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百年历史经验研究
2021-11-15杨德山朱一鸣
文/杨德山 朱一鸣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组织规模上,从初创时的50多人发展为如今9 100多万名党员的政党;在组织体系上,从最初只能成立中央局发展为如今中央、地方、基层组织健全且组织关系严密的政党;在组织力量上,从最初仅在知识分子阶层内部有一定影响力发展为今天领导和团结14亿多人民的世界领导力最强的政党。立足“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回顾党的组织建设百年历程、总结历史经验,对于深入探索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政党首先表现为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基本性建设。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一大纲领与二大党章中关于组织建设的内容就占一半以上。党的三大首次对党中央组织机构、职权分工、工作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党的四大强调“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党的五大对扩大党员数量、建设支部组织、实行集体领导、“集中各方面的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党的六大上,周恩来专门作组织问题报告,大会也通过了《关于组织问题草案之决议》并首次提出了“组织路线”问题。刘少奇、邓小平分别在党的七大和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均以较长篇幅阐述组织建设。尽管“文革”期间党的组织建设遭遇严重的破坏,党的九大、十大乃至十一大党章的主体部分也均有关于组织建设的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内政治生活重新走上正轨,党的组织建设也进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几乎每届大会期间均有关于党的建设的专题全会,而其中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内容占了相当大部分,有的甚至以组织建设为专题。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党的组织建设被置于重要位置;十二大党章首次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党的十三大报告的第六部分“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十四大报告的第四部分“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第十部分“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六大报告的第十部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第十二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第十二部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均以党的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展开阐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原来五个组成部分发展为七个。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三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原属于党的组织建设内容的纪律建设单独成篇,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也多在制度建设部分展开,但在所论及的工作要点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组织建设内容仍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本性建设,党的建设是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而党的领导又是党的事业的根本保证。所以,高度重视组织建设成为党一以贯之的做法和优良传统。
作为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依据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来推进
毛泽东指出:“我们阶级要胜利,就要选出先锋队来。群众是从实践中来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依循这一基本理念,形成了对自身建设基本规律的认识:党的建设直接服务于党的领导,党的领导直接服务于党的事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始终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任务展开。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组织建设是为了使党成为“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组织建设目的在于“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的观点深入人心。而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使党“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四个伟大”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工程,要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来进行”。
党员是党的细胞,对申请入党者的社会身份进行必要的限定是党的组织建设的起点工作。而这种“限定”无时不依据党的建设基本规律来推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一大要求申请入党者在自愿加入共产党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党的二大规定“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即可入党;党的三大党章开始规定拟入党者的“候补期”;党的五大党章则具体化了“候补期”;党的六大、七大党章在争取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的目标要求下,对申请入党者的身份适当放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八大党章将党员的准入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在社会主义建设曲折发展的“文革”期间,党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九大、十大党章均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才能入党。改革开放后,十二大党章对申请入党者的社会身份作了新的界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党的十六大党章又将入党申请者的社会身份限定改为“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一规定沿用至今。
党在特定历史阶段,针对特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需要特定的成员去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对申请入党者社会身份限定的演进,充分说明党的组织建设依据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来推进。
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协调发展
党的建设具有整体性、系统性、有机性特点,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与党的建设的其他组成部分相协调、相统一,同向发力。究其要点,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依托。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处于党的建设的首要地位,发挥着统领作用。以政治建设统领组织建设,主要任务在于落实党的组织路线,通过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来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提高干部的政治本领。不可否认,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里,党内出现了回避、淡化政治的倾向;不少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处于弱化、虚化、边缘化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坚决纠正了这类倾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党心,党的组织建设呈现出新的气象。
以思想建设为基础。思想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这种基础性在组织建设方面主要体现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性锤炼和道德倡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强调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党中央先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内教育活动可以说贯穿党的整个历史,其目的就是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以形成全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
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在党的建设体系中,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使它们的活动得以开展,效果得以彰显,成就得以巩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自党成立时即已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此为指导,党内组织法规建设进入新的境界。从2012年10月到2021年1月,中共中央等部门先后颁行了68部中央党内法规。其中,党的组织法规就有29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党的组织建设发生重大变化,取得重大成就,与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制度化紧密相关。
总而言之,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否则就会失去方向,缺少灵魂;必须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否则就会没有了根基,成为空中楼阁;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否则就会有言无信,有行无果。
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围绕党的组织路线展开
党的组织路线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主轴,党的组织建设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这一内涵不断变化和丰富的主轴展开。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党的“组织路线”作了完整阐述:“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段论述阐明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四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即根本指针、工作重点、工作着力点和根本目标。其中,根本指针是组织建设的精神、灵魂,根本任务(工作重点、工作着力点)是组织建设的基本内容,根本目标则反映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律。
就党的组织体系而言,100年来它一直根据形势的变化处于不断完善当中。目前,党的组织体系为:党中央具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地方组织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党组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就干部队伍建设而言,干部是党的政治路线贯彻落实的决定性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选人用人“四关”,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坚持“凡提四必”,坚决纠正“四唯”等取人偏向,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管理监督,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为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就人才工作而言,在党的组织建设史上,“人才”最初指的是具备做党的干部素质的人。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人才工作纳入党的组织建设内容,单独成篇。对于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通过体制改革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实施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以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的局面。
党的组织路线的内涵之所以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主要是因为指引它的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内容,以及党的政治路线和党的中心工作始终在因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其变化的目的都是为政治路线的贯彻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服务;相对于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只是因变量因素;组织体系和干部、人才工作又是组织路线的因变量因素。
党的组织建设的一切工作必须靠基层组织来贯彻落实
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乃至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根本依托。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谓“最后一公里”,端赖于此。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尤其是“支部”的设置与巩固;二是党员队伍建设。二者紧密相连,前者是后者的归属和平台;后者是前者的主要任务和力量所在。100年来,党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形式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关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其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的基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终保证。在工作实践中,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原则,克服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党组织的“三化”现象,使思想建党落到实处,确保制度治党有方向、有灵魂,全党范围内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其集中体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完善方面,更加注重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联系,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2014年1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突出了党的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2014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规定了党支部吸纳、接收、发展党员的各项流程。党的十九大党章在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务内容的同时,首次规定了党支部的职责。2018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修改了其换届时间的规定;同年10月中共中央颁行首部规范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2月和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分别颁行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党支部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2020年7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新的法规制度保障。
100年来,党的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党的组织力量日益强盛,离不开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不断发展完善的组织设置和任务目标。一方面,党坚信唯物史观,坚持群众路线,坚定初心使命;另一方面,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地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新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党的基层建设的理论,用以指导新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