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在山中绕 矿在绿中生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11-19张晟南董欣
文/张晟南 图/董欣
辽宁,自古以来就有“地质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的美名,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发现97种(按亚矿种计算128种)矿产,具有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91种(按亚矿种计算122种),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45种主要矿产中,辽宁省就拥有36种620处矿产地。
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矿区集中,便于规模开发,使得辽宁的矿业开发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但过去矿业的快速发展,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时代在飞速发展,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至此以后,矿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十年过去了,现如今的绿色矿山早已是科技现代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典范。以往漫天卷地的粉尘已被清新的空气所取代,泥泞不堪的污水也已澄净清澈。
辽宁,这座矿业大省,也随之步入了矿山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不仅为矿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更对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业体系,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推动矿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为新时代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明确了要求、指出了方向。
随着人们对蓝天白云、碧水青山和优美生态环境的追求更加迫切,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矿山”作为矿业一个全新的、多维的发展理念和建设模式,必然会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形成新发展模式。
辽宁省委第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上,关于全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这些目标都与绿色矿山建设内容息息相关,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必须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务实高效,全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2021年9月,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抚顺市召开,来自全省各市自然资源局的主管领导及矿山企业负责人实地参观了铁岭和抚顺两家绿色矿山。交流会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兴伟指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些年,全国绿色矿业发展明显提速,辽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搞好矿产资源开发已经成为自觉行动和必然选择,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绿色矿山数量逐年上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绿色矿业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遴选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绿色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成数量由2019年初的25家快速提升到84家;今年又有一批矿山申报了省级绿色矿山,年底前有望突破100家。同时,全省还有302家矿山正在按照企业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开展建设,283家矿山正在编制规划,年底前将纳入省级绿矿山创建库,统筹进行科学指导和管理。3个勘查项目入选全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阜新市海州平安矿业示范区入选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名录,成为全国50个国家级绿色示范区之一。
制度体系持续优化。通过不断研究与探索,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和《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已经研究制定了全省绿色矿山专项规划、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和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3个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本溪市专门出台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率先在全省以人大立法方式出台绿色矿山管理法规。
不断完善的绿色矿业发展制度体系,使绿色矿山建设更符合辽宁矿业发展的实际,科学规划引领、重点行业突破、典型地区示范,全面推动着辽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推进机制日益健全。近两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着力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工作机制。目前,全省14个市已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协同生态环境、财税、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探索出了标准领跑、政策扶持、以评促建、强化督导的助推模式。特别是2021年,辽宁省政府将绿色矿山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大连市还提出了2025年底前,全市在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的目标,鞍钢集团、辽河油田、省能源控股集团等中省直单位发挥大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下属矿山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021年持续发力 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再发展
“绩效考核推动绿色矿山建设”。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建设绿色矿山列为重点工作,按照全省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的精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已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年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省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科学制定了年度考核目标和保障措施,以绩效考核调动各市工作的积极性,以细化的考核目标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以有力的措施保障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以评促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谋划,统筹部署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组织了5家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省级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对参加遴选评估的矿山企业进行系统、全面地实地评估。对于评估分数未达标的,已经责成评估机构指导企业“对标对表”逐项整改到位;对通过评估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征求意见、公示公告等工作。“以评促建”的工作机制,不仅全面运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矿山建设成果的客观公正认定,同时更全面发挥了评估成果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有益推动。
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十四五绿矿建设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关键的五年,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努力推动全省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将以“新建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为目标,对已有矿山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辽东绿色经济区和菱镁矿行业的生产矿山要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且全面推进全省绿色勘查,有序推进5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建设绿色矿山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绿色矿山建设是我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任务和重大举措。新形势下,全省矿业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引领矿业转型发展。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辽宁省绿色矿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