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实施精细化管控的建议
2021-11-14文红祥王慧娟
文红祥,王慧娟,童 玲
(京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湖北 荆门 431899)
京山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总面积为3 520 km2,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在2016年成为全省首家“国家生态县”、2017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在2020年被评为“中国天然氧吧”,目前正在积极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2018年京山撤县建市取得成功。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该市经济发展迈入快速通道,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压力,主要表现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明显低于荆门市其他县、市区,综合指数不降反升。特别是2021年1月以来,部分污染物浓度在荆门市7个县、市区中较高,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越来越大。本文对2021年1月以来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总结出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控建议。
1 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 2017~2020年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2020年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见表1,其中: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监测数据仅作参考。通过表1可以看出:①在2018~2020年,PM2.5、PM10无明显改善。PM2.5三年平均降幅为4.0%;PM10三年平均降幅为2.4%(低于荆门市平均降幅8.7%);②CO、O3污染加重。其中,CO的浓度由2017年1.7 mg/m3上升至2020年2.5 mg/m3,增幅达到0.8 mg/m3;而O3的浓度由2017年的96 μg/m3上升至2020年的125 μg/m3,增幅达到29 μg/m3;③综合指数从2017~2019年逐年升高,由3.75上升至4.27,三年平均上升幅度为6.9%。由于2020年受疫情以及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下降幅度为7.0%,但整体呈上升趋势。④优良天数除2020年改善外,其余年份呈现减少趋势。④四年中PM2.5/PM10占比均值为57%,且有逐年下降趋势,其中粗颗粒污染特征明显。
表1 2017~2020年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结果统计表
1.2 2021年1~6月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21年1~6月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2,通过表2可以看出:2021年1~6月,京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排名均靠后。其原因是:①PM10、CO问题突出,PM10浓度高于荆门市平均水平10 μg/m3左右,CO浓度高于荆门市平均水平0.5 μg/m3左右,在荆门市7个县市区排在最后;② 综合指数排名靠后,在荆门市排名第5位;③PM2.5/PM10占比降低,其中扬尘污染特征明显。
表2 2021年1~6月京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程度不够,管控方式粗放
部分部门存在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工作停留在表面现象,导致道路抛洒、垃圾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现象屡禁不止,矿山整治修复进展缓慢,涉及VOC的企业或个体户“散乱污”的现象严重等问题[1]。
2.2 缺乏有效联动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部门和单位必须共同发力、协作配合,才能取得根本性改变,但目前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
2.3 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及维护、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市政建设以及维护、改造老旧小区、道路施工、矿山施工等增加了污染状况,如缺少围挡和抑尘措施、渣土运输未密闭、无联合作业措施、道路清尘效果不佳等。
2.4 车辆数量增加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缺失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其污染物排放总量也不断上升。另外,我市登记在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 500多台套,排放总量不容小视,但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尚处启动阶段,所以,相应的污染治理监管机制缺失。
3 精细化管控建议
根据当前对污染形势的分析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所面临的问题,建议采取“长短结合,除源优先”的整体策略,以此对京山市城区大气环境进行管控。
3.1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
加大力度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如引导城乡居民消费从传统方式向绿色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大气管控人人参与,优良环境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
3.2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优化组织领导机构,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同时,制定大气污染管控方案,任务要具体明确,部门各司其职。
3.3 实施精细化管控
3.3.1 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随着我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有必要增加一个省控站点。如采用高科技手段,在建成区范围内布设多个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精细化管控平台,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行24 h监控。
3.3.2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扬尘管控
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100%,土方(拆迁)湿法作业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六个百分百”作业要求,增加人员、增加频次对以上工作进行管控。同时,增加城区道路保洁频次,采用“清扫车+洒水车+抑尘车”联合作业模式,降低扬尘污染。
3.3.3 加强城区餐饮油烟、烧烤、散煤燃烧治理
城区内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治理,对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未正常使用的停业整改;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日常巡查,月抽查率不低于40%,同时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记录;划定禁燃区,禁止在禁燃区内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彻底清理、取缔禁燃区内的煤炭销售和使用,实现动态清零。另外,垃圾、枯枝落叶、秸秆等应及时清理,集中处理,但禁止焚烧。
3.3.4 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修建绕城公路,限制重型货车、农用车在城区通行;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管,以及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杜绝“黑烟车”;加强上学、放学、上班、下班高峰期重点路段的车辆疏导。
3.4 建立预警、预报体系
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应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做好污染物类型、污染范围及污染变化趋势的相关研究分析,结合气象条件做出研判,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同时开展大气污染溯源工作,分析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因素。
3.5 积极推进使用新能源
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推广以电代油、以气代油、以氢代油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加气站、加氢站及充电桩等工作。
4 结论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因此我们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另一方面,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相关部门应加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实现优美的生态环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