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察官法确保依法忠诚履职尽责
2021-11-15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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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8月2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既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又是推进监察官依法忠诚履职尽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
在新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我们必须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制度框架,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继续添砖加瓦,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打通制度堵点,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高效融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划定职责、依法履职,实现权力、义务、责任、担当相统一。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很容易被“围猎”,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明确监察官的法定义务,强化监察官的履职要求,细化监察机关具体职责,确保监察机关的各项职责落实落细落地。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监察官法高标准设置监察官条件,严格对监察官的考核,规定监察官等级制度,有利于压实监察官责任、规范监察官的管理,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目标实现。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行动,积极推动监察官法实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