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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以福泉女教师电视道歉事件为例

2021-11-14杨琴

声屏世界 2021年14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舆论

□杨琴

在融媒体时代,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新闻舆论场。这个舆论场对社会舆论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甚至影响到价值判断、舆论走势和公众情绪。本文以贵州福泉女教师电视道歉事件为例,就融媒体生态条件下,地方新闻媒体如何履行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这一课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引起业界的重视。

主流媒体与网络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碰撞

“贵州福泉女教师电视道歉”事件包含两次舆论监督。

地方电视媒体对女教师不文明行为的监督。2020年11月17日,一则贵州福泉女教师因交通违法而被当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简称“创文办”)责令在电视上公开道歉的新闻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起因是该市创文办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出台了一项政策,《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文中强调:“一旦发现存在不文明行为,所有市民需要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而该名女教师就是因为涉嫌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勒令在电视上公开道歉的。

新媒体对地方政府和传统媒体曝光行为的监督。此新闻一出,国内舆论哗然,除了各传统媒体如贵州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朝闻天下》栏目等争相报道外,各大网络新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自媒体纷纷转发、推送,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事发次日,2020年11月18日,该事件上了热搜,第三天,即2020年11月19日,飙至热搜榜首。这使得福泉市和该名女教师瞬间陷入舆论的巨大漩涡。网络舆论一边倒地批评当地创文办用简单粗暴方式推动创文工作,为女教师叫屈甚至打抱不平,认为有损教师尊严和形象。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福泉女教师电视道歉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热议,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新闻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担当不够。纵观整个电视道歉事件的始末,不难发现当地媒体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着人文关怀缺失、监督手段失当、滥用媒体资源等问题,从而导致社会舆论的非议,也伤害了地方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公信力,引发公共舆论危机。这一事件给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带来如下启示: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应注重人文关怀。作为当地主流媒体的电视台来说,应创文办的要求在电视上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具体曝光什么,怎么曝光,如何把握好尺度,则体现了地方电视台的人文关怀。如果仅是一般性的交通违章,就由道路交通法来实施处罚,完全合情合理。但动辄以上电视台曝光来加以惩戒,这就有滥用媒体手段之嫌,也不尊重个人隐私和肖像权。即便要让违章的女教师上电视公开道歉,也有必要对其面部进行遮挡,并隐去个人姓名、学校名称等隐私信息。这是对人权起码的保护,更是对一名教师最起码的尊重,对一所学校最起码的爱护。难道电视媒体就没有考虑过这样的曝光会给女教师本人、家庭、子女和学校带来负面社会影响吗?就没有考虑过网络舆论发酵后有可能带来的社会悲剧吗?舆论判决致死人案在当今也并不鲜见,难怪网上言论大多倾向于对当地创文办和电视媒体的批判。如《半月谈》指出,电视道歉十几秒,消除影响十几年;《鱼眼观察》指出,“游街示众”一名女教师,是文明社会之耻;《红网说评》:让教师电视道歉的城市离文明有多远……这些声音足以证明,社会舆论的人文关怀依然占据了主流,它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对社会和谐的期盼。如果电视曝光时注意这些细节,充分考虑被处罚人的身心感受,仅是曝光违章车牌,也能达到对违章行为的惩戒效果。也就是说,需要曝光惩治的是交通违章的行为,而不是具体哪个人,这才是舆论监督的重点。媒体审判和舆论公决是一个普通公民不可承受之痛。网络新媒体过度的深挖曝光和转发,无疑又加剧了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应以社会可接受的方式文明推进。新闻媒体经常批判执法部门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但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来说,也同样需要文明监督、文明引导、文明劝导。须知,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是需要长时间的教育和示范的。如果不研究舆论监督的创新方式,不尊重社会反响和社情民意,而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那这样的舆论监督可以说是简单粗暴或不文明的。尊师重教风气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各级政府长期以来重视关怀,新闻舆论积极引导和社会榜样示范的有效结果。如果仅靠处罚就能换来社会对教师的尊重,那岂不是十分荒诞的。而网络新媒体对这一事件采用深挖、曝光、置顶、转发等“网络暴力”的监督方式,更是有违舆论监督的文明要求,甚至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社会声誉。

在舆论监督中,公众的知情权、话语权、表达权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样的舆论监督才会引发正面的社会反响和共鸣,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改变社会风气和不文明行为也能产生积极作用。简单粗暴的电视曝光和网络舆论审判,并不能带来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反而会引发公众的质疑和抵触情绪。这就拷问媒体人到底是不假思索、判断,完全照搬照套执行上级规定重要,还是遵循传播规律,正确使用监督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重要;是急功近利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重要,还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重要。两相比较,归根结底还是部分电视人和网络媒体人缺乏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舆论监督应承担起沟通社会、化解矛盾的功能。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联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功能定位明确了新闻媒体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政治属性,一个是社会属性。政治属性决定了媒体必须讲政治,讲党性原则,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正确舆论导向,肩负起教育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为党的各项工作服务的职责。而社会属性则要求它还必须承担起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社会责任。

任何监督都会带来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必须具备化解社会舆论冲突的能力,做政府和社会舆论的有效沟通者。媒体既充分表达政府意愿,又要敢于反映社情民意,用事实说话,从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融媒体时代,网络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已经成为影响公众生活和情绪、左右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变革的关键因素。在女教师电视道歉事件中,如果媒体放了一把火以后又能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主动面对公众质疑并进行及时的危机管理,就能尽快化解一场席卷全国的舆论危机,把事件对个人、媒体和政府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地方新闻媒体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社会责任的有效路径

一、树立大局意识,提升新闻媒体自身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不能为了扩大粉丝量和吸引眼球而淡化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二、坚持舆论监督的真实客观原则。客观真实是有效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但真实不等于简单、具像,即便是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也需要讲究方式方法,这才能被受众所接受和认可。

三、加强网络媒体的自律,是做好新闻舆论监督的前提。就现阶段来说,媒体竞争十分激烈,网络新媒体的商业化、市场化趋势也更加明显,为获得点击率和粉丝量,甚至为经济创收,都有可能使媒体将舆论监督视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从而丧失了媒体的社会责任,使舆论监督流于形式或缺乏公信力。

四、网络新媒体舆论监督既要推动社会进步,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媒体也要讲道德,讲良心,在注重传播力的同时,更要注重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媒体自身的形象及公信力。只有这样,媒体才能真正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责,承担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任。

五、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取决于一支具有独立思考判断能力,懂得传播规律,具有崇高职业道德操守的新闻采编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新闻记者特别是网络媒体记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各级媒体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结语

在融媒生态下,地方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应该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坚持媒体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原则;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并在为社会大众提供话语权、表达权的同时,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人文关怀;必须建立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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