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避免与索赔处理对策
2021-11-15闫颖
摘 要:目前,中国工程合同管理运行的时长已达10余年,但是因为合同价格条款严密程度偏低、合同当中存有部分无效条款等问题,造成合同乙方始终需面临较大的风险。一旦风险出现,甲乙两方通过正常沟通来解决问题的难度便是很高的。此种状况下经常会出现施工方进行诉讼、停工待款等状况,而对于业主来讲,则只能借助仲裁、判决等方式来消除问题。以此为背景,本文就各类纠纷状况、相应的优化策略展开探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索赔;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34.060
1 招标投标阶段纠纷避免与索赔的分析处理
1.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制定
关于工程项目方面的招标,如该项目是社会投资,类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则建设单位可自行确定发包方式;如该项目是社会投资,类型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则需按照法律确定发包方式。对于政府主导进行投资建设的工程,一般对于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模式是比较推崇的,因为这样能够精简招投标层级,而按照相应合同,总承包单位确定专业分包方式的,招标人是不能对工程进行分包处理的。
在招标的过程中,招標投标阶段对风险的防范属于一种审查方式,一般是评审小组依据法律程序、评标标准,进行研究后来综合分析中标单位和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手续状况。审查内容一般包括定标程序与办法方面的合规情况,在这当中必须秉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定标价格匹配市场,且匹配单位在设备采购方面的各项要求。
由于招标人对招标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要及时全面,避免纠纷发生等类似内容,招标人可以通过准确把握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科学预测招投标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做好招投标项目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应急预案,减轻、规避或转移招标风险。在招标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招标质量。
1.2 工程招标过程审查
工程招标过程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从而避免风险的发生。具体而言审查的内容包括:(1)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对投资项目方面关于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资源状况、各种关系情况的分析。详细来看,主要涉及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内容、社会效益评估等。(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就是项目当中的各项内容符合所在国家与区域的规定;项目确实具有实施必要性;市场整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项目的技术、财务分析、效益分析状况良好。
1.3 工程投标过程审查
投标人对于投标的过程也应当进行风险的把控,对于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工程投标过程中需要审查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应盖必盖,签字勿忘,要求投标人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地方一定不要漏盖章或签字,其中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中,签字人基本都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他部分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均可。
(2)投标价格,大小对应。投标价格的分值占评标分值的极大比重。投标报价中的大、小写数字要对应,大写钱数“元”后面要加“整”字,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价格为检查的着重点。
(3)资质检查,年限为重。资质材料包含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在所提供的资质材料的审验过程中,特别关注到期年限是否在投标截止日期的范围内,有效年限外的资质材料,为废标的重要依据。
(4)业绩材料,对应日期。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为企业过往实力的综合体现,综合评标过程中的加分项,在投标文件的制作过程中,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时间限定内的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履约证明均需一一对应(如代理中标,可提供代理公司的中标通知书)。
(5)投标材料,单独分装。
1.4 工程开标审查
开标的风险审查相对于前几项内容来说重要性有所减弱,但对于风险的审查来说,也是重要的一环。关于开标,即投标人完成投标之后,招标人按照文件当中明确出的时间、地点,召集全部的投标代表,通过公开化的方式进行最终中标人文件内容的宣读,如包含名称、价格等。
1.5 工程评标审查
评标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和开标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评标主要是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对比。在这当中使用哪类标准与办法,是十分重要的方式,同时也属于评标的重要原则性内容。所以,评标审查工作属于招标采购审查当中十分关键的内容,对此,相关工作人员也需按照招标项目的具体类型,着重进行内容、依据、方法等方面的评审。
1.6 工程定标审查
定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两方进行选择后确定出的结果。关于中标的结果,会通过合同签订的方式进行明确,后续也会涉及十分严格化的履约过程。
2 合同阶段纠纷避免与索赔的分析处理
合同条款当中没有对风险类型与范围、优化办法等进行明确。除此之外,有关索赔费用以及工程变更等方面的内容不够明晰,加之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工作程序约定等各方面的问题,会综合导致各类合同纠纷的出现。所以,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必须确保明确、清晰,最大程度上避免各类争议的出现。以下具体分析在不同阶段可能会产生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2.1 合同签订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2.1.1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风险
(1)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因双方执行标准不一致而达不到建设单位的预期,承包方很可能因此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工程质量一般合同约定为合格,但对于合格并没有更明确的解释,执行不同文件的质量标准的差距,根据不同标准可能造成工程成本的差距,这就可能产生纠纷,因此在建设之前需要对质量标准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保证履行的顺利性。
(2)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这对于合同的要求比较严格,对于协议的约定比较严格。一般情况下,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解释顺序依次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履约中双方签订的工程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视为合同组成部分。但如果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中出现了模糊不清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一般都是双方协商解决,但如果前后不一致的条款不利于其中一方,就会带来相应纠纷,造成额外的损失。
2.1.2 合同签订中的防范措施
(1)完善企业合同治理系统。建筑单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必须搭建起合同专门来治理合同的结构,一般来讲,此机构的地位约等于企业三总室。对于不同的项目部,同样需安排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合同治理,而这类人员统一归属企业合同专门治理机构。在这当中涉及的合同治理系统,需根据实际划分成公司、项目两级。
(2)针对企业合同治理制度,需设置匹配的合同治理体系,除此之外,企业方面还需搭建起完善程度较高、可行度较高的合同制度,比如审查批准制度、统计考查制度等。以此在不断提升科学性水平的基础上便能够更好的优化合同谈判的成功率。借助此类数据,企业也能够更好地减少各类投资风险的出现,为持续化发展奠定更佳的基础。
(3)确保好合同签订治理工作,为合约履行奠定基础。对于部分工程来讲,其整体的投资很大,需建设的工期很长,且项目建设与环境关联很大,也存有诸多无法预见的负面因素。所以,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必须确保合同内容整体的完整性以及条款的明晰程度。对于合同来讲,最为重要的三点分别是价格、工期与质量,在明确此三点因素之后,便需综合分析合同签订之后企业的履约能力,以此来降低各类风险的出现概率。
2.2 合同履行与合同变更
2.2.1 合同履行及变更中存在的风险
(1)对于工程作业来讲,设计出现的变化会引发很多风险。一般来讲,工程项目整体工艺与技术相对复杂,且与很多工程内容均有关系。因此,设计出现变化的时候必须有工程师给出的书面保证,若是承包商自行决定,那么即便赔偿的损失项是合理的,但也会造成工期的延误,更会造成业主反索赔状况的出现。
(2)工程款支付约定当中存有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讲,关于工程价款支付会划分成四步骤,分别是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留金。签订合同的时候,工程进度款支付也属于甲方、乙方两者的问题所在,因此进度款拖欠、抑或是提前支付均会导致两方出现很大的风险。若条款比较模糊,也会导致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出现问题,进而引发经济方面的问题。
2.2.2 合同履行及变更中对风险的应对
对于合同治理来讲,开展风险分析的主要目标即是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以此在规范企业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的损失程度。关于合同的执行,需按照不同风险发生的相应概率,针对性的设计相应举措,以此予以防范。详细来讲,可综合使用专项条款,规避工程结算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具体执行过程当中,时常会遭遇下述几类问题:
(1)工程量出现变化。当设计出现变更的时候,工程数量会出现对应的变化,而项目内容也会相应地出现变更,至于合同价格同样会随之变化。
(2)计费基数出现浮动。对于部分的工程量来讲,其可能会出现计算基数方面的变更。对于工程实体数量来讲,其和项目措施费用间的密切程度是很高的,当工程量及措施费出现变更的时候,也会对应着导致规费与税金发生相应的变更。
(3)材料价格出现变化。工程的正常履约过程中,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出现变更,或是投标人报价当中材料价格出现变更、工程造价治理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等状况出现的时候,承包价格也会对应的出现变更。而如何针对性的寻找因素出现变化的原因,并给出对应的解决举措,便能够通过专用条款的方式纳入合同当中,以此来减少结算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2.3 合同转让与合同终止
合同在转让与合同终止中要特别关注索赔的具体完成情况。合同条件在索赔工作当中是十分重要的。进行索赔时需具体关注两个条件,分别是合同与书面证据,除此之外,二者关系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而对于索赔来讲,合同条件更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比如在没有预先确定相应状况即进行处理的时候,便可能会为企业的发展造成损失。关于索赔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及时性。对于所有事件的索赔工作来讲,需要在索赔发生起即要求索赔,而非事后进行索赔,当下使用较多的是国际方面的FIDIC 合同,此合同在诸多索赔时效性方面均进行了规定,同时设有十分明确的时间范畴。比如关于工期方面的索赔,时间需维持在28天内,此过程中,一方需通过书面方面明确索赔请求,反之另一方有权进行拒绝。
(2)合理性。索赔事件出现的事后,当事人需于28天时间内通过书面方式面向监理工程师给出索赔申请,申请得到批准之后,便可提交终版索赔报告,同时将索赔资料与索赔计算书放置在内。
(3)资料完整性。确实出现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状况的事后,其中一方才需可要求索赔。一旦给出索赔申请,那索赔申请中必须囊括索赔证据,以此才会被批准。因此,对于工程治理人来讲,原始资料的完整性是十分重要的,关系着索赔能否顺利完成。
3 造价编制阶段纠纷避免与索赔的分析处理
3.1 工程造价的组成
工程造价一般是指包括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在内的建設项目.从立项决策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入费用。或者说,是指建设项目在建筑安装过程中施工企业发生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费用总和,也就是建造价格。在我国,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整个过程的投入费用既称为工程造价,也称为基本建设费用。
3.2 造价计价的依据
关于清单组价,主要是按照定额、配套工程造价信息来确定。对于不同地方来讲,其对应的定额与造价信息均是当地工程造价的重要标准,更是直接受监理、建设、施工与审计单位的关注,所以也是投资估算、投标报价等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调整工程造价、解决相关矛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效用。因此,对于建筑市场来讲,定额与造价信息所发挥的效用是很大的。以此来看,定额与造价信息需不断进行优化调整匹配市场的步伐。针对新出现的各类材料与工艺,也需予以详尽调查、分析,这样才能够在不断补充、修订的基础上为工程造价工作的发展提供更佳的参考。本质上来看,工程造价信息的具体价格是和市场价格相匹配的,这样才能够减少价格偏差、信息滞后带来的风险。在确保价格信息准确的基础上,针对比较重要的钢材信息、人工信息等,可使用月造价信息来对之前的市场价格进行反映,并作为之后政策制定的依据,这样一来,便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信息变动带来的影响。
3.3 造价的调整与审核
对于工程建设来讲,若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设计图纸、合同预算当中不包含的工程项目与费用,比如地基处理以及材料代用等,一般会借助签证的模式进行认可,并综合使用协商与谈判方式进行偿付。若不进行管理,则会进一步提升投资投入额,减少收益。而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多报造价的状况始终存在,部分状况下也存有漏算或是错(低)套的状况,不过针对此类重复计算的数据大多是不进行认可的,若想切实改变即必须有十分充足的证据。所以,核定工程总造价既要靠对每一环节的扎实工作,又要按照定额政策据理力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工程总造价,以提高审查质量,有效地发挥审核人员对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作用。
4 总结
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对于工程造价纠纷避免应在工程招投标各个阶段就应当予以注意,在各个阶段都应当对于各个文件进行审查,从而对风险进行把控。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合同对工程造价纠纷避免和索赔进行处理,可以从合同的各个流程进行相应的处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写一个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此外,对于工程造价也应该根据纠纷及索赔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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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闫颖(1985-),女,汉族,本科,研究方向:工程造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