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机制规范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初探
2021-11-17任锦辉王霞霞
○ 任锦辉 王霞霞
信访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表达方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倾听意见、接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信访反映的矛盾纠纷日趋复杂,涉法涉诉信访的出现就是明显的信号。面对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繁杂问题,中阳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解决如何“减存量”、化解积案的同时,努力做到“控增量”,通过引入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变“扬汤止沸”为“釜底抽薪”,一定程度上对全县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的规范起到了良好作用。
一、整合调解资源,抓好源头治理,破解解纷效果“差”的问题
一是村(居)调解“网格化”。以网格化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将人民调解功能融入网格职能中,推动人往网格走、事在网格办。全县共划分为244 个网格,配备网格员244 名,通过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把“网格员”就地变身“调解员”,在矛盾发生的第一时间直接介入调解,实现基层矛盾“不出网、不上交、不激化”,并及时与司法所和村(居)法律顾问联系,接受法律指导,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同时,通过网格员上报信息,实现上一级对全县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的实时掌控,快速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减少基层矛盾纠纷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转化。
二是乡镇调解“多样化”。各乡镇调解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实行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跨部门调解、案件回访和个案补贴、网上录入机制。着力打造品牌调解室。例如,成立了水峪村“范老师调解工作室”、暖泉镇“老郭调解室”独具地方特色的个人调解品牌。采用“专家+调解”模式,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选聘了20 人成为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组建了中阳县人民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智能团”作用,用活“乡村精英”“道德模范”等乡贤人员,用好退休机关干部、优秀基层老党员、村老干部等专兼职调解员,聚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业专家等“金牌”调解力量,集中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县级调解“规范化”。依托县综治中心,打造了集综治指挥、群众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社会心理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联合共治、司法惠民、息诉罢访解纷为初衷,采取“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提供案件受理、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协调督办“一条龙”服务,实施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统筹协调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强化诉调、公调、检调等跨部门调解机制,激活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发挥全县10 个行业调解组织作用,对重大疑难和涉及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采取“专家会诊”式联合调处。
二、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履职尽责,破解执法司法效能“弱”的问题
一是聚焦诉调对接,提高司法公信力。县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民商事案件法院专职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提高基层干警重视调解工作的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和执行过程中,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原则,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手段应尽其善。县法院从重视诉前基层人民调解、强化诉中人民法院调解、加大执行案件和解力度三个方面实现诉调有效对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减少了纠纷的诉讼对抗性。
二是聚焦公调对接,严厉打击非访行为。县乡两级调解中心全力配合,积极采用“调解+”对接的柔性处理方式,在全县8 个派出所成立了公安机关人民调解室,与交警大队共同打造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快车道”,疏通公民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对接报的职责范围以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调处,对非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通过一定程序、手续,及时分流移交有调解职能的机构进行调处,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的及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聚焦检调对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县检察院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及时弄清案件的事实及相关背景,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优势,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刑事、民事当事人的互动中去化解,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同时以“六个强化”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正有效适用,提升制度案件适用率,合理简化程序,不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彰显司法温度,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利充分得到保障,司法公正的理念愈发深入人心。
四是聚焦律师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用好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方面,县政法委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县综治中心法律咨询室,设立中阳县涉法涉诉信访服务室,与中阳县立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由事务所指派律师采取工作日每周三定期轮班值守的方式在涉法涉诉信访服务室参与坐班接访、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县直政法各单位也设置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律师服务并做好对接工作。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升群众法律素养,破解法律意识“淡”的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是规范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的必要环节。中阳县坚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一是围绕特定主题进行差别化法治教育。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力度,针对涉法涉诉信访中发生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审、诉、访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强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信访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释义,有效预防信访群众因曲解或理解不全,以涉法涉诉诉求为由进行非正常访,扭转信“访”不信“法”的错位思想,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是针对任务目标开展全民化法治教育。针对建立健全正常、理性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目标,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县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聚焦主要关键人群,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全面开展涉法涉诉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涉法涉诉信访法律知识,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群众理性依法反映诉求、增强遵章守规、依法信访的自觉性,营造依法、理性、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氛围。
三是结合特定事件开展警示化法治教育。采取典型示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优秀人物的引领示范鼓励作用,激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等治安综合部门联系,对涉法涉诉信访中严重违反信访秩序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置,并对依法进行处置的情况,定期向其他信访群众进行警示教育,有力促使信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