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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短视频产业发展的动能

2021-11-13李广森

检察风云 2021年17期
关键词:普法法律

李广森

中国检察出版社音像分社的主要产品线是长视频,33集检察题材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在央视一套播出,检察题材电视剧《决胜法庭》《你好检察官》入选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重点电视剧。其中,《决胜法庭》2020年2月在浙江卫视、江苏卫视播出,创造了收视率破2的佳绩。法律短视频是我们的一条产品线,产量不多,尽管也有爆款,尚没有达到规模发展的程度,在此就我们的实践与思考做个小结和展望。

法律短视频创作的使命担当

让我们先从一个故事说起。

一位外交官在驻也门大使馆工作,在也门考驾照的经历让他终生难忘。在也门考驾照很简单,不考交规,只有交通警察的面试。

面试只有三道题,听起来并不难,人人都会答,警察却屡屡说“错”。

第一道题:“什么是汽车?”

考生答:“汽车是人类双腿的延长,是代步工具。”

警察说:“错。汽车是一台精密仪器,驾驶员的操作决定着汽车的走向。车上的乘客、路上的行人,包括驾驶员本人的生命,都在驾驶员的手里。所以,开车一定要谨慎驾驶,不能有一念之差。”

第二道题:“什么是行人?”

考生答:“行人,是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人。”

警察喊道:“错。行人都是疯子,总是在你想不到、看不到的地方,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所以,驾驶员必须全神贯注,一刻都不能放松,时时刻刻都要想着为他们的生命负责!”

警察又问了第三个问题:“如何停车?”

考生答:“倒车,停车入位,……拉手刹。”

警察说:“错。停车只要记住一个原则,方便出行。一切不利于方便出行的停车,都是错的。”

这样的考生能考过吗?连考生自己也没有信心。一直表情冰冷的警察终于露出微笑,敲了敲桌子,说:“鉴于您熟练的驾驶技术,端正的学习态度,与警方良好的沟通,我给你通过!我今天给你的提醒,请务必牢记。”

什么是汽车,什么是行人,如何停车,每一位驾驶员、每一个公民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什么样的思想,支配着什么样的行动。这位驾驶员的答案,说明他对这些问题缺乏深刻的认识。我想,交通警察的答案虽然偏激,但这些话却有一定的深度,应当是这位交警多年经验和智慧的科学总结,是一名警察发现的真理和智慧。

作为一名普法工作者,我常常想到和尚的弘法精神。我曾经问少林寺的方丈:什么是佛法?释永信方丈告诉我:“佛法是佛家发现的人间真理,听闻并认真践行,就可以活得健康,活得平安,活得快乐。弘法是和尚的第一要务,是出家人的家务事。”

我不懂佛法。但是,佛家不畏艰险的弘法精神倒是值得学习。他们不辞劳苦的弘法精神,当然来自对佛法的坚定信仰。

外交官考驾照与和尚弘法的故事,可以给我們新时代的普法工作者哪些启示呢?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普法宣传工作者,把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真理和智慧传播出去,让受众听闻并自觉践行,启迪人生,平安喜乐,正是普法工作者的初心、使命与责任担当。司法人员面对的违法犯罪是复杂的,连牛顿都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迹,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违法犯罪是复杂的,是无法计算的,却是有规律的。人心都是肉做的,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就能以一颗心唤醒另一颗心,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花唤醒百花开。我们从丰富的司法实践中得来的法律智慧、人生智慧,让我们的受众观看我们的法律短视频之后,活得健康,活得平安,活得快乐,这应当是法律短视频创作者的初心、责任、动力源泉与使命担当。

法律短视频产业发展的动能

从报纸、电视台到后来的门户网站到今天的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已跟我们每个人的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生动、形象、直观,有图像有声音有真相,当下哪一种媒介是最佳的传播方式,毫无疑问是短视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是执法机关制作法律短视频的动能。

我有幸在2020年参与承办了“全国首届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微作品比赛”并担任评委,担任“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作品”和中央政法委“第五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作品”评委。所谓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微作品都可以叫作短视频。通过三次担任评委,我先后审读了1000多部法律短视频作品。这些短视频的宣传功能有:

一是执法者的形象宣传,主要是执法者的精神宣传,如:“年过半百的一线抗疫警察,86天内暴瘦31斤”,仅此一句话,人民警察的抗疫精神得以凸显。

二是执法机关的职能宣传,“牺牲两年的扫黑英雄,竟还会经常给老母亲发送语音”“反扒民警抓捕艾滋病惯犯时,却发现对方手中拿着带血的针头”,人民警察的职能与岗位风险,活生生展现在观众面前,触动我们的心灵。

三是普法宣传,如江苏检察机关制作的短视频《事实孤儿》,以真实可感可触的方式宣传了检察机关保护“事实孤儿”的工作办法,告诉公民如何获得司法救济。

这些官方推动的法律短视频宣传,或者选取执法机关工作中的一些片段,或者邀请专门的演艺人员进行演绎。我们配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拍摄制作的预防校园欺凌公益MV《青春需要温暖》,邀请著名歌手演员、流量明星李易峰公益演出,联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共同推广发布,覆盖国内各大音视频平台,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App、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相继转发,新浪微博等平台点击播放超过5亿人次,全网点击近6亿人次,这是检察事业宣传中的一个“爆款”作品。

认清法律短视频产业发展的动能,也就明确了法律短视频创业的路线图(图/视觉中国)

官方制作的短视频,具有权威性、公益性、时效性、经费少、不求投资回报等特点,因有火热的生活,工作的片段常常无意成为爆款。而流量明星的加盟,来自流量明星的公益心,我们邀请的流量明星,都是零片酬演出,甚至制作公司、制作团队也常常是义务奉献。

视频网站、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正在为法律短视频的创作者构建一个更适合普法的内容生态,为创作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向受众传递正确的三观和基础法律知识,告诉大家“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有自己的合法权利,哪怕再微小的个体都可以依法维权”。根据法盟的数据:在抖音后台搜索“律师”,总共有8503个账号,搜索“法律”,有7044个账号。按照去年全国执业律师42.3万人的标准来看,每100个律师中至少有2个律师在通过抖音传播内容。很明显,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加盟法律短视频的制作、发布与直播,已成为普法宣传的一支生力军,他们借助短视频发布平台开展法律咨询、业务宣传,剖析案例,拓展客户,质量与流量并重,为法律短视频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更充沛的动能。

据近日中国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报告发布的数字,截至2020年6月全国短视频用户达到8.18亿。面对这片蓝海,如何借助短视频发展的东风乘风破浪,有所作为,这是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问题。法律短视频的产业发展需要有文化企业背景或者有经济效益考量的制作人来担当。文化,意味着艺无止境,求极致才有精品佳作;企业,意味着精打细算,有利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怎样才是一个出色的短视频制作人?要有知识,懂经营;要有意识,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要有策略,把你想做的事情实施完成。

谁将成为产业发展的“黑马”

文化产业,指的是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官方推出的法律短视频属于政务短视频的范畴,用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内容,用趣味化接地气的方式,进行形象宣传、业务介绍、法律解读和普法推广,有创作,有推广,没有销售,也不产生利润,属于公益性质。在普法“网红”中,有公检法单位,也有网红警察、检察官、法官,他們加盟法律短视频创作队伍,直接推动了短视频产业的发展,但他们自身并不具有文化产业性质。

什么样的法律短视频才能既是“网红”,又能产生利润,成为法律短视频产业的“黑马”呢?从法律短视频产业发展的现状来考察,教师、律师、讲故事的艺人、影视人、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案当事人家属等七类人员具有发展成为产业“黑马”的潜质。从当前法律短视频的内容生产来看,根据内容生产者的职业不同,内容设计和变现方式各有侧重:教师讲的是法律知识,变现途径有司法考试招生、著书等;律师讲的是法律知识应用,变现途径有法律咨询、招揽客户、著书等;艺人讲的是破案传奇,说书艺人讲的故事来自已公开发表的新闻报道、公开出版物或者道听途说、艺术演绎,他们把公检法机关说成是“衙门口”,把警察说成是“巡捕”或者“阿SIR”,故意与现实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原创性较强。由于过分追求噱头,难免以讹传讹,法律点被轻松放过,案子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常常是大打折扣,变现途径主要靠流量;影视人讲的法律故事要么来自官方的采访,要么来自影视剧的再创作,相对权威,变现途径需要探索;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有丰富的司法与普法工作实践,法律短视频可以是其著书立说的延伸平台,可以有选择地披露亲身经历的精彩案例,总结自己的科研成果与人生智慧;出狱的人,其独特的“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他们出过《狱中札记》之类的书,也写过畅销小说,也有一些人勇敢出镜,总结自己的人生得失,希望社会理解支持;涉案当事人的家属,他们或者是案件的举报者,或者是案件的受害者,对案件引发的人生思考往往刻骨铭心,出镜发言也会触动人心。塞壬的《即使雪落满舱》是2020年中国散文的重要收获,可以说这篇文章是对其父亲入狱的特殊人生经历思考与升华的结晶。

经营性传播平台如何布局

法律短视频产业的规范发展,需要电视台、报社、出版社等经营性传播平台发挥主力军作用。从市场来看,电视台已布局短视频业务,法律短视频也是其短视频发展的一个板块,以其内容的新闻性、专业性、权威性成为短视频产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新闻媒体的融合发展,报社在融媒体发展中,也非常注重新闻的音视频传播,短视频成为其事业发展的重要传播力量。

但是,法律短视频如何才能盈利,电视台和报社可能办法不多。短视频发展的“瓶颈”,受到法律产业的制约,而法律本身的产业仅仅限于司法考试、法律咨询、图书销售等,受众并不特别广泛。从市场的现有产品来看,有几个行业比较容易产生“黑马”,如文旅行业,涉及演出、演艺、文化、旅游、地产品等,受众更广泛;再如投资理财行业,涉及股票、期货、房产甚至柴米油盐等,有广泛的产业依托,也会影响更广泛的社会受众。

法律短视频的发展,需要依托法律产业发展的支持。如,厚大法考推出了自己的形象代言人罗翔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罗翔,为何能在业余的授课中“意外”成为“网红”呢?第一是司法考试这个教育市场竞争的需要,具有自我宣传的动能;第二是罗翔的讲课内容生动、权威,具有现实针对性,其内容的经典性具备网络传播的特质。人民文学出版社联合字节跳动推出100集《文学大家说》,邀请文学名家来讲文学,也是由其产品支撑,看完节目,还可以看到文学名家的作品,点击该作品就可以实现购买,出版社的效益就此实现。

法律短视频的发展,需要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法律短视频的本质是宣传法治,罗翔是以知识偶像的形象进入短视频领域的。罗翔在进驻B站发布第一个视频时,引用了牛顿的一段话:“也许我只是一个在海滩拾贝的拾贝者,想借助这个平台能够让同学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更重要的不是炫耀我手中的贝壳,而是希望同学们能看到贝壳后面的大海是那么广袤和美丽。”我们惊喜地看到,退休后的法律大咖何家弘已进入B站,其短视频正在悄然走红。法律类出版社拥有众多法律大咖的著作,邀请法律大咖加盟短视频创作,为学术出版的大众化、普及化宣讲布道,也为畅销书市场提供了更多新的可能。

法律短视频的发展,需要“有故事的人”来讲故事。有一个文旅女主播,找了个比自己小10岁的爱人,两个人在投资1000多万元失败后,游历名山大川来排遣失落的心情,其游历中拍摄的短视频“意外”走红,亏损的1000多万元在半年的游山玩水中赚了回来,她以直播宣讲自己的人生传奇,一次次粉丝爆棚。她讲的是真事吗?我未经核实,但毋庸置疑这是很吸睛的“人设”。法律从业者中,有没有如此精彩的“人设”?在司法考试的队伍中,每年都会产生司法考试的奇迹式人物。如检察院的内勤,从来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却能考出全省前几名的成绩,他们的司考传奇经历是否具有成为“网红”的潜质?他们的考试心得,一定会影响有相关经历的人。司法机关有故事的人很多,把这些人组织起来讲自己的法律故事,必将影响更广泛的受众。电视台、报社、出版社等经营性传播平台,不乏将网红警察、网红检察官、网红法官、网红律师等有故事的人组织起来的能力,但关键在于如何打造成有推广有销售的“产品”,以源源不断的利润实现再生产?出版社可以有图书变现,电视台、报社等其他融媒体呢?那就要从主播的讲课内容中挖掘其商业卖点。

“没有人给我们智慧,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它。”法律短视频产业的创业与发展,需要我们经历一次茫茫荒野上的艰辛跋涉。我们对法律短视频产业的动能有了清晰的认知,也就明确了法律短视频创业的路线图,成功一定指日可待。

(作者现任中国检察出版社音像分社社长)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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