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完成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外业主体调查工作
2021-11-19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辽宁自然资源 2021年10期
为摸清辽宁省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提高全省海域防灾减灾能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初,辽宁省全面启动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目前,省级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中,其中,调查和评估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平面上升、海冰5个种类海洋灾害的致灾孕灾要素调查和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省级海洋风险普查野外主体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全省省、市、县三级近百余名技术人员参加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海洋风险普查培训班,对沿海的海岸防护工程、海水养殖区、渔港、滨海旅游区4类承灾体重点区域开展了隐患外业调查。共调查125处隐患海堤、472个海水养殖区、151个渔港、57个滨海旅游区,制作出各类表单3550张,并开展了自检和互检工作。截至目前,阶段性任务已圆满完成。
海洋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的开展,摸清了辽宁省海域海洋灾害风险底数,将为全省沿海各级政府开展海洋灾害的防御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为保障全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防灾减灾信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