输队,不仅增强了根据地的运输力量,促进了粮食的流通和调配,解决了缺粮地区的需求,也直接救济了参与运输的灾民。边区政府团结广大群众,树立了“一心为民,廉洁从政”的崇高威望,让边区百姓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政府、部队和组织周围,有效巩固了根据地建设。
太行区在1942年和1943年两年的救灾总结中提到:按照最初的灾情调查结果和需粮统计,边区计划在太行山西线购买粮食15万石。而到1943年4月底,实际购买粮食达21.02万石,超出原计划的40%。
另据1945年12月太行区合作社统计:1942年10月至1944年5月,全区共组织9万余灾民运输,从太行山西线购运粮食21万石、糠18万斤,仅脚价一项共赚小米2.5万石。
当年边区党政军民齐心协力抗灾自救的情景,已被珍藏在历史的档案中。70余年后重温这段历史,边区政府和八路军部队全力救助灾民的感人精神依然鲜活,值得后人敬仰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