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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2021-11-16赛琳娜

食品与生活 2021年11期
关键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级化妆品

赛琳娜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上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有数据显示,2020 年儿童彩妆类消费同比增长了300 %,儿童护肤类消费同比增长了250 %,“85 后”“90 后”父母已成为儿童化妆品市场的主力军。

当我们进入电商平台搜索“儿童化妆品”时, 会立即跳出款式多样、五颜六色、抓人眼球的化妆套盒,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月销量最高的可以达到5 000 以上。套盒中唇膏、眼影、腮红等应有尽有……不少儿童彩妆套装甚至宣称是“迪士尼授权”, 店铺名称以“某某玩具专营店”“某某母婴专营店” 居多。这些化妆套盒宣称“无毒无味”“ 可水洗”“ 不 含防腐剂”,为了让家长对产品安全性放心,多数产品特地在包装上标出采用了“食品级原材料”“幼儿可食用”“植物配方”。

针对此现象,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三点: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很安全,即使食用都不存在风险。

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并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 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可食用”无关

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不仅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无关。

一些商家即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產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对于未收录在《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为原料添加至化妆品里,还需对其皮肤刺激性、皮肤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指标进行毒理学评估, 经全面评估认为安全的,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后,方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此外,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比如魔芋、维生素K1 等。

误食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不为“食用”而生。在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如口红、唇膏被误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 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 主动并大量地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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