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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历史名人”评选

2021-11-20罗家祥

巴蜀史志 2021年1期
关键词:乐山名人历史

罗家祥

谒岳王墓

袁枚江山也要伟人扶,神化丹青即画图。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才觉重西湖。

“人以地传,地以人名”。著名人物与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地方的关系,正如袁枚《谒岳王墓》所说“江山也要伟人扶”那样,是一种互相成就、相得益彰的关系。

历史与文化密不可分,而今天文化和旅游又进行“职能融合”“产业融合”,特别是自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后,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大省(市、县)”“文化强省(市、县)”打造和“文化旅游”发展等,對当地历史文化的重视日益加强。其中,无论作为“爱国爱乡”教育的重要内容,还是作为发展文化旅游的一种手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展当地历史名人评选,有效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宣传当地知名人物、提升城市影响力。如2017年四川省评出包括大禹、李白等在内的首批“四川历史名人”共10名,2020年又评选出包括文翁、司马相如等在内的第二批“四川历史名人”共10人;宜宾市于2018年建城2200周年之际评选了“宜宾十大历史人物”。近段时间,乐山市也在评选“十大历史名人”,笔者亦侧身其间,有所心得。相信这项工作会随着中央最新提出的开展“四史”教育,在各地更加广泛地开展。

但是,各地对什么是“历史名人”并没有统一标准,对其评选要求也没有一定之规。这就造成各地自行其是,出现一些主持评选者没有深入研究相关工作,部分评委只凭感觉或个人好恶、个人情感投票的情况,导致有的入选人物缺乏公信力或影响力,引发不必要的纷争,甚至对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为此,笔者就相关问题思考如下,以期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地方历史名人

“名人”,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著名的人物”。“历史名人”,就是已经过世(基本上“盖棺论定”)的名人。

“地方历史名人”,有的又叫“地方文化名人”或“地方历史文化名人”,其实三者内涵大体一致,即是一个地方历史上的名人。只是后者比前者多了“文化”二字,稍微偏重于“文学艺术”等方面;或者说,历史上的名人都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影响力,已经升华、融入“文化”层面,如政治文化名人诸葛亮、军事文化名人关羽、水利文化名人李冰等。

东汉文学家刘劭《人物志·英雄》云:“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能够入选“历史名人”的人物大体都符合这个标准,即在各自领域算得上是出类拔萃。

既然是“名人”,那首先得有名;但“名人”一词仅仅局限于“知名度”本身,并不代表善恶等道德、价值评价。意思是说,名人肯定都有名,但有名的不一定是好人。比如,乐山市(古称南安县)在汉文帝时有个响当当的名人叫邓通,因受汉文帝宠信并得到大量赏赐,甚至可以自己铸钱,成为天下最富的名人,“邓通”一词也成为富有的代名词。但其行为不端,汉景帝一登基就处罚他,最终“一钱不名”凄惨而死。邓通被列入《史记·佞幸列传>,后世对他评价也很差。因而,邓通虽有名,但不能列入“乐山十大历史名人”。

二、高度认识评选历史名人的重要意义

历史名人是一个地方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在当今也是一种稀缺文化旅游资源。所以,历史名人资源也是一种城市竞争力。比如,四川乐山提出“四名战略”(名山、名佛、名城、名人)就包括了“名人”,因而评选“十大历史名人”是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乐山一种非常负责任的举措。这必将丰富乐山的历史文化内涵,增强乐山的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提高乐山的城市品位,促进乐山的文化旅游发展,提升乐山的文明程度,并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地对中小学生开展地情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奉献精神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特别是在今天,港台地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意或无意地对国家历史、民族认同教育进行割裂、漠视、歪曲甚至消灭,导致一些青年人没有爱国之心,成为“废青”“毒青”乃至“黑暴势力”,令人痛心。同时,其他地区也一度有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地方历史文化教育、忽视英雄人物的不良倾向,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和改进。评选当地历史名人,就是增强爱乡情怀、激发爱国之心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值得大力推广。

三、评选历史名人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

(一)评选历史名人,需要讲政治。

评选历史名人,虽然不是评选十全十美的“圣人”,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类似于作历史评价,为历史上的某人“盖棺论定”,因此,必须讲政治、高标准、严要求。

评选历史名人的出发点是鼓励向善向好、激励民心,这是前提条件,也体现了执政者所倡导的“三观”和史学观。只有“怀美德、出成绩、影响好、可表率”,即有“嘉言懿行”、堪为楷模的正面人物才能入选。这实际上仍然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因此,评选历史名人,就是评选“历史上好的名人”,在设定评选条件时,已经默认取消反面人物的评选资格。

目前,一些地方在评选名人或塑立名人雕像、建名人纪念馆时不注意这个问题,出发动机不纯,只看到其有名或对旅游收入有利的一面,甚至在缺乏名人情况下为吸引眼球,故意将一些已有定论的反面人物的个别正面行为无限扩大化,缺乏政治敏锐性,无依据、孤立地看待历史问题。如因马步芳公馆陈列史料和解说词而引发的网络舆论事件,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二)评选历史名人,需要看其主流。

能够成为历史名人,必定有出众的能力。哪怕是秦桧、汪精卫等,并不是没有能力,也不是没干过值得称道之事(如秦桧当初也曾主战,汪精卫作为革命党人还曾经刺杀腐朽清廷的摄政王载沣),但后来他们逆历史潮流恶贯满盈之卖国恶名,已远远超过其曾经善举,成为无可辩驳的公认“坏人”。我们一定要认清其人生主流,不能因其确实有“名”而违反公序良俗,将他们入选历史名人。

四、评选历史名人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

对历史人物的成绩、辉煌乃至错误、局限,应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充分考虑当时当地的历史大环境和对今天的正面影响、引导。如郭沫若是在史学、文学上都有革命性成就的文豪,却也有不少弱点甚至缺点,不能因为他是乐山人,在乐山就只能讲其好而不允许讲其缺点,无原则地说好上天;也不能“好走极端”,像某些网络分子“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地说坏透顶。在对他进行评价时,既要考虑当时历史条件,也要考虑他个人因素。实际上人都是立体的,而非简单的平面,得看其主流,不能为旁枝末节而喧宾夺主。

(二)客观公正。

评价历史人物,需要客观公正,既要看到其成绩,也要看到不足;成绩要讲够,缺点要讲透。看人看大节、观主流,不以偏概全。要抓主要特点和主要矛盾,不能凭个人感情、领导喜好而评选。这样评选出的名人才会争议少、有公信力、有利于宣传,且品行、成绩得到大家公认。

(三)综合考量。

个人成绩上,要按照“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原则评定。选出的名人,必须是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和文化的传承者、代表者,应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榜样作用,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个人身份上,政治、文化、经济、军事、科技、教育、医学等各领域的杰出人物都应综合考虑,对少数民族的杰出人物应予优先。此外,对“方外人物”(指宗教人物、隐居人物等)应予慎重。此类人物多有“消极遁世”的想法,与儒家“积极入世”的家国情怀和“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进取精神不同,不宜多选;如确有较大影响(如道教开宗立派者张道陵、开凿乐山大佛功绩显著者海通和尚等),可以入选。

个人影响上,既要看对当世的影响,更要看对后世社会风气的楷模引领作用。如北宋王安石,有的史书污其“熙宁变法”为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而今天已评价其为伟大的改革家。

评选方式上,既要尊重相关专业人士(包括学院派和地方派)意见,也要结合今天提倡的清廉教育、家风教育等活动,并辅以当今流行的网络推举方式,以扩大影响特别是青少年学习楷模的影响。

(四)立足乐山、放眼全国。

以乐山历史名人评选为例,需要立足于本地知名,且对宣传乐山有正面影响的人物。一方面,眼光不能仅仅局限于其在乐山本地的影响力,也应有对其在全国影响力的考量;另一方面,入选者不能全是乐山籍贯,也应包括籍贯在外地而主要功绩在乐山,如说出“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日嘉州”名言(己成为乐山市宣传语句)的宋代嘉州知州邵博等人物。

(五)宁缺毋滥。

一些地方喜欢凑足“十大历史名人”之类的整数,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显示地方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强大阵容,于是出现一些不良倾向。如,本地人物不够,外地人物来凑;世俗人物不够,“方外人物”来凑;正面人物不够,反面人物来凑;历史人物不够,神话人物来凑等。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出现为凑数而降低其“含金量”,导致权威性、示范性不够等缺憾。因此应坚持宁缺毋滥原则。

对于地域广、历代名人众多或地方虽小却名人辈出之地,则可以分批评出。

(六)公开公平公正。

历史名人评选流程一般是政府主导、专家评审、群众投票。由各地官方机构主导,以确保其正式性;邀请相关专家(包括学院派和地方派)评审,以确保其权威性;同时在报刊、网络搭建平台宣传、吸引群众投票,以确保其广泛性。经过几轮评选,以得票多少,结合专家意见和领导意见得出最后结论。在整個流程中,更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各方意见,不要以个人好恶影响评选结果。

五、评定基本标准

入选历史名人者,各方面成绩相对要高一点、标准相对要“硬”一点、可操作性要强一点,这样才能服众。

2018首届青少年

四川历史名人

书画传习

(一)首选各正史立传人物。

“正史体尊,义与经配”。从《史记》《汉书》到《清史稿》的“二十五史”是中国历史的主要脊梁,其地位无与伦比,其立传人物非常严格,一般是确有功绩或影响。同时,立传者,也要分正传、附传和提名等不同情况。首选立传者的好处,是避免一种倾向:距今越久远的历史人物越不易为人所知,而距今近的人物,大家往往就熟悉一点,评选时极可能出现亲后者而疏前者的现象。如汉代南安县人、廉官费贻,扬名于今广西一带,甚至唐代“廉州”的州名也是源于他,而今天他在乐山市却没几个人知道。

(二)重点关注其影响力。

立传并非唯一标准。正史也有不少缺点,如“官本位”,且容量有限,对科技人物等比较忽视,有些在各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甚至伟大的人物如张仲景等没有立传;加上民国以后几乎所有近现代人物还没有入正史的机会,因而也应体现实际影响力。

不同历史名人的知名度,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在外地知名而在本地却默默无闻。如明代青神县修筑西北长城的余子俊(今葬夹江县)被西安立祠;清代犍为县李拔在福建有“两郡争守”佳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其“榕为大木,犹荫十亩”等名言,可惜因信息不畅,加上本地少有人研究、宣传,以至不大为人所知。

二是在本地知名在外地却默默无闻。如修筑乐山大佛的海通和尚,在本地是妇孺皆知,对乐山居功至伟,足够入选;但在外地却没什么知名度。

这些人不仅品行好,而且功业高,应综合考虑。特别是应优先考虑他们在全国历史上发生的独特影响和巨大作用,因为这是在为乐山争光,增加乐山知名度,更不容易。如井研县的李心传,其史学巨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别具一格、颇有创意,是研究宋史所必需的史书,在全国影响力大。至于郭沫若就更不用说了。

总的来说,人物评论“横看成岭侧成峰”,制定评定标准言人人殊,做到统一较难,可以考虑综合打分制,实行计量化评选。比如,将“政治和品行”作为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总分设100分,将“正史立传”设30分(分正传30分、附传20分和提名10分;民国以后因无正史,这一时期人物可根据其影响力对已经或可能纳入省级以上地方史或专题史的可能性打分),成绩30分(大30分、中20分、小10分)、后世影响40分(分本地20分、外地20分,其中各类又分大、中、小打分)。或许这样量化相对客观一点。

六、注意事項

(一)需要明确时代和地域。

在时代上,既日“历史名人”,入选者必定是已经作古、成为历史之人。只有已经去世的人,才可以盖棺论定,这与编史修志“生不列传”原则一致。

在地域上,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评选历史名人需要把握历史上的地域变化。比如,历史上眉山市长期属于乐山市管辖,我们评选“乐山名人”是否可以包括眉山?这个值得探讨。如果包括,那么“三苏”、虞允文等一大批眉山人士肯定入选,就会冲淡乐山市的主题,所以建议“以今为准,兼顾两头”,即以今天所辖11个区县为主,兼顾“二十五史”中,《史记》《汉书》南安县时期和最后《清史稿》嘉定府时期。现在行政区划时有调整,谁也无法预料以后的情况,倘若仅仅是简单地以今天11个区县为准,势必会造成历史名人的缺漏。

二是各地评选历史名人,往往既包括本地籍贯名人,还包括外地来寓居、任职甚至一游的人物。这种扩大视野的想法很对,但需注意把握尺度:一般稍微有点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历史上都有不少外地名人到过。如果这些名人仅仅因为来过就选入,最后可能形成本意是选乐山名人,结果却成了选全国名人。因此,对于这样的人物,应设定最低寓居年限,如1年以上;或按《嘉定府志》等列入“寓公”类人物标准,必须是在其本人生平或乐山历史上发生重大影响之人,如岑参担任嘉州刺史并以“岑嘉州”行世,这样的人物才具有入选资格。至于到过乐山的李白与杜甫,在乐山代理嘉州刺史几个月的陆游,似乎都不必掺和进来,因为他们的主要业绩并不在乐山。

(二)不要哄抢名人。

现在各地“抢名人”甚至抢传说、小说人物如孙悟空,甚至反面人物如西门庆等现象不少,这是误导群众、误导舆论,危害性很大,批评声音也很大,应引以为戒。

笔者认为,就某一地而言,是当地历史名人要据理力争,不是则送都不要。比如何桌,在眉山没有分出去之前当然是乐山人,而且是唯一的状元。但眉山市已单设,就不能再纳入乐山范围了。目前,仍有不少文章说他是井研县人,实际上是错误的。南宋井研县人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记述“靖康之变”时说:“丙戌,右副元帅宗杰至京师。太宰、钱塘唐恪请幸长安。门下侍郎仁寿何桌不可。”因此,何桌应为仁寿县人,而非井研县人。如果再继续说何状元是乐山人,这就是“抢名人”了。

(三)个别情况可以整体打包。

如安磐、徐文华、程启充、彭汝实,都是《明史》立传人物,遇事敢言,但拆分开来,每个人的业绩和影响力都不太突出。《明史·彭汝实传》称“(彭汝实)与(程)启充及徐文华、安磐皆同里,时称‘嘉定四谏”’,若以“嘉定四谏”打包竞选,则可能性与分量就大大增加。这样可以避免如仅其中一人入选而对其他人不公,也可以腾出宝贵席位评选其他达标的名人。

七、评选后续工作

评选历史名人不是最终目的,这只是属于对地方历史文化的“挖掘”阶段工作,属于最基础性工作。其后续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和研究名人功绩,建立名人研究会(最好依托当地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会,出版研究刊物,组织编纂出版名人图书。

二是结合文旅融合、文物保护,影响力够大的名人可单独修建纪念馆,稍次的可共建纪念馆,打造或增色于如成都市杜甫草堂等文化地标、文化IP。在城区或景区合适地方塑立名人雕塑(可以考虑在乐山市绿心公园建立类似于古代乡贤祠、名宦祠之类的“名人堂”),以提升城市古韵和品位。

三是将历史名人评选活动列入省(市、县)志书的“大事记”,入选人物应列入“人物传”。在报刊、影视和各新媒体进行长期、规范的宣传,邀请专家讲公开课,列入地方中小学教材;邀请名家为他们画像,编撰名人影视剧本和舞台剧本或进行动漫改编等。

总之,评选地方历史名人是一项富有教育意义、有利于宣传地方历史文化的好事,各地应高度重视这些意义深远的工作,把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价值和精神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正面鼓励“扬名立万”、激励进取,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工作的重要部分。

(作者单位:犍为历史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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