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华:法院院长一步一步走向审判台
2021-11-15阳剑,汾河
支部建设 2021年16期
前不久,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明华,男,汉族,1965 年8 月生,山西柳林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 年7 月参加工作,1985 年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 年10 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2012 年8 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2 年11 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0 年9 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20 年10 月被免职。
经查,陈明华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陈明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法院院长
知法犯法
党组书记
无视党纪
一个人
在邪路上能走多远
取决于他的贪心
贪心越重
越走越远
就这样,一步一步
走向审判台
接受人民的审判
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