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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惩黑恶 为民保平安
——陕西省陇县扫黑除恶工作侧记

2021-11-12任少华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7期
关键词:黑恶陇县专项斗争

本社记者 任少华

随着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主审法官魏宏玲敲响庄严的法槌,长期横行在陇县城乡的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这一犯罪毒瘤的铲除,也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陇县聚焦政治站位再提高、安排部署再加强、工作举措再深化,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社会环境、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

突出源头治理 重拳出击零容忍

李某涉黑案是一起典型的黑社会性质集团犯罪案件,为确保打深打透,一网打尽,陇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106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侦查方案,历时一月调查取证,前期刑事拘留团伙骨干成员5名。

2018年12月6日晚,随着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海啸的一声令下,60余名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雷霆出击,分四组对该局侦办的“1106专案”嫌疑人开展第二次集中抓捕行动。随后,不断有消息向指挥部传来:“刘×落网。”“赵××成功抓获。”截至次日凌晨两点,确定抓捕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在陇县、宝鸡两地悉数落网。

李某涉黑案是陇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自2012年开始,李某等人通过非法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网罗、吸收刑满释放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逐步形成规模并不断壮大,发展成以李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达1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插手陇县棋牌室经营,控制地下赌场;强揽工程、攫取利益等多种犯罪,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群众怨声载道。

为把案子办好,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陇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刑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业办案组,负责对该案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工作。办案过程中,陇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摸排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经过严格细致审查,共追诉漏犯9名,一并提起公诉,摸排、移交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0条。同时,坚持办案与监督相结合。在办理涉黑案件过程中,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也及时得到了办案机关的回复,确保了法律监督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

彰显司法权威 正本清源扬正气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多达23人,是陇县法院历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且该犯罪团伙盘踞时间长、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重大,审理难度巨大。

仅“李某涉黑案”的案卷卷宗就多达50多本,堆积起来一米多高。在案件审理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为了确保把这一案件办成铁案,陇县法院首次启用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并指定由富有审判经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魏宏玲主审并担任该案审判长。为确保案件审判效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魏宏玲法官带领团队按照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要求,提前阅卷,了解案情,讨论研究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解决存在的问题。

该案受理后仅20天时间,她就带领办案团队完成了庭前准备及庭审方案的制定工作。因工作细致、考虑周全,在长达4天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纰漏,按期顺利完成了庭审工作。

“李某涉黑案整个庭审过程组织严密,规范紧凑,有条不紊,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庭审结束时,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充分尊重了控辩双方的权利,向合议庭表达了谢意。该案最终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对涉案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二十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在陇县当地引起巨大反响,”李某涉黑案主审法官魏宏玲面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该案的成功审判,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秩序,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在2020年宝鸡市全市“五率”测评中,陇县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

在2021年的陇县县委工作会议上,陇县法院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陇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魏宏玲和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刘娟,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聚焦政治站位 多措并举显成效

陇县的扫黑除恶工作之所以取得重大胜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得益于陇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更得益于广大政法干警的勇于担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

为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有效推向深入,陇县县委、县政府数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常务会),研究安排各项重要节点工作,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陇县县委书记杜长生、陇县县长赵甲宏亲自下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对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提出更高要求。

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问题,结合每季度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确定宣传主题,通过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制作固定宣传牌、开通LED电子屏、发送扫黑除恶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和县、镇、村及部门领导开展宣讲活动、县电视台开办《扫黑除恶依法治县进行时》栏目等形式,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宣传。

陇县县城建成扫黑除恶宣传主题广场1个、示范街1条、示范社区2个,及时跟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和成效。在各类媒体发表扫黑除恶宣传稿件,县政府网站、县委政法网和各类微信公众号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经常化。

坚持广泛摸排,加大办案力度。陇县综合运用公布举报渠道、属地管理摸排、“行霸”整治梳理、纪检信访移交、公安主动摸排、重点人员走访、实名有奖举报七项措施,先后从项目建设、重点行业治安复杂场所、查办案件、基层干部等方面开展线索摸排4轮次,案件查结率100%,制定《关于加强依法办案的若干意见》,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坚持亲自上手办案,快侦、快捕、快判。

陇县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15件,先后成功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侦破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逮捕43人,刑拘74人,移送起诉涉黑涉恶人员71人,判决13案76人,案件基本实现清结。

陇县纪委监委把“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线索移送、快速反馈机制,深挖彻查各类保护伞。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4件5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742.37万元,案件查结率100%。

陇县县委政法委作为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指导组织各镇及13个重点行业部门,逐领域摸排乱点乱象,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定期召开汇报会,加强督查指导,对后进单位进行严肃约谈,促进行业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六建”工作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建立制度机制158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就下一步工作,杜长生表示,他们将更加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在“六清行动”上抓突破,在行业清源上求深化,在“六建”工作上求实效,深化“八帮八解”“弘扬文明新风”“十小警务”等社会治理措施,做到正本清源,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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