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高职院校声乐教学的问题与对策
2021-11-14刘敏
刘 敏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 连云港 222006)
有关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改革这一课题,学术界已从多层面展开了论述,但从多年的教学实践来看,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受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都存在普遍性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教师是以课堂讲授的方式来培养学生演唱能力、舞台表演能力等。他们仍习惯于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老师示范——学生学唱——老师挑毛病——学生再学唱。这种口传心授的单一教学模式造成了教学封闭、流于形式的问题。
2.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数量也随之增加,根据个体差异设置的个别小组课也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多而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小锅小灶”演变成了“大锅饭”,严重制约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3.师资缺乏在高职院校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师生比严重失衡。为了满足教学,学校只能外聘教师。外聘教师多为地方兄弟院校或中学教师,上课来下课走,很难做到同步管理,教学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4.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评价方式,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较大,考核方式较为单一,大多是一首作品就完成了考核,与新时期的评价多元化要求不符,忽视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制约了学生的综合发展。
5.高职声乐课程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的演唱水平在艺术实践中得到发展,而实际上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严重不足,舞台表演机会太少,缺乏充分的实践锻炼,有些毕业生直到毕业也没登过几次舞台。
6.声乐课程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不够灵活,缺少整体部署,缺少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课程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应用脱节,过分偏重歌唱技能的培养,而忽略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为改变现状,院校需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课程的教学目标,调整和完善课程的实施方案并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教学策略。
1.转变教学观念,明确教学目标,调整教学模式
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教学目标,改革教学内容,优化课型的结构,在遵循声乐教学的客观规律情况下,积极探索和创新声乐教学的新模式,摆脱传统说教式的教学模式,适当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学模式;对声乐基础不同的学生,设计不同的教学策略,采用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积极开展声乐拓展课,把课堂充分延伸,多设置问题,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解决有些学生课上吃不饱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声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更新声乐教学方法,变换师生角色
尝试新教学理念,改革理论脱离实际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建立理论与实际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和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封闭式授课方式,开放课堂,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评论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让课堂成为学生真正自主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引导学生增强自主学习和创新拓展能力;尝试让学生走进不同老师的课堂,观摩其他专业教师的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主导,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变换师生角色,开设评论课、辩论课以及学生科研课题研究等,在师生合作互动形式上多做文章,只要是有利于学习的就大胆地进行尝试。
探究性学习已成为基础课程改革的核心,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也由被动接受性学习向主动探究性学习转变,声乐课程也不例外。著名声乐教育家喻宜萱先生说:“声乐教学是一门赋予创造性的思维劳动课,这种创造性要求体现在教和学的双方。”创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保障正常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率的基本条件。
教师在声乐教学中要敢于打破唱法禁锢,讲授多种唱法,不管是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还是通俗唱法,只要能够很好地表达情感,都可纳入教学计划。另外,声乐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合唱,把合唱和独唱结合起来教学,可以让学生区分和感受共性和个性的唱法,为今后开展基础音乐教学提供很好的基础。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质量
声乐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声乐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师资缺乏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成分具有复杂性,年轻教师偏少,一些高水平、高学历的音乐学院年轻高材生,因编制等问题短时间无法进入课堂。这就要求一线教师改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自我提高,寻找各种途径走出去,多学习多取经,多参与高规格的培训班,定期举办个人音乐会,并积极参加社会专业艺术实践活动,实时充电,增长技能,以满足理论和技术方面的教学需求。
对于外聘的教师,要完善聘任制度,积极引进专业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入课堂,要对所聘用的教师进行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和考核。同时,也要经常邀请部分兄弟院校的声乐教育教学方面的专家互动交流,互通有无,实现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声乐教学的良性发展。
4.改革与完善考核制度
声乐课程的考核,要告别单一的一首歌考核模式,不能只依据声乐的发声技能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要从综合能力上多方面考核,根据综合技能技巧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1)演唱内容上,不同程度的作品,设置难易系数,比如演唱《花非花》和《我爱你中国》,根据不同的音域、不同风格以及完成的质量,要给出差异性评价;(2)考核中设置演唱伴奏环节,包括正规伴奏、即兴伴奏以及自弹自唱,要求与每个学生的声乐演唱捆绑完成,根据完成的质量给予适当的评价;(3)将平时成绩结合日常上课情况,包括完成的作品数量和质量,以及参与各种观摩、排练、演出和个人音乐会等方面进行声乐成绩的综合评定。
5.增加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艺术实践作为声乐教育教学的延续和拓展,是提高声乐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应充分认识到艺术实践与声乐教学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将实践和声乐理论知识有效结合,构建“教、学、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有效保证声乐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目前的声乐教学中,学生缺少艺术实践机会,偶尔参加个集体演出活动就算完成了艺术实践任务,极大地限制了学生演唱能力与表演能力的发挥,停留在课堂上的艺术实践只能是纸上谈兵。
艺术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教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其中包括专业观摩、专业考查、专业考试,各种排练、各种比赛,组织或参加大型或小型的各种教学汇报活动、社会演出、合唱比赛、专业辅导和排练、单项或专业全能比赛(包括声乐、钢琴、伴奏、弹唱、合唱指挥、作曲、中外乐器、舞蹈等)、声乐沙龙、个人音乐会,等等。
6.强化声乐教学中的思政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声乐课不仅仅是一门技能课,也是一门情感与技艺相结合的音乐文化类课程,它肩负着弘扬民族文化,提高人民音乐文化素质的责任。声乐课程的特殊性,对教师本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传授专业技能的同时,既要注重课程思政的艺术性,也要注重教学方法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将思政内容融入声乐课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学内容相结合,通过讲解将爱国主义教育、情感教育、感恩教育等内容贯穿于声乐作品中,使其在学生群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以歌化人、以歌育人的作用。比如,《北京颂歌》《我爱你中国》等作品,体现了强烈的爱国情感,选取这类主旋律作品进行演绎和学习,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7.加强课程整体部署,改革声乐教学管理模式
目前,高职的声乐课程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不够灵活,教学改革缺乏整体部署,教学管理模式也跟不上形势,缺乏激励机制与有效协作,需重新定位课程的培养目标,调整和完善课程培养方案,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专业标准对接。近年的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声乐演唱除了考核演唱歌曲的技能外,还要考核钢琴伴奏能力和即兴弹唱能力,考核的重点已向综合能力考核转变,这就要求课程的建设要围绕课程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规划和部署。
建立健全声乐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推动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进行是提高声乐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这要求将声乐教学制度化,加强声乐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师生的责任和规范意识;对课程质量进行全覆盖评价,科学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完善课程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加强对专任教师的教学进度、教案、教学反思等的有效管理。
高职院校的声乐教育教学改革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优化的过程,需要从教者及时更新观念,改变思维,与时俱进,摒弃传统的教学模式,赋予声乐课程新的活力,一切以学生为中心。这也是时代赋予声乐教师的使命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