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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中的思政教学设计研究

2021-11-18谢书鑫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26期
关键词:大思政税法个人所得税

谢书鑫

摘要:在“大思政”环境下,各类课程的教学都越来越重视对学生观念和思维形成的影响,法学类的课程在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方面有更为直接的切入点。本文以个人所得税教学为例,探索税法课程中如何让学生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坚定法制观念,并针对提升税法思政教学效果的设计提出建议,以此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大思政;税法;教学改革;个人所得税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文件,提出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高校的涉税课程作为财会类专业的必修法律课程,在树立学生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制能力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如果学生只是单纯地背法条,套公式,這与现阶段我们实现全面育人,深化职业理想的培养目标是存在不小的差距的。

一、税法思政教学的必然性

目前,高校涉税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纳税申报实务》、《税收筹划》等,它们是大部分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课程内容不仅涉及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各种税额计算、涉税会计处理、还涉及更符合实务需求的纳税申报、税收筹划、纳税风控等知识。这些知识本身就涉及大量的法律规范,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体现我国一些统一的法制思想,例如“税法的基本原则”,就与我国其他法律的制定中体现的原则有很大的重合性,再比如“税收法律的级次”这一知识点的应用,其实也体现了我国普通法律的级次以及效力判断的原则。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学生接受的信息繁杂,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都会面临大量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因此,在税法类课程的教学中,突出原则性的思想政治观念和内容,能实现不断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经过有意识的思政设计,学生也可以通过学习具备更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人对知识的接受,本身有越多连接越稳固的特点,税法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它包含的知识很容易和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结合起来,学生通过学习,如果能树立起正确的三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就能督促自己学习更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培养更为正确的“潜意识”,为未来更加长远的职业发展打下更好的基础。

二、税法课程中可实现思政教学的主要环节

高校课程的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前“确定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案例”,课中“应用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思考”课后“布置作业,收集教学反馈”等。在这些环节,我们都可以融入思政教学的思想,以达到思政教学的目的。

1、课前设计。课程内容的设计首先要建立在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上,教育部明确提出,专业课程“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专业课程的广度、深度和温度”[ 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因此,我们在课前设计中,就要注意重点和难点的筛选,尽量选择“影响深远的”知识进行课堂讲解,其他知识则可以通过自学或者课外资料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比如“税率”这一要素,在各个税种中都会有所涉及,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更多地把事件用于解释税率设计的考虑因素,进行相关税种或者国内外税率的比较,而不是重点强调税率的记忆。此外,也要注意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认知类的知识,可以通过对它们的对比和梳理,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夯实学生的基础,而针对应用性的知识,可以通过案例的设计,让学生多次多方面地体会应用场景,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度。课前设计时,更多地考虑思政因素,可以帮助我们树立一种“高效”意识 ,让我们选择更“有意思”的知识和方法,这一点无论对老师还是学生,都是十分有利的。

2、课堂引导。课堂上的时间总是有限的,因此以前的高校课堂,我们总是想要抓紧时间讲更多的内容,唯恐学生学得少了,而现在的课堂,已经越来越重视学的效果。“翻转课堂”是近年来十分流行的一种教学模式,许多高校都在积极推广这种方式,因为它相比传统课堂,更符合学习规律,让学生可以通过提前预习,现场提问的方式,更高效地与老师沟通。而且这也可以激发学生更多的思考。老师们对所教的知识往往已经“理所当然”了,所以往往会缺乏编织知识网络的动力,而通过课堂对话,老师一边根据课前设计的内容进行高效的教学,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提问找到之前忽略的新旧知识交接点,为学生搭建更加牢固的知识结构。比如在“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征税范围这两个知识点上,老师就可以通过提问“两者的相似之处”“两者纳税人的相对位置”等,来启发学生对两者的对比,有一些学生还会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其他与不动产征纳税有关的问题,这样知识网络就更加密集了。

3、课后强化。布置作业是我们常常使用的课后强化的方法,通常,税法类的知识要么通过选择题强化知识点的记忆,要么通过计算题强化学生对税额计算的步骤和具体税法知识的应用,但是这种方式往往会限制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思政教学要求我们,不能将学生限制在课本知识里,因此课程论文就成为了一个更好的方式。论文的选题和写作指导过程,是一个非常容易融入思政内容的过程,首先学生在选择与课程相关的选题时,通过资料的收集和查阅,可以了解近期的学科研究热点,其次,论文作为体现个人观点的文章,其写作过程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这对其他学科的学习,都是有帮助的。以税法学习为例,一个税收政策的变化,就可以引发“为什么要这么变”“这个政策对哪些人有什么影响”“政策效果如何衡量”“不利影响怎么消除”等一系列的思考。但是通过布置论文引导和强化学生的思考也是有难度的,需要老师具体的指导和对论文要求进行全面的设计,否则学生要么天马行空,要么照本宣科,效果往往和预想的有很大差距。

三、“个人所得税”思政教学探索

1、对“个税”税法要素的讲解。“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也是近年来改革较为频繁的一个税种。通常,对具体税种的内容框架都是按税法要素进行安排,即“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内容。在对这些项目进行讲解时,思政教学的重点可以放在“为什么我们要把个人所得分为多类?”“为什么我们选择超额累进税率作为重要的税率形式?”等问题上。“公平原则”是税法以及其他法律在设计时通常都需要考虑的原则,如果学生能在了解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那么一方面,在记忆政策的内容时,逻辑会更清晰,接受度也会更高,另一方面,一些相关的知识也能更好地与个税的这些知识点对比或衔接起来。比如“企业所得税”中“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得扣除”和“个人所得税”中“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的家庭支出不得从经营所得中扣除”的规定,就有一定的类似原理,或者我们也可以引入“社会收入再分配理论”,支付意愿差异理论从人们对公共产品支付意愿差入手,富人购买公共产品的支付意愿较高,而穷人支付意愿较低,说明征税时应对不同的人实行差别税率,政府采用不同的税率征税,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初次分配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差距,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具有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效果,这样学生对相关要素的理解程度也会更深。

2、对“个税”改革内容的讲解。2000年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经历了多次调整,在2003年时,我国便确立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税模式,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基本上在往这个方向靠拢,在2005年、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变化相对较大,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免征额,修改超额累进税率级距等,都是重要的内容。在介绍这些内容时,具体政策的变化固然是重点,但是一味的介绍往往并不能使学生有更多的体会。这时思政教学的重点,就可以放在“我国为什么会这样改?”这样的问题上,比如,可以通过对比改革前后的可支配收入,说明个税改革的意图和效果。另外,也可以借此介绍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其实是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所以我们在改革中,其实借鉴了很多外国的做法,通过对这一事实的阐述,再结合一些其他的例子,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做出自己的思考,即不能一味地人云亦云,盲目学习,也不能排斥学习外国的优秀经验,这一点,和其他各个学科领域一样,需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观。

3、深化对“个税”法律设计的理解。这一点上,可展开思政教学的方向很多。比如,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对于任何改革都应该从自身实际国情出发,立足自身实际国情出发改革的难度就会相对降低许多,人们也会对改革各項政策才会产生认同感,有利于各项政策的实施和推进,所以我们可以培养学生从实际出发的思维习惯。或者,法律本身作为一种公共契约,它的设计应该有一定的出发点,比如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上,我国现阶段的出发点就是缩小“贫富差距”,因为贫富差距过大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会阻碍经济发展,不利于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那么,我们用什么方式来衡量贫富不均的程度呢?基尼系数就是衡量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小于0.2时,社会处于高度平均,0.2-0.3之间是比较合理的,0.4-0.5之间是相对不平均,0.5以上则为高度不平均,我国在2016年时的基尼系数已经明显超出了国际警戒线0.4,这说明我国居民收入处在相对不平均的位置。此外,在缩小贫富差距上,我们还能通过一些其他的什么政策和做法,来和个税改革“打配合”呢?房产税可不可以?通过这样一个思考的过程,学生不仅可以更加深刻地了理解我国个税改革的内容,还能学到如何分析问题的思路。

四、结语

在教学的过程中融入思政内容,不仅可以达到更加“潜移默化”的效果,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税法在社会发展当中的重要性,明确依法纳税这一每个公民的义务,在未来更加严格地落实纳税义务,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训练思维能力,提升税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思政课程应用于税法课程,对教学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应该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案,落实相关操作,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课程思政视角下财税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与实践[J].王红艳、田永、辜玉仙.经济师.2021年第5期,210-211

[2]高校涉税类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J].张龙天.教育教学论坛.2021年9月第38期,5-8

[3]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

[4]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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