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历程 百年百图(十二)
2021-11-20王晓军
1946 年,黑龙江地区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五四指示”,领导广大农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从而彻底推翻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建设根据地和参军支援前线的热情。
土地政策
①1946 年5 月4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②土改工作队员深入村屯
1946 年5 月4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进一步变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的土地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随后,中共北满分局根据中央精神,派出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发动群众,黑龙江地区土地改革运动全面展开。
③赴富锦工作的东北工作团女干部合影
④东宁县召开斗争地主大会,贫苦农民愤怒控诉地主罪行
⑤1946 年5 月27 日,嫩江省政府发布处理敌伪汉奸土地办法的布告
⑥《宾县农运总结》为东北农运斗争提供了经验
⑦1946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扩大会议通过了由陈云起草的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东北的形势和任务》的决议,简称“七七决议”
⑧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⑨1947 年12 月1 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公布施行的《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
⑩土改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与农民土地问题》
⑪1947年3月,合江省政府颁发关于春耕生产中的疑问解答布告
⑫中共合江省委书记张平之(张闻天)为合江土改工作的题词
土地还家
1948 年3 月,土地改革经过清算分地、煮“夹生饭”、“砍挖”运动、平分土地等几个阶段后胜利结束,分得土地的农民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的好政策。随着土地执照的颁发,确保了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得到充分释放,农业生产快速恢复和发展,为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证。
①1946 年11 月1 日,东北政委会直属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颁发土地执照的布告
②1947 年,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胜利果实
③1947 年3 月22 日,黑嫩省政府发布关于发展农村生产,明确产权关系的布告
④1948 年1 月18 日,牡丹江省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
⑤1948 年,为翻身农民发地照典礼大会
⑥1948 年,黑龙江省农民量地分地插地标
⑦1948 年3 月28 日,《东北日报》印发的《东北局关于平分土地运动的基本总结》
⑧1948 年3 月30 日,合江省兴山市(今鹤岗市)政府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执照
⑨哈尔滨靠山屯翻身农民给毛泽东同志写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