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会视域下网络舆情影响因素再思考
——基于2021年上半年舆情热点事件
2021-11-12曹逸楠柳佳明
□ 曹逸楠 柳佳明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讲话:准确、权威的信息不及时传播,虚假、歪曲的信息就会搞乱人心;积极、正确的思想舆论不发展壮大,消极、错误的言论观点就会肆虐泛滥。2020年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疫情信息发布,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党和国家领导人越来越强调坚守舆论阵地工作的重要性,其背后体现了随着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移动互联终端被更多人采纳,社交媒体平台成为人们发表言论的主要渠道,网络成为新时代的舆论场。然而公众参与网络公共议题积极性提高的同时,一些失范现象阻碍了议题进程的推进与社会问题的解决。这对国家正确的政治方向构成威胁,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因此,网络舆情研究不仅是新闻传播学重点关注的议题,也更加需要学界通过不同的学科视角分析网络舆情。
问题的提出
分析网络舆情首先要理清该议题是舆情的主体、客体和本体分别是什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目前学界主流的意见是网络舆情的主体是网民,网络舆情的客体是社会现象、问题和事件,网络舆情的本体是意见、态度、信念、情感及情绪表现。网络舆情是客体作用于主体并互动、演进的结果,即社会现象、问题和事件作用于网民,网民产生意见、态度情绪并互动、演进为网络舆情。目前,关于网络舆情的研究分为两条河流:一条河流是以民意调查为代表、聚焦特定单一时间点上意见分布的“大众意见”研究,另一条则是强调分析舆论发展过程与动态演化的“社会过程”式研究。前者研究范式的局限在于将舆论视为一种结果,将其简化为个体意见孤立、分散的叠加,却没有看到舆论形成过程中人际间的交互与讨论。事实上,一方面网络舆情是一种联系、互动的社会动态过程,另一方面其背后有深刻的政治社会渊源。孤立地看结果或者仅仅研究网络舆情的形成机制无法找到问题的根源,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是什么以及这背后的政治社会渊源有哪些。本文将从政治社会视域分析网络舆情影响因素,以期对解决网络舆情问题有所启发。
网络舆情形成的影响因素
很多公共事件刚刚发生,权威信息还没来得及发布,谣言猜测就已经在网上传播扩散。以成都49中学生坠亡事件为例,在公安机关公布视频监控前,网络已流传出“学校下达封口令”“学生跳楼坠亡与化学老师有关”“学生遗体未经家长同意火化”等不实谣言,这些谣言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渠道快速传播,引发公众的激烈讨论。教育公平问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高考问题成为网络舆情的关注点。网络负面舆情愈演愈热,造成了线下的群体极化现象。
波兰尼曾在《大转型》中提出“嵌入”“脱嵌”两个概念。波兰尼关于“嵌入”最著名的观点是:人类经济总是保持嵌入社会之中,并从属于政治、法律、道德和社会关系。借助波兰尼的“嵌入”视角反观网络舆情的客体,公众关注的话题、事件往往嵌入于政治、法律、道德和社会关系之中。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触及当下社会矛盾、社会公平正义、伦理道德或社会公共安全、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议题容易在议题出现期得到凸显。笔者经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梳理,截至2021年6月,2021年上半年触发网络舆情的事件大约217件。
网络舆情具有丰富性、速成性、匿名性、即时互动等特点,其形成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直接原因往往是突发事件的刺激,但突发事件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实则这一话题早已积累了众多个人情绪、对社会现实的认知和对生活态度的反思。再加之从众心理和意见领袖的有意引导,一旦面对突发事件,群体情绪就极易被煽动,形成大范围的网络舆情。
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个人生活中的某些遭遇、从众心理、意见领袖、网络聚合效应和网络传播特性等因素会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程度上影响网络舆情的形成和发展。这些影响因素涉及社会现实、个人经验、社会心理、意见精英、技术特性等方面,这背后具有深刻的政治社会渊源。
网络舆情影响因素的政治经济渊源
社会现实。社会现实受国家政治、经济的制约,无法剥离与文化和道德的联系。2021年上半年,疫情防控议题仍然是一个关乎我国的政治经济安全的社会现实问题,大众仍然生活在疫情的阴影之下。新冠疫情肆虐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生活,更影响非经济生活领域,如果仅仅基于个体物质利益动机,整个社会无法集中力量打赢防疫战争。疫情防控需要资金、人力和空间资源。疫情防控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相关,与国家安全相关。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举全国之力抗击疫情,受儒家文化核心“仁义”观的影响,社会中发生了许多舍生取义的抗疫事件,这些事件形成了先进的抗疫道德典型,如此形成了诸如“李文亮事件”“多名防疫人员猝死,基层工作者健康需关注”“近八天全国接种新冠疫苗超一亿剂次”等舆情关注热点。
2021上半年劳资关系矛盾也是网络舆情触发的热点话题之一,反映出当前社会经济矛盾仍是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主要问题。根据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被异化了,人类从他们自己独有的创造力和与他人相互理解的能力中分离出来。异化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社会制度,尤其是社会阶级的存在和劳动分工的出现。异化的主要表现就是,人们相信社会制度是不可变的,不能对其进行变革。随着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崛起,大数据挖掘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生活经历着数据化形态的异化,互联网公司将用户使用数据视为生产的原材料,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大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对个人产生的数据强制性地采集和提取,通过计算生成数据分析和预测,并从中获取商业利润。个人数据被生产者生产出来却不属于生产者,成为异己的存在物,被互联网公司掌控,反过来监视它的生产者,进一步对他们进行压榨和剥削。“外卖员送餐路上猝死饿了么回应引争议”“拼多多远程删除用户手机照片敲响隐私侵犯的警钟”“拒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打工人休假的权利不该被剥夺”等舆情触发事件皆源于社会现实问题。
个人经验与群体经验。个人经验依附于社会、嵌入整个社会体系,其背后具有身份、宗教、道德等社会文化动机。人们往往会凭借经验对事物持有固化的看法和印象,并将这种观念代入社会热点事件,这也是沃尔特·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书中提出的“刻板成见”。当个人带着刻板成见阅读热点事件、评判当事人时,会产生认知偏差,甚至背离事实真相,导致网络意见的扭曲。以单一的视角看个人经验具有局限性,涂尔干认为个人在社会之中,无法超脱社会之外建构秩序。社会本身具有的秩序、道德、团结的性质指引个人聚为集体。网络舆情中基于个人经验的态度、情绪的影响力有限,而基于群体经验的意见态度却能迅速整合甚至影响舆情事件的发展。“农民讨薪难,舆论呼吁治理尾款乱象”议题关乎农民工群体的收入问题,“男子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拒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外卖员送餐路上猝死”等议题反映的是工薪阶层群体的生存难题。“济源市委书记张战伟被免职”“扶贫干部怒斥懒惰父子”“德州公务车现身烟台商场”等议题折射出公职人员群体的失德问题。一方面,互联网为不同群体提供了一个日趋同化的信息网络,由此带来的观念共享以及更加公共的场景,使得原本较为孤立、少数的群体开始要求平等的权力和待遇;另一方便,网络社会的崛起加速社会整合,使得不同群体之间的依赖性日益紧密。例如农民讨薪难议题中,不同领域的网民都参与到讨论中,为被资本剥削的底层劳动者发声。
社会心理。奥尔波特认为“谣言可以缓解个体焦虑和情感冲动,与个人的欲望外化有关”。当公众面临恐慌和叫焦虑状态时,将有可能释放谣言。触发网络舆情的心理因素来源于个体心理、群体心理和政治心理。公共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需要表达恐惧和不安心理的宣泄渠道,利益相关者在个人利益的趋势下会博人眼球、带节奏,旁观者基于选择性接受、选择性接触、选择性记忆产生认知偏差。而当个体基于相似性形成群体后,群体中的个体不再是单纯的个体,群内部存在相互暗示和情绪感染,极易突破道德底线,造成非理性狂欢。例如“货拉拉女乘客跳车”事件,网络中部分男性群体对该事件的相互暗示,关注点从事故原因转向深扒女乘客细节,由此脑补出一个疑似杀猪盘的反转故事,造成对受害者的再次伤害。
除了非理性狂欢,群体心理易形成群体极化和社会期望落空。正如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提出“群体极化指团体成员已开始既有某些偏向,在商议之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终形成极端观点”。“成都49中事件”伊始,公众抱有学校和公安系统是强势群体,而学生与学生家长是弱势群体易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偏见,继而发展为对我国教育体系、公安体系的抨击,事实证明这些极端观点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当人们在某种处境中按照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与自己进行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所产生的剥夺感,通常表现为不满、愤恨,这种不平衡心态给社会带去不稳定因素。例如“明星天价片酬”被曝光后,许多人发现自己奋斗一辈子的收入还不及一线明星一天的片酬,面对社会收入差距的巨大鸿沟,网络舆情体现为不满、愤恨,有人甚至选择以直接“躺平”去回应无法改变的社会现实。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心理因素是公众对于权力的抗争。网络舆情的政治属性不可忽视。公众在社交平台各抒己见,表达对社会治理的看法,社交平台逐渐发展为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某些社会热点事件,直接利益相关者可能遭受不公正待遇,且通过司法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便会诉诸网络,网络舆情会倒逼相关部门关注,促进事件的解决,如“孙小果事件”“李心草溺亡事件”,公检法迫于舆论压力重新立案调查。网络舆情本质上是对于政府部门权利的一种监督与控制,给公众带来政治参与感,但公众发表的情绪意见是片面和非理性的,有可能会走向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人的暴政”。
意见精英。社交网络中的用户可细分为普通用户、精英用户和超级意见领袖。维伯和诺曼·尼曾提出了一种基于阶级差异的政治基本参与模型。该模型明显而清晰地表明上层社会阶级成员的政治参与比例远远高于下层社会阶级成员的参与比例,换言之,在参与的可能性与个人所处的社会阶级等级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民表达诉求和意见的渠道门槛逐渐降低,越来越多的用户参与到社会热点话题的讨论中,成为意见发表的主人公,但在受教育水平、职业类型和年收入等方面仍然存在差异。依据在网络舆情中的影响力和引导力,社交网络用户分化为普通用户、精英用户和超级意见领袖。精英用户与超级意见领袖与普通用户相比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超级意见领袖在网络中具有绝对权威,该群体顽固性、自信程度极高。精英用户处于超级意见领袖与普通用户之间,是在其自身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群。当网络中的观点混乱时,普通用户在超级意见领袖的意见与精英用户的意见之间做选择,最终导致不同意见态度阵营的形成。而当受到群体压力时,精英用户群体相比超级意见领袖群体更容易减小发言频率,沉默甚至妥协,不同意见态度阵营的力量对比因此发生转变。作为网络中的优势群体,超级意见领袖与精英用户应该遵从行业相关规范与道德文化,若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一味地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或过分夸大事实导致信息失真,更有甚者损害普通用户的利益,优势群体丧失受众的信任也会成为劣势群体。“医疗大V被爆私信性骚扰”事件引起群情激愤证明超级意见领袖败坏道德作风后会丧失公信力,成为网络舆情指责抨击的对象。
技术特性。马尔库塞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展现的是技术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彻底分离。技术理性变成了理性,而实质理性则代表了古希腊的纯粹理性概念。人所创造的客体因此而与人分离,并明显地凌驾于人之上。人不再代表人本身,而只是某种非人化的存在;人对自我的认识,要通过思想的客体和主体对他已经创造的客体的分析来实现。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认为,在现在世界中,技术构成了人们的基本存在处境。按照他的观点,技术作为“座架”为人们的理解和生存设置了固有的框架,人类所有的思考和生存方式都必须发生在有技术“座架”限定的框架背景之中,无法逃避或站在这个框架之外,人们只能依据技术的秩序理解世界,这是现代人的宿命。可以说,网络媒介技术在根本上与其他技术一样,是特定社会关系的揭示与设框。媒介技术的特性影响着网络舆情的形成、存活、整合和消散四个阶段。议题出现期,网络舆情容易受到一些微小事件影响,看似不可能成为公共议题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媒介传播到全世界,网络媒介技术放大了“蝴蝶效应”,让网络舆情的发生变得难以预测。议题存活期,公众未充分了解事情真相时容易受到网络媒介技术“首因效应”的影响传播错误信息,盲目跟从网络谣言继而形成“羊群效应”。舆论归纳整合期,媒体技术让信息的扩散方式向“一对多”“多对多”转变,网络舆情以类似病毒传播的方式,不断聚合、裂变再次扩散传播。超级意见领袖与精英用户群体借助“名人效应”形成不同网络意见态度阵营,随着时间推移,压倒性主流意识出现,“马太效应”形成。舆论消散期,媒介存储技术让网络舆情在互联网留下痕迹,遇到类似的事件网络舆情一触即发,造成了网络舆情长尾现象。“成都49中学生坠亡事件”初始阶段,“学校下达封口令”“学生跳楼坠亡与化学老师有关”“学生遗体未经家长同意火化”等不实谣言在网络平台病毒式传播。随着警方公布监控视频、央视等主流媒体介入,事件真相才浮出水面。该事件引发了网民对“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溺亡”“四川师范大学庹继光教授坠亡”“李心草溺亡”等事件的再次关注与讨论。
结语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期,中央对于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分析能力成为新时代不可忽视的媒介专业素养。网络舆情工作首先要对网络舆情的主体、客体、本体有清晰的认识,对诸如社会现实、个人经验、社会心理、意见精英、技术特性等影响因素能够用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思考问题,这有助于更全面、更深刻地把握网络舆情,利于网络舆情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