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飘》的三个译本看译者主体性在文学翻译中的体现
2021-11-14闫馨予刘志芳
□闫馨予 刘志芳
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具有主体性地位,但译者发挥主动性并不意味着任意篡改或胡译乱译,而是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由于英汉之间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在翻译活动中,译者可以采取适当的翻译技巧,在阐释原作时发挥其创造性。另外,译者还会受到社会环境、历史条件、成长背景、教育经历、思想个性等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一部作品的不同译本会呈现出个体差异。本文从选词用词、句式结构和篇章翻译方面,分析译者主体性在文学翻译中的重要意义。
词汇层面
汉英两种语言在词义选取、搭配和顺序上存在差异,在进行翻译时,有时无法完全逐字对应。在英语中多使用名词,而汉语善用动词,所以可以进行词性转换,将英语中的名词转换为汉语中的动词。
如选段的第一句中caught by her charm,陈良廷翻译的版本为:“给她的魅力迷住”;戴侃、李野光译为:“为她的魅力所迷住”。这两个译本都保留了charm一词英语的名词词性,而傅东华译本将这一词译为“极富于魅力”,译为了动词。这样的翻译使行文更具动态,符合汉语的特点。
这里虽呈现出局部的不忠实,但可以体现出译者创造性的发挥和匠心之独运,使作品可读性更强。
另外,这本小说中的女性人物众多,但都各具特点、性格鲜活。如郝思嘉坚强、有魄力、争强好胜;梅兰妮娇怯、温柔善良、稳重端庄;黑妈妈默默付出、严慈兼备、忠心耿耿。在翻译时,同时也要对注意人物的塑造,既要保留形貌,又要传递神韵。
在原作第一段中,就出现了对女主人公郝思嘉性格的描述:“……the heavyones ofher florid Irish father.”
对于heavy这个词,陈良廷译为“粗野”,戴侃、李野光译为“粗犷”,而傅东华译为“豪爽”。郝思嘉这个人物,在性格上是集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于一身的,但同时她作为一个富裕贵族家庭的女儿,她的仪态是高雅、得体的,故译为粗野、粗犷和郝思嘉的形象并不完全贴合。
肖像描写也是塑造人物的一个重要手法。在对外貌进行翻译时,要在译入语中选择恰当的词,用最自然、贴切的语言,让读者能够在头脑中创建出人物的形象。所以用词的细微之处尤为关键。有这样一处对郝思嘉外貌的描述:“Her eyes were”……“slightlytilted at the ends……thick black brows slanted”……“cuttinga startlingoblique line……”
陈良廷译:“稍稍有点吊眼梢……又浓又黑的剑眉……勾画出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戴侃、李野光译:“稍稍翘起的眼角……墨黑的浓眉……十分惹眼的斜线”;而傅东华译:“眼角微微有点翘”“墨墨的娥眉”“画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将tilted译为“吊眼梢”略带贬义,译为“微微有点翘”,则可以体现出人物性格中俏皮、灵动的一面;将startling译为“触目惊心”,更是不符合郝思嘉“令人着迷”这一外貌特点,而译为“异常惹眼”显然更加合适;最后,slanted这个词,译为娥眉足以体现出郝思嘉坚强的性格,更为恰当,而剑眉多用在男性中。
综合看来,陈良廷作为男性译者,在描写女性角色时选词还需仔细斟酌;戴侃作为女性译者,翻译时选词时比较妥帖;而傅译则更加细腻,用词最为准确。
句式层面
英汉两种语言具有不同的结构。英语是树形结构,多连词、多从句,较为复杂;而汉语为竹节结构,句子较短,且充满了无主句、松散句和流水句。
英语中擅用被动语态,而汉语中多用主动语态。在汉语中,大多数情况下,表示负面意思的句子中才会使用被动语态。
本文选段内容的第一句:“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陈良廷译:“……但是男人们一旦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那样给她的魅力迷住……”;戴侃、李野光译:“……但是男人们一旦像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为她的魅力所迷住时……”;傅东华译:“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
前两个译本相对较为忠实,让人们感受到了英语的思维方式,但对于不熟悉英语思维的部分中国读者来说,阅读起来难免会遇到理解上的困难。而傅译更加符合汉语的语言表达习惯。将原文中融合了并列句、状语从句、被动语态的一个复杂的长句,拆分为数个无主语短句,读起来会更加流畅、通顺、舒适,易于理解和接受。
另外,对于句中“men seldom realized it”这一部分,前两个译本分别译为“男人们……不大理会这点”“男人们……便看不到这一点”,是完全的直译。傅译将这一部分进行了拆译,拆成了“men”和“seldomrealized it”两个部分然后分别进行翻译,并且同时运用了“反说正译”的翻译技巧,将原意“几乎认识不到郝思嘉长得并不美”译为“往往要着迷”,将英语原文中含有否定形式的句式表达转译为汉语中的肯定形式。这样可以表达得更为清晰、精准、利落,在英语和汉语的句式做不到完全对等时,为了让读者拥有愉悦的阅读体验,妥当的翻译技巧必不可少。
接下来,本文选段内容的第二句:“In her face……her florid Irish father.”
陈良廷译:“……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优雅,也有父亲那种肤色红润的爱尔兰人的粗野。”戴侃、李野光译:“……一种是她母亲的娇柔,一种是她父亲的粗犷,前者属于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后者来自浮华俗气的爱尔兰人”。傅东华译:“……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有着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皮色深浓的爱尔兰人。”
陈译固然是最忠实于原文句式结构的一版,但由于汉英语言差异,汉语不使用过长的句子,不习惯于在名词前添加数个形容词进行修饰。后两种译本采取了拆译的技巧,将形容词加名词的偏正结构转换为含有主谓结构的分句。傅译更是填补了因果关系,令行文更加自然洒脱、行云流水。
篇章层面
对于文学翻译的标准,几十年来一众学者看法各异。如严复提出了“信”“达”“雅”,鲁迅提出“信顺”,钱钟书提出了“化境”的标准,而傅雷提出了“传神”的标准。将本文研究的三个译本对比起来,傅译最为传神,主要体现在其增译技巧的使用上。如几处“那”字的增补:“那郝思嘉小姐”“那一张脸蛋儿”“在她那木兰花一般”“就是她那一身皮肤”“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这几处本位词的使用,另整段译文活灵活现。以及几起到衔接作用的增补:“原来这位小姐……”“……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还有在形容五官时:“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译者对翻译技巧的运用浑然天成,对口语词的应用恰到好处,讲述风格娓娓道来,给读者带来了在异语中感受不到的美的享受,也让人物的生动、活泼形象更加跃然纸上,让读者产生强烈的继续阅读的兴趣,对人物命运产生好奇心:这样的一位妙人,后来怎么样了呢?
综上,译者对于原作的理解、把握,对于翻译策略的采用,和个人的语言风格的展现,都对译作的风貌有着重要影响。译者的主体性,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翻译过程中的应该引起重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