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校、家长三方作用下的音乐教育研究
2021-11-12景亚辉
景亚辉
(郑州工商学院 河南 郑州 451400)
一、音乐教育的普遍现象
课程标准是学科的指导性纲领,是学科设置与发展的核心内容,引领着学科的发展方向。课程标准从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三个方面对音乐教育作出了详细解读,引领着音乐教育的方向。首先,课程性质要体现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次,音乐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最后,课程内容则是从年级的维度进行划分,不同年级学习不同的内容。针对初中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提高学生音乐感受与评价欣赏的能力,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歌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造活动,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丰富和提高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强集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在以往的音乐教育理论概念中,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教学相长关系是研究的重点,无论是深度上还是频数上都占据主要地位,往往忽略家长的重要性。中国的家长相较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家长,对于学生教育的参与度往往更高,这是由我国的传统文化所决定的。我国具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这与儒家文化思想有密切的关系。《大学》有云:“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古人按照先后顺序提出的成功之道。这里面蕴含了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古人对于国家、家庭、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一个人只有治理好自己的家庭才能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进而处理好与社会上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而具备治理好国家的能力。“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连家庭都管理不好又怎么去处理与社会上其他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呢?儒家学说中关于“家国一体”、“天下国家”的思想确立了家庭教育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体现了家庭教育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的重要作用,奠定了我国历来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
在当今所有基础教育学科中,音乐学科处于边缘化的地位,是名副其实的“副科”。因此家庭的参与显得更为重要,相较其他学科,家长的参与度也会更高。与传统的家长参与不同的是,当代的家长参与学生教育的方式往往是间接式的,即家长提供资金由社会上的培训机构进行辅导的形式。由此便构成了基础教育阶段音乐学科中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家长提供的资源作为课外的辅助、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的三方合力的现象。
二、学生音乐学习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学生的音乐学习目标比较模糊。与学生的访谈中笔者发现,无论家庭音乐教育是否完善,学生都未建立长远的音乐学习目标。无论是否有音乐特长,学生学音乐大多是为了学音乐而学音乐,学习的目标都比较模糊。有音乐特长的学生大多将学会一门乐器作为目标,而学会乐器是为了什么却很难回答上来。对于没有音乐特长的学生而言,上音乐课是为了学唱歌的传统论断依然充斥着部分学生的思想。因此,树立学生的音乐学习目标不仅是音乐教师的责任,家长的作用同样重要。而学生制定长远的音乐学习目标离不开与家长的沟通,而家长对于音乐教育认知的局限又恰恰限制了其与学生之间的交流。
(二)学生是否学习音乐特长主要取决于家庭因素,其次是自身的意愿和学校的音乐社团。尽管当今的家长对待学生的教育已不再是“一言堂”,但就音乐这门学科来说,学生是否走上专业音乐的道路,或者能否较多地接受专业音乐的学习更多的是取决于家长。音乐学科有很强的专业性,尤其是乐器的演奏,因此学生的音乐特长学习主要依赖社会音乐特长班。因此音乐特长的选择权主要在家长的手中,因为家长是学生学习音乐特长的经济保证。中学的学生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但是由于心理和生理处在特殊阶段,心智比较敏感,因此难以理性地做出判断。
三、学生、学校、家长共同作用下的音乐教育启示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际音乐教学过程中,学生、家长、教师三方共同作用下的中学音乐教育模式是当下中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普遍现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自身有对音乐教育的理解和音乐学习的态度和目标。音乐教师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是学生音乐学习中最重要的一环,起着音乐基础教育的作用,是学生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素养的关键。家长不但代表家庭音乐教育,而且代表家长所提供的社会音乐教育,如音乐特长班等。音乐特长班是学生深入学习音乐技能的主要途径。
(一)建立正确的中国家长的音乐教育观。家庭参与学生的教育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家风”再一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与传统的身体力行的参与式教育不同,现代的家长参与学生音乐教育的方式是间接式的教育。这是由音乐的专业性以及家长工作繁忙所决定的。大多数家长把孩子的音乐特长培养视作一种课外能力的锻炼,或者是一种综合素养的培养,对于音乐技能的选择大多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这类家长往往将“知书达理”作为孩子的培养目标,音乐是其中的一项素质。当然这其中也有部分消极的原因,部分家长存在攀比心理,这类家长往往将亲友的孩子作为攀比的对象,于是忽视自己孩子的喜好与天赋,强行为孩子报各种音乐特长班。虽然孩子也具备了一定的音乐技能,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类学生很难将音乐作为自己的业余爱好而发展下去,而仅仅将其视为一种眼前的任务来完成。客观上来说,这虽然是消极的原因所导致的结果,但这也是家长作为三方合力所提供的一个力,只是偏离了理想的教育结果而已。从传统的家庭教育来看,部分家长这种相对“专制”的参与方式亦是中国传统教育方式中糟粕的遗留。所以,家长应建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要以培养孩子的综合素养为主要目的。
(二)不断完善学校的音乐教育。客观地说,从课程上看,在中学整个课程开设中无论是课时还是深度,音乐课程都属于绝对的副科。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以往的音乐并不关乎升学,更有甚者音乐老师大多兼职行政工作,因此音乐课程的完全开展具有一定的阻力。从师生关系上看,教师很难完全了解每一个学生的音乐兴趣、天赋及音乐水准,这是因为中学音乐教师往往需要教整个年级的音乐课,加之课时有限,教师在课程内容选择上大多以课程标准为参照,而不会考量少数学生的音乐喜好,师生之间的沟通往往是有限的。学校的音乐教育目标是音乐基础教育,使学生具备基本的音乐素养和音乐知识,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增强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和参与能力。因此要不断地完善学校音乐课程,保证师资课时。在最新的教育政策下,体育教育、艺术教育正成为下一步教改的重中之重。
(三)引导社会风尚。当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已经不是传统的单一型人才,而是要求人才具备多项技能,具备的技能越多往往更具备优势。音乐特长作为一项重要的技能自然在参考之列,因此求职的需求为音乐的课外学习提供了动力。另外,由于我国专业音乐教育在各个高校的普及,音乐教育者的数量及质量都较过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音乐教育者也并不将学校作为唯一的求职对象,越来越多地选择培训机构,因此越来越多更加完善且质量更高的音乐培训机构可供家长选择,甚至任何音乐技能都能找到对应的音乐培训机构,客观上可以提升家长方面的音乐教育作用。
(四)完善音乐特长生培养制度。音乐特长生是较为特殊的一类学生,他们往往将音乐作为毕生的事业或者以升学为目标。艺考生是最早在三方合力模式教学下的典型代表,离开任何一方都无法存在。他们往往从小便依赖社会机构开始学习音乐技能,在学校音乐课中学习音乐审美能力,而自身则想成为音乐行业从事者。越来越多的音乐特长生群体是形成如今音乐教育模式的重要诱因。
四、结语
以学生为主体、学校音乐教育为主导、依靠家长提供资源的中学生音乐教育模式成为当今中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一种普遍教育现象。相较于国外,中国家长在学生教育中的参与度更高。这个特点在各个学科都有体现,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使得这个特点更为明显,原因在于音乐学科相较于普通的文理学科更加边缘。学生想要深入地学习音乐,更多的是依赖社会的音乐培训机构或音乐家庭的传承。笔者的研究针对中学阶段,一方面中学生的音乐学习观处于建立的关键阶段,学生自身已经有一定的音乐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另一方面家长的参与仍具有重要影响,这时教师的主导作用显得尤为关键,协调好三方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缪建东.家庭教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