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2021-11-19赵纪钢
□ 赵纪钢
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制度治党贯穿组织建党全过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出台,既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制度化体现,也标志着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从夯基垒台进入到系统集成新阶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实践实干实效,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把准政治方向,提高站位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条例》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每个板块、章节都体现着政治属性、政治要求,贯穿着政治标准、政治责任,要求我们首先从政治上统筹谋划、推进落实。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目的。落实《条例》,需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特别是把“两个维护”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核心要义,持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根本原则。落实《条例》,需要在大局中找定位、抓谋划、定措施,精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需要,紧扣改革发展的大事要事,选干部配班子、强基层打基础、聚人才建队伍、抓培训提素质,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工作的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牢牢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根本要求。落实《条例》,需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各方面全过程。组织体系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发展党员突出政治标准,干部培养考察突出政治素质,干部选拔任用严把政治关口,干部教育管理突出政治监督,人才工作注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以鲜明的政治导向带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特别是结合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抓好《临沂市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落地,推动内容要求、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由“虚”向“实”。
树立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搞好统筹,全面做好工作。《条例》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方针原则、领导体制、总体布局、职责任务和力量保障,各个板块、章节、条文既相互联系又自成一体,必须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发挥好总体效能。要注重整体性抓顶层设计。把党的组织建设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谋划,把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组织工作大局中推进,使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例,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村(社区)“两委”换届成果,研究制定村干部队伍全周期专业化管理办法,健全“育选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探索“人才回引”“头雁领飞”等工程,实现建强基层队伍、引进用好人才、引领基层治理的多赢局面。要注重层次性抓任务推进。把每项具体任务放在组织工作的子系统中推进落实,找准内在联系,把握内部规律,厘清轻重、远近、急缓等关系,统筹配置资源,提高利用效能,更好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重点抓住党史学习教育、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集中资源有步骤、有章法地去推进,纲举目张带动工作质量提升。要注重开放性抓融合互动。重点是推动干部人才互动、基层组织互联、信息数据互通、工作方法互鉴,激活组织工作“一池春水”。重点围绕临沂商贸物流发展实际,组织专班研究党建引领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措施,以构建行业党建指导体系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机制、建立组织、带好队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认真抓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同信息管理平台试点,统筹用好临沂组工智慧云平台、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干部监督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推动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共建共享,切实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攻坚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目标是奋斗方向,问题是时代声音。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一系列重大制度成果,都是向问题开刀、以改革破局的结果。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开展更多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务实管用的“微改革”,推动组织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是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机制路径,推动建立“社区党委(党总支)—小区(网格)党支部—楼宇党小组”一贯到底的组织架构,做实“双报到”共驻共建,探索党员联系群众、发挥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真正把群众诉求、治理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是聚焦年轻干部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着眼换届和长远发展需要,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思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围绕“人从哪里来”“岗从哪里来”“人岗如何相适”“如何调动其他年龄段干部积极性”“如何能上能下”五个方面,调整优化年轻干部配备提升三年计划,研究制定《健全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推进年轻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打造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力争用2-3 年时间,推动形成年轻干部数量充足、结构优良、良性发展的工作局面。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是积极应对引才留才竞争,按照“扬长补短、错位发展,有的放矢、重点突破”的思路,开展“人才引领型企业”创建活动,研究出台“人才强企”支持政策,开展“伯乐企业家”评选活动,赋予企业自主评定人才权利,创新“揭榜挂帅”等企业引才用才模式,引导120 万市场主体加入到引才育才用才大潮中;深入挖掘临沂籍人才“富矿”,加强驻外人才工作站力量,搭建联络对接平台,设立引才激励制度,变“在外人才”为“驻外人才”;紧紧盯住青年人才这一主力军,开展沂蒙英才回聚行动,举办青年创业大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着力打造青年友好型城市,真正让更多青年人才“愿意来、来得了、留得住”。
完善推进机制,凝聚合力抓落实。贯彻落实《条例》,需要进一步优化机制方法,聚力发力,把每项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和落实成效。要坚持领导有力、协同推进。对照《条例》明确的组织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加强系统谋划、把关定向,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抓好责任落实、督查问效。把落实《条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引导各级干部带头按《条例》履职用权,做到知责明责担责尽责。采取自查自纠、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效果评估等方式,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彰显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用好各种媒体、平台,深入宣传解读《条例》所蕴含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的组织建设光辉历程、成功经验,增强开放性参与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组织工作,为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